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让我动心的男子,那个湿润如玉的男子,那个把我抱上马车上的男子, 那个在我出嫁时送行的男子,那个眼里含着浓浓情意的男子,那个眼里写满不舍的男子,那个懂我的男子,他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已经走了,眼里有什么东西顺着脸流下,我爱上他了吗?枫你还好吗?
“唱得很好听,歌好,词好,嗯难怪不得,你在花都那么快就出名,还好别人还不知道你是个女子,这是你作的吗?”
“哦,不是的,是以前听人唱过的,觉得好听,所以记了下来.”
呼,我那能那么能耐,不然在二十一世记不发达也会是个小富婆啦!
“兰兰,走我带你去骑马,你会不会?”
“呀,好像不是太会,以前也学过一下,不过…。”
想着那次去学的时候,屁股颠得我痛了半月,以后都不敢去了,不说没什么,一说起好像那个屁股还在痛一样。
“呵呵 兰兰真可爱,是不是上次学的时候把屁股颠痛啦?”
呀他怎么知道,难不成这个男人还会读心术?头上冒起无数问号。
“哈哈…不用想啦,你看你,还用手摸着呢,还有呀,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想别人不知道都难。”
不是吧,不禁脸有些烫,看来以后学得学学面不改色才行。
“好啦,快走啦,马场里面还有好吃的,你去晚了可没得吃了哦。”
“什么?还有好吃的,怎么不早点说嘛,快点走!”
拉起轩就向前跑
“呵呵 你知道马场怎么去?”
黑线,这个轩绝对是想看我狼狈的样子,小样的。
半个时辰后…
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我不禁腿脚发软,头冒大汗,怎么跟现代的马相差这么远啦,难道古代的马因吃没有污染的草所以特别高?(作者:你在旅游区的马能高到那里去,在皇宫里的马可是匹匹良驹。灵:老出来抢风头,快闪。)
当累得我快趴下时,我终于能上马了,但是却不能骑得太快,但这也是前进了一大步了。好累哦,好饿哦,这才想起,我来这里不光是骑马呀,好像还听说过还有好吃的。
“来吧,累了,快吃这个,很好吃的。”
这这…这不是羊肉串吗?哇,我最喜欢吃的了。不顾形像的拿起就吃,嗯不错,虽然没有现在的好吃,但是也算是我在这里吃好算好吃的东西了,只是少了啤酒啦,有点怀念那冰冰的感觉!
“嗯,不错,轩,来,你也吃吃,好吃。”
说着把自己吃剩下的半串递到紫轩面前,他一脸惊愕的望着我,不是吧,不会嫌弃我吃过的吧,我吃得可小心了,后面半串完全没有沾到口水的。
“哦,对不起,呵呵 这个我吃过,我拿过一串新的给你。”
笑笑正想收回举着羊肉串的手,谁知他却一口咬了下来,差点连手也被咬到,这个人,难不成属狗的!
“真好吃,比我以前吃的更好吃,来,这串咬一口,再让我吃剩下的。”紫轩一脸讨好的望着我,那眼神…哇,这个人真的是属狗的!不然怎么会喜欢吃剩下的东西,还有那眼神……
“别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我只是觉得跟心爱的女人分享,是最幸福的,所以你吃过的东西特别好吃。”
这画面,怎么像现代跟男朋友一起的画面,我们吃什么东西都差不多是一人一半,就算是块饼干也是一样,但我是爱男朋友的,但轩,这个皇帝,我不能爱,也不敢爱,对不起,紫轩,你一点都不适合我,请不要对我太好,我怕有一天我会舍不得离去,对你这份感我只能无视,对不起轩!心里默默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