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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积疑成狱”的胡惟庸党案(2)

洪武十三年正月春节期间,朱元璋突然宣布,以“擅权植党”罪处死左丞相胡惟庸。处死首相,是一件非同寻常的政治事件,朱元璋为此发布了一系列诏书,但都没有涉及“谋反”之事。在第一道诏书中,他告诫文武百官,朝廷设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设立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设立御史台“以括朝廷之纲纪”,“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因此他主张“革去中书省”,提升六部职权,并且用商量的口吻问道:“卿等以为如何?”第二道诏书继续清算胡惟庸等人的罪状:“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在正式宣布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制度的诏书中,他引经据典:“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丞相,然其间亦多小人,专权乱政。”因此决定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大权一归朝廷”,“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此后他特命儒臣编撰《相鉴奸臣传》,亲自为此书写了序言,依然是针对胡惟庸,“不守人臣之分,恃要持权,窥觇人主之意,包藏祸心,舞文弄法”。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牵涉“谋反”情节。

平心而论,用“擅权植党”罪处死胡惟庸,绰绰有余。对于胡惟庸而言,可谓咎由自取。问题在于,朱元璋要除掉的并非胡惟庸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胡党”。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以“胡党”罪被杀,受牵连的“僚属党羽”约一万五千多人。

一些官员察觉皇帝的心态,投其所好,纷纷请求株连李善长、陆仲亨等开国元勋。朱元璋没有同意,他这样说:我当初起兵时,李善长来投奔,说终于重见天日了。当时我二十七岁,善长四十一岁,他的建言大多符合我的意思。陆仲亨当时十七岁,父母兄弟都死了,他害怕被乱兵所杀,抱了一升麦子躲在草丛中。我叫他出来,跟随我打天下,以功封侯。这些人都是我初起时股肱心腹,我不忍心杀他们。

这其实是真实的假话。罗织起来的“胡党”,极大部分是捕风捉影、恶意诬陷的。最为令人不可思议的“胡党”分子,是为明朝制定礼乐制度的大儒宋濂,以及浦江义门郑氏。

洪武十三年十二月,已经退休的宋濂,因为孙子宋慎的关系,被罗织为“胡惟庸党”,从金华家乡押解南京。朱元璋要把他处死,马皇后从旁阻拦,说:民间延聘一位老师,尚且能够始终不忘恭敬,宋先生亲自教导太子和诸王,怎么忍心杀他?况且宋先生住在金华家中,怎么知道朝廷的事情?这一番话说得朱元璋哑口无言,只得把死刑改为流放。宋濂在发配四川茂州的途中,死于夔州。

金华浦江义门郑氏家族,是几百年累世同居的孝义之家,受到地方乡邻敬仰。他们近乎隐居,和胡惟庸毫无关系。可能是他们的家训《郑氏规范》,有宋濂撰写的序言,而受到牵连。有人诬告他们“交通胡惟庸”,因而也被“指为胡党”。

当然,朱元璋发动“胡惟庸党案”,主要是针对朝廷中掌握实权的元老重臣。仅仅“擅权植党”罪是不够的,必须继续罗织,使胡惟庸的罪状不断升级,从“通倭”(沟通日本)、“通虏”(沟通蒙古)到“谋反”。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设立了特务机构锦衣卫,它的职掌,《大明会典》把它概括为两点:“直驾侍卫”与“巡察缉捕”。事实上锦衣卫令人望而生畏的并非“直驾侍卫”,而是“巡察缉捕”。它的镇抚司专门从事侦查、逮捕、审问人犯,并且有自己的监狱——直接听命于皇帝的“诏狱”。《明史·刑法志》说:“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幽絷惨酷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

锦衣卫秉承皇帝旨意,逮捕“胡党”,刑讯逼供,罗织罪状,编成《昭示奸党录》,作为惩处“胡党”的依据。此书现在已不易见到,钱谦益是见到过此书的,他写的《太祖实录辨证》说:“国初《昭示奸党》凡三录,冠以手诏数千言,命刑部条列乱臣情辞,榜示天下,至今藏贮内阁。余得以次第考之。”其中的一条,说的是胡惟庸和他的同党阴谋发动宫廷政变的情节:

自洪武八年以后,(胡)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日。或候上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守四门;或候上(指皇帝)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或以宿卫严密,不能举事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五年之中,期会无虑二百余。

这段文字分明是在揭露胡惟庸等人企图行刺皇帝,从洪武八年到十三年,这伙“胡党”密谋活动竟有两百多次,近乎天方夜谭!五年间怎么可能不露一点痕迹?而且洪武十三年处死胡惟庸时,为何只字未提?

有些“胡党”的招供编入了《大诰》之中,例如“李茂实胡党第七”这样写道:当初,不知李茂实是胡党。由上元县民孙才四介绍,投靠胡惟庸门下,引诱邻里乡民充当义兵。胡惟庸处死后,李茂实逃窜,直到洪武十九年在沙县客店被捕。李茂实招供:洪武九年见到胡惟庸,在他家饮酒后,在西厅宿歇。次日,胡惟庸给李茂实一百三十个银锭,作为招募义兵的经费,云云。

这种语无伦次的文字,作为胡惟庸“谋反”的证据,只有锦衣卫那些头脑简单的打手才会相信。稍有头脑的人必然会反问:假如胡惟庸真想“谋反”,他的“胡党”里有不少开国元勋,手下兵多将广,哪里用得到老百姓的“义兵”呢?权倾一时的首相,即使要“谋反”,也绝不会和李茂实之辈商量,并且留他在家过夜。诸如此类的供词,破绽百出,荒诞不经,是不言自明的。

《大诰》有一条“指挥林贤胡党第九”,涉及“谋反”的主要情节——“通倭”,这样写道:指挥林贤在南京时,已与胡惟庸交往,结成死党。胡惟庸派遣亲信陈得中,与日本朝贡使节归廷(按:归廷乃人名)密谋,由林贤前往日本请求国王发兵,打着进贡来朝的幌子,配合胡惟庸谋反。

《明太祖实录》关于胡惟庸“通倭”、“通虏”的记载,就是根据《昭示奸党录》、《大诰》写的——“惟庸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吴晗《胡惟庸党案考》明确指出这些纯系捏造,他说:“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结党谋叛,于是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指使亲信精心策划,唆使李善长家奴卢仲谦,无中生有地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勾结,串通谋反。“谋反”的罪状是要满门抄斩的,看得出来,朱元璋想要斩草除根。他振振有词地说:李善长既是开国元勋,又是皇亲国戚,知道胡惟庸的“逆谋”而不揭发,狐疑观望,首鼠两端,大逆不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七十七岁的李善长一门七十多人被杀,只有长子李祺因为有妻子临安公主的庇佑,才幸免一死。

接着又有吉安侯陆仲亨家奴出来告发,说陆仲亨勾结唐胜宗、费聚、赵雄等侯爵,“与胡惟庸共谋不轨”。家奴的诬告成为定罪的唯一依据,结果统统满门抄斩。

在朱元璋心目中,“满朝都是胡党”,必须彻底肃清,并且把《昭示奸党录》公布于天下。据史家记载,肃清的“奸党”,包括家属在内,共计约有三万人之多,令人毛骨悚然。

陆容在《菽园杂记》中说,他弱冠时在太仓兴福寺见到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和尚,此老年轻时曾参与纂修《永乐大典》,颇有见识。老僧对陆容说:“洪武间,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惊怕,与朝廷出多少力?到头来,小有过犯,轻则充军,重则刑戮。善终者十二三耳。其时士大夫无负国家,国家负士大夫多矣。”当时士大夫能够逃过杀身之祸的不过十之二三,毫无疑问是国家有负于士大夫。想不到出家人对尘世的是非看得那么透彻。

后世的史家对“胡惟庸党案”颇持怀疑态度,王士骐《皇明驭倭录》就对胡惟庸“通倭”、“谋叛”的说法表示质疑:“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谈迁《国榷》明确说,“(胡)惟庸非叛也”,乃是“积疑成狱”,可谓一语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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