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则家长投诉教科书内容的新闻,我一向对孩子的课本异常挑剔,故特别找来原文,从几位投诉人的论点借题发挥,看我们应该给孩子怎样的学习尺度。
家长甲投诉的是小学一年级的中文课本,那是香港儿童文学家胡燕青的诗,文中有几句“瓶盖废纸铅笔屑……鱼骨茶叶香蕉皮”,投诉人说,句中的名词应以顿号“、”分隔。
这种没顿号的写法,我常用,贪图它够一气呵成。
爬得格子愈多,愈发现文字是一场游戏,不同玩法有不同的效果,一成不变地墨守成规,方块故事就成了死板的框框。
正如将“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改为“枯藤、老树、昏鸦……”几个顿号,断了意境,情思尽失,马致远这首小曲也绝不可能由元代流传至今。
另一个被指出的“错处”是台湾儿童文学家林焕彰诗里的一句:“它(指一只猫)喜欢把自己卷成一个小小的毛线球……”,投诉人说应写为“……卷成像一个小小毛线球……”。
我一直认为,教语文不应给孩子太多修辞的框框,知道有这种技巧就可以了,千万不能像死规矩一样必须加“像”、“似”、“如”……修辞学是大学课程,让小孩先学习用直觉分辨好坏,文字世界才会百花齐放。
至于家长乙对小学四年级课本内容粗鄙及道德问题的投诉,各人头上有把尺,我实在没话说了。
如果“鸭子在河里放屁”是低俗、“妈妈偷看女儿日记”是丑化妈妈形象、“孩子见父母吵架跑到公园里饮泣”是教唆小孩离家出走,我们的教科书,也该如日常生活一样,通通要用一比九十九的漂白水消过毒,才可以让孩子过目和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