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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凯开始沉溺电脑是在大三快结束的时候,这件事想来也有点奇怪,因为他看上去不像是安于玩乐的人。但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多想,毕竟他当时处于特殊阶段。
有天大黄从隔壁跑来借书,瞄了最里面的桌子一眼,把我拖出去,神秘兮兮地说:“他这样子太久了吧,在干吗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啊,他就这么一直看着屏幕,半天不吭声,叫他不理,也没动静。”
大黄说:“他出什么事了。”
我说:“估计失恋后受打击了,打打游戏解解闷吧。”
他了然地点点头,想说什么,又终究咽了回去,叹了口气还是走了。大黄心善,对叶凯向来关心。不过说来奇怪,叶凯对他倒是不感冒,不甚理睬。
暑假回来后的新学期是大学的最后一学年。报到那天我拖着行李箱推开寝室门,惊讶地发现叶凯依旧瘫在书桌前,像一座石像,仍然保持着我几个月前最后见到的那个姿势。唯有那一双眸子越发明亮,对着屏幕执拗地闪烁,时不时露出怪异的笑意。
我是那时候才知道GTA这个游戏的。GTA的世界里可以做尽现实生活中一切能做的事,比如泡妞,也能做尽现实生活中一切不能做的事,比如杀人。
出于好奇,我也玩了这个游戏,在里面飙车、枪战、抢劫、****,无恶不作。在一晚上的畅快和发泄后关上电脑,我突然有一种精神虚脱感。现实生活中亏得人和人相互制约,大家才能披得上道德外衣,极力克制内心一些肮脏的欲望。但在自己的世界里,在GTA的世界里,我所想做的仅仅是开着豪车对着站街女按喇叭,载着她到野外爽一把,然后一枪把她崩了,拿回我的嫖资。虽然这点钱对于刚抢完银行的我来说算不了什么,但亵玩生命的过程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叶凯的玩法就不一样了。他很少掏枪,不会像我一样见了路人就撞就砍,更多的时候他表现得像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开车压着线,不闯红灯,更别提抢劫杀人了。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驱车飞驰追上一个抢了老人钱包的强盗,夺回了钱财物归原主。而那个强盗仅仅被他打晕了过去。
我惊呼:“游戏而已,干吗那么守规矩。”
他淡淡道:“在缇雅面前我要保持形象。”
我那时候才注意到,他副驾驶座上始终坐着一位美丽的女子。我下意识逗他:“是路边找的站街女吗?”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凯生气的模样,从来都很安静的人暴跳如雷时会有一种强烈的矛盾感,让你分不清楚现实与幻感,记忆中的印象和现实交错在一起,割痛了神经。我的鼻子被狠狠揍了一拳,痛得我眼冒金星,眼泪都飙了出来,多亏大黄他们过来拉住了他。
第二天,叶凯一本正经地鞠了一躬,跟我道歉。我摇摇头,也没当回事,权当作他心情不好。他却严肃起来:“真的很对不起,我不该动手。不过作为好友还是请你理解我,不要说我女朋友的坏话。”
女朋友。他是这么称呼的,指着电脑里表情有些木讷的虚拟人物如是说。诚然,这个游戏做得极为逼真,除去NPC不能讲话,缇雅和真人并无太大差别。
就是那次,他跟我讲述了和缇雅认识的过程,包括怎么赶跑她烦人的前男友,以及两人相识相恋的一切。他语气极其认真,每一个表情都似是在怀念,带着幸福的口吻在叙述。我却在一旁听得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好不容易等他讲完,我小心翼翼地问:“缇雅,她是在电脑里吧。”
他笑着点点头,又说:“但我们经常去爬山,有时候我会开车和她去海滩看夕阳,真是一种享受。”
“你和她去海滩?怎么去,她难道能出来吗?”
“坐我的车啊,我昨天新买了辆超跑,你来看看,缇雅说很喜欢。”他指着电脑屏幕里那辆崭新的超跑,击碎了我最后一丝幻想。高科技数码技术将游戏里那辆跑车还原得惟妙惟肖,夕阳照在车子的金属表面,反射出动人的异样光彩。
我看着叶凯的侧脸,竟找不到一丝恶作剧的表情,而我的后背早就被汗浸湿了。
4
NPC,游戏中的非玩家控制角色,没有人格可言的引导角色,一再重复着被设计好的若干对白,行动被拘束在一块受限制的区域。就算GTA这个游戏做得再逼真,NPC也只是一个笑容有些僵硬的人偶而已。
而我的室友叶凯,喜欢上了一个NPC,她漂亮的皮肉在屏幕背后只是一团冰冷的程序代码。
他每天蜷缩在电脑屏幕前面,安静地盯着他的女友,在一块液晶屏前演绎每一天的喜怒哀乐,用一种我能想到最废柴的生活方式宅在了自己的世界。
但叶凯又并不完全乐在其中,至少他并不如我们所想象中的那么快乐。事实上在电脑前待的时间越长,他就显得愈发憔悴,僵硬的表情如同从千百年前的土地下挖出的青铜器,腐朽一片。在四下无人时他常常自言自语,一副悲戚戚的模样。
天知道他怎么了。
某一个深夜,我从熟睡中醒来,在一片静谧之中听到黯然的抽泣声。我悄悄望过去,叶凯把脸埋在双臂之中,黑暗之中弥漫着清澈的呜咽声。他正前方是永不停止的GTA世界,屏幕上还聚焦着缇雅秀丽的脸庞,在一片漆黑中显得尤为冷峻与可怖。
我闭上眼,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睡着。耳边却隐隐听见夹在哭声中的低喊:“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情况出现的频率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高,到了后来,在白昼都能看见他挂着泪痕的黑眼圈。
我劝道:“大家都很关心你,你最近到底怎么了。”
叶凯抬起头,看着我。这双眼睛曾几何时也发出过睿智的光芒,而今却红肿着,满是无助的意味。
我终于耐不住,颓然地叹道:“你还忘不掉吴晓颖吗?”
他一愣,脸上缓缓显出愠色。
那是我大学里第二次见他发怒。我早就猜到了,只要当面说出这个名字,他是沉不住气的。
那是年末将至的某一天,离我们大学毕业还有半年,离吴晓颖的离开也过去了半年。
这半年里,叶凯活得像个死人。
三年前他和吴晓颖谈恋爱时,起初我们都蒙在鼓里,只是奇怪那几天他经常晚回宿舍,以为他又在图书馆看到了什么有趣的文献入了迷。
亏得大黄提醒我们才知道,这小子原来是恋爱了。
这么说来,大黄才是从头到尾的明白人。
吴晓颖是隔壁系大我们一级的学姐,正巧是大黄之前的同班同学。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学姐也是不甘人后的优等生,学校的风云人物。因此在这则爱情故事中,男女主角选择了一个最适合他们相识的地点——图书馆。
叶凯是出了名的聪明,吴晓颖也是绩点高悬不下的尖子生,学霸的恋爱自然与众不同。大黄告诉我们,两人之所以感情快速升温,源自于一起合作申报了课题研究,每天都讨论到半夜还不罢休。
直到某次我在食堂注意到了一位聘婷的女子旖旎在叶凯身边,这才知道他成了我们宿舍最早有女朋友的人。
都说恋爱耽误事,在叶凯和吴晓颖身上可体现不出来。我看他们俩人在一起时,就是一起讨论课题、写论文、参加答辩,过得很充实。
那时的我并没有发觉有哪里不对,也没有注意到每当谈起这对鸳鸯时,大黄额上扯紧的眉头。很久之后想起当时,我突然很后悔没有多去细想,如果当时我能早点发觉不对,或许就能避免之后的悲剧了。
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相反和其他人一样都为叶凯感到高兴,找到了如此漂亮的女友。吴晓颖我曾经见过一次,叶凯生日时大伙一起吃饭,她挽着叶凯的手,小鸟依人般步入大家的视线。
那一刻我们才意识到,嫉妒并不是女人独占的专长。
大学里的恋爱自然不用像中学那样遮遮掩掩,见不得阳光。事实上叶凯和吴晓颖尽管没有到处高调秀恩爱,但两人都是大学里的精英,自然时常要出现在人们的注视之下。久而久之,模范情侣的事人尽皆知,成为一时佳话。
没有人料想得到,曾经绚丽的烟火消逝的速度远比绽放得更快。
分手的那天叶凯失魂落魄地灌自己酒,醉成一摊烂泥,时而傻笑时而抽泣,最后瘫倒过去,不省人事。
他过去从不喝酒,拒绝一切会让脑袋失去理智的饮料,他说:“人只有清醒的时候,才是人。”
叶凯不是人的那天差不多是大三快结束的时候,吴晓颖恰好那天毕业,拿到国外一所名校的录取通知书。当天她就定好了去英国的机票,速度快得叶凯都没反应过来。
叶凯喃喃道:“也没办法,毕竟学业与未来的确重要,我能理解的。”
他一个人在角落自言自语,不断重复着“我能理解的”。
一周后他亲自把吴晓颖送上了飞机,一个人平静地回到了宿舍,不声不响,安静得近乎诡异。
我原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没想到从此他爱上了GTA的世界。
而现在的他站在我面前,愤怒地瞪着我,拳头捏得通红,下一秒就可以击碎我的鼻梁。
纵然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她的名字还是一个禁语,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好的信号。
但他终究还是没有挥出拳,而是呼出一口气,落寞地回到电脑面前,继续着他永无止境的恋爱。
寒冬凛冽的季节,宿舍里的空气却闷热难当。我偷偷瞄向他的电脑,缇雅的眼神越过叶凯的肩,看向了我,眨了眨眼睛。
有时候我会不自禁地恍惚起来,有一种缇雅真的是活人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