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答陆原静书》作过跋(参见中卷),而这篇“跋”,是专门为下卷而作的,不包含上卷和中卷。
【原典】
嘉靖戊子冬,德洪与王汝中奔师丧,至广信,讣告同门,约三年收录遗言。继后同门各以所记见遗。洪择其切于问正者,合所私录,得若干条。居吴时,将与《文录》并刻矣。适以忧去,未遂。当是时也,四方讲学日众,师门宗旨既明,若无事于赘刻者,故不复萦念。
去年,同门曾子才汉得洪手抄,复傍为采辑,名曰《遗言》,以刻行于荆。洪读之,觉当时采录未精,乃为删其重复,削去芜蔓,存其三分之一,名曰《传习续录》,复刻于宁国之水西精舍。今年夏,洪来游蕲,沈君思畏曰:“师门之教,久行于四力,而独未及于蕲。蕲之士得读遗言,若亲炙去夫子之教。指见良知,若重睹日月之光。唯恐传习之个博,而未以重复之为繁也。请裒其所逸者增刻之,若何?”
洪曰:“然师门‘致知格物’之旨,开示来学,学者躬修默悟,不敢以知解承,而惟以实体得。故吾师终日言是而不惮其烦,学者终日听是而不厌其数。盖指示专一,则体悟日精,几迎于言前,神发于言外,感遇之诚也。今吾师之没,未及三纪而格言微旨,渐觉沦晦,岂非吾党身践之不力,多言有以病之耶?学者之趋不一,师门之教不宣也。”
乃复取逸稿,采其语之不背者,得一卷。其余影响不真,与《文录》既载者,皆削之。并易中卷为问答语,以付黄梅尹张君增刻之。庶几读者不以知解承,而唯以实体得,则无疑于是录矣。
嘉靖丙辰夏四月,门人拜书于蕲之崇正书院。
【译文】
嘉靖七年(1528年)冬,(我)和王汝中听闻老师逝世,奔丧至广信(今江西省上饶市),在给同门师友的讣告中,我们商定三年内收集完先生的言论。这之后,学友们陆续寄来了各自所作的记录。我挑选了其中有关学术问答的部分,加上我自己的记录,共若干条编辑在一起。在吴(今江苏省苏州市)时,我打算把这些记录和《文录》共同刻印,其时又正逢我因守丧离职,未能遂愿。当时,天下讲学之风气愈来愈浓,先生的学术宗旨又是非常鲜明的,也就没急着刻印出来。因此,我对这件事也就不再牵挂了。
去年,学友曾才汉获得了我的收录本,又四处收辑了一些先生的语录附在后面,命名为《遗言》,在荆州刊刻发表。我读了《遗言》之后,觉得采录的不够精确,因而删削了其中重复繁杂的,保留了《遗言》的三分之一,并取名《传习续录》,刻印于安徽宁国的水西精舍。今年夏天,我到湖北蕲春,沈思畏对我说:“先生的学说早已流传于四方,但只有这里还未流传到。蕲春的学者读到《遗言》,就像亲身领教了先生的教诲似的,说知晓了良知就像重见日月的光辉一般。只怕收录传习的不广博,不怕重复繁复。请您把其他未曾收录的部分收集起来刊刻出版,您看怎么样?”
我答道:“当然可以。先生致知格物的宗旨就在于开示来学,学习的人也只是躬修默悟,不敢单在知识上体会,而唯求通过切实的体认而有所心得。因此老师终日讲这个不厌其烦,学生终日听这个也不厌其烦。因为主旨专一,领悟就会更加精细。先生还没说到,弟子已知要讲什么了,对学术的理解越过老师言语之外,充分体现了教学双方之诚。但现在先生逝世还没有三纪(一纪为十二年),可他的格言和宗旨渐渐地模糊黯淡起来了,这难道不是我们这些弟子践行不够、空说太多造成的恶果吗?弟子的目标不一致,我们师门的学说就得不到光大。”
于是,我就又收集了一些未刊刻的记录,采用其中不违背先生学术宗旨的部分,合成一卷。其余不忠实于先生学术宗旨的和《文录》已刊刻过的,全删掉了。并把“中卷”改编为问答的形式,让黄梅县令张君增刻发行。希望读者朋友不是从文义的解释上来阅读这本书,而要踏踏实实去体认良知,就不会对这本书有疑惑了。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四月,门人写于蕲春崇正书院。
此段文字是已经编完《传习录》,自己附加一部分内容在最后,然后才写这个跋语。跋语主要说明此书的编辑情况。由落款可以看出,此书编成之年,在嘉靖丙辰年,即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此文写作的时间也可以理解成此书最后编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