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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解读《白狗秋千架》(1985,中篇小说)(1)

莫言自说:

在我的青少年时期,类似这样的故事很多。我小时候就听我的祖母给我讲过一个关于狗的故事。说上个世纪30年代,我们这区活动着好几支游击队。游击队武器装备很差,弹药又缺乏,白天躲在高粱地里,到了夜里才敢出来活动。那个时候家家都养着看家护院的狗。游击队夜里一进村,狗就疯狂地叫。只要有一条狗叫,全村的狗就一起响应,整个村子的狗就叫成一片。这样自然就把游击队的行踪给暴露了。为了安全,游击队就在我们高密东北乡的几十个村子里发动了打狗运动。名义上是让家家自愿把狗打死,实际上是强制性的,很快就把村子里的狗打光了。我的小说《红高粱》里曾经有过很多关于打狗的描写。我奶奶说我们家的那条狗很通人性。打狗运动开始它就在菜园子里的草垛里找到了一个藏身之处,夜深人静时就偷偷地钻出来回家要点吃的,吃完了就藏回去。就这样它藏了整整半年,一声都没有叫唤。直到那股游击队转移、打狗运动告一段落后它才从草垛里钻出来。我奶奶说,游击队走后,我们家那条狗在院子里狂叫了一天,好像说:可把我憋死了,半年都没有捞到叫唤了。

小说的读法——莫言的《白狗秋千架》

■程光炜

先谈一下自己读小说的观念、理论背景和历史语境。就我看来,小说首先是小说,其次它里面有历史生活。我的理论背景原先是很乱的,平时读书一向既杂且随便。1983年刚写诗歌评论的时候,很受赵毅衡翻译的《新批评集》这本书的触动。90年代初,对张京媛主编的《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产生了兴趣,接着读了一些福柯和海登·怀特的书,“新历史主义”理论对我过去的历史观形成了严重威胁,我开始全面洗牌,与此同时也在慢慢重构自己的看法了。2000年后,我对佛克马、蚁布思的《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柯林武德的《历史的观念》、黑格尔四卷本的《哲学史讲演录》、竹内好的《近代的超克》和乔纳森·特纳等人的《社会学理论的兴起》等著作深以为然,多次披览,私自揣摩,还推荐给我的学生看。也许是因为阅历、年龄的关系,是写作日积月累的结果,我稍嫌混乱地读小说的习惯,这十年间开始增删、收拢或集中,逐渐出现一个由繁到简、由单层向多层、以过去眼光来重审现在的变化。这是一个自我整理的过程。我的读法也许是新批评与社会学的结合,不知这样说算不算准确合适。另外,最近又读了夏志清的《中国古典小说》、石昌渝的《中国小说源流论》和汪曾祺的《晚翠文坛新编》等书,对这些作者旧小说的眼光见识,也颇认同。以后,对中国古代文论和旧小说,我还想再读一些。我到这个年龄才知道,世上的书真不需要多读,最好的书只需要读几本,读进去就行了。上述书,有的是初读,有的早年曾经翻过但没在意,最近又从书柜里找出来重读。我想读近三十年来的中国小说,光有新批评、旧小说的训练不够,还应该有一点点社会学和历史哲学的方法,否则单一了,没有层次感,不丰富了,就不曲折了。

说到读当代中国小说的历史语境,国内学者多不相同,中国内地与海外学者尤有差异。为什么不同,我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留待以后再作清理。对我个人来说,当代小说的阅读视野里应该有一个中国改革三十年的框架,加上前三十年,即是完整的当代六十年,是一个甲子年的历史框架。仅仅如此还不行,得把民国(大陆部分)二十几年包括进来,把北洋十几年包括进来,还应该把晚清七十年包括进来。这样,历史跌宕赓续的脉络就清楚了一点,视野就稍微辽远展阔了一些,当代小说在其中的位置会相对稳定,于是研究者有了一个基本坐标。虽然它们还会在特定情境下发生激变、挪动和变异,这都没有关系。但即使这样也不能笼统去说。在我看来,历史语境指的是一个人生存年代的总体环境,它广义上指社会制度、经济环境与本民族历史传统的交汇整合,狭义上指研究者鉴于自身精神结构和知识结构而形成的个人经验,他看待问题的角度、办法和观察习惯。而在其中,一个人生命中的某一重要事件、家庭背景和自身经历势必会影响他对上述复杂信息的吸收、筛选和选择,决定着他对某种知识结构的认同和接受。这种个人经验与知识结构的结合,才是这个人所认为的历史语境。西方社会学理论开创者孔德说:“如果每一种理论必须建立在被观察到的事实的基础上这一点是真的,那么,没有特定理论的指导,事实是不能被观察到的。”因为,“社会学能够追寻和发现社会世界中基本的结构和关系,并且像其他科学一样,能够用少数量的抽象原理来表达这些结构和关系。对经验现象的观察能够被用来产生、证实和改进社会学的法则”。柯林武德说:“历史学家把一个现成的经验整体带入了他的工作之中,他以此来判断他那权威出处中所包含的陈述。因为这套经验整体被设想为是现成的,所以它不可能由历史学家自己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工作来加以更改;在他开始他的历史学工作之前,它必须是就在那里了,而且还是完整的。所以这种经验就被看作不是由历史知识而是由其他某种知识所构成的。”孔德和柯林武德说,知识是先在的,是先于研究者使用它就存在于那里的。历史学家不过是由于某种需要选择了它,把它与自己的经验整体结合起来,于是就构成了他观察和理解这个世界的基本方法。对于我来说,所谓历史语境就是人、世界和知识这三种东西的微妙结合。“文革”肇始,我只有十岁,亲眼看见我父亲学校的学生群起追打老师直至头破血流的情形,还有一位非常和蔼的邻居叔叔因所谓历史问题被迫上吊自杀。从此以后,我彻底放弃了对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所有以民粹、民族口号鼓吹激烈变革的说法的好奇心。我的“人”的观念就这样树立起来了。“改革开放”让我看到了“世界”,与此同时也看到了现代社会对人的深刻影响。在我有限的知识存储中,“社会学知识”恐怕是最重要的一环。因为对于中国当代小说来说,你如果不了解中国当代史,仅凭一点新批评方法和文学修养,就无法深入进去,真正理解作家和小说。或者即使写了文章,也写不透。不能让读者在里面看见中国当代社会的千山万水,看见风起云涌,看到当代原来不过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中的一个临时驿站,我们都曾在这里歇脚或感叹。社会学知识能够给你一个认识世界的“结构方式”,而且能够给你一种立体感,让当代中国社会更为多层化。小说,不过是当代中国社会多层化结构中的一个部分。没有这个多层结构,就不会有这个模样的“当代小说”。因此,王安忆、余华、贾平凹、苏童、莫言、韩少功、刘震云、路遥、格非、阎连科等作家的生活阅历、价值诉求和文学取向在我眼里其实没有本质的差别。在这三种东西搭建起来的历史语境中,他们的小说虽有差别还不至于南辕北辙,因为人性是共同的,他们与我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但晚清、北洋和民国的历史对我却是遥远的,至少在目前阶段,它们对于我来说还停留在没有经过辨析的知识观念状态中,是由具体材料和事件组成的知识范畴,我只是把它们当作我阅读当代小说的一个大背景,作为若干个参照点而已。我所了解的历史语境只有“文革”和“改革开放”,所以我只能如此地想问题和写文章。

我选择《白狗秋千架》来读,是有评者说,莫言三十多年来写了很多好小说,总的说他的长篇不如中篇好,后来的作品不如原来的好。他中篇小说中有感人至深的东西,到了长篇小说,就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少了,尽管小说技术越来越圆熟。因为作家早年生活最切痛的人生经验都集中在这里,成名之后,尤其是盛名于世之后,这种人生经验反倒不是促使作家创作小说的主要的东西。这种现象在贾平凹、王安忆、余华和苏童等人身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非是某一个作家的问题。这种说法究竟是否可靠,还有待观察和另议。

《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真是精彩,是当代文学史上不可多得的作品。它七千来字,结构紧凑,线索简洁集中,主要写两个人,“我”和暖,再加上暖的丈夫、孩子,路过此地的解放军文艺兵蔡队长,以及几个面目模糊的村里闲人。篇幅算不上中篇,但我把它当中篇看。小说采取倒叙手法,写一个“读书人回乡”的故事,鲁迅的《故乡》、《闰土》,沈从文的《湘西散记》,萧红的《呼兰河传》等,都是这样的故事类型,这种手法并不新鲜。新鲜在于故事的残忍。十年前“我”十九岁,暖十七岁,两人在农村场院里荡秋千。“我”站着推,暖坐在秋千上荡,手护着白狗。秋千荡到半空与横木杆一般高的时候,突然绳断了。“我”摔在地上,暖和白狗落到刺槐丛中,白狗无恙,一根槐针刺进暖的右眼。“我”后来上大学,眼瞎的暖嫁给邻村的哑巴,生了三个小哑巴。十年后,做大学教师的“我”衣锦还乡,暖变成一个贫穷邋遢的普通村妇。这种冷峻色调、视角和笔法,还有12、13、16等自然段插入回忆的叙述,可能都来自鲁迅的《闰土》。但鲁迅写不好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他揣摩乡下人的心理来自新锐的知识者,是明显的外来人,莫言在这方面要胜过鲁迅一筹。小说中有两个好细节,一个在开头,一个在结尾。开头写“我”和暖十年后的重逢;结尾写暖骗过丈夫去镇上买布,在高粱地里要“我”睡她,只为生育一个健康正常的孩子。先看第一个细节。“我”愧疚且谨小慎微地问候回乡路上巧遇的暖,不想碰个软钉子:我一时语塞了,想了半天,竟说:“我留在母校任教了。据说,就要提我为讲师了……我很想家,不但想家乡的人,还想家乡的小河、石桥、田野、田野里的红高粱,清新的空气,婉转的鸟啼……趁着放暑假,我就回来啦。”

“有什么好想的,这破地方。想这破桥?高粱地里像他妈×的蒸笼一样,快把人蒸熟了。”她说着,沿着漫坡走下桥,站着把那件泛着白碱花的男式蓝制服褂子脱下来,扔在身边石头上,弯下腰去洗脸洗脖子。她上身只穿了一件肥大的圆领汗衫,衫上已烂出密麻麻的小洞。它曾经是白色的,现在是灰色的。汗衫扎进裤腰里,一根打着卷的白绷带束着她的裤子,她再也不看我,撩着水洗脸洗脖子洗胳膊。最后,她旁若无人地把汗衫下摆从裤腰里拽出来,撩起来,掬水洗胸膛。汗衫很快就湿了,紧贴在肥大下垂的乳房上。看着那两个物件,我很淡地想,这个那个的,也不过是那么回事。

一个美丽可人的乡村少女变成邋遢的农妇,在千百年的中国乡村史中是最寻常不过的生命过程。估计很多人在生活中见到这些情景,不会给予太多注意。但为什么这个细节就变得有意思了呢?是因为我的“回乡”,因为十年前荡秋千的偶然事故彻底改变了这个女人的人生路向。她因此被迫嫁给一个哑巴,又生了三个哑巴。这些都像有一根线,把“我”和秋千事故牵连到了一起。莫言写小说时刚三十岁,看人真够老辣,他在两人对话中使用了刻薄、讨好、挖苦和对立的语调,但是更深的负疚和忏悔的调子却埋在里面了。“负疚”与“忏悔”是这篇小说的基本旋律,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以来几乎所有农村题材小说的基本旋律。因为从这乡村中走出去的作家如鲁迅、台静农、王鲁彦、柔石、沈从文、萧红、师陀、孙犁、赵树理、李准、马烽、浩然、路遥、贾平凹、莫言、张炜等一干作家,都进城当了老爷、小姐,换上教授、官员、记者、作家和军人等高等社会身阶。而曾经与他们一起泥水里摸爬滚打的一班儿时伙伴,却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卑贱小农,他们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姊妹还在操持艰辛的农活,过着像暖所咒骂的“高粱地里像他妈×的蒸笼一样”的焦枯人生。人性之悲悯原是人类最根本的伦理取向,更何况这些成功人士每天呆在书房要面对那些如蚂蚁般在广阔田野里无端操劳却摆脱不了一生贫困的父老乡亲们?他们也许一生都会被这种乡村记忆所折磨?一生都要含着眼泪去写那些叫他们痛苦辗转的小说?他们怎么不时刻在那里纠结和辗转?这是中国农村题材小说自鲁迅发端而历经百年始终连绵不断,在各类文学题材中作家阵容最大成就最为显赫的深刻历史原因。我觉得我是理解乡土作家对故乡的内疚和忏悔的感情的,因为我70年代中叶也曾有过这种命贱若浮尘、生却不如死的知青的劳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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