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1992年以来,中央政府选择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等9个省(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从1994年初开始,浙江省对各市(地)、县也实行了相应的改革,全省形成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在构建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同时,浙江省地方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努力把更多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2001-2005年,省级财政累计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达2402亿元,年均增长24.5%;累计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达336亿元,年均增长17.7%。2003年的省长专项资金中,经济建设支出比重仅占19.2%。2006年,全省和省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分别占66%和71.6%。这些年,围绕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各级政府积极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体制改革,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促使理财机制的不断创新。2005年,浙江省政府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初步建立债务归口管理制度,设计了以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为核心的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发挥了有益的作用。
这里需要指出,浙江省的公共财政体制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紧密相联的。所谓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在财政收支划分、专项拨款、预算资金调度、财政年终结算等方面,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到县、市,设区市对所辖县(市)的财政活动无权干预。1995年,省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县、市实行“两保两挂”补助和奖励政策,即在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和完成消化历年累计赤字任务的前提下,以1994年实绩为基数,地方财政收入每增长1个百分点,省财政补助增长0.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每增收100万元,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两保两挂”地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实行“两保两联”技改补助和奖励政策,即在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和完成消化历年累计赤字任务的前提下,省财政的技改补助和奖励与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上交额挂钩。2003年,省政府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调整,形成新的“两保两挂”和“两保一挂”政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增强了省财政直接调控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1年,浙江省不再有贫困县,并成为全国唯一依靠自身财力确保全省公职人员、中小学教师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省份。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浙江省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浙江省法制建设进入恢复发展阶段。特别是199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依法治省的决策,努力促进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健全和政府执法水平的提高。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浙江省政府于2005年1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2006年4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同年6月,省政府制定《关于推进法治政府的意见》,推动全省地方政府形成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浙江省不断加快政府立法进程。省政府既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更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并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浙江省行政审判暂行规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原创性规章。同时,通过专家咨询、社会听证、政务公开等渠道,使公众更多地参与地方政府决策。另一方面,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浙江省还创新定期报告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擅自设立审批事项、设定行政处罚和重大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据统计,“十五”时期各地向省政府备案的7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48件因越权设定义务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由省政府予以督促纠正。浙江省还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落实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此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4.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关键是提高政府官员整体素质,所以造就一支精干、优化、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是改革的必然选择。
1995年5月,浙江省正式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到1997年末,全省各级机关干部经过分批培训、考试,过渡为公务员的有15.8万人;各级党群机关干部过渡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5.2万人。1998年以来,浙江省地方政府的公务员制度进入巩固和提高阶段。期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40多个配套文件,覆盖了公务员招考录用、考核奖励、任职培训、竞争上岗、职务升降、岗位轮换、辞职辞退、申斥控告等各环节,使公务员管理有章可循。
总结浙江省这些年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实践,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公务员考录制度。1997年以来,浙江省就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大部分地区还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即由市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建立面试考官库,届时通过抽签决定考官到外地执考。嘉兴、湖州、舟山等市还试行面试旁听制度。省级机关和大部分市、县打破了对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的限制,并从2002年开始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二是优化公务员配置结构。各级政府普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广大干部岗位轮换制度。1998-2003年,全省行政机关有12469个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35287名公务员通过双向选择进行了内部轮岗交流。宁波、金华、舟山、湖州等市已在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全面推行中层干部聘任制。三是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浙江省结合实际,建立了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工资、晋级、辞退等挂钩的一整套考核制度。2005年以来,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具体方法上引入量化测评、监督评议等制度。四是健全公务员培训体系。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以来的10年间,浙江省共安排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培训2万多人次,举办领导干部任职培训165期,并先后组织了WTO知识、依法行政、市场经济理论、创新思维、社会调查、计算机应用、英语标注等全员知识培训。此外,各地在完善公务员工资、退休、退职等制度方面也作了积极的探索。
5.创新户籍管理制度
户籍管理制度是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制度。过去近30年,浙江省地方政府把改革此项制度作为自身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1980年,一些地方开始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1994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对120个小城镇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随后又在大中城市推出购房落户、家属子女团聚等政策。1998年以来,浙江省陆续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并从血缘姻亲移民进一步转向实行投资移民政策。从2003年开始,浙江省开展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改革试点,并确定2007年在全省范围取消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
在工业化、城市化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户籍管理制度的创新,进一步推动了城乡居民流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浙江省农村劳动力中,1995年有228.8万外出人口,2000年有367.5万外出人口,2005年有418万外出人口。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浙江省外出人口与外来人口相抵,省外净流入人口达161.6万人。对外来人口,浙江省地方政府在允许其按规定落户的同时,还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切实消除身份隔阂,变城市“边缘人”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比如,金华义乌市积极推行“外来人口本地化”,逐步使其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劳动保护、医疗防疫、住房租售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还在全国首开外来职工参与人大代表选举和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先河,真正使流动人员融入“第二故乡”。目前,在该市160多万人口中,常住外商近8000人,常住外来人口近100万人,其中涉及40个少数民族,仅穆斯林信徒就达6000多人。
6.稳步推行社会自治
浙江省是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发展比较活跃的地区,尤其是在民间经济快速发展的温州市,绝大多数行业协会都是由民间自发成立的。“作为行业内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的直接产物,行业协会的普遍设立这个事实本身就已宣告了‘组织自治’的社会合法性”。毕竟个体企业在与政府以及外部环境的博弈中势单力薄,通过行业协会进行集体行动,能在较大程度上增强话语权。2006年末,浙江省拥有各类行业协会3222个、专业协会3678个,分别占社会团体数的26.3%和30%。虽然行业协会不具备政治权威,但由于能给企业带来个体行动所无法实现的潜在净收益,因此对行业内部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可以充分承担中介协调、自我组织的职能。当然,行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代言人,要真正体现自治性,必然与地方政府保持适度的距离,而不能成为行政附属物,浙江省地方政府则对此持宽容和扶持的态度。事实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自治功能的发挥,对地方政府本身有着积极的帮助,能够在特定领域发挥替代政府的作用。
浙江省地方政府注重社会自治,还充分体现在对城市社区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的推动。到2004年末,全省已基本完成社区体制改革,共建有2557个社区居委会;有35344个村设立村务公开栏,35262个村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比如,杭州市下城区围绕“现代和谐社区”自治,确立政府职能部门、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平等主体关系,明确社区具有人事、财务、财产、教育、管理、服务等自治权,并逐步使之制度化。各地不仅全面实行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的“海推直选”,杭州余杭区等还创设了“自荐海选”的途径。尤其是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像台州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金华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绍兴新昌县的“村民公约”等都是很具影响力的基层创新模式。比如,1999年6月,温岭市松门镇政府尝试一种干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形式,由群众提问题,镇领导当场给予答复。这是民主恳谈会的雏形。此后温岭市将各乡镇先后开展的“民情夜谈”、“农村民主日”等活动统一定名为“民主恳谈”,并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制度是基层政府治理与乡村社会自治相结合的有效载体,2004
年被授予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有学者称之“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协商民主的中国版本,正如当年的小岗村生产队对改革开放发挥的作用一样,温岭将成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小岗村”。
●地方政府改革的目的,永远是为了适应社会公共需要的变化。只有在革新中不断增强适应性,地方政府才能保持自身的价值,改革也真正体现其成效。在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改革经历了近30年的风雨。这是一个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方式的探索过程。
●中国的市场化跨越了若干个阶段,地方政府职能也必然与之对应,经历着与时俱进的变迁。就职能转变的基本走向而言,浙江省与全国其他地区是高度一致的,大体可分为“摸着石头过河”型、市场经济体制取向型、科学发展观引领型的三个阶段。
●中共十六大以来,各地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地方政府职能从过去着重促进经济快速增长逐步转变为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些年地方政府为市场越俎代庖的事越来越少了。
●市场化改革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利益追求和思维方式,而且越来越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权力的配置方式和运行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地方政府日渐明确了自己的角色定位,并逐步从原先运用行政手段、实行直接管理为主,转向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