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和典型宣传工作,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文章;通过中央及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数十篇;组织对省直系统数名优秀纪检干部先进事迹在中央及省级媒体的宣传报道;组织省直系统纪检监察调研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评选出35篇获奖文章;组织省直单位3000余名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问卷调查,并比较分析,供领导参考;联合浙江日报、省广电集团开展了面向社会的廉政公益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国18个省市近3千件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32件;连续六年对省直单位65名处级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尤其是“科技促建”工作的调研和宣传,我们从2002年在工作调研中发现、总结个别经验,到今年省纪委在全省范围推开,期间经历了几年的调研挖掘、总结研讨、专家点评、典型通报、宣传推广等过程,典型单位也从系统内的少数单位发展到25家单位,中央二台、省纪委电教中心相继拍摄和播出电视专题片。“科技促建”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得到了省委、省纪委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三)建立了片区联系工作机制
2004年,我们考虑到省直单位多,经常性活动难以全面开展的实际,按照业务相近、单位相邻、规模相当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关于建立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系制度的意见》,把省直系统百余家单位划分为10个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片区,每个片区由12-14家单位组成,确定3家为召集人单位,纪工委领导分工负责联络与指导。省纪委统一管理后,随着管辖单位的变化,今年我们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提高了参与意识。以往省直单位各类单项性会议、研讨会大多集中在十几家纪检监察组织力量相对较强的单位,参与面不广,系统面上情况难以掌握。片区联系制度的建立,重点是以片区为单位开展活动,每一个单位参与其中,有什么好的经验、好的想法,甚至工作中的疑惑和困难,随时都可以在片区活动中反映出来,大家一起探讨和研究,提高了各成员单位的参与意识,扩大了参与范围,也便于全面掌握系统情况。
调动了整体力量。省直系统有约占38%的机关单位和62%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性质、职能各不相同。有直接参与省委省政府人财物分配管理、组织协调的综合部门,也有对全省市县业务工作实行条块垂直管理,具有较高调控、协调能力的业务部门,还有不少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对片区活动非常重视,踊跃参加,片区活动开展两年来,参与率超过了90%,活动内容丰富,注重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实际,调动了系统各单位力量。
增进了交流协作。片区活动为交流和协作提供了平台。单位间有许多共性问题可以交流,如围绕机关效能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正执法、为民执法以及如何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纪律等问题展开讨论,针对性强,也有深度;单位间的横向联系促进了工作协作,力量强的单位既是案件查处协作网络主要成员,也是系统专题调研的骨干力量,以强带弱,发挥的作用更大。
片区联系工作机制的建立,调动了省直系统工作合作意识。
省直系统一直存在单位横向之间合作较弱的情况,片区联系很大程度也是为了通过组织活动培养相互间的交流合作意识。经过两年的尝试,在各召集人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省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系活动开展有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率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召集人单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努力调动每一个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在活动内容上不断充实,从信息交流到实质性协作,特别是重视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专题问题的合作研究等等。在活动形式上不断更新,从工作交流、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到专题访问等,不断赋予其活力。通过片区联系活动平台,提升了单位间工作的协作力度,提高了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了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2005年,为了形成省市县机关纪检工作整体合力,我们制定并下发了《省市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三级联动的工作意见》,围绕“强化组织协调,凝聚各方力量,推进上下互动”的原则,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联合动作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
三级联动是十分必要的。省市县三级虽然处在不同层面,但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方法具有很强的类同性。怎样发挥省级机关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职能,把全省各市级机关纪工委力量调动起来,并通过他们把县级机关纪工委的作用发挥出来。为此,我们提出了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的设想,并得到了各地市机关纪工委的全力支持,经过几年实践,尤其是去年《工作意见》下发后,省市县三级在.通信息渠道,共性问题研究,典型经验宣传等方面都有所作为,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级联动是切实有效的。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形成了立体联系网络,省市县三级机关纪工委通过信息交流平台,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工作联系,便于及时掌握情况,业务指导更具有针对性。二是探索共性问题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如惩防体系构建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重点与难点;廉政文化进机关(企业)中制度建设和具体方式方法的交流与探讨;效能监察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与困难等均成为研究的重点。三是办案协作初见成效,省直单位在信访初核、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市县联系、配合的问题,有了三级联动机制,方便了工作,初步形成了全省机关纪工委层面的上下立体联动效应。
三、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体会
《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各级纪委的任务和职责提出的新要求,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省直单位点多面广,经线多,纬线少,从上到下自成系统,各自为战,作用难以发挥。为了合理地调配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我们在省直原有的强大经线的基础上,着力纬线构建,提出了以建立工作机制为基点,通过工作理念的转变,工作制度的建立以及工作实践的不断规范,从系统内到系统外,逐渐探索寻求适合省直特点的新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一)积极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
组织协调包含了组织与协调两层意思。组织是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使之具有系统性;协调是共同合作、配合均匀,使之具有和谐性。纪检机关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就组织而言,要构建最有效能的队伍,以求系统规范,形成最大合力;就协调而言,要善于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以求和谐均衡,发挥最大效益。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纪委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要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范围内给予科学的定位,把执纪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效地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有效履行各自职责,才能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因此,纪检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的重要性日渐凸现,为了构建起适合省直系统特点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我们在调查研究和工作实践中,以“扎实基础、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为基本要求,提出了专项合作机制、宣传研究机制、片区联系机制、三级联动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省直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围绕纪检机关既要善于组织又要勤于协调的要求,从正确地把握组织协调的主动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出发,以增强系统内部与外部协作为重要手段,以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
(二)加强协作是实现“组织协调”的重要手段
协作作为现代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方法和手段,其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社会越发展,社会分工就细化,社会分工越细化,社会协作就愈要增强。面对当前社会的复杂情况,面对反腐败仍然严峻的形势,团结各方力量,加强工作协作,显得尤为重要。
协作能力是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我们执纪能力的重要体现。
省直单位点多面广线长,资源十分丰富。按照社会分工,每一个单位都拥有自己的社会管理职能。如何增强协作,充分发挥整个系统的资源优势,是我们在构建系统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工作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通过工作协作,将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工作资源,进行有效地排列组合,这种新的组合,必然会产生一种新的工作机制,出现一种新的工作框架,也必将会产生一种新的合作效能,出现一种新的系统组合力。这些年,我们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为指导,树立了积极的协作意识和观念,探索建立了各种必要的协作渠道和协作网络。通过加强与各单位的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的内部联系与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协作氛围;通过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积累了许多好的协作经验。一些单位还以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入口,建立综合协作保障机制,大大提高了重点领域和行业防范的工作能力。
(三)建立机制是落实“组织协调”的有效保证
机制是指系统各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也是系统的自组织功能。机制的本质是关系的集合体,是系统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的集成。机制建设,特别是系统性的机制建设,要有理念、制度、规范等,并要致力于将其内化为人的素质,内化为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相应关系,进而再外化为人们相应的行为方式、行为习惯。这种内化外化的过程,就是机制建立的过程。
它不仅仅是制度的建设过程,更是观念的转变过程、素质的提升过程和习惯的培养过程以及关系的固化过程。我们省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也经历了这一过程,目前已初步建立的专项合作机制、宣传研究机制、片区联系机制、三级联动机制四项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实践,有的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的正在逐步完善。
我们认为,工作机制的建立,为系统构建惩防体系中更好地发挥纪检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也为系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体合力,发挥了更大的现实作用。
(作者系浙江省纪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