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走走停停,又是几日过去了,一行人才到达苏县。鸢七说好久没回来过了,想先熟悉熟悉,而且天女行踪不定,也不太好找,还不如在县城里小歇几日。吃了好几天粗茶淡饭的安颜欣然同意,并且一下马车就带着他们一行人去了苏县最大的饭馆。
“老板,把这里好的菜全部上上来,我们不缺钱!”安颜一走进饭馆,就霸占了一个最大的桌子,人家有钱任性没办法。安颜不仅有他父亲一开始给他的10万两金子,每当路过一个地方都会有他父亲的暗庄,浅月都很佩服丞相府真有钱!他们一路走来吃的东西对穷人家来说过一个年才能吃一次的东西,而安颜却十分嫌弃它,还放言自家仆人吃的都比这好。这句话一说,他受到了所有人的白眼。当然,除了顾文锐,因为他也认为他的手下吃的都比这个好。
“诶,来咯~”店主一看一个大财主来了,满脸堆笑地爽快答应了。菜几乎在一瞬间上完了,生怕他们走了一样。安颜把几块金子往桌子上一甩,店主一下就拿走了,见钱眼开的样子。可又没办法,这世界上有钱能使鬼推磨。
“果然好吃!比路上吃的那些东西不知道好了多少倍!”顾文锐尝了一口上来的菜,不禁赞叹道。顾文锐也是一个挑嘴的货,第一天看见他们吃的东西,当场把碗一摔就不吃了。结果第二天被饿得受不了了,还是‘勉为其难’地吃了这些东西。吃的时候津津有味,可吃完以后就各种嫌弃。现在吃了好饭馆的招牌菜,一对比,更觉得原来吃的东西跟猪食没什么区别。
“恩恩,我也这样觉得!”安颜头一次这么同意顾文锐的话,他们俩在几天的路程中基本上是一说话就吵起来的。一开始浅月还偏袒着安颜,二人一吵架,她就帮帮安颜,结果后来吵的太频繁了,浅月嫌烦,连管也不管了,任他们两个人吵。
顾文锐看不惯安颜,当然是因为安颜那个万恶的习惯。每次中午浅月午睡之时,安颜总是懒懒地趴在浅月腿上,用羽扇给二人扇风,顾文锐连一点近浅月之身的机会都没有。安颜讨厌顾文锐就因为,他一直认为顾文锐是一匹散发着绿光的狼,他要是不把浅月保护好,就被这匹狼生剥了。
所以,他们两只有在吃饭方面,才会有共同的想法。
“顾文锐你个刁嘴儿的大少爷,不吃就滚回去。”鸢七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她倒是对安颜有些好感,毕竟他不招人讨厌。而顾文锐呢?鸢七巴不得他赶紧走,什么也不干一副大少爷的样子,吃他们的住他们的,还每天吵得主人休息不好,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
“哼,我还不屑与跟你说话,泼妇一个。”顾文锐也反击过去,虽然鸢七也算是小家碧玉的模样,可性子不像浅月一样恬静,在他心中就是一个典型泼妇。
“你……你,我才不是泼妇呢!主人,你看顾文锐又欺负我!”鸢七本来就不会说话,每次被顾文锐一说,就还不了口,还得求助浅月。
“鸢七,让我来保护你,哈!”陆鄞挺身而出,却被顾文锐一拳打了回来,他揉着头说,“人家做不到啊!”
“……你个娘娘腔。”顾文锐又嘴贱的吐槽道。
“停!吃饭。顾文锐不吃滚出去。”浅月被吵得受不了,终于发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