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经济手段的运用
除了运用法律手段和政府管制之外,运用经济手段也是很多国家提升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方式。如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对所有的畜产品均采取严格的按质论价,这对于打击和防范假冒伪劣产品具有积极的意义。而英国、德国的做法则是让假冒伪劣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倾家荡产,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简单的罚款补偿。
四、促进我国畜产品安全的建议
(一)完善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健全的法律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法制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实施及其效果产生的制度基础。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许多方面,需要多地区、多部门的协调,缺乏法制化的规章,就容易使多部门、多地区在执行政策规定时产生不合作博弈成本。
而违背合作原则和政策规定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会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效率和造成无视、践踏原则、政策规定、法律的惯性。因而,通过立法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环节和内容予以明确,就显得十分必要。目前我国畜产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有不少,如《畜产品卫生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但总体来看,我国畜产品安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特别是还存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立法进程,同时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一是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畜产品安全法律,改变初级产品和加工品分割管理的局面,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二是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实现我国畜产品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适应国际潮流,尽快制定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行GM P、HACCP 等程序化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将无公害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认证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明确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统一的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畜产品认证机构,并加强对境外相关认证机构和有关代理机构的管理。四是建立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劣质产品召回制度,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畜产品提供法律依据。
(二)健全畜产品安全的监管体系
健全的监管体系是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的关键。对畜产品安全问题产生环节的分析表明,畜产品安全的监管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如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畜产品安全监管都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缺乏齐抓共管、协同共进。因此,要加强监管。
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可借鉴美国的经验,中央政府成立一个权威性的、相对独立的畜产品安全总监管机构,对各种畜产品安全监管负总责。第二,对目前分散在农业、卫生、环保、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全面的梳理,作出更加合理、明确的分工,特别针对部门间衔接处要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杜绝跨部门沟通障碍的“死角”。第三,要大力加强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的建设,这是加强有效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
目前阻碍优质安全畜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因素是:生产优质安全畜产品的成本大于收益,而生产劣质产品的收益大于风险。这就使得优质产品的生产者缺乏原动力,长期下去还会出现“以劣逐良”的现象。因此,除了通过立法、政府管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外,实行优质优价,使优质产品的生产者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方面。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在提高全社会诚信度的基础上,生产者通过设立专销区、连锁配送和进入超市等营销方式,逐步建立起质量信誉;二是提高质量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并建立畜产品标签制度,提高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三是通过广泛性的教育活动,使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区分质量的优劣,促进优质产品的销售;四是加大对畜产品安全事件的经济处罚力度,从而增加不法厂商或个人的风险成本,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畜产品的生产。
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战略困境透析与出路选择
田建玺 张志敏
摘要: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我国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中正遭遇品种选择、微观组织成长、宏观指导、公共服务能力的战略困境,亟须从转变思维、差异化、提升服务等方面寻求出路。
众所周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是农业发展,难点是农民增收。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我国各地农村实践和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通过产业化来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实现农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有效途径。当前,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全球农业与食物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一员,畜牧业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重要部门。在国家农村与农业“十一五”规划中,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将上升到38%。在中国农业产业日益开放的大趋势下,如何在积极参与国际产业链合理分工的同时,加快我国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增强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农民稳健增收和农村和谐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战略课题。
一、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所面临的战略困境
尽管我国畜牧业仍处于快速增长期,但在现实中,我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正陷入战略困境。这种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品种选择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泛引进国外蛋鸡、肉鸡、生猪、奶牛等优良畜禽品种,现在这些品种已经成为我国畜牧产业主流种类,在提高中国畜产品数量水平方面的确贡献很大。然而,这些品种资源已经由国际为数极少的跨国公司所高度控制,由于多种原因,在引进这些品种的同时也给中国带来了许多新型疫病,使中国畜牧业防疫体系更多地依赖于国外动物保健技术支持。与此同时,我国特有的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水平大大落后于中国畜牧业快速发展需求,畜牧科技体制依然未摆脱计划体制束缚,使我国利用畜禽多样化、差异化形成畜牧业战略竞争优势难以实施。
(二)微观组织成长困境
以规模化鲜活品为主的现代畜牧业与以谷物为主的传统农业相比,有许多层面的本质区别。从生物生态学来看,现代畜牧业要求必须远离人群,集中实施防疫等生物安全措施,同时必须与种植业、食品物流产业有机配合;从经营管理学来看,现代畜牧业要达到劳动生产率与资本效率的有机均衡,因此,现代畜牧产业活动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传统种植业,可是,我国人多地少,畜牧业劳动者总体素质不高,农民家庭资金积累不多,若以畜产品消费者需求、动物福利、有机养殖等现代畜牧业要求来看,目前以农民家庭庭院养殖、部分地区养殖小区型微观组织,是难以支持我国畜牧业持续增长和竞争的,农村以外的人员与组织若要投入现代畜牧产业,经常会遇到正式注册、养殖业用地、融资、加入合作组织、环保协调等持续经营障碍,我国畜牧业微观经营组织总体仍处于无序成长阶段。而在发达国家,畜牧业在产业内大型公司的激烈竞争下已可以实现相对均衡生产和稳定供应市场。
(三)宏观指导困境
自从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方针以来,许多地方政府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支持性配套政策,其中现代畜牧业几乎是每一个地区的发展重点,这些政策大多从资源的角度、招商引资的角度设计了发展畜牧业的鼓励方向,但是,现代畜牧业是高度市场化、高度专业化、高度协作化的产业,以短缺经济时代的生产者优先理念设计的政策,是难以有效指导市场经济时代的畜牧产业发展的。由于缺乏明确的、科学的、合理分工的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这就使真正有实力和意愿的投资者无所适从,延缓了中国畜牧产业快速转型和升级进程,也失去了产业规划的应有意义。
(四)公共服务能力的困境
毋庸置疑,当前我国已形成相对完整的畜牧业管理体制,但也必须承认,与现代畜牧产业的要求相比较,畜牧产业的公共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尤其是在中西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县乡政府财力有限,加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原来许多面向畜牧业服务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站)等,机构遭到撤并,人员技术知识老化,年轻后续人员、仪器设备严重匮乏,日常必需办公经费难以保障,无法为变化快速的养殖业提供令人满意的畜牧公共服务。同时,一批有实力提供相应畜牧公共服务能力的畜牧行业内企业的有关设备、设施能力闲置,使得畜禽疫情的预防、及时发现、隔离、控制、灭除等难以真正统一行动,畜禽产品的质量追踪工作难以真正落实,也说明了现有畜牧业公共服务体制亟须创新。
二、突破困境的出路选择
(一)超越传统思维,真正将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发展现代畜牧业过程中的困境,与人们对现代畜牧业的地位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密切相关。现代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主要产业,不能再用家庭副业的视角去看待;现代畜牧业是高技术、高投入、高关联的产业,不能将发展的重担完全交给无力承担的普通农民去承接,所以,应从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动员一切热爱农业、忠诚专业的人士与组织,领导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中去。
(二)加大我国畜禽特有品种资源保护力度,以品种差异化战略构筑中国畜牧业竞争力
发达国家以相对单一的品种、大规模的生产来开发中国畜牧市场。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我国显而易见难以有大规模、低成本优势,但我国各地气候、养殖习惯、生活习惯等差异明显,可以充分发挥特色畜牧资源差异优势,用特殊口味、新鲜快速供应等差异化策略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此,需要国家加大投资,切实保护好我国特有畜禽品种资源,在保护的同时积极鼓励各界促进开发,形成中国自有畜牧业知识产权。
(三)转变政府职能,以专业服务替代控制性管理,促进畜牧业调整与产业升级
改变现有收费申请办养殖场的做法,实施奖励登记或零收费登记政策,推进产业有序发展;尽快出台优质畜禽产品生产区域功能性规划,切实指导产业发展;许可农民以外的人士或组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产业链的和谐发展;改革养殖业用地制度,增强畜牧业融资服务能力。
(四)推行国家兽医官、肉食品检验师等制度,增强现代畜牧业公共服务能力
实践表明,单靠政府是难以提供一流的现代畜牧业服务的,必须充分引进社会中介组织,如设立统一考核、注册的国家兽医官、肉食品检验师等,由其提供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处理等服务工作,政府将更多的服务支持工作转向基础研究、基本保障、监督落实、公开信息等层面,鼓励大企业参与畜牧业标准制定、畜禽资源保护开发、检验、防疫等工作。
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迈向现代农业的台阶——关于衡水市武强县家庭承包经营的调查与思考
石磊 吕兴聚 李景文
20世纪80年代初,“大包干”以强大的爆发力推动了中国的农村改革,此后逐渐成熟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仅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重要时期的今天,家庭承包经营在总体上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它能否适应这种转变?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在衡水市武强县进行了调查。
一、武强县基本状况及对武强县家庭承包经营的概括分类
该县总人口为21万,其中农业人口18.8万,占总人口的90%;耕地面积43.4万亩,人均土地2.3亩,共有农户50827个,户均承包土地8.5亩,并于1998年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200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7058万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25%;财政收入813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84元,属于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该县加强了产业结构、种植结构的调整。与此同时,农民的市场意识和经营观念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也获得了初步的发展。据该县农业部门粗略统计,全县耕地流转面积有9000多亩,占全县耕地土地面积的2%。其中转包2400亩,互换3800多亩,转让1500亩,出租1300亩。从这些流转土地的接包方看,他们和一般的承包农户一样,都属于家庭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