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代地方政府的具体职能
地方政府职能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适应性变化,是随着行政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对自身结构和内容不断进行调整的过程。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职能有较强的政治统治色彩,随着政府层级的降低,这种色彩相对减弱。尤其是在和平发展年代,地方政府的政治统治职能更是趋于收缩,而主要通过经济社会职能的合理发挥得以反映。围绕构建一个顺应全球化、立足本土化的现代地方政府,并更好地适应多元治理、和谐治理的要求,这里以浙江省为例,探讨地方政府的具体职能。
1.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社会公共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主题。公共服务的受益对象是本区域全体居民,而且公共服务没有任何营利企图,这是私人企业一般不愿问津的。事实上,非政府组织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充分的公共服务,它所能及的一些供给是定向的、局部的、带辅助性的。唯有以国民税赋作支撑的地方政府,有义务也有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普惠性的公共服务。
第一,发展社会事业。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尤其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是我国也是浙江省当前的一大突出矛盾。必须把发展社会事业作为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在教育方面,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每10万人拥有的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人口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这与该省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布局,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形成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在医疗卫生方面,目前城乡居民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农民因病致贫问题突出。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文化方面,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努力构建起比较完备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民间艺术传承。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依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失去劳动能力及因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这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多年来,浙江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要真正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地方政府还需做大量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稳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浙江省于2003年开始系统地探索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此基础上,要继续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行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制度,加强困难群众教育、住房、医疗等专项救助,切实健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
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浙江省一度出现较大的电力供应缺口,部分交通主干道拥堵情况严重,区域性缺水问题也相对突出。通过财政、税收、产业政策等措施,推动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是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要切实优化电源结构,推进电源与电网的配套建设;加快发展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努力改善城市交通;加大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力度;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当前,尤其要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努力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水平。
2.地方政府调节经济运行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靠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地方政府不宜过度介入。但现代市场经济并非自由放任的经济,而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在我国,宏观调控职能虽然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政府仍然可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经济运行作适宜的调节。
一是引导经济活动。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会导致一定的经济波动,造成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地方政府要通过制定区域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加强产业信息发布和投资引导,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结构优化。比如,浙江省政府建立规划协调会议制度,确保规划对产业布局、民间投资的导向性和约束力;运用土地指标分配、财政贴息、进口设备减免税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重点产业领域,并更多地通过技术、能耗、环保等市场准入标准调节社会投资,有效促进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培育并部分替代市场。由于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我国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应承担培育市场的职责。即使是被喻为“市场大省”的浙江,同样存在市场条块分割、信号失真的问题,要素市场发育更是滞后。
所以地方政府必须进一步培育市场,而且在市场尚难充分发挥作用之时,还需替代市场行使一部分配置资源的职能。前些年,浙江省曾出现“电荒”、“水荒”等资源短缺问题,完全依赖市场调节难以有效解决,唯有地方政府通过规划、价格、税收、法规等综合手段,加强供需衔接,才能确保居民生活、重要行业的基本需要,为经济运行和区域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解决经济外部性问题。由于市场面对经济外部性束手无策,地方政府就有必要予以调节。具体措施不外乎两个方面,即对正外部性的奖励和对负外部性的惩罚。比如,浙江省地方政府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制度,对种粮大户、订单粮食、良种推广、农机具购置等方面进行补贴、补助;对从事科教文卫、公用事业的投资提供各项优惠;对掠夺性开采自然资源、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等行为加以严厉制裁。
四是履行国有出资者职能。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地方所属的国有资产承担出资者职责。当然,这一职责要与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分离。国有企业有别于私人企业,将部分承担公共物品的供给责任,但由于产权的特殊性,必须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能。
3.地方政府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能
市场经济是在一定的市场秩序框架内进行的,没有市场秩序就谈不上正常的市场竞争,也就不存在健康的市场经济。“市场交易的前提是受保护的财产权、得到维护的交易秩序和对纠纷的有效解决”,而地方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执行的监督者。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使广大企业公平竞争,是地方政府的应尽职责。
一方面,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容回避,信用缺失现象在我国当前比较严重,从商品假冒伪劣到企业偷税漏税,从相互拖欠货款到逃废银行债务,可谓形形色色、花样迭出。1997-2001年,浙江省税务机关对67351户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66.7%的企业有偷逃税问题。
2000年,浙江省法院受理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10万起,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50%,其中绝大部分是信用案件。作为市场秩序的仲裁者,地方政府要依法打击各类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走私贩私、商业欺诈、价格操纵、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经营活动。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2002年,浙江省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加强法规、道德、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通过对信用失范行为的严格惩戒,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中介组织监管。市场中介组织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但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中介组织自身的失信现象比比皆是。对于一些市场中介组织,有人戏称为“五子登科”,即“戴着市场的帽子,拿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收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的位子”,有的机构甚至成了逐利机器。因此,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功能作用,首先必须提升其公信力。要规范发展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建设,健全日常监督管理,促使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