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为了买一套房子来和我的女朋友结婚,我把自己的长篇小说书稿卖给了书商,误打误撞地碰上了一个策划畅销图书的高手,短短几个月发行量竟然飙升到十万册。这本取名《公司春秋》的长篇小说,成了白领们的口袋书,我也成了名人。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都喊我“才子”,好像每个人都成了记者,问我灵感来自哪里,问我的素材来自哪里。来自哪里?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我臆造的,是我夜里做过的一些怪诞的梦的真实记录——自从进入公司以来,我经常做噩梦,梦到轮奸、从高处坠落,梦到参加假面舞会和被一些肢体不全的人追赶。只是我没想到,梦也能赚钱,哪怕是一些光怪陆离的可怕的噩梦,我更没想到人们会喜欢看这些东西。
南方一家晨报的记者来采访我,约好中午一起到“金元”吃饭,因此我提前半个小时下班了。
饭后回到办公室,看到办公桌上有同事留给我的一张条子:
杨总打电话找你,让你送他一本《公司春秋》,签上名字,下午上班后送到他办公室。
领导终于问我要书了,我拿着这张条子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三遍,我不知道杨总会对我说些什么。按道理,样书回来我就该给领导们每人送一本,但我没送,是担心他们说我不务正业。真的,我就是担心这个,没有别的担心,至少这张条子也没有提醒起我还应该有别的顾虑。
下午上班后,我找了一个大信封,把签上名字的《公司春秋》装进去,坐电梯上楼到杨总的办公室。我先站在门外听了听,里面似乎没人谈话,就曲起指节轻轻敲了敲门。有个女人的声音说,请进。我愣了一下,还是拧开门进去了。杨总没在,他的真皮大班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看见我进来,她一脸惊愕地站了起来,竟然是庄宁。多日不见,她竟然瘦成了这副样子,几乎成了一副骨架子,脸上的妆很浓,几乎就是涂了两个红脸蛋,我都要认不出来了。
我把门关上,很随便地问:“杨总不在?”
庄宁渐渐稳住了慌乱的心神,她离开了那张椅子,围着大班台转了半圈,这才笑着说:“我也是来找他的,门开着,不见人。”
我并没有问她怎么会在杨总的办公室,但我真没料到会在这里碰见她。我把手上的大信封放到大班台上说:“杨总让我送他一本签名的书。”我又问庄宁:“这本书你有了吗?”
庄宁撇撇嘴角说:“我早看完了,我觉得你有些地方写的是我。”
我赶紧摆手:“别啊,我可不想和你打官司。”
“这有什么?”庄宁大度地说,“写就写了,有什么不敢承认的。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嘛。”
我突然就想到杨总着急要看这本书,也许是出于跟庄宁一样对号入座的心理,那可就麻烦了,我只感到头皮一阵发麻。庄宁望着我笑:“想什么呢你,一副傻样子!”我笑笑说:“你比以前瘦多了,累的吧?公司还干着吗?”
庄宁说:“我正减肥呢,效果还可以吧?公司还干着,比以前好多了,适应了。你呢?”
我说还是老样子,不过这本书赚了点钱,打算买所房子结婚。
“你老婆回来了?”庄宁瞪了瞪眼睛,她总是把我女朋友说成我老婆。
我说快了,她正在实习,实习结束就回来了。
“呵呵,想不到你也要结婚了!”庄宁摇摇头,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突然她说:“我准备和刘伟离婚。”
我看着她,没吱声。
“我们已经分居好长时间了。”她看我一眼。
我说:“刘伟是个好人。”
庄宁冷笑道:“婆婆妈妈,烦死他了,一点也不像个男人。”
我突然意识到让杨总回来看到我和庄宁在他办公室聊天不太好,就对庄宁说:“我把书放在杨总办公桌上,他回来你替我说一声,我办公室还有人等着呢,先走一步。”
她责备我:“成名人了,这么长时间电话也不知道打一个,好大架子!”
我笑着说:“哪里话,回头就请你吃饭。”
我们相对笑笑,我转身往门口走,我不知道她是否在望着我的背影,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不能确定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分量,时光没有让我们的感情升华,却让它变得像一场游戏,我一直搞不清其中的原因。似乎,现在有点明白了:我们似乎一直都在两条平行线上,永远也没有相交的那一天。我没来由地一阵揪心,闭了闭眼睛,差点撞到门上。
八
我等了几天,杨总没有打来电话,也没有让人叫我去他的办公室,他似乎并不是要对号入座,我的心放宽了些。也许,他原本是要问问我的书里写的一些事情的——如果那天是他在办公室,而不是庄宁,
——但他终于没问,也许另有原因。
自从那天在杨总办公室碰见庄宁,并且看到她悠闲地坐在杨总的大班椅上,我开始怕碰见毛倩倩,怕看见她脸上嘲讽的笑容,怕她再次对我说:“你真单纯!”
突然想起庄宁来,我不见她,竟然已经有七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吃饭,还是在金元酒店,那时她已经离了婚,而我的女朋友当时已经在回来的火车上。我们在大厅坐了很久,有不少同事在我们周围吃饭,后来他们都走了,只剩我们两个人。我看看空荡荡的大厅,有几个穿红衣服的服务员和戴白色高帽子的厨师在角落里低声打情骂俏,奇怪的是并没有人来提醒我们要打烊了。我只好提醒庄宁我们该走了,庄宁说:“没事,没人敢来赶咱们。”原来,她已经被任命为酒店的负责人,这里的经理和其他所有人都归她管。
我倒满一杯啤酒敬她,祝贺她。
庄宁对这个差事很不以为然,她挑起自己细细的嘴角说:“跟你的才华比起来,我根本就是个傻瓜。”
我都要惭愧死了。以前庄宁夸我有才华,我很沾沾自喜,现在看来,仿佛从一开始就是个大大的讽刺。
庄宁接着说:“我一直很崇拜你,真的!你有感觉吧?”她盯着我看,怕我不信。
我笑了,像个孩子一样害羞地低下了头。我比庄宁大好几岁,有时候在她面前真的感觉自己是个“弟弟”。
庄宁很开心地笑了,她趁机伸过手来摸摸我的脑袋说:“你真可爱!”
我说:“什么?”
庄宁很怜惜地望着我说:“我发现你挺讲卫生,头发多会儿都是干干净净的,像刚刚洗过一样。”
“哦!”我腼腆地笑了。
出来酒店,夜色阑珊。我说我还要回办公室一趟,从酒店后门出来,就在公司院子里和庄宁告别,我们没有握手的惯例,所以那天连手也没握一下。庄宁站在那里,看着我走向公司的大楼。我冲她摆摆手,一直往前走,直到走进阴影里,我回过头来,看到庄宁从包里拿出钥匙,走向停车场上的一辆白色的轿车,打开门,坐了进去。
九
我没有结婚,因为我的女朋友考上了研究生。为了不至于分手,我跳槽到她上学的那个城市打工。那是七年前的事。
离开公司那天,竟然碰上了庄宁。我和几个人出电梯,她和另外几个人进电梯,样子风风火火,似乎有什么急事,看见我,打招呼说:“你好!”
我也对她说:“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