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并没有把那张写好的支票立刻递给他们,我说:“让我再考虑一会儿。”在场的所有人,老文、老板夫妇都十分诧异我的举动。然后,我提出要到老板的宿舍看看他们的住处。我不知道当时为何会有这种思路——买餐馆与老板的住处有什么直接关系?可就是这个举动,完全改变了我的主意。那老板用他那辆很新的中型面包车带我到他们宿舍,我看他开那么新的车,感到他很有钱,可到了宿舍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租了一套公寓,有四五个房间,他们夫妇用一个套间,其余两间给员工住。我看他们家里没什么家具,整个宿舍很乱,根本不像是有钱老板住的地方。所以我当时判断那老板其实并没有钱,说明他的餐馆不赚钱,就这样,我彻底决定不买那家餐馆了。
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一年以后,那家中餐馆价格降到5万美元还是没人敢买。所以我在想,我当时若以6万美元买入,就亏大了。这件事情,心理学帮了我的大忙,我在拿出支票本时老板娘的那种异常表现令我起了疑心。事实上那家中餐馆是一家一直在亏本经营的餐馆,老板夫妇为了甩掉这个烫手的山芋,演了一出”夫妻离婚剧”,编理由骗买主。这件事使我第一次实际领略了商场的狡诈,这样的例子,我后来在美国还听到很多,我很庆幸自己在美国第一次“出道”时没有被骗。做老板的感觉真好!
在看完那家“香港餐厅”之后不久,我通过《世界日报》上的一则广告认识了芝加哥唐人街上一家有名的餐馆的方老板。方老板是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他年龄比我大几岁,和我是同代人,经历与我有些类似,但走的道路完全不同。他的广告上说他由于经营两家餐馆生意太忙,精力不够,所以要卖掉位于唐人街南边三十几街的其中一家中餐馆。
我到那家中餐馆看了几次,很快就喜欢上了那家餐馆。那家餐馆位于离唐人街不到八分钟车程的地方,上班非常方便,而且我上学时在餐馆附近住过几年,对那一带情况很熟。从地理位置上讲,那家餐馆位于繁华的海斯德大街的交叉处,从早到晚从门口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非常多,因为东西方向上离交通口不远处就是高速公路出入口,而南北方向那个交通口则是由北往南的主道口,所以可以说那家餐馆处于交通中心。
从开餐馆的首要条件是“地理位置”这点来讲,这家餐馆位置不错,而且可以加分的是,餐馆门口正好是一个公共汽车站,每隔十几分钟就有人从门口的公共汽车站上下车,从理论上讲,光门口那个公共汽车站就能招来不少客人。
在美国的中餐馆,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堂吃店”,这是最普通的餐馆形式,就是客人大部分在餐馆里就餐;另一种就是“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大多数客人来买餐带回家吃,或餐馆把客人订的餐送外卖到客人家,因为大多数客人不在餐厅用餐,这种餐馆餐厅面积比较小。我看那家餐馆规模不大,从经济能力和经营规模上来讲,对于我这种初做餐馆生意的人来说都比较合适。于是就开始和方老板谈判。
成功的经历是一张最好的信用证。这是在美国判断一个人最常用的标准。方老板另一家在唐人街的中餐馆生意很火,所以他对餐馆经营是非常有经验的,我想他要卖的那家餐馆也不会差。那时,他的餐馆在芝加哥已成功地打响牌子,与广东菜、四川菜式的餐馆不相上下。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据说开张头两年他也走过一段艰难的创业之路。因为唐人街广东人多,大多数广东人和美国人习惯了广东菜式,要他们接受一个新南方菜式,是很难的。人的胃有时也很怪,在习惯了某些菜式之后,再去接受新的口味就很难,因为找不到感觉。美国人虽然敢于创新,但在饮食习惯上却比较保守,他们喜欢一个菜,或一家餐馆,就会重复去吃,而不愿意去接受新菜式。我在芝加哥郊区一家中餐馆打工时,有一次送外卖到一户美国客人家,那个年轻的美国白人小伙子告诉我:“我从小到大一直吃这家中餐馆的菜,到现在十几年了。”
这也是一个市场规律,有的产品一旦被人接受,其生命线很长,而任何一种新产品要打出市场都得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如果有人在市场还没打开之前就放弃了,那么那个产品就永远也不会被世人接受。我很佩服方老板的韧劲,他坚持了几年后,餐馆生意慢慢做大,到2003年我与之打交道时,其餐馆已发展成为每月很赢利的好餐馆。在考察那家餐馆谈了近一个月后,我终于买下了那家餐馆。我在成交后第二天就当起了老板,感到非常兴奋。
做了老板之后,自我感觉非常好,觉得自己一下子跃入了另一个“阶层”。在国内时,我们从来都是把老板当作另一个阶级看待的,就是在美国打工时,我也总觉得老板和打工的不是一个阶层。没想到在美国,也有做“资本家”的这一天。在此之前,我在中餐馆打过许多工,与各种餐馆老板打过交道,特别羡慕他们做老板的,感到他们“有钱”又“有权”,因为在餐馆里老板就是主人,可以支配一切,所以我刚到美国时就有人告诉我:“在美国,中餐馆打工的人一走进餐馆,美国总统也不如餐馆老板有权力,相反,一走出餐馆,你也可以把餐馆老板当作不认识的人一样。”
我终于第一次有机会体验做老板的滋味,感觉确实好。从经营那天起,餐馆里的员工,一口一声“老板”,令我感到心里美滋滋的,不但如此,连我的客人和到餐馆来玩的中国朋友,都很尊重地叫我“老板”。我心想,我过去在中餐馆打工时,听到“老板”二字心理感觉就不一般,今天,我终于可以享受那种滋味了。不光是口头上叫“老板”,多数人,尤其是那些刚从大陆到美国不久的员工,对老板都抱有一种敬畏、羡慕、佩服的心态,有许多到我餐馆用餐的中国人都对我说:“老板,你到美国没几年,年纪轻轻就当了老板,从大陆出来的人中算是混得不错的。”
商场如战场
不要小看中餐馆,从理论上讲好像简单,实际经营起来可不容易。从正式上任做老板那天起,伴随着我的除了做老板的兴奋和对赚钱的渴望,更多的是责任感和压力感。餐馆刚开张的一段时间,每天上午一开门,面对餐馆那复杂的厨房、忙碌的就餐厅,以及那100多道中国菜谱,我这个理工科出身的老板感到脑子不够用,体力更不够用。
一个在芝加哥做访问学者的老朋友,业余在中餐馆打工多年,对餐馆可以说十分了解,他到我餐馆对我说:“阿苏,我太佩服你了,一个人这么快就把餐馆搞定,对于我来说,想都不敢想。”
他说得对,别看许多留学生都是靠着非凡的勇气和吃苦精神到美国闯天下的,你要他们攻一个世界科技难题可以,但要其来开一个中餐馆,恐怕没几个人敢干的。无独有偶的是,不论在美国还是在国内,我都听说不少知识层次很高的人想过一过开餐馆的瘾,但成功的非常少。事实上就连许多大牌明星也喜欢过开餐馆的瘾。像美国NBA篮球巨星乔丹,退役后做的第一桩生意就是在芝加哥开了个高档餐厅。中国篮球巨星姚明在休斯顿也开了家“姚式餐厅”。
接手那家餐馆之后,我对其进行了改良。很显然,方老板那家开了一年多的新餐馆生意并不是很好,我想如果生意好,赚大钱的话,他也不会卖。但是许多人看了那家餐馆都觉得其有做大的潜力,连不是搞餐馆的外行人到我餐馆后都对我说:“你这家餐馆地理位置非常好,餐馆规模不大,容易经营,应该能做起来。”
做一个生意最重要的是最终能把生意做起来。有的生意就是做不起来,投资人不但亏了钱,还浪费了时间。而一家餐馆生意一旦做起来后,会像机器一样运转多年,这就成功了。我过去打工时看到不少餐馆一周七天营业,一年四季不论刮风下雨,天天有钱赚,餐馆就像一部印钞机一样,天天有现金出来。这就是成功生意的魅力所在,英语里叫power,成功的商人就是把其生意打造成一部印钞机,不停地赚钱。
我在中餐馆打工时听到过一个故事,芝加哥一家中餐馆的老板有些土,不懂现代的理财方法,把每天赚的美元现金放在床底下的一个麻袋里,几年后居然忘了床底下的一麻袋美元现钞。后来在搬家时才发现床底下还存有一麻袋美元。足见有些成功的中餐馆,是赚了许多钞票的。
据方老板和里面的员工说,这家餐馆开张两三个月左右生意非常好。因为是外卖店,多数单子是送外卖,而那时方老板一个人又要忙于他唐人街的另一家餐馆的生意,有点顾不过来,所以餐馆管理混乱。生意忙的时候,经常几十张订单堆在那里,厨房里不能很快出菜,送外卖的也不能及时把订单送到客人手中,这样每天都有客人下订单后两个小时还吃不到的情况发生,有的客人等不到外卖送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只好到别的餐馆另外订餐吃了。这家餐馆在建立客户的过程中有严重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