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全国1.3亿外出农民工计算,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就达780万人,这是2008年一个极为特殊的情况,但这里所说的数据是非常不准确的。200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是农民工1.47亿,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是2亿多,如按这些口径算,提前回乡的就应是1200万人。严峻到这个程度,前面的数据780万人就不准确了。发改委的一份报告指出,上半年由于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已经倒闭6.7万家企业,已经有2000万人失业,这是长三角。而上半年冲击是长三角,下半年冲击则是珠三角,因此这个数据也是不准的。
但是毕竟是官方统计数据,即使780万人提前返乡,也说明至少有780万人失业了。那么这780万仅仅是失业当中返乡的,那么失业人数不等于返乡人数,或者说肯定要大于提前返乡的人数。8月份我们的生产负增长只有18种工业产品,11月份就达到45种,占70多种的一半以上。8月份统计的时候,全国只有北京是负增长,但到前天,就是12月16日,已经有5个省市出现负增长,包括北京、上海、山西、宁夏、海南。事实上浙江受的冲击可能是较大的,尽管负增长是零点几,山西负增长为24%,浙江受到的冲击比北京要大。
三、中国社保制度缺陷与转变生产方式
面对这样的经济形势,如何看待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应该为启动内需、扩大内需、拉动内需、建立消费信心作出贡献。而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方面的贡献率太小了。金融危机导致了实体经济危机,这是世界产业分工发展必然的结果之一:美国卖的是钞票,中国卖的是商品,中东卖的是石油。在世界包括欧盟在内的这四大板块当中,这样的世界经济分工格局导致美国金融衍生品必然要泡沫化,否则,中国就没有东西可卖了,高技术又受到限制。中国过剩的产能只能依靠出口,把产品供应到世界其他国家,否则,这些产能该怎么办?就是说,在必须要出口、必须要养活别人的同时,才能保证养活我们自己,才能保持8%、9%和10%的经济增长率,保持就业率和减少失业,我们只能依靠出口。
我们的社保制度不能为拉动内需作出较大贡献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覆盖面太小。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国企改革,当时既没有考虑到城镇非正规部门,更没有想到农村,这是历史的局限性,我们不应对此作过多的苛求。于是,当时社保制度的设计特点主要是针对国企改革,适应国企工人。现在看,这个目的达到了,完成了历史交给的任务,社保制度为国企改革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在国企改革最关键的时刻,没有当年的这个社保制度,就没有国企的今天。1998年至2002年6月底,全国累计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600多万人,90%以上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两个确保”成为社保体系建设的阶段性重要目标。为落实“两个确保”,1998年至2001年,中央财政对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还给予了1300亿元的专项补贴。没有“两个确保”,国企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国有经济就不可能走上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两个确保”为实现国企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等,这些都是我们社保制度作出的重要贡献,它保障了1998-2002年的国企改革;又保障了1998-2008年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就没有我们国民经济的今天;没有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改革开放就不可能成功。
但是,我们的社保制度成绩很大,问题很多,至今为止,它只能为城镇国企作出较大贡献,而不能覆盖农村、农民工,不能覆盖全部城乡。因为它存在制度缺陷,其中便携性不好,参保人不能携带它在全国流动,就是其中之一,连年出现的农民工退保问题就是最典型的案例。广东省2002农民工开始退保,截至2007年底,退保1000万元,1997年开始正式建立个人账户,不到5年的时间农民工就开始退保了。由此看,当前的这个社保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便携性问题,这是扩大覆盖面的最大障碍之一,导致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难以应保尽保。从全国看,参保的农民工只有五分之一,而五分之四则裸露在风险之中。连农民工都覆盖不进来,务农农民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个缺陷是城镇企业基本保险的待遇没有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挂钩,退休收入替代率逐年下降,并与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差距逐渐增大。这个问题在2000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但不明显;从2000年开始,这个待遇差便日益明显并尖锐起来;从2002年开始,这个两种退休待遇的问题开始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最终成为全国性的关注焦点,成为每年的“两会”上代表们热烈讨论的一个社会问题。就目前来看,机关单位退休金是企业退休金的两倍,事业单位是它的1.9倍,这个待遇差越来越大。
我们从中可看到在20年之前,这个待遇差距是非常小的。企业待遇水平下降由很多原因导致,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收益率太低。2008年11月在全国社保论坛上,审计署公布的官方收益率为2%,对照2008年的CPI,这样的收益率意味着是负的。制度不合理,收益率低,导致替代率下降。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数据,北京企业养老金替代率2001年是50%,2006年下降到40%,下降速度非常之快。为此,中央政府不得不每年上调退休金,2008年是第四次上调。其结果是最高与最低差了3倍。比例也不等,最高将近20%,最低是10%,这意味着上调养老金水平的严重碎片化问题。
在中国替代率最高的城市是深圳,最低的是天津,两者相差1倍。多种退休制度并存导致互相攀比,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导致社会不和谐。每年调整待遇导致财政风险,还将导致社保制度公信力下降。甚至,从基本社保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常年从制度外部干预养老金水平,这是不正常的,说明养老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保制度常年需要外部干预,否则就无法满足社会的正常需要和退休人员的生活需要。对制度建设来说,这是极不正常的,甚至是对社保制度正常机制的一个讽刺或称是制度严重蜕化。从某个角度看,甚至可以说这样的制度的合法性出现了问题。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出现在制度设计上,不能埋怨外部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太高,更不能埋怨政府出于好意上调养老金水平,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这样的基本保险制度能为拉动内需作出应有的贡献吗?不能!不但不能为有效拉动内需作出贡献,反而成为中央政府的一个包袱,需要连年人为干预养老金指数,这显然是绝对不正常的一件事。
第三个缺陷是社保制度碎片化。目前的制度展开与扩大是以碎片化的方式而进行的。这样一个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的方式是以一种落后的、过时的、不科学的、不能为扩大覆盖范围作出应有贡献的方式进行的。这样的扩面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扩面的效率和速率,即使“完成”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的目标,这也是一种只顾眼前、不管未来的短视行为,其效果必定是不理想的,不符合国民福祉的要求,甚至后患无穷:不但不能为拉动内需作出应有贡献,而且还不利于社会和谐。所谓碎片化方式扩面路径,是指除国企以外,社保制度基本不适应其他群体的加入,于是便为不同群体分别建立社保制度。这样的制度后果必然制约全国范围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造成职业隔离,弱化参保人的当期消费能力,不利于提高整体社保基金的风险集合能力和大数法则的优势。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制度是未来社会长期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抵御外部经济波动和冲击的本质需要。
上面讲的社保制度三个缺陷,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今天时间有限,我就不多讲了。
养老、医疗、住房、教育,都是扩大内需的障碍,是扩大内需的四座大山。
相比之下,养老和医疗是社保制度的主要项目。美国社会保障支出成为经济增长的第四动力。1929年到1932年美国爆发大危机,1935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36年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它对私人消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大危机10年以后,社会保障制度为美国拉动内需作出了重大贡献,它是从60%开始慢慢上扬,上扬到70%左右。就是说,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美国的内需是作出很大贡献的,是一路上扬的。
借鉴美国的案例经验,社保制度为转变增长方式能够作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要使居民持有良好的消费预期,烫平居民消费周期,让城乡居民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合理消费,要消除“消费心理余悸”,建立消费信心。这是金融危机带给我国社保制度的最大启示。可以说,我们的社保制度面临一个重大转变:它要为增长方式转变服务,要为促进经济增长服务。为国企改革配套服务的历史已成为过去!这是中国社保的历史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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