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悦)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安民志。
本卦的上卦是“乾”,下卦是“兑”。“兑”象征和悦,“乾”象征刚强,“兑”在“乾”后面,故有“履虎尾”之说;然“兑”之和悦,有礼貌,使刚强的“乾”并未生气,故有“不咥人”之说。又,“兑”为泽,“乾”为天,泽在天下,符合自然法则,即“礼”的规范,故有“履”(礼节)之卦名。
履:踩,踏。疚:愧疚。
人所履行,古人以和悦卑逊为贵,因为兑泽柔悦,尾蹑乾刚猛虎之后,象征人处世上,危机四伏,但只要谨慎小心,猛虎并不觉察而咬人,人生道路仍然畅通。
本卦告诫人们谨慎行事,循礼以履,则吉;阳刚躁动,狂妄自大,越礼而行,则凶。
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初九属于处履之初,相当于一个人初涉世事,起步践履,刚刚踏上人生旅途。
“素”是事物本质本色,没有虚饰。初入社会,做事应该本分自然,虽然未必得吉,起码可以没有过错。彖传进一步指出,初九能够一如既往地行“素履”之道,必须不受世风浅薄的影响,以实现自己的夙愿初志,这就是“独行愿”的精神。
这一爻,提醒人们初涉世事应以质朴的态度行事。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初九是刚刚踏上人生道路的旅客;九二则是在人生道路上安闲行走的旅客,被称为“幽人”,安静恬淡的人。
九二以阳刚而谦居阴位,说明它刚而能柔,处于下卦之中,得中而不偏。不因人间的纷争而扰乱自己的精神境界,方可得吉。
这一爻是说,内心安静恬淡,道路自然平坦。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独眼却自以为能看,根本谈不上能辨明事物。跛脚却自以为能行,根本不可能同他一起走路。有被老虎咬的凶险,说明六三的位置不当。一介武夫可以效力于大人君主,因为六三的心志刚强。
六三以阴爻居于阳位(第三爻为阳位),实质虚弱而盲目妄动,如此行事,一定要出问题。
这一爻说,以匹夫之勇盲目妄动是危险的。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象曰:终吉,志行也。
九四以阳爻处阴位(第四爻为阴位),是内刚外柔,刚而能柔,内具阳刚之质,却能以阴柔的方式行事,自然不会出岔子,理应吉祥。
内怀刚志,外示柔行,履危知惧,小心仔细,以恐惧谨慎之行,实现其锐意进取之志,所以象传称为“终吉,志行也”。这一爻是说,履危知惧可以化凶为吉。
九五:夬履,贞厉。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夬”同决,果决、用强的意思。
九五阳爻阳位,又在至尊的地位,独断独行,肆无忌惮。这种作风,即或动机纯正,仍然危险。
象传中的“位正当也”,是指“履”的危险正在于有才能又有地位,以致恃才傲物,过于自负。
这一爻,是说刚愎、一意孤行的危险性。
上六: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祥”包含祸福两面,“考”是成的意思。“旋”即周旋,在此当圆满没有瑕疵解。
上九已是履卦的最后阶段,是祸是福,要看实践的结果而定。如果践履圆满,没有瑕疵,当然大吉大利。
象传中的“上”与终同。“庆”指祸福中的福。是说大吉大利要看结果如何,如果圆满,则是大有福庆。
这一爻,是说成败的评价在结果。
谨慎行动莫踩“虎尾”
履卦开头就说“履虎尾”——行道之难,“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为政之难,“伴君如伴虎”。系辞下说:“履以和行”,“履,和而至”。可见“履”之为德,其核心是“和”。六爻时位,其行状和性质各有不同,所以同样是“履虎尾”,却有“不人”与“人”,成功与失败这两种迥然不同的结局:初九守素“无咎”、九二持中“贞吉”、九四恐惧谨慎“终吉”、九五坚定果决“贞厉”、上九能反思履道而“元吉”;唯有六三柔而造次为虎所伤,从反面提出了最有价值的重要警戒。凡此种种,无不一再说明,“履”之为德就像走钢丝的人一样,必须处处小心仔细和顺守礼,才能死里逃生居危而安。这就给顺利走过“畜”的过程的人提出了另一种指导思想,即不管面对怎样好的局面,做出怎样正确的决策,在具体操作中,都应以柔顺和悦中庸的态度,谨慎处世践履;应当坚定平素的志向,不能轻易为世俗所诱惑;以坦荡的胸怀应世而又须保持心态的安恬;践履应量力而行,不可躁急冒进,更不可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应力求尽善尽美,防止功亏一篑。
在这方面,清朝名臣张之洞一生的作为,可谓几乎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纵观张之洞一生,他虽居于重位,身处复杂的局势之中,但无论是为官还是做人,都是成功而没有危险的。张之洞之所以能做到这一步,是与他的谨慎“履”行哲学分不开的。
在张之洞身居两江总督之位时,立宪之议虽已闹得纷扬沸腾,但由于立宪事关根本政治体制改革,牵涉到统治集团的切身利益,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清末的督抚大臣中,张之洞是对立宪政治考察较早、认识较深的人物之一。从当时的人际关系看,张之洞与立宪派有着广泛的联系,其幕僚赵凤昌、郑孝胥等是立宪派的骨干人物,郑孝胥还担任了预备立宪公会的会长。张之洞与立宪派领袖张謇关系也较密切,曾互访商谈立宪大计。
张之洞主张立宪法、设议院的态度是明朗的,要求也是迫切的,但这并未使他鲁莽行事。
清廷发布预备立宪上谕的第二天,便颁发了改革官制的谕令。命载泽、荣庆、奎俊、铁良、徐世昌、陆润庠、袁世凯等诸大臣共同编纂改革官制方案,又令端方、张之洞、周馥、岑春煊等督臣派司道大员进京随同商议。
接着,又编定地方官制。分两层办法,第一层为各省设行省衙门,督抚总理政务,略如各部尚书,藩臬二司略如各部丞;合并各司道局所,分设各司,酌设官,如参议者领之,司以下设曹,以五品至九品官分掌之;每日督抚率属官,定时入署,共同商议各事;各府州县公牍直达省;每省设高等审判庭,受理上控案件,行政司法,各有专职。第二层办法是:督抚经管外务、军政,兼监督一切行政、司法;布政使管民政,兼管农工商;按察使专管司法方面的行政,监督高等审判庭;设财政司,专管财政、交通;学、盐、粮、关、河各司道仍照旧制。
张之洞对地方官制改革的方案提出了诸多异议,基本持反对态度。他在1907年1月2日致军机处厘定官制大臣的电文中说:“此次官制之应如何改定,自以有关于立宪之利害为主,其无关宪法者,似可不必多所更张,转致财力竭蹶、政事丛脞、人心惶扰。”因而主张缓进、审慎行事。如他不同意裁撤知府,认为“一府所辖,少则四五县,多至十县,各县距省遥远,极远者至二三千里,赖有知府犹可分寄耳目,民冤可申理,灾荒可覆勘,盗匪可觉察”,因而撤知府“势有难行”。又如合并各司道一事,他认为各司各自有印,各自有稿,若合为一署,“无此广大廨舍能容许多官吏,能存许多案牍”,再如各省高等审判庭一事,他认为:“一省之中臬司即为高等审判庭矣,另设一庭何为。”至于第二层办法,他认为:“尤多窒碍之处,民政以警察为大端,乃臬司分内事,今乃不属臬司而属藩司,理财乃藩司分内事,今乃不属藩司,而又别立财政司……藩、学、臬、运、粮、盐、关、河权限本自分明,不相淆混,乃亦议改变则尤可不必矣!”总之,他认为改革官制各条,“似不尽与立宪关涉,窃谓宜就现有各衙门认真考核,从容整理,旧制暂勿多改,目前先从设四乡谳局选议绅、董事入手,以为将来立宪之始基,如能实力奉行,此尚是达民情、采公论之实际,亦可稍慰环海望治之心。”
从上述张之洞对官制改革的态度来看,可以这样认为:张之洞在理论上认识到立宪乃大势所趋,必须推行,但在实际上又主张稳妥缓进。这既表现了他作为一个领导者的负责任的态度,也表现出他对于改革的“视履考祥”的审视和积极应对。这种精神,无疑是每一个肩负着重大责任的人所应当有的。当然,作为一个现代人,通过对于履卦的认识,显然应当学会吸取其中积极有益的东西,而舍弃那种消极的思想,既要有谦虚谨慎的作风和脚踏实地的实践精神,又要有敢作敢为、“敢于摸老虎屁股”、“敢于吃第一只螃蟹”的创新精神。这样,才能走上科学、务实而又富有创造性的为政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