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兴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在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定义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可见,治理在过去是指政府的管理,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上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延伸到了经济领域,并且职能转变,政府借助民间组织(如商会)开展管理、协调。作为民间商会等行业组织的发展,对地方治理的运作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有人把各种社会组织(包括商会等)称之为“看不见的市场之手”和“看得见的政府之手”之外的,若隐若现的“第三只手”。美国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西方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说:“我认为一种经济的实绩取决于这种经济的组织结构。”一语道出了类似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商会”这一概念有时与“行业协会”不做细致区分,而是依行文的需要相互替代使用;也有人把商会作为行业协会的一个分支;有的则把行业协会看做是商会、行业协会的一种。
这里,我们将商会、行业协会并列,它们都是政府借助进行管理的“第三只手”,有时等同。商会是综合性的,其成员可以是不同行业的,行业协会(或者同业公会)不是综合性的,其成员是同一行业的。从我国来看,商会、行业协会的产生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二种途径。前者是由企业自发组织形成,以期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求得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如浙江商会、温州商会、温州烟具行业协会等,也称民间商会、行业协会。后者则是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而由政府主管部门组建,在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下,承担部分管理职能,如工商联、各种原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来的行业管理组织电力企业协会、银行业协会等,具有半官方的性质。
因此,本章所称的治理,是政府和商会、行业协会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管理、协调,通过这种管理和协调,使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符合政府总体的社会目标,同时也实现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本章探讨通过商会、行业协会及政府的治理,对宁波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的影响及其程度。
1.宁波商会、行业协会发展现状及作用
1.1.宁波商会、行业协会状况
1.1.1.商会、行业协会的概念
行业协会,又称同业公会、商会,有些地方也称企业联合会,英文为GUILD,是由同一行业或相关行业组成的民间组织。都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协调、沟通的作用。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组成的非经营性的民间社团,是由企业为维护共同利益自愿组建和参加,具有沟通、自律、协调和管理等重要职能,对政府的管理职能可以起到辅助和补充的作用,这类非经营性的中介组织直接规范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经营行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定义为:“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依法登记为行业性的非营利社团组织。”《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定义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包括商会)。”可见,关于商会、行业协会的概念大同小异,没有本质区别,一般冠以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称谓的都通称行业协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习惯叫法,一般称自愿组成、开展行业服务、自我管理的这类中介组织为商会。
1.1.2.宁波商会、行业协会概况
(1)管理体制
目前宁波和全国一样,对商会、行业协会的管理比较复杂,存在多头管理。
一是宁波商会、行业协会的注册成立与注销由民政部门负责;二是共产党的统战部主管的,工商联(商会)就是这样,由非公有制企业会员组成;三是由经委(或经济局)主管的,主要是一些原由该部门主管的工业性的行业协会,以及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四是工商局主管的,一般是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五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管的,如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商联虽然归统战部主管,但它又管理一些商会、行业协会,带有半官方性质,而且它是总商会性质,所属商会包括各下属工商联(商会)、部分行业协会(民营企业组成)。宁波市商会、行业协会主要是前述二、三、四类,作为社团组织,都是经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
(2)宁波商会、行业协会目前现状
①工商联(总商会)。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是宁波市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主的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中华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的地方组织。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1月,1990年开始与宁波市总商会并称,简称宁波市工商联(总商会),一套班子二块牌子。
据省工商联近日发布的《关于2007年度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情况的通报》,截止2007年底,宁波市工商联(商会)共有会员10767个,增加2175个,比2006年底增加25.31%,其中企业会员10306个,新增2388个,比2006年底增加30.16%,会员增加总量和增长比例均名列全省第一;团体会员84个;全市已建立工商联基层组织155个,同业公会、行业商会26个,乡镇(街道)商会组建率达84.8%,有9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商会组建率达到100%,组建率名列全省第一。异地商会4家,异地商会建设取得新进展。广大基层商会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反映社情民意、当好政府助手、服务会员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有镇海直属商会1个、宁波市工商联主管的异地商会4个、民营企业家协会1个。综上,全市共有基层组织155个。注:另有慈溪在外成立三家异地商会。数据来自宁波市工商联网站。
②经委系统的行业协会。经委系统目前共有各类协会38家(其中涉及包括机械、轻工、建材、服装、化工、医药、电子等行业协会24家)。从建立的时间分析:成立于80年代的9家(其中行业协会5家);成立于90年代的5家(其中行业协会2家);成立于2000年~2002年底的9家(其中行业协会7家);成立于2003年至今的15家(其中行业协会10家)。从会员规模分析:最多的协会会员数为604家,最少的为25家,普遍的在50家~150家之间。其中一家行业协会从成立起系事业单位,且属非会员制协会。行业协会的会员个数和会员企业销售额一般都占全行业50%以上,有的高达90%以上。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在2至4人左右,规模大一些的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更多一点。
③工商局下属的民营或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宁波市工商局管理的商会组织主要是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宁波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分支。
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是由宁波市民营企业联合组成,依法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92年3月26日,下设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大榭、保税区、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15个县(市、区)级协会。下辖63个基层分会和31个行业分会。截止2004年底,全市已有民营企业6.85万家,加入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的会员有6.2万家,占全市民营企业数的90.5%。
宁波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由全市城乡个体工商业者自愿组成,依法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宁波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于1985年4月25日,下设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大榭、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直属个协等15个县(市、区)级协会。下辖72个基层分会和49个行业分会。截止2004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23.3万户中,加入宁波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的会员有22.5万户,占全市个体工商户户数的96.6%。
1.1.3.商会、行业协会的主要特征
(1)民间性
商会、行业协会是由个体、私营企业自发组成的民间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同一行业的合法经营者均可成为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商会、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协会章程,明确团体活动的基本准则、会员的条件(资格)、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等事项。会员既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又须自觉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2)自愿性
商会、行业协会是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加入、退出均以自愿为原则,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领导自选,人员自聘,经费自筹,会务自理”的办会原则。
(3)整体利益性
商会、行业协会是各个企业、行业为谋求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社会经济团体,以代表会员企业、行业的共同利益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标。主要活动是规范行业和会员的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协调会员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发展,并以维护会员、行业的整体利益为己任。活动范围主要在市场经济领域,与其他社会团体的活动领域有明显区别。
(4)沟通、协调性
商会、行业协会的主要活动范围虽然在经济领域,但组织本身没有独特的自身利益,是一种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在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与社会消费者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指导。
(5)合法性
商会、行业协会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团体,经民政部门注册成立。商会、行业协会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6)自律性
商会、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会团体,必须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活动方针。商会、行业协会制定的章程及各项行规行约,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对于违反者,商会、行业协会有权依据章程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1.2.商会、行业协会对宁波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是商会得以形成的前提和条件。在一个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中,中介服务体系及相应的社会中介组织是不可或缺的。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组成的非经营性民间社团,是由企业为维护共同利益自愿组建和参加,具有沟通、自律、协调和管理等重要职能,对政府的管理职能可以起到辅助和补充的作用。这类非经营性的中介组织直接规范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经营行为。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更多的来自于市场与行业的需求。
但是,要明确商会、行业协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具体作用,如占多大比例,用详细的数据来表达,则是很难。因此,更多的只能从定性的角度考察,个别的可以用定量的分析。我们的问卷结果是,约14.3%认为作用大,35.7%认为作用较大,35.5%认为作用一般,14.5%认为作用较小,认为无作用的没有。应该说商会、行业协会在宁波的民营经济发展中起了较大的作用。
下面主要从定性的角度适当结合定量考察商会、行业协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2.1.商会、行业协会发展历程反映其对民营经济的重大作用
宁波是商会、行业协会较早产生的地方,而且是作用发挥得好的少数地区之一,从宁波帮的会馆开始,演变到上世纪初的近代商会,再发展到当今的现代商会,宁波也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头。宁波的商会、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促进私营经济、民营经济、非公经济发展壮大的历史,这也说明,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会、行业协会。
(1)1949年以前,商会、行业协会完全是私有经济的总协调员,推动宁波私有经济大发展
1905年,王月亭、吴绍基、汤仲盘3位商人,召集各行会和商帮组织,发起并成立了宁波商务总会,开启了宁波商会发展的先河,至于宁波帮在上海成立的商会、行业协会则更早,更有影响力。商会的成立,是近代工商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产物,同时,也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资本主义经济就是私有经济。商会、行业协会对其成员的领导、控制、协调,对私有经济的发展起绝对的作用,那时的政府基本不负责经济的管理,宁波地方经济的管理主要由商会、行业协会自身负责,商会、行业协会就是私营经济、企业的领导者、总协调员,而政府则相对是旁观者,只起保护、收税的作用,在管理上则还没有多少切入。
我国现在的民营经济则以私营、个体经济为主体,是以民营形式的非公经济。商会、协会就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同时对其产生的基础经济起重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