④意识形态和文化因素。一国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国际吸引力是一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的对外政策和对外行为方式受到意识形态和文化的深刻影响。如果本国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能被他国所理解和接受,他国对本国的对外政策和对外行为自然有了更多的理解乃至认同,他国的对外政策与对外行为同本国自然有了更多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因此意识形态和文化的扩张是最有效最廉价的扩张本国影响力的途径。美国一直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美国生活方式的扩张作为其全球战略的重要内容,正是因为它将意识形态和文化当作其全球霸权的深厚思想基础,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重视本国文化的对外传播。
国家实力是质与量的统一,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统一。构成国家力量的各个要素决非简单的排列,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有机组合。不能过分强调也不能偏废其中的某一要素,只有建立起相互间合理的结构与比例,才能发挥整体最大的效果。
(二)国家力量的评价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国只有对自身和其他国家的实力有一个正确的估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国家利益目标和相应的对外政策,否则不是好高骛远就是软弱无力。总的说来,对自己和其他国家力量的分析判断比较是一个长期的困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古往今来,许多国际战争的发生来自于对于本国和他国力量的错误判断。因此,正确判断国际力量对比成为许多政治家和学者精心探究的课题。
美国乔治敦大学的莱伊·克莱因教授在1975年出版的《世界权力的评价:战略动力的估算》一书中提出了计算国家力量的公式,即克莱因方程式:
Pp=(C+E+M)*(S+W)
其中:Pp代表权力;C代表基本实体,人口与领土各占一半;E代表经济实力,GNP占一半,另一半由能源、关键性非燃料矿物、工业生产能力、粮食生产能力和对外贸易组成;M代表军事实力,核力量与常规力量各占一半;S代表国家的战略意图;W代表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的意志;S+W为系数,其数值在0~2之间,其标准值为1,它表示精神要素的状况将直接导致国家物质力量的放大或缩小。
在克莱因之后,许多西方学者也尝试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国力进行计算,一些中国学者也试图采用数学模型计算各国的国力。总的看来,这些方法基本上沿袭了克莱因方程式的思路,把国家力量中的某一大项加以细分,并按照自己设定的标准进行评分。这种计算方法也许可以计算出某一项指标,但是要想科学精确地计算各国的综合性物质力量不太可能,更何况像国家战略、国民意志等非物质力量根本无法用数量来衡量,只是学者个人的主观经验。
国家力量是相对的。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力量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其绝对值,更重要的是其相对值。国际关系是国与国的相互作用,国家力量只有与作用对象相比较才能判断其大小强弱。例如,伊拉克与科威特相比是大国强国,而与美国相比则是小国弱国。中国对全球事务的影响还不是很突出,而在亚太地区的事务中则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只有正确的判断国际关系中的力量对比,才能制定合理的利益目标和正确的外交政策。
(三)国家力量的局限性
国家力量不是万能的。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力量是争取维护自身利益的决定性因素,增强综合国力,扩大国际事务中的权力,成为国际政治中的最重要内容。
但国家力量的作用不是绝对的万能的,不是拥有了强大的实力就可以为所欲为。
在当代,国家力量的运用受到两方面的限制和制约。第一是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全球化导致各国利益的相互依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际关系已经不再仅仅是“零和游戏(Zero-Sum)”,对他国使用武力和经济制裁,同样会损害自身利益。第二是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多极化的制约。国际社会越来越走向进步和文明,各国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也越来越广泛,这种世界大势对于国家实力特别是武力的使用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制约。要争取自身的利益,不但要靠“力”,也要依靠“理”。因此“创造”“理”,拥有“理”,成为国际斗争中的重要内容。
在国际关系中,要防止对权力的过分追求,防止“权力拜物教”。按照现实主义的观点,国际社会的利益是按照权力来分配的,因此拥有了权力就好像在市场经济中拥有了货币。实际上权力本来是实现国家利益的手段,却被一些国家视为对外政策追求的根本目标,权力被异化了。一些国家为追求霸权,不惜牺牲经济和社会发展,冷战时期美国苏联两个超级大国为争夺世纪霸权,穷兵黩武,大力进行军备竞赛,美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而苏联后来的解体与此有着极大的关系。
四、国际合作
各国的利益客观上存在着差异或者冲突,如果一味凭借自己的实力追求自身的利益,那么国际上各国之间的冲突与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在全球化与核时代,战争往往是得不偿失,决不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最有效的手段。随着国际关系发展的日渐成熟,国际社会也更加文明和理性,国际合作越来越成为追求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
(一)国际合作的含义及其原因
国际合作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全面或局部的协调、联合等协力行为,是一种相互适应,它是基于各行为主体在一定领域和范围内利益或目标的基本一致或部分一致。利益一致的范围和程度决定了可能合作的范围和水平。一般说来,国际合作建立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之上。当代国际合作的基础条件是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发展,多渠道、多层次的联系与交流日益扩大,国家利益的兼容性、互补性增强,共同利益的范围有所扩大,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非此即彼”的“零合游戏”模式在减少;各个领域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大大增加,“双赢游戏”模式越来越普遍。全球化多边合作时代已经开始,国际合作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它在国际关系发展中起着日益深远的作用。国际合作是当今国际关系最一般、最普遍的状态。
当今世界国际合作日趋强化的背景表现在两个方面:
(1)国际合作日趋强化是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科技发展和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国际分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强,世界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生产一体化速度加快,总体上把各国联成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而且使得世界各国对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大为增加,世界经济进入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世界经济的这种发展状况为国际政治关系乃至整个国际关系注入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上,如人口爆炸、国际恐怖主义、核武器以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环境恶化、跨国毒品交易等问题,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决非一国之力所能应对,需要各国努力解决。共同利益和共同威胁呼唤各国之间的合作。
(2)国际合作日趋强化是维护国家安全、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需要
安全利益属于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各国为维护自身的安全往往不惜代价。在无政府状态下各国维护安全的方式主要是“自助式”即通过加强军备来维护安全,然而通过加强军备来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往往会导致“安全困境”,即一国为了增加自身的安全而加强军备必然对别国的安全构成威胁,从而刺激对方也加强军备反过来又危害自身安全。安全利益的冲突往往导致各国诉诸武力,引发战争。人类曾经历无数次战争,最近一百年更是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和40年冷战对峙的磨难。历史证明,武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争端与矛盾,以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为基础的安全观念和体制难以营造持久和平。人们普遍要求摒弃旧的观念,以新的方式谋求和维护安全。冷战结束后,通过国际合作寻求安全的新安全观逐渐被大部分国家所接受。合作安全成为维护国际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国需要通过加强各领域合作扩大共同利益,提高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与效率。和平只能建立在相互的、共赢的安全利益之上,共同安全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终目标。
(二)国际合作的发展
国际合作的依据和动力是国家利益,而国际合作的具体形式当然视国家利益而定。它既可以是两国间的双边合作,也可以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多边合作,既可以是彼此间的默契,也可以是经常性的对话与协商,既可以是通过条约或协定,也可以借助于具有常设机构的国际组织。二战后,以多边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合作体制发展非常迅速,几乎涵盖了国际社会的所有领域,在全球性事务和各个领域的专门性事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仅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就有3500多个,它们渗入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从空间上说,上至太空开发,下到海底资源的管理,中间是大气层和地球表面的生态保护;从国际事务的性质上说,大到战争与和平的安全领域,小到通讯、气象、交通和卫生等领域,中间有众多的贸易、投资、金融、法律、文化和科技等领域。在经济领域,有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全球性的国际组织,也有许多区域性的经济组织,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和东盟等,还有以欧佩克为代表的众多的原材料生产国组织,涉及石油、铜、天然橡胶、咖啡、可可和木材等领域。在安全领域,有联合国及其安全理事会负责对世界各地的安全事务进行调查、调停乃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它甚至可以派出武装部队对各地的冲突进行干预。此外,在联合国框架下还达成了各种军备控制条约,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核不扩散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以及“导弹技术控制协定”等。可以说,当今国际社会已经制度化和组织化了。任何一国如果脱离了这些国际合作体制,也就意味着脱离了国际社会。而没有国际活动空间的国家是不可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的。参与和影响国际合作体制的能力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中的软实力。
这些国际合作体制,虽然大部分不像国内法一样带有强制性,但因为得到了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一旦违背,将会招致整个国际社会的报复和制裁,得不偿失。因此,总的看来,绝大多数国家还是基本遵守了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的义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国际社会固有的无政府状态的缺陷,使得国际社会日益表现出组织性、规范性和有序性,加强了国际社会的合作,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有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同时它对历来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国家主权也产生了一定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国家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加入了众多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它们在享受利益和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这也必然涉及到对某种主权的约束。也就是说,为了享受国际合作带来的好处,必须付出相应的主权方面的代价。比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制定对内对外的经济政策时就无法为所欲为,必须遵守该组织的相应规定。当然这并不是放弃主权,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而对主权权力的自我限制,它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主权新的实现形式。
思考题
1.回顾国际关系的历史,从中有何启示?
2.比较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分歧。
3.为什么说国家力量是争取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最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