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手机为商人提供了一个“移动办公室”。普遍认为“办公室”是一种特定地理位置的概念已经过时。对于福建商人,手机就是他们的办公室。他们携带手机,就携带着自己的办公室。他们走到哪里,他们的办公室就在哪里。他们把手机运用于各种商业用途,例如信息查询、客户联系、合约谈判、职工监督等。另外,移动办公不限于某个特定场合,是以跨越地区的市场扩张为导向的。由于更多的商业谋略在远距离的手机传播中更易于操作与实现,从某种意义来说,手机更倾向于发展外地甚至国际客户商业网络,而不是本地网络。
第三,手机已经成为上演商业谈判谋略的平台。利用手机传播特点,以及客户对本地情况缺乏了解,福建商人把他们商业谋略的特性充分展现在他们对手机的一系列创新使用中,用以签订合约,摆脱麻烦客户以及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业绩。
最后,手机已经成为福建商人生活运转的中心轴。它为规范商人的日常生活而设置晨闹,议程闹铃,24小时联系及短信服务;它把商务办公室带入商人家中,它混淆了商人的个人生活与商务运作,它因客户闲聊干扰了商人的家庭晚宴,它侵占了商人的假日旅游(包括无数的假日问候)。本质上来说,手机,正如受访者郑利奥总结那样,已成为企业家的“神仙法杖”。
[参考文献]
[1]冯晓芳(2007年12月25日)“我国手机用户数创新高达5.39亿月均增712万户”。2008年5月11日摘自新华网:http://mba.ce.cn/manager/gch/200712/25/t20071225_14030449.shtml
[2]福建日报(2007年8月24日).“福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20年铸就新辉煌”。2007年8月29日摘自:http://www.fj.xinhuanet.com/jjpd/2007-08/24/content_10954154.htm
[3]福建省统计局,2006年,“福建个体私营工业经济的现状及问题”。2007年8月10日摘自:http://www.stats‐fj.gov.cn/tjfx/0200606290033.htm
[4]郭镇之、吴玫(2008),“现代与后现代的双重表征:当代中国移动电话”(上)(下)。《现代传播》2008年第4期,第5期。
[5]省市数据网,“2007年“十一五”末福建电话普及率将达113部/百人”。2007/08/17下载.http://provincedata.mofcom.gov.cn/hotdate/disp.asp?pid=14755
[6]省市数据网,“2007年福建省电话用户总数突破3000万普及率达居全国前列”。2007/08/17下载.http://provincedata.mofcom.gov.cn/hotdate/disp.asp?pid=14540
Magic Stick of Business man:the Modern SSignificance of Mobile
Wu Mei Lin Haijun
Abstract:three theoretical were integrated in this study,including 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affordance theory and domestication theory.We want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se of the mobile phone and business operations of Chinese enterprises,espe‐cially the social function and social roles of mobile phone whileu‐sing.In today"s globalized society,business menin Fujian become aprominent commercial group with their consistent hard work in gand fighting spirit.This study focuse soninspection that howcan theyreflecte dintheuse of mobile phon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usinessmen"scommer cialoperation in Fujian,as well as the innova‐tive us ages of mobile phone among Entre preneurs brought from th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mobile phone.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mobile phone has greatly increased the aggressive commercial cultural in Fujian enter prises.They make 24‐hournon‐stop commercial operation possible.Mobile phone sbring to enterprisesa“mobile office”that won"t be restricted by geography.They become acommercial skills and strategyplatform,as well as the central axis of enterprises" lives in Fujian.Mobile phones are be‐coming a Magic Stick in the hand of businessmen.
Keywords:mobile phone,Entrepreneurs,modernity,Business in fujian,china
现阶段中国网民典型特征研究
彭兰
摘要: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中,网民的作用不可或缺。而中国网民在现阶段表现出来的一些典型特征,不仅影响到互联网的发展轨迹,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社会发展的复杂进程。中国内地网民在现阶段的典型特点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需求方面的特点是:环境认知需求凸显;自由表达与社会参与需求强烈;边缘性需求增加。行为方面的特点是:“解构性”行为容易产生轰动效应;暴力行为易被激发;群体感染性强。思维方面的特点是:质疑成为一些网民思维的基调;一些网民易被简单化思维主导。价值取向方面的特点是:道德上的双重性;文化上的叛逆性;政治上的激进性。中国网民具有这些思维、态度、行为特征,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因为网络改变了他们,一切都是基于深刻的现实原因。
关键词:网民,价值取向,需求特点,行为特点,思维特点从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第一次热潮出现以来,中国网民队伍不断扩大,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在各方面也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共性特点。这些特点与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水平有关,也与中国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关,同时,还体现出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等的影响。对于这些特点进行分析,不仅是网络传播研究的任务,也是研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尝试对中国网民的一些典型特点进行总结与分析,分析的依据是对多个网络论坛以及近年来的一些典型的网络事件的观察。这里并不一定能提供完全科学的结论,而只是试图给后来的研究者一些借鉴。
当然下面所讨论的是中国网民整体的特点,而不是个别网民的特点。这些特点不适用于所有网民。它们只是从整体上表现出来的某些典型特征。而且这些特点往往是在网络互动的环境下才会表现得比较充分。
下面所分析的,只是中国网民的特点,而不是整个中国地区。
一、需求特点
网民的需求是他们在网络活动的主要动因,中国网民的需求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环境认知需求凸现
由于中国社会正处于高速增长同时发生根本转型的时期,“公众日益深刻地受到社会变革带来的影响,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公众要求更全面地了解生存环境的变化,了解看似孤立的新闻事件与自身利益的关系及对自身命运的影响”(高钢、彭兰,2008)。因此,对环境认知的需求,成为中国网民的显着需求之一。
网络为人们迅速而全面地认识社会环境的即时变动和长期变化,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这表现在:
“一是网络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便于为分散于各个区域各个行业的公众平等地提供新闻信息,特别是能够为那些因地域、经济、生理、传统媒体布局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共享新闻信息的人群提供新闻信息;
“二是网络信息传播的承载量,便于为公众提供充分的新闻背景信息、新闻分析信息,从而增强新闻对公众及社会影响范围、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的解读,满足公众深入了解生存环境变化状况和意义的信息需求。”(高钢、彭兰,2008)
中国网民对环境认知的需要,不仅表现为对新闻信息的高度关注,还表现在对“知情权”的高度重视。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灾难事件发生时,他们希望能最快地获得信息,同时了解事实真相。
而在低门槛、四通八达的网络传播环境里,试图阻止信息流通、掩盖事实真相,是很难做到的,媒体的不作为,反而会使网络中小道消息、谣言泛滥,造成人心混乱。网络媒体必须做出及时反应,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向网民说明真相、指点迷津。而网络媒体的行动,也会推动传统媒体作出改进。近年来,在诸如矿难等灾难报道中,中国媒体的报道不断进步。在2008年5月的四川地震报道中,中国媒体的及时、透明的报道,得到公众的高度认同。这与这些年在网络媒体推动下的渐进改革是分不开的。而这离不开网民知情权需求这样一种推动力量。
在一定意义上,网民对于知情权的追求,推动了网络新闻业务的发展,提升了网络媒体的地位,也推动了中国的新闻改革,同时,也不断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政府工作的改进。
当然,网民在追求知情权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人对于小道消息、谣言缺乏识别判断能力,为流言的传播推波助澜。
有时人们出于对知情权的追求,会侵犯某些个体的隐私权。把握知情权的界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二)自由表达与社会参与需求强烈
与突出的环境认知需求相关,中国网民的需求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他们有强烈的自由表达的愿望,同时也把这种愿望在网络中付诸行动。这种表达不仅表现为语言,也表现为行为。
美国IAC/Inter Active Corp所作的一项关于中美网民对比的调查显示,将近3/4的中国用户认为其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做任何事情说任何他们不能在现实生活中所说的话,而这个数字在美国只有不到32%(《中国网民与美国网民观念对比》)。
中国网民对网络中自由表达需要的强烈,源于现实空间的某些限制,也与中国社会高速发展中各种矛盾积累产生的压力有关。而网络空间的相对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人们心理上的安全感。
更重要的是,网络中人与人的互动,促进了人们的表达愿望,也使个人表达可能汇聚为集体表达,显示出强大的力量。
与此相关,中国网民参与社会事务的需求也是十分强烈的。它是自由表达需求的延续与发展,也是自由表达的一种行动实施。
中国网民的表达与参与主要表现在几个层面:
社会讨论层面:多数情况下,网民在网络中的讨论不是针对某个事件或人物,而只是一般性的讨论社会公共话题,虽然这些讨论不会起到舆论监督等即时性的作用,但是,它对培养人们公共参与的意识和习惯,提高人们公共参与的能力,是具有意义的。
舆论监督层面:网民对一些社会问题积极发表意见,试图通过舆论力量影响问题的解决。孙志刚事件、刘涌案、宝马案、华南虎事件等,都是网络舆论的强大力量作用于事件的发展进程。
权利维护层面:网民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可以表现为个体的行动,也可以表现为集体的行动。网络往往具有将个体维权变成集体维权的能力。人们通过网络表达的维护权利的诉求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特定事件中个体偶然受到的权利侵犯后进行的维权;二是某些群体遭遇相同问题而进行的维权,如“肝胆相照”论坛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所成立的维权论坛,很多业主论坛则是小区居民进行小区集体维权的意见表达与行动组织场所;三是网民并非为个体实质的权利受损进行网络参与,而是出于对公民一般权利的保护愿望进行网络参与,在孙志刚事件中,尽管权利受到侵犯的只是孙志刚一个人,但是,人们积极参与发表意见,是在更普遍意义上寻求个体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