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一种》发表于《北京文学》1988年第1期,它与数月前发表的《四月三日事件》、《一九八六年》,以及在这之后一年间发表的《河边的错误》、《世事如烟》、《难逃劫数》等作品一起,被看作是余华最具“先锋”特征的作品。作品描写的是一个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循环残杀的故事。哥哥山岗一家三口与弟弟山峰一家三口与老母亲住在一起,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一天,当兄弟两人和他们的妻子都出门上班之后,山岗四岁的儿子皮皮将摇篮中的堂弟抱出门外,摔在了水泥地上。失去了儿子的母亲逼着丈夫山峰杀死了皮皮,同样失去了儿子的山岗设计杀了自己的弟弟,最后,被自己的弟媳设计从刑场送上了手术台,她要让医生们去“瓜分”这个杀死自己丈夫的凶手。
故事没有说明发生的地名,但却带有鲜明的江南意向:连绵的阴雨,“那天早晨和别的早晨没有两样,那天早晨正下着小雨。因为这雨下了一个多星期,所以在山岗和山峰兄弟俩的印象中,晴天十分遥远,仿佛远在他们的童年里”,“母亲的抱怨声就像那雨一样滴滴答答”,“像是在讨厌不停的雨,同时又是母亲雨一样的抱怨”。山峰望着窗玻璃上纵横交叉的水珠对山岗说:“这雨好像下了一百年了”,孩子对堂弟说:“现在下着四场雨”。阴雨的意向显示了博大的张力,阴雨绵绵,压抑的胡同,沉闷的空气,小说在平静的叙述中却使人感受到抓狂的窒息。小说构建了一个暴力、血腥和死亡几乎无处不在的封闭的江南雨镇,专注于展示最丑陋、最残酷、最肮脏的“人性恶”的内心。作者采用一种“无我的叙述方式”,即通过一个冷漠的叙述者,讲述一个充满罪恶感、丑陋感和宿命感的荒诞的故事。作品的叙述平淡而精致,舒缓而沉重,形成了精美而残忍的冷酷特点。
《世事如烟》也在小说的开始布置了潮湿的氛围:“窗外滴着春天最初的眼泪”,算命先生住“在那充满阴影的屋子里”,“一条湿漉漉的街道出现在7虚幻的目光里”,似乎这一切已经昭示了不祥的命运。“司机在这天早晨醒来时十分疲倦,这种疲倦使他感到浑身潮湿”,“瞎子走到那条湿漉漉的街道上,绵绵阴雨使他和那条街道一样湿漉漉”。“6在那个阴雨之晨”起床,“天色依旧漆黑一片,街上只有几只昏暗的路灯,蒙蒙细雨从浅青色的灯光里潇潇飘落,仿佛是很多萤火虫在倾泻下来。他来到江边时,江水在黑色里流动泛出了点点光亮,蒙蒙细雨使他感到四周都在一片烟雾笼罩之下”。尽管司机拼命小心地去回避算命先生的厄运语言,但在如此阴晦的阴雨天气的挤压下,他的任何挣扎都显得徒劳无力,终于被围进了命运的罗网。在这里,人物都是在宿命的笼罩下生存,每个人都摆脱不掉命定的结果,只能被动地接受从天而降的苦难,忍受着随时都可能从阴雨中突发出的血腥。
其他作品也一如既往地充满了阴冷潮湿的灰暗氛围:“在汽车里接近的小城,由于阴沉沉的天气显得灰暗与杂乱。”“那是一个阴沉的上午”,“黑乎乎潮湿的地方所散发的气味”,“我要上屋顶收拾一下,要不雨季一来,外面下大雨,这屋里就会下小雨”。这些雨中意象,潮湿的环境,都营造了小说主人公活动的场所——烟雨江南,也为我们展示了杏花春雨水乡的另外一面——阴晦迷离。
江南地区典型的梅雨季节与狭窄破旧的街道本身即含有一种忧郁迷离的湿气,这种自然与文化氛围的淤积便很能创造一种阴晦迷离的感官世界。不仅余华,苏童在其《南方的堕落》、《一九三四年的逃亡》、《罂粟之家》甚至《妻妾成群》里,都有着一些有关阴郁色调的展示:“我从来没有如此深情地描摹我出生的香椿树街,歌颂一条苍白的缺乏人情味的石硌路面,歌颂两排无始无终的破旧丑陋的旧式民房,歌颂街上苍蝇飞来飞去带有霉菌味的空气,歌颂出没在黑洞洞的窗口里地那些提醒矮小面容委琐的街坊邻居。”在他们笔下,江南小镇一直弥散着一种阴郁的氤氲,一到阴雨天气,便愈加令人焦躁窒息,使得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动不动就带有一种湿淋淋的心情与湿漉漉的命运。这既是作者本人一种个性化的体验叙述,又是一种文化合围下的历史叙述,阴晦、破败、荒诞、迷离成了这种小镇诉说的代名词。
三、蚕丝之柔
据河姆渡文化与良渚文化考古发现,太湖流域、宁绍平原自古是稻谷之源、鱼米之乡,同时也是丝绸之源。从前传说,黄帝元妃嫘祖发明了蚕丝。河姆渡先民7000年前已经开始养蚕,在杭州的中国丝绸博物馆里,就陈列着“世界上第一片丝绸”。江南文化形成时期,吴越两国都把蚕桑丝织发展视为立国之本,近邻楚国也很重视蚕桑,吴楚两国居民就常因争桑而发生纠纷,由此可见蚕桑事业的重要地位。
桑蚕生产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农业社会自给自足,工商业萌芽后互惠流通,江浙区域涌现了吴江、昆山、乌镇、双林、菱湖、南浔等众多的丝织名镇,苏州刺绣、杭州织锦名闻天下。蚕桑丝织事业在江南地区的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繁荣了当地经济,孕育了秀润纤巧、深温徐婉的江南文化,营造了一片温柔富贵之乡。
蚕丝精细如发,既可以绕指为柔,又可以百扯不断,貌似吹指可断,实则坚韧刚劲,表现了江南文化的独特底蕴,也恰恰暗合了江南的水性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和精神。这也象征了我们的生命,表面上肉体之身似乎无法与人生中不可预知的苦难相抗衡,但生命自己往往可以在关键的死难关头迸发出不尽的韧劲,或者迎难而上,战胜困难,或者曲意屈伸,适机再起,用无穷的睿智尽情挥洒人生的豪迈。
在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文学作品中,他笔下的人物生存基本上是以农业社会的中国苦难现实作为背景的,小说中的人物都充满了不屈的韧性,我们可以看到人物身上都有一种生命意识、现世价值与活命哲学的折射,体现出一种中和的人性关怀。《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一直被看作是余华小说从先锋走向世俗后的代表作,《活着》中的福贵经受了百般的死亡威胁,却始终坚忍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为了生活一次次地走进医院卖血,几次濒临死亡却最终保有生命……
在《活着》中,我们已经看不到作者在20世纪90年代所擅长的怪异、暴力、冷酷、血腥的叙述,整部小说从叙事方式到故事本身都回归于现实和平实,字里行间充盈着脉脉的温情。故事的历史视野回归到现实,从背景到人、事都来源于现实。福贵的一生被安置于中国近百年的历史风云之中,中国现代史上所有的重要片断,如旧社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文革”都无一疏漏地从福贵的生活之门穿进穿出,对福贵的生活产生了悲剧性的影响。
然而福贵的生活却由一名荒淫享乐、嗜赌为名的纨绔子弟越来越现实地进入一位辛苦但过着平安踏实日子的朴实百姓的角色,他的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也越来越实在。
生活教会了人如何去生活。福贵的一生显然是坎坷的甚至是苦难的,死神的影子无数次地与他擦身而过,而他却依然从容地活着。
旧社会里,当他输光家产,想拿根裤带吊死算了时,还是轻松的一句“算了,别死了”的话就把他打发回家了,然而却把他爹生生气死。
抗战期间,被国民党军队拉去做壮丁,身边的老全等人都被枪打死,而独他安然无恙,“按理说我是早该死了,打仗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我没死,就是天天在心理念叨着要活着回来见你”。生活的信仰给予福贵以最有力的支撑,一定要活着;建国后,骗走福贵家产的龙二被定性为地主恶霸遭枪毙,临刑前对观望的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儿子有庆五年级的时候因献血被不负责任的医生致死,医生还笑着对福贵抛出“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的可耻话语。笔者在这里感受到无边的义愤填膺,血脉贲张,却又欲辩无言,欲哭无泪。祸不单行,妻子家珍生病,女儿凤霞耳聋,有庆抽血致死,无边苦难的膨胀、蔓延让福贵几近窒息;但为了家珍的病,只能悄悄地瞒着妻子将有庆埋掉。凤霞的出嫁应该是整部小说最为亮丽的色彩了,似乎全部的喜悦都凝聚于此,不幸的是,凤霞生孩子时却因大出血而断气,继而三个月后家珍病逝。度过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后,本来该开始幸福生活的家庭只剩下福贵、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三代单人相依为命。然而苦难并没有到此为止,苦根四岁时二喜意外被两排水泥板夹死;没过多久,苦根因为吃过多平时难得吃到的豆子而被撑死。至此,福贵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剩下了他孤零零的一个。
从故事开始至结束,福贵身边的苦难接踵而至,给读者的压抑也片刻不得停止。尽管期间也插进了些稍稍轻松的情节,但作者还是通过平和随意仿佛置身于事外的叙述,让一波又一波的苦难、死亡席卷、冲击着福贵的家庭。至有庆的死,悲剧性达到了高潮,无边的揪心的痛感不能自已时,作者笔触一转,凤霞的婚事使故事添了些喜庆色彩,节奏也舒缓下来。然而死亡对这个家庭的威胁始终没有歇息,凤霞生子大出血的死去又一次把轻松的画面转为苦难。直到最后苦根离去,福贵一个人承受了最多的最大的悲痛。
然而余华的目的分明不是为了展示苦难的悲痛:“作者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故事一直坚持的轻松写意、平淡从容的叙述方式也在尽力营造一种温情脉脉的家庭氛围,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命在任何苦难面前都有着无穷的韧性。正如战争中死去的老油子老全所说的:“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活着的信仰、生命的欲望给予了人生最大的动力,不仅福贵经历了百般的磨难而坚韧地活着,同样,家珍与凤霞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表现出了对生命最大的渴望。家珍患了软骨病,
医生说没有可能起床只能等死时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而过了一段时间,将死的家珍突然好转,喊着“饿了”要粥喝;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素来温顺的凤霞因挖到的地瓜被抢而与王四拼命,这里都显示了她们对于家庭、对于人生的深深关怀与渴望,展示了生命的韧性和勃勃生机。生命与大自然有着互相和谐的律动,无论经历多少雨雪风霜、日落日出之后,都会是一片盎然新意。在《活着》结尾,讲故事的老人(福贵)在宁静的田野里轻唱,文中的“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儿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经历了无边的苦难之后,小说在一种从容平淡、和谐自然的日落中收尾,彰显了中华大地的博大精深、吸纳一切的精神。我们在此也看到了水性文化的中和精神,作者用一种中国式的智慧宽容着一切苦难,能屈能伸,以温和的忍耐与幽默缓解苦难的压力,凭蚕丝之柔担住生命之重。
在《活着》中,余华一方面让福贵与苦难一次次的遭遇,另一方面,又让主人公用中国老百姓最朴素的生存哲学去应对绝望。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同样如此。面对生活的压力,小说中许三观一共卖了九次血。第一次卖血促成了与许玉兰的婚姻;为了支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第二次卖血;与林芬芳偷情之后第三次卖血送营养品;第四次卖血是为了饥荒之年的生活;为改善儿子一乐在乡下的苦境第五次卖血;第六次卖血是为宴请儿子二乐所在乡下的生产队长;为筹集一乐的医药费,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最后,许三观晚年一次卖血未遂。一次次的卖血都根源于命运不可抗拒的侵袭,许三观用不停的卖血战胜不可捉摸的命运的捉弄。与以往的冰冷叙述不同,作者采用了简练而温情的抒写,通过写实手法把许三观的生存环境完全置于苦难的边缘,让他直面命运,以卖血拯救不幸,卖血体现了许三观生存价值的最大化,如小说中许玉兰所言:“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次地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在这里,许三观用卖血抗击苦难的方式获得了妻子的最大肯定,同时也显示了其身上固有的对于家庭的责任以及自强不息的抗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