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滴点论广释》韩镜清译本介绍
刚晓
[作者按]韩镜清先生(1912-2003)在世时,由藏文翻译了不少唯识学、因明学的著作,按照吕新国居士编的《韩镜清译经手稿目录》,他在世时共翻译了72部[1],但这些译稿,大都没有能够出版[2],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情。现在我将其《正理滴点论广释》作一番介绍。
韩镜清先生所译的《正理滴点论广释》,始译于1989年6月2日,但只译了一品多一点儿,第二品的《自悟比量品》只译了8纸,这就到了1989年7月2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接着翻译下去,这样一来,这部《正理滴点论广释》就成了韩老唯一的一个残篇[3],也正因为是残篇,所以译文中没有说明这部论的基本情况的信息,只有吕新国居士的《韩镜清译经手稿目录》中注明作者是胜自在慧。这胜自在慧,我们一般是写成法上(约740-800),法上论师与法称论师的师承关系的这样的:法称-天主慧(帝释慧)-慧生护[4]-法上……。法称论师(约620-680)的《正理滴点论》,没有单行的梵文本,就赖法上论师的这部《广释》而得以保存。这里我来比对一下梵文本。这里我只把《现量品》给介绍一下,因为《现量品》是完整的篇章。
【广释】敬礼圣者青年相曼殊室利!
【记】韩老在其翻译的《正理滴点论》中,将此礼敬文译为“敬礼儒童相曼殊室利!”儒童的梵语,应该是mān. ava,或者mān. avaka,窥基法师《成唯识论掌中枢要》中说,“儒,美好义;童,少年义,美好少年名曰儒童。”《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上》有说:“定光佛兴世,有圣王名曰制胜治,在钵摩大国,民多寿乐,天下太平,时我为菩萨,名曰儒童。”[5]这里的儒童菩萨就是释迦牟尼佛的前身。但佛教中一般说儒童菩萨是指文殊菩萨。后来在佛教与中国文化争锋的时候,一些不屑的佛教徒编了《清净行法经》、《造天地经》等伪经,说佛派遣三个弟子到中国来进行铺垫式教化,儒童菩萨在中国化身为孔子,光净菩萨在中国化身为颜回,摩诃迦叶到中国化身为老子。
【广释】生恼相续出有因 超过具敌对诸趣 善逝所说破意暗 能胜贪欲等得脱
【记】这是礼敬发愿颂。
【滴论】如实智者:由是具有以成就一切众生利益事业为先行故,显示此智。
【记】此句法上梵文为:samyagjbanapurvikaisarvapurusarthasiddhiriitiitadivyutpadyate.i韩老译《广释》里没有法称论师的这一句原文,直接是对这一句进行解释的。直接解释会给读者一个突兀感,所以这里我给补上。
不过,因为韩老的《正理滴点论》的第三稿比《正理滴点论广释》译得晚,所以三稿中的“如实智”,在《广释》中是“正智”。
【广释】由言“正智者”等,说此论所明之所为。论体有二:一声;二义。
【记】法称论师的“如实智者:由是……”这一句话,是在说明为什么要造这部论,这部论的重要性在哪里。其论体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个是能诠语,一个是所诠义。
在佛教中间,有二个殊胜,一个是语殊胜,也就是声,一个是义殊胜,具备这二个殊胜的,才是佛法。所谓佛教的语殊胜,它是代表了佛教思维模式,所以,佛教特别强调对经典的尊重,不能改动经文。这一个我有很深的体会———
我曾经写过一篇《二○○七印象》,其中有这样几句话:
那应该算是比较高级的会了:由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和无锡市政府联合举办。
编辑要把其中的“那应该算是比较高级的会了”给移到“由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和无锡市政府联合举办”的后边,他说这样才符合一般的行文习惯,我就告诉他,虽然语序的改变,文字的意思没有改变,还是说这会议的级别高,但情感就改变了,改变了我不以这样的会议为然的情绪。
佛经更是神圣的,中间有更多的内涵,所以更不能改变。有些人给经文会集,编什么会集本《无量寿经》,有些人在推动白话经典运动,这都是名为弘法实际上坏法的事儿,是不该做的。
当然,像韩镜清先生翻译的这个《正理滴点论广释》,只是手稿,中间有些地方生涩、重复,这是藏文的文法、习惯与汉语不同而导致的,在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们还是会给进行加工的,但现在我还是先不动它,按他的手稿来。
【广释】此中声所为者:虽即显示所明,然非有异,是故不详。若所明亦唯无所为者,则由显示此故,亦当不作声音安排编述。喻如鸟齿[6]无所为故,具有通达。不作所观察之编述。因此,显示此论当编述性故,由此显示所明之所为。
【记】这一段是说“声”殊胜的。说,之所以需要能诠语,是因为人可以通过能诠语(声)而了解它自身的意义(也就是了解语言自身所表达的意思),至于说别的意义、目的,也没有。所以,在这里也没有对“声”进行详细的解释。这里的“然非有异,是故不详”,对于看韩老的译文不多的人,一下子就有些觉得生涩,而且这只是韩老手稿,觉得生涩是正常的。
假如说能诠语实际上是没有多大意思的(也就是指这部论典并没有什么深义),那么就用不着来费心费力地讨论它了。接着呢,里边儿举了一个鸟齿的例子,讨论“鸟齿”是没有一点儿意思的,也没有人会来对着鸟齿发一通议论。现在法称论师来讨论这部论了,也说明了这部论并不是像鸟齿一样无聊,所以说,法称论师的这一句话就显示了这部论实际上是很重要的。
【广释】此等之义者:若由是故,正智能成就一切众生利益为先行,因此,为显示此故,说编述此论。此中论所明即正智之所为。由显示能成就一切众生利益因性故,即说所为。说此义时亦即显示缘起、所为及诸所明。如是此论说当显示能作利益众生之正智,而如是说时正智既为安排声音之所明,显示此正智者,亦为所为。此论即说为所为之方便。因此,显示所明之所为,附带显示缘起等,唯由此一语虽不能直接说出诸缘起、所明、及所为,而说其一时附带显示其三。
【记】这是说“义”殊胜的,说,我们根据法称论师这句话、语言,也就是“声”,可以知道,其“义”是:要成就一切事儿,都得以正智为先行、为前导,所以说法称论师要造这部论来解释它。《滴论》的中心要义就是我们要成就一切利益众生事业,必须先有正智。在这儿有三个词,缘起、所为及诸所明,“缘起”是指为啥要说这部论,造论缘起是啥,这是说这部论的主题;“所为”在这里是指显示正智,也就是解说正智,就是这部论的目的是“对正智进行解释”;“诸所明”是指具体的解释,方便权巧地进行解说。“说此义时亦即显示缘起、所为及诸所明”就是说,法称论师的这句话就已经说出了造论缘由(因为利益一切众生需要正智)、要达到的目的(解释清楚正智)、下边要权巧地进行解释。这样,法称论师的这一句话实际上把缘起、所为、所明三者都附带说到了。
一般来说,在古印度,论师们造论的时候,都要首先说明缘起、所为、所明,法称论师在这第一句话里说清了缘起,也就附带地说明了所为、所明。
【广释】此中言“此”者,即所明句。言“显示”者,即所为句。说者作论之所为、及诸闻者听闻之所为,亦于此当思。如是具有分别悟入者,即分别所为已,而悟入。因此,论师何故作论,闻者又何故听闻,如是生起疑惑时,而显示,即说为所为。由以诸能通达正智宣说者为体故,既是作此论,又以诸学者亦以论师加行为体欲通达已,由听闻论故。作论及听论二者之所为,即通达。无有显示缘起句,谓附带可知。
【记】法称论师这第一句论文里的“此”字,是表明了对正智的解释是本论的“所明”、是本论的主题,而“显示”,则表示了法称论师本论的“所为”———来具体解释正智,这是本论的目的。对于作者(即法称论师)来说,目的是正确地解释正智,对于听闻者(读这部论者)来说,目的是弄明白正智。一个正常的人,一定是先有目的,然后才会行动。所以,法称论师为啥要作这部《正理滴点论》,读者又为啥要读这部论,对于有这个问题、有这疑惑的人来说,我们就要给解释:说法的目的都在于启发正智!法称论师他是为教导想接受正智的人;读者———论中间说是“闻者”,则是想理解正智。那么,对正智的解释,就是本论的“(论)体”,是法称论师造这部论的目的,也是听者听这部论的目的。既然本论的重点是正智的解释,那么具体的解释就是方便权巧,也就是说,至于缘起,需要读者来自己领会,是“附带可知”的。
【广释】如是为显正智故,诸具有分别而制作此论者,由显此为方便而非其他故,论及所为二者,即是方便及方便所生之缘起。闻论之前虽已显所明等,而无能量故。诸具有分别者不能摄受耶?在制作方面由显示彼等何所为耶?未闻论时虽已说,然实不得决了。若已显示,于无能量之所明等中,生起疑惑,依疑惑亦得善入。
【记】这儿实际上是一个疑问了,疑问是这样的:照这样说来,为了显示正智,法称论师确实已经说明了这部论的主题———正智是众生成就一切的先导,可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因为你还没有论证,那么你的这个观点要是我不承认咋办?这种可能确实是有的,既然有这种可能,那么法称论师就没有考虑一上来先不要说这个?
关于这一个问题,我觉得确实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显示出来了陈那论师、法称论师与后来诸人的不一样。在陈那论师、法称论师这儿,要求一上来就要先亮出自己的观点儿,因明就是这样,这是比较男子汉的做法,光明磊落,而后来人,比如说现在人,就是要先提出证据,证据证明出来了什么样的结果,就是什么样的结果。我们会说,这才不会主题先行,若是在还没有论证的时候就先有了结论,这会使人先带上有色眼镜看一切的。
这就是我们与大师的境界的差别,大师是战略家,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把握了结果的大方向,我们则是小毛毛,只会在细节上纠缠,虽然说现在有细节决定成败的说法,这就说明了我们对未来的无预见性。
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滴论广释》里边儿回答说:一上来先说观点,确实可能你不承认,但没有关系,但我这观点可以引领你们在无限的可能中,生起“疑惑”———这个“疑惑”是指往我的观点这方面思维,按心理学上的说法,就是心理暗示———有了这个“疑惑”,你就有往我这观点靠的可能了。
注意,这儿就显示了菩提心的重要了,要是一个心术不正的人用这个法子的话,将是极其危险的事儿。
【广释】诸具有分别者[7]于义有疑既是悟入支分,于不成为义而有疑惑,亦是违及支分。因此即由作论,理应说缘起等。诸解说者之句,虽除为慈心等外可有,而诸作论者,于作论时不见所明等中之邪论所为,并无悟入,因此于彼等理当生疑。若不显明者,则诸分别者或可有如是所谓此论所明如观察鸟齿无有所为,或如龙髻中除瘟珠饰秘诀不能成办,或如娶母妇次第秘诀非所须之所欲[8],或较此论所须之方便为而,或亦可说论非即方便。从彼诸计为可有无利[9]中既便有一计为可有无利,诸有分别者不得悟入[10]。若已说所明等者则当生起计为可有无利及计为可有不同,由此诸具有分别者亦将悟入。因此,由诸具有分别者当悟入故,诸具有分别者于悟入支分,当计为可有利益故,安立说为当显示缘起等。
【记】这一部分,在韩老译本中是给另起段了,但实际上来说,这其实还是与上边儿连着的,内容是一致的,还是在解答前边儿的疑问。按一般的习惯,会说这疑问其实是《滴论广释》自设的,但我倾向于这是在当时确实有人有这疑问,所以《广释》在这儿给拎了出来。不过,这疑问在现在看来,应该算是一个比较白痴的问题。
《广释》的这几句话是说:一个正常的人,在该疑的地方动脑筋,就会使他向着精进的方向前进,要是老瞎想个不停的话,就会使他耽误作正事儿,所以法称论师在一开始马上就给说明了正智是先导,这就给你了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向。要是一个没有菩提心的人,他用邪心说了邪论,那么听者就不会精进,不知道该咋精进。法称论师要是没有开始的这话———正智是先导,那么听者可能就会觉得:法称论师这部论中所讲的正智,可能就像是鸟齿一样,一点儿也不重要,是无聊的,或者就像把龙王的去瘟珠拿来作装饰一样不可行,或者就像妈妈出嫁的情况一样与自己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当时根本没有自己这个人),或者说,这部论的解释其实是可以用其他更为简单明了的方式来说明,或者说本论根本就不是成就正智的方便法门等等。总之,因为你认为这部论并没有什么用,是“无利”的,所以你听了这部论也不会有进一步的精进行动。要是法称论师说明了正智是先导这样的话,人们就会认为这部论是有用的,那么,你就会有进一步的行动。所以,法称论师的这第一句话,就是让人觉得这部论是有用的,进而还会因为听了这部论而有所行动———精进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