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社在几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活动。这些活动有特色、有文化、有内涵,且寓教于乐,在校内外也越来越有影响。主要有四大品牌:“西湖梦寻”人文之旅、“江南毓秀”诗书画笔会、“诗国青春”诗词楹联灯谜会、“爱我中华”诗词吟唱晚会。
“西湖梦寻”人文之旅:兴华诗社通过组织文化之旅活动,利用杭州西湖周边秀美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把社员的业余活动和诗词文化结合起来。徜徉于灵山秀水、名胜古迹之间,请老师讲解有关名人轶事、锦篇佳联,极大地提高了出游的文化品位。在社员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强民族情怀的同时,也丰富了社员的创作素材。诗社自成立以来,已举行了近二十次人文之旅,开发了五条人文旅游路线,包括孤山景区、宝石山景区、北山街景区、杭州花圃景区、苏堤———吴山景区,已编印了四辑“人文之旅”资料手册。社员在人文之旅之后,都能创作出高于平时水平的诗词作品。
“江南毓秀”诗书画笔会:兴华诗社经常积极与院书画协会进行互补交流。社员将自己的诗作用书画形式表现出来,珠联璧合,进一步提高了创作积极性。并且经常邀请在杭书画名家来我院举行诗画笔会,画意诗情、别具雅韵,大受师生欢迎。
这也体现了诗社“兼容诗书画,并蓄文史哲”的办社方针。现在,诗书画笔会同时也成为学院的人文品牌活动。
“诗国青春”诗词楹联灯谜会:活动借用灯谜来调动学生对中国诗词文化的兴趣。夜幕降临时分,校园广场挂满彩灯,流光溢彩,在丝竹背景音乐中,莘莘学子徜徉于诗林词海中,人头攒动,兴致勃勃,构成了一道别具特色的风景线,调动了学生对诗词文化的兴趣。
而首届诗谜灯会开始于2003年,当时兴华诗社下沙分社的社员提出设想并成功举办,得到了校内外师生的认可。以后,每年的灯谜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的人员也不断增加。该活动已成为诗社影响最广、最获赞誉的活动之一,它以传统诗词为主,成语、字谜、歇后语等内容为辅,以灯谜活动为载体,形式活泼,寓教于乐,增进了社员之间的交流,也加深了广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体会。
“爱我中华”诗词吟唱晚会:在诗社提倡诗词创作的同时,还要求能多诵读一些古人的名篇佳句,并且经常举办诗词吟唱晚会或者比赛。活动现场雅诗阕词、歌声舞姿,将诗词古韵与青年的朝气融为一体,丰富了学生的文化生活,给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
此外,有计划地推出系列人文讲座也是兴华诗社的重要活动。迄今为止,诗社已组织如《中华诗词的历史沿革》、《文学家谈诗与人生》、《企业家与人文素养》、《诗说延安精神》、《人文精神与中华诗词》等30余次讲座。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孙轶青,原常务副会长梁东,中华诗词学会顾问袁第锐、蔡厚示,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刘庆云、毛大风,青年诗人萧瑶等知名人士都曾作客我院,给诗社社员和其他同学带来了一次次的精神大餐,并在全院形成了浓郁的高品位文化氛围。
诗社每学期还举办诗词创作大赛,自2002年开始每年举行两次。每次大赛都有相关主题,如2002年10月为欢庆党的“十六大”而举行的“壬午金秋诗词大奖赛”、2006年4月举行的“知荣辱、创和谐”梅月诗词创作大赛。通过这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员创作诗词的积极性,扩大了诗社在全体学生中的影响,同时社员的创作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学习交流更加活跃,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珍视也进一步强化。
诗社还经常和校内外的其他社团共同举办相关活动,如曾分别与藤园文学社、德源学社共同举办了两届“诗文携手、风行天下”文娱晚会,与兰竹轩书画协会共同举办了诗书画印创作大赛,与浙江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吉他社举行联谊活动等等。
为了让社员能更方便的交流,同时让更多爱好诗词的学生加入其中,2004年9月创办了“兴华诗社”网站。网站设立了多个版块,既是社员发表自己作品、评点别人作品的园地,同时也是诗词创作的学习园地。平均日发帖量超过100帖,交流踊跃。2006年9月,“兴华诗社”网站改版为“中华诗教”网,扩大了影响力,增加了更多诗词创作方面的资料,其中设“兴华诗社”二级网站。
兴华诗社自成立以来,社员诗词创作成果丰硕,在《兴华诗教》、《中华诗教》报上平均每期发表50首左右,至今已逾2000首。另外,社员作品在《中华诗词》、《当代诗词》、《诗词》、《文化月刊·诗词版》、《浙江诗词》、《上海诗词》、《北京诗词》、《云南诗词》、《贵州诗词》、《甘肃诗词》等数十家刊物上频频发表。许多刊物开辟专栏刊登诗社社员作品,至今已在省内外刊物累计发表不下3000首。其中的优秀作品除已选录在《新蘖集》中,又汇编成《新蘖二集》出版,得到了诗词界的肯定与好评。
诗社在十年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2002年4月,全国首届诗教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因为诗社开展的系列活动以及所取得的成果,授予我院为“全国诗教先进单位”。
2002年10月,兴华诗社被中华诗词学会和省诗词学会吸纳为团体会员。
2003年6月,兴华诗社因特色鲜明、组织有序、活动丰富、成果丰硕被浙江省教育厅授予“浙江省高校优秀社团”称号。
2006年4月,因兴华诗社的影响和我院诗教取得的成果,中华诗词学会在我院成立了中华诗教促进中心。
2006年10月,兴华诗社在下沙高教园区第三届文化艺术节优秀社团评比活动中荣获“十佳社团”称号。
诗社成立以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联谊报》、《浙江诗词与楹联通讯》、《中华诗词通讯》等刊物多次报道兴华诗社活动。
2006年6月1日,《浙江日报》第10版用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改革创新中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文章,其中介绍了兴华诗社的历史、特色、创新和成果。
2006年10月17日,《中国教育报》第2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全方位实施校企合作》的报道中也关注了我院兴华诗社和人文素质教育体系。
2007年4月3日,《浙江日报》头版头条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注重人文教育,大学生吟诗作词蔚然成风”为标题,报道了我院诗社的活动情况。
不仅如此,2007年2月6日,教育部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提升学生人文素质”为题专门刊发工作简报,高度肯定了我院校园诗教的实践与成果,其中不少笔墨就是介绍兴华诗社的。
我院《校园诗教,和谐育人》校园品牌,获得了教育部2007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比特等奖的殊荣。而在申报材料中,诗社的活动与成果占据了重要的篇幅。
兴华诗社的十年,是努力进取的十年,是开拓创新的十年,是不断取得成就的十年。过去的十年,已经成为历史。但兴华诗社会像以前一样,以后的十年,再以后的十年,都会是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成就,并为中国传统文化进一步发展作出贡献的一个个不停步的十年。
五、章程介绍
兴华诗社章程
总则
一、兴华诗社是院兴华诗社所属的自行组织、自行运作、自行管理的学生协会。
二、本团体的宗旨是:
振兴中华传统文化,宏扬诗教,交流诗艺,加强素质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本团体以民主集中制为活动原则,实行社长负责制。
四、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团体。
五、本章程自社团的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六、本团体的活动范围:
(一)普及传统文化知识;
(二)普及中华诗词,宏扬诗教,开展诗词创作活动;
(三)协助组织传统文化沙龙。
七、以下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三章):例会制度
(第四章):档案制度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六章):建议制度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一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加入本团体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为本团体活动的爱好者。
二、本团体成员的权利:
(1)享有本团体的自荐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检举权;
(2)对本团体内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对本团体内的各项制度、日常工作都有民主监督的权利,凡由三人以上提名的建议,由本团体多数成员表决通过的,可正式成为本团体制度;
(4)有优先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5)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6)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三、本团体成员的义务:
(1)执行本团体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本团体的各项制度和规范;
(4)宣传本团体宗旨,维护本团体声誉;
(5)关心本团体的工作,主动向本团体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社员证。社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社。
五、社员自动退社,会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 组织制度
一、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每学期举行一次,内容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听取和审议社长、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4)会议由社长组织召开,秘书处负责策划实施。
二、本团体平时实行例会制度,各项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开会协商。
三、社长职权:
社长对本团体的所有工作负有全责。管理并协调本团体各部门使之正常合理地运作,有权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平时定期的例会和不定期的紧急会议,有权对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的人选进行提案,有义务接受成员的正当建议及批评,对财务理事的财务收支负责审核。
四、副社长职权:
副社长具体指导各部门的实际工作,并代理本团体的大部分日常工作;社长不在校期间,暂行社长的一切职权。
五、秘书处职权:
秘书处负责起草和修改兴华诗社的章程和各项制度、规范;负责制定每年的成员大会的具体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社团内会议的记录;负责管理本团体的各项资料和档案;负责受理本团体成员的各种建议,定期整理建议交由例会讨论;负责受理组织部的违规记录,并根据组织部的建议做出相应的处理,报社长批准,并负责落实。
六、学习部职权:
学习部是本团体学习诗词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社员诗词作品及文学稿件的每月收取工作;负责《兴华诗教》报校内定期的发行工作;协助老师做好诗教培训工作,同时将社员学习意见及时反馈到老师处。
七、组织部职权:
组织部是协会内比较繁忙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协会内部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协会每学期新会员的招收工作,负责监督和记录本团体成员的违规行为,有权对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提议开除会籍处理,向秘书处建议对违规成员做出何种处理。
八、外联部职权:
外联部是本团体对外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外联部主要负责本团体对外的联络工作,负责与校内各社协会之间的协调、联系,负责与校外的交流和联系,即本团体同在杭其他院校中同类性质的协会的交流与合作的联络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九、宣传部职权:
宣传部是本团体形象的代表,主要职责是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来树立本团体的形象,提升本团体的知名度。主要工作是本团体各项活动的宣传,包括平时本团体的培训、会议的通知及本团体重大活动的院内宣传工作。
十、文艺部职权:
主要负责本团体内各部门间的活动策划、现场安排、文艺活动的编排,丰富社员生活。
十一、各成员、各部之间的关系:
副社长直接对社长负责,社长、副社长、秘书处和各部部长接受全体成员的民主监督;各部部长应积极地相互配合,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秘书处监督各部工作的具体落实,并且协助社长、副社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 例会制度
一、例会每周一次(星期二下午13:30—14:00,有特殊情况可更改)。
二、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社长不在可由副社长代理),由秘书处记录归档,会议以各部长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为主,并与下次例会的反馈信息一起记入档案。
三、必要时可请上级领导列席会议。
四、不能及时参加例会者应事先向社长或秘书长请假:
(1)请假须有书面报告,请假条必须由社长或秘书处签字;
(2)无请假条视为无故缺席,请假条交由秘书处备案;
(3)会议签到制度,迟到三次按缺席一次计算,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4)各部长每次开会须有记录工作,秘书处须作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须通知秘书处。
五、例会成员必须认真遵守例会守则:
(1)不得迟到;
(2)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席;
(3)例会中不得谈论与例会无关的话题,保证高质量进行。
(第四章) 档案制度
一、档案由秘书处内务理事管理。
二、档案分为兴华诗社章程、各种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兴华诗社成员上交的意见书及反馈。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财务收支由财务理事负责。
二、财务来源:
(1)会费;
(2)团体、单位和个人捐款;
(3)学院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