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么这样的话,接下来你就要在这里休眠一段时间,除非你醒了,否则谁也叫不醒你,对吗?”星晨微微侧头问道。
紫月蓝点点头:“是的。所以我不在的时候你自己要小心,打不过那些个坏人就跑,知道吗?当你遇到你解决不了的困难,可以用这个。”说着,紫月蓝手中多了一块玉佩,“遇到困难时,捏碎它。这块玉佩里有我的一缕神识,威力巨大,可以挡过任何攻击,但只有一次机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用!懂吗?”说完,便把玉佩塞进了星晨手里。
末了,还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好好拿着,你可别弄丢了啊!”然后就没了踪影。留下星晨一人握着玉佩,傻傻地站在那,嘴角忍不住的抽搐。
弄丢?不得不说,这千年小屁孩想象力还蛮丰富的,她以前可是特工and神偷耶,怎么可能会把东西弄丢?她堂堂一个杀手特工和一个神偷,要是偷的东西丢了,那不知道boss要怎么惩罚她呢!
所以,紫月蓝这家伙,是不是太小看她了?
不想那么多了,前世那么辛苦,仇也报了,这一世,她要活的精彩,活的快乐,活的自由!
兰梦城。顾名思义,这个城是因为这里养兰养的好才得名的。
这天,兰梦城来了一个穿着斗篷的人,看身高不过大人的腰部,但就是不知是胖是瘦。
可能因为实在是太小了,老是看不到前面的人,以至于老是撞到别人。但是那些被撞到的人却没有骂那个撞到他们的小鬼,还让人家小心一些。
这足以可见兰梦城的教养是有多么好,听说小混混这种人都不存在呢,这里的人的财富都是平等的,没有多大的贫富差距,也能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里的官员更是一些为人着想的人来担当的。
而那个个子矮小,老是撞到人的黑衣人,急匆匆地走到了一处小巷里。
把斗篷的帽子脱掉,露出了一个黑色的小脑袋。没错,她就是星晨,不过现在应该是月初晨。
初晨按照以前的月初晨留下的记忆,知道了这个城的名字和作风,害得她本来想“借”一下人家的钱来用用也不敢。就这么急急忙忙地走着,直到到了这里。
哎,该怎么办啊?没钱怎么活啊!
不对,月初晨的记忆里好像有一个特赚钱的组织耶。好像叫,呃,佣兵团吧。佣兵团以接任务为业,任务难度和奖金成正比。而且好像在每个城都有分部。佣兵团总部在一个名叫残血的城市里。
不得不说,这个月初晨的记忆还蛮丰富的吗,只是她一直都找不到关于她家人的记忆,难道,是个孤儿?
不管了,先出去看看这里的佣兵团分部在哪。
在问了一路的路人,和顶了一路的同情目光后,初晨终于来到了兰梦城佣兵团分部区。
不得不说,这个佣兵团还蛮有钱的嘛,不要问她为什么会这样想,你看一下这烫金的“兰梦城佣兵团分部区”就知道了。
金灿灿的……也不怕被人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