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在计算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各个指标过程中,要首先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因为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的单位是不同的,因此,必须要确定一定的标准值(也即目标值),并将实际年度值和标准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各个指标的实现程度。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对于农业增加值比重、一产从业人员比重和恩格尔系数等3个农业现代化的逆指标的标准化处理问题,不能直接计算,必须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处理:式中的S是指各个指标的实现程度,Z代表各指标的实际值,B是预先设定的各指标的标准值。
2.对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评价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明显看到,2004年中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只有33.02%,假如按照设定的标准值所确定的完全农业现代化为100%,那么目前中国农业现代化刚好只实现了1/3,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任务非常艰巨。现在我们通常将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起点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基本实现阶段和发达阶段。五个阶段的大致标准分别为30%、30%~50%、50%~70%、70%~90%和90%以上。2004年中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只有33.02%,明显才刚刚处于起点阶段,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还要大力推进。不仅如此,根据刘晓越博士的研究结果,目前中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还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东、中、西部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不同,整体来看,东部快于中部,而中部又快于西部,这更增加了中国整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难度。
对于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状,通过以上计算的各个指标值的差异,我们明显可以看到,中国农业投入水平、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村经济结构的现代化程度只有25.8%、26.3%和29.4%,不到30%,只处于农业现代化准备阶段,这必然严重影响中国农业现代化整体实现程度,是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不过,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这两个指标虽然相对较高,但也只有36.0%和48.4%,还仍然处于农业现代化第二阶段:起点阶段。不仅各项一级指标很低,在17个个体指标中,除了农产品综合商品率和恩格尔系数比较高以外,其他指标也都很低。因此,总体来看,中国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非常低。
二、农业投资主体投资行为对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知,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还很低,2004年中国农业现代化程度只有33.02%,才刚刚处于农业现代化的第二个阶段:起点阶段,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还要大力推进。但是从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实践经验来看,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主要靠投资,主要靠政府增加农业投资以及政府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其他农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投资,可以说,各类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直接决定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慢。
(一)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直接决定农业生产手段先进程度
农业现代化水平涵盖了农业的科技化水平、机械化水平、电气化水平、水利化水平、良种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等,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先进的农业生产手段,而农业的科技化水平、机械化水平、电气化水平、水利化水平、良种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等都离不开农业主体的农业投资。“从世界各国农业现代化的历史来看,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实现生产技术现代化与生产手段现代化所必需的大量资金;二是必须有效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规模经营,这两个条件都与投资密切相关。”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W·舒尔茨1964年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论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所需要的一系列条件,既有物质资本条件,也有人力资本条件,这些条件的获取都需要农业投资。可以说,没有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就不会先进的农业生产手段的诞生,也就不会有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农业劳动力素质
人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农业劳动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效率,从而影响农业现代化水平。因此,农业劳动力素质是反映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需要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没有政府和农户对农业劳动力的足够投资,农业劳动力就不会有健康的体魄和较高的文化水平,农业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必然会受到很大制约,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也会受到限制。所以,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着农业劳动力的素质,从而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农业产出能力强弱
农业现代化必然意味着较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劳均农业产出和较强的农业供养能力以及较高的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需要现代化的物质手段和条件,这需要农业投资;提高劳均农业产出不仅需要先进的生产手段,而且还需要较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也需要依靠投资;较强的农业供养能力和较高的农民收入只能通过加大农业投资才能实现。因此,农业产出能力的强弱由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水平决定,较高的农业投资水平是提高农业产出能力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备条件。
(四)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农业外在生产条件好坏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不仅需要先进的物质条件和较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而且还需要良好的外在生产条件。农业生产条件包括农业生产经营市场环境、资源环境、生态环境和农作物生长环境等,良好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对于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农业生产经营面对的市场环境、资源环境优化,还是生态环境和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改善,都离不开大量的农业投资。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着农业外在生产条件的好坏,从而又进一步影响着农业现代化进程。
总之,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大量的农业投资,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决定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所以,中国农业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加大农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投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三、大力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投资性对策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虽然离不开一系列条件,但归根结底要靠大量的农业投资,没有农业的实物投入和价值投入,再好的农业现代化政策也不可能实现。对于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弱质农业来说,稳定的投资不仅是农业增长的最大源泉,也是化解和分散投资主体经营风险的必要条件和途径,更是农业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
(一)改革农业投资体制,建立农业投资保障机制
在新形势下积极推进农业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农业投资保障机制,使得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中去,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对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应该及时根据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现行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政府的农业投资力度,建立社会资金进入农业投资领域的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
针对目前存在的政府农业投资体制多头管理、部门分割、管理效率低下等弊端,改革现有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国家财政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政府农业投资体制改革同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可以考虑将分散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涉及政府农业投资管理的权力集中起来,打破部门分割状态,建立统一的政府农业投资管理领导机构,避免农业投资的重复,消除农业投资管理的混乱和无序,不断提高农业投资管理效率。
虽然我国《农业法》明确规定每年用于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农业不得低于政府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但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仍难以保证政府农业投资的稳定增长机制的建立。
建立政府农业投资的稳定增长机制,一方面要在制定农业投资法律发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中央和地方在农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利益所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农业投资的“财权”、“事权”,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投资过程中的责任,在坚持和维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权威性的同时,应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合理利益要求,给予各级地方政府更多的选择性激励,最大限度谋求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农业投资行为上的内在动力的一致性,使财政农业投资的法律、法规成为有效率的正式制度安排。
(二)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奠定现代农业基础
由于农业自身的行业性质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比较高,投资收益比较低;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本质在于追逐利益最大化,资本总是在投资获利水平高的行业运动。因此,农业一般缺乏对资本的投资吸引力,仅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农业投资主体投资意愿不强、农业投资不足的问题。
鉴于中国农业投资严重不足,农业投资主体投资积极性不高,政府应该利用自身财力,发挥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励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我国财政投资水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财政农业投资水平。因此,在我国目前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大力增加农业投资总量,保证财政农业投资资金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重点投资其他主体难以承担或不愿进入的外部性较强的农业大中型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成果开发以及新技术推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三)构建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考虑到工业化的需要,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将农业积累转移到工业领域,对农业实行剥夺的政策,农业长期由于积累不足、投资不足,处于羸弱、落后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大大激励了农户等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但对农业的剥夺并没有停止,农业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贡献更大了。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大大增强,工业化已经进入中期阶段,工业竞争力逐步增强,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创汇能力显着增强;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国家财政能力不断增强,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在工业反哺农业过程中,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原则,构建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加大各方面对农业的投资力度,让大量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促进农业快速发展,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创造物质条件。
(四)构建农业投资的综合支持与激励机制,解决农业现代化动力不足问题
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农业投资的长期不足,对农业投资主体进行支持和激励,以增加农业投资总量,改善农业现有投资状况,促进农业发展,推动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但是,由于农业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涉及面宽,另外,影响各个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因素也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在支持和激励农业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上,仅仅从某一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是不可能有效解决农业投资不足问题的。从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金融与保险、工业反哺农业、农业投资保障机制和农业投资立法等多方面、多角度,构建对农业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综合支持与激励机制,不仅考虑了农业投资主体的多样性和投资行为的复杂性,也考虑了政策设计的各个方面的相互协调与搭配,从而提高政策设计的有效性。构建对农业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综合支持与激励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增加农业投资总量;而且,有利于建立长期的农业投资稳定增长机制,避免或者弱化农业投资的波动性。所以,构建对农业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综合支持与激励机制是提高农业投资主体投资意愿和解决农业现代化动力不足问题的有效政策选择。
广东农业现代化发展报告:1999-2005
傅晨 刘梦琴 陈春霞 应一逍
摘要:1999-2005年,广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取得进展,农业现代化指标达标程度提高的指标数量增加,指标达标程度的结构改善,按已有的发展速度,广东全省可以在2020年如期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广东省内四个区域以及21个地级以上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取得了进展,但是发展的不平衡依然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