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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创作的旅程——自序及后记(17)

其余的十篇“近作”,长短不一,性格各殊,但说来也奇怪,竟然都是应邀之作,并且是用截稿日期逼出来的。前面的五论都在所谓学术研讨会上宣读,除了《蓝墨水的下游》又像杂文又像散文之外,其他四篇更像所谓主题演说,真是好不隆重。其中《缪斯未亡》一篇,因为听众来自各国,所以原来是用英文写成,而与中文版略有出入。

这些所谓论文,在现场听我演而讲之,跟私下展书默而读之,感觉当然不同。现场演讲较为生动,有一点“世界首演”的味道。私下默读则已事过境迁,像听录音一般。说来也巧,《作者、学者、译者》与《缪斯未亡》两篇演说,都发表于一九九四年夏天:前一篇在七月八日,正巧是雪莱忌辰;后一篇在八月廿八日,偏逢歌德生日。雪莱译过不少名著,歌德提倡世界文学,对我当天的演说正巧切题,我的讲稿也正好借此破题,而文章也就势如破竹了。

接下来是三篇序言,为邵玉铭与庄因的文集、梅新的诗集而写。序言这种文体,是我中年以后经常应邀而写的一种特殊评论,可谓“人在文坛,身不由己”,也算是一种“遵命文学”,不过也可以趁机了解其他的作家在想些什么,更可以借此理清我对该一文体的观念。为梅新写的那篇序言,早在他逝世以前就答应他了,却拖到作者身后才含泪而成,悔恨、哀伤之情,直如季札献剑,无处可觅徐君。

两篇以《紫荆》命题的文章,当然都是为香港而写。紫荆,正是香港的市花,在硬币上已经取代了女王。如今九七已过,香港已经回归中国,但是香港作家是否就自动成了中国作家,而爱国一词从此究何所指,令人不无杞忧。自由的紫荆该怎样接枝到红梅上去才不至丧失本色,是我在该文要探讨的问题。

《龚自珍与雪莱》写得最早,却不按编年排在最后,因为此文是我最着力的一篇专论。当年我若未去香港,此文恐怕就不会从鸦片战争入题。去了香港而未从外文系转入中文系,也恐怕不会贸然去探讨龚自珍。香港正是鸦片战争的代价,没有一八四二,也就没有一九九七。人在香港,才会痛切思索中英关系,也才会触动灵机,把同年同月诞生的中英两大诗人并提而论,而觑出许多巧妙来。

至于这篇长文算不算什么比较文学,我倒不怎么在乎。只要能把问题说清楚,管它是什么学派什么主义呢?能用龚自珍做试金石,把雪莱擦破了好几块皮,因而觑破英国诗某些虚实,就算值得了。

我虽然也写一点评论,却不是理论家,也不是当行本色的评论家。我写评论,主要是由经验归纳,那经验不仅取自个人的创作,也取自整部的文学史。我写评论,在文体上有点以文为论。在精神上,却像是探险的船长在写航海日志,不是海洋学家在发表研究报告。要了解飞的真相,我宁可去问鸟,而非问观鸟专家。

一九九八年中秋前夕于西子湾

诗里诗外话诗艺

——《余光中谈诗歌·自序》

“诗歌”一词,“歌”占其半而实仅指“诗”。古人亦称“歌诗”,李贺诗集就称为《李长吉歌诗》,古诗取题亦每用歌、行、曲、调、操、引、乐、谣之名,足见其间渊源之深。不过在这一套丛书里,诗歌指的实在就是“五四”以来所谓的新诗,其发展迄今不足九十年,尚未臻于醇境。大唐开国一世纪,才有盛唐诸家的格局。欧阳修出现时,宋朝也已有七十年了。新诗的成就恐怕尚难与唐宋妄比。

所以素来我论诗歌,很少以新诗为限。国人所写新诗史或新诗人论,往往就新诗论新诗,未免见树而不见林,失之狭隘。新诗虽然舍文言而取白话,所以早期又称白话诗、语体诗,但是只要用的还是中文,则文化的背景,修辞的传统,联想的延伸,音调的安排,尤其是平仄的交错等等,仍然不能自外于古典文学强大的磁场。妄说民初有“四大诗人”之类,就新诗的格局互相比较还可以,但如置之汉魏与唐宋,果真能够检验合格吗?新诗人要有出息,就不可长留“蜀中”而应时时放眼今古,心存“李杜”,才有透视的史观。

另一方面,又常见诗史或诗论径谓新诗乃西洋诗影响下的产物,但又说不出是受了什么西洋诗体、西洋诗人,甚至西洋作品的影响,也说不出仿效西洋有何得失,俾来者可以借鉴。此种论述道听途说,最易误导,例如徐志摩与拜伦均夭亡于三十六岁,就随意比附,说徐是中国的拜伦或雪莱。其实拜伦与雪莱比起徐志摩来,不但诗体多变,抑且作品更丰,单以篇幅而言,就比徐多上十倍。早期其他新诗人,也大半作品少,变化少,而停笔又早。

中文系的新诗课,似乎是简单易教,因为已经是白话了,不用译意,已经够浅白了,更不用引经据典,抉发其微言大义。做老师的似乎用武无地。其实要把新诗评论得透彻中肯,必须把这门“资浅”的艺术放在更深厚更多元的背景上来观照、评比。所以我当年在香港中文大学授新诗一课,教到冯至的《十四行集》,便先印发了莎土比亚与弥尔顿两种不同的十四行诗体原文,向学生详述其异,再分析冯至所采究为何体。用这种比较文学的方法,才能把新诗受西洋诗影响之说,以实证来落实。同样地,在《抽样评郭沫若的诗》与《闻一多的三首诗》两篇文章里,我也追溯到郭、闻二人是如何受西洋现代诗启发的。如此看来,评论新诗绝非一般人,甚至一般学者、评论家掉以轻心的易事。

我出版论诗的专书,这还是第一次。这本《余光中谈诗歌》共分四辑:第一辑十篇选的都是综述或概论,有四篇专谈新诗,四篇谈诗与其他艺术的关系,其余两篇则分别谈诗的品质与兴衰。第二辑十篇则为个别诗人的专论,有长有短,或为正论,或为序言,其中论新诗前辈五篇,论台湾诗人五篇,勉称平衡《锈锁难开的金钥匙》乃序梁宗岱所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梁先生生前我无缘挹其清芬,也没有资格为前辈作序。事缘梁夫人沉樱之至交林海音女士主持纯文学出版杜,拟出梁宗岱此书,乃嘱我为写一序,兼述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之来龙去脉。第三辑两篇长文都是为大部头的诗选写的序言:两部诗选所纳作者均逾百位,这种序言必须宏观全局,不能过分注目精英,所以最难得体。第四辑六篇都是我为自己的诗集或诗选所写的前序后记,里面交代的是我这颗诗心的悲欢起伏,虽为一己之私,但于诗艺与诗学亦不无牵涉,乃附卷末,聊供参考。

江西文风素盛,大家辈出:晋有陶潜;宋有欧阳修、曾巩、王安石,“八大”独占其三,不让巴蜀;更有书家、诗人黄庭坚,大儒朱熹,群彦汪洋,浩比彭泽。迄今恨未一游,却有缘在南昌出书,甚感荣幸。

二○○三年八月于高雄

炼石补天蔚晚霞

——序《余光中集》

五十年前,我的第一本诗集《舟子的悲歌》在台湾出版。半世纪来,我在台湾与香港出版的诗集、散文集、评论集与译书,加上诗选与文选,也恰为五十本。若论创作时间,则我的第一首诗《沙浮投海》还可以追溯到一九四八年。

但是晚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经过流沙河、李元洛的评介,大陆的读者才开始看到我的作品。至于在大陆出书,则要等到八十年代末期:由刘登翰、陈圣生选编,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余光中诗选》,在一九八八年最先问世。迄今十四年间,我在各省市已经出书二十多种,其中还包括套书,每套从三本到七本不等。百花文艺出版社印行的这套,该是包罗最富的了。

收入目前这一套《余光中集》里的,共为十八本诗集、十本散文集、六本评论集。除了十三本译书之外,我笔耕的收成,都在这里了。不过散文与评论的界限并不严格,因为我早年出书,每将散文与评论合在一起,形成文体错乱,直到《分水岭上》才抽刀断水,泾渭分明。

早年我自称“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是以诗为正宗,文为副产,所以把第一本散文集叫作《左手的缪斯》。其中的第一篇散文《石城之行》写于一九五八年。说明我的散文比诗起步要晚十年,但成熟的过程比诗要快,吸引的读者比诗更多。至于评论,则在厦门大学的时候已经开始,虽是青涩的试笔,却比写抒情散文要早很多,比写诗也不过才晚一年。

我是在一九四九年的夏天告别祖国大陆的。在甲板上当风回顾鼓浪屿,那彷徨少年绝未想到,这一别几乎就是半个世纪。当时我已经二十一岁,只觉得前途渺茫,绝不会想到冥冥之中,这不幸仍有其大幸:因为那时我如果更年轻,甚至只有十三四岁,则我对后土的感受就不够深,对华夏文化的孺慕也不够厚,来日的欧风美雨,尤其是美雨,势必无力承受。

要做一位中国作家,在文学史的修养上必须对两个传统多少有些认识:诗经以来的古典文学是大传统,五四以来的新文学是小传统。当年临风眷顾的那少年,对这两个传统幸而都不陌生:古典之根已蟠蜿深心,任何外力都不能摇撼;新文学之花叶也已成荫,令人流连。不过即使在当年,我已经看出,新文学名家虽多,成就仍有不足,诗的进展尤其有限,所以我有志参加耕耘。后来兼写散文,又发现当代的散文颇多毛病,乃写《剪掉散文的辫子》一文逐一指陈。

早在厦门大学的时期,我已在当地的《江声报》与《星光报》上发表了六七首诗,七篇评论,两篇译文,更与当地的作家有过一场小小的论战。所以我的文学生命其实成胎于大陆,而创作,起步于南京,刊稿,则发轫于厦门。等到四十年后这小小作者重新在大陆刊稿,竟已是老作家了。一生之长亦如一日之短。早岁在大陆不能算朝霞,只能算熹微。现在由百花文艺出版社隆重推出这部《余光中集》,倒真像晚霞满天了。

除了在大陆的短暂熹微之外,我的创作可以分为台湾、美国、香港三个时期。台湾时期最长,又可分为台北时期(一九五○至一九七四)与高雄时期(一九八五迄今)。怯禳祷告。其间的十一年是香港时期(一九七四至一九八五)。至于先后五年的美国时期(一九五八至一九五九、一九六四至一九六六、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一),则完全包含在台北时期之中。

然而不论这许多作品是写于中国台湾、香港或美国,不论其文类是诗、散文或评论,也不论当时挥笔的作者是少年、壮年或晚年,二十一岁以前在那片华山夏水笑过哭过的日子,收惊喊魂似的,永远在字里行间叫我的名字。在梦的笔端,记忆的上游,在潜意识蠢蠢的角落,小时候的种种切切,尤其是与母亲贴体贴心的感觉,时歇时发地总在叫我,令浪子魂魄不安。我所以写诗,是为自己的七魂六魄。

到二○○○年为止,我一共发表了八百零五篇诗,短者数行,长者多逾百行。有不少是组诗,例如《三生石》便是一组三首,《六把雨伞》与《山中暑意七品》便各为六首或七首;《肯丁十九首》则包括得更多。反过来说,《戏李白》、《寻李白》、《念李白》虽各分三首,也不妨当作一组来看。他如《甘地之死》、《甘地朝海》、《甘地纺纱》,或是《星光夜》、《向日葵》、《荷兰吊桥》也都是一题数咏。所以我诗作的总产量,合而观之,不足八百,但分而观之,当逾千篇。

论写作的地区,内地早期的青涩之作,收入《舟子的悲歌》的只得三首。三次旅美,得诗五十六首。香港时期,得诗一百八十六首。台北时期,得诗三百四十八首。高雄时期,得诗二百一十二首。也就是说,在台湾写的诗一共有五百六十首。如果加上在《高楼对海》以后所写迄未成书之作,则在台湾得诗之多,当为我诗作产量的十分之七。所以我当然是台湾诗人。不过诗之于文化传统,正如旗之于风。我的诗虽然在台湾飘起,但使它飘扬不断的,是五千年吹拂的长风。风若不劲,旗怎能飘,我当然也是最广义最高义的中国诗人。

自八十年代开放以来,我的诗传入祖国大陆,流行最广的一首该是《乡愁》,能背的人极多,转载与引述的频率极高。一颗小石子竟激起如许波纹,当初怎么会料到?他如《民歌》、《乡愁四韵》、《当我死时》几首,读者亦多,因此媒体甚至评论家干脆就叫我做“乡愁诗人”。许多读者自称认识我的诗,都是从这一首开始。我却恐怕,或许到这一首也就为止。

这绰号给了我鲜明的面貌,也成了将我简化的限制。我的诗,主题历经变化,乡愁之作虽多,只是其中一个要项。就算我一首乡愁诗也未写过,其他的主题仍然可观:亲情、爱情、友情、自述、人物、咏物、即景、即事,每一项都有不少作品。例如亲情一项,父母、妻女,甚至孙子、孙女都曾入诗,尤以母亲、妻子咏歌最频。又如人物,于今则有孙中山、蔡元培、林语堂、奥威尔、全斗焕、戈尔巴乔夫、福特、薇特、赫本、杨丽萍;于古则有后羿、夸父、荆轲、昭君、李广、史可法、林则徐、耶稣、甘地、劳伦斯。凡高前后写了五首。诗人则写了近二十首,其中尤以李白五首、屈原四首最多。

我写散文,把散文写成美文,约莫比写诗晚了十年。开始不过把它当成副业,只能算是“诗余”。结果无心之柳竟自成荫,甚至有人更喜欢我的散文。后来我竟发现,自己在散文艺术上的进境,后来居上,竟然超前了诗艺。到了《鬼雨》、《逍遥游》、《四月,在古战场》诸作,我的散文已经成熟了;但诗艺的成熟却还要等待两三年,才抵达《在冷战的年代》与稍后的《白玉苦瓜》二书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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