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种怪癖,当我爱一个人的时候,我根本不想跟他做爱,我觉得把我高尚的感情用一管子白色液体或者用半个小时的嘶吼乱叫作为表现形式是对我自己的一种侮辱,爱情不是兽欲不是发泄,性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儿,因为爱到手足无措的时候,决定相互品尝一种叫酣畅淋漓的口味。
我无法定义暧昧,也许两个人发信息到深夜坚持不睡觉是暧昧,也许两个人可以说到最敏感的话题但是依然不会急着去交配这叫暧昧,也许想爱不能说内心忐忑叫暧昧,也许暧昧是一个眼神,也许暧昧,就是搞破鞋。
暧昧是美好的东西,比爱情来得真实有效,又不用付出身体作为代价。即使走在街上的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趾高气扬,觉得自己恍惚有爱情撑腰,竟然觉得自己不孤单不想念,竟然觉得自己前所未有地强悍。这是暧昧的好处。
我并不否认暧昧可以演化为爱情,潜滋暗长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信号,但是起码会知道这一时刻涌动的新潮。
那么我想,暧昧就比媾和,比交配,比一夜情高尚安全。那么我想,当对爱情不确定或者受过感情伤时会喜欢暧昧。
暧昧跟爱情最大的区别,是爱情有承诺,有相互给予对方的一个位置。暧昧不一样,没有人会给你一个许诺,说你是我的,你不可以和别的人如何如何,只因为你是我的。
我觉得真正能让我心动的,是夜晚的时候突然收到一条信息:我想你。这要比拽着我去酒店在大床上翻云覆雨让我兴奋得多。
我不需要形式主义爱情,我不需要把爱情偏执地认定为是做出来的,其实看穿了,爱情无非是一个迹象。
所以我说,暧昧比爱情快乐和永恒。不想患上思念的病,不想受爱情伤,不想相信自己能一直茕茕孑立,不想看着自己形单影只,所以我深刻地迷恋暧昧,其实是因为心里深处的那种不可名状的快慰。
有种说法是两个人造爱高潮之后你想起的第一个人,也许就是你心里的那个人。今天做了个简单的心理测试:你心里住着几个爱人。测试结果是心里没有爱人。我觉得对,我从来不爱不爱我的人。这不是自私的表现,只是我需要安全感,这种巨大的心理防线,让我清醒地告诉自己,真心这东西,不能随便给。
看了看,几乎所有人的测试结果都是心里没有爱人,真幸福,心里没有爱人的空窗期,需要一次非同寻常的邂逅,哪怕是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