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是指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纠纷。民事纠纷官司是以处理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目的。民事纠纷通常包括两种:一种是因财产关系而造成的纠纷,比如继承关系、买卖租赁关系、赠与关系等等财产方面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另一种是人身关系造成的纠纷,比如离婚官司、侵犯著作权、发明权的官司、侵害肖像权的官司等。
但在现实当中,人身关系纠纷和财产纠纷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离婚官司,就既牵扯到夫妻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也同时牵扯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可以说民事纠纷是法律案件当中比较繁琐的一类,因为民事官司所涉及的范围,就是百姓身边家长里短的事情。正因为这一类的官司比较繁琐,在审理的时候,证据的作用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只有在具备充足证据的情况下,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和主张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民事官司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谁提出主张,谁就承担举证的责任。比如买卖合同关系当中,一方提出对方违约的主张,那么就必须要提供合同的原件以及对方违背合同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如果提出主张的一方不能够证明,那么则视为无效。民事官司当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书证比如合同关系当中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等书面上的文件;物证比如赠与关系当中赠与人给予受赠人的物品;视听资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提出房屋有质量问题并拍摄下的画面;证人证言比如借贷合同当中的担保人提供的证词;当事人陈述比如民事官司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发言;鉴定结论比如家庭暴力官司中专业机构对被害人伤势检验得出的报告;勘验笔录比如司法机构在对案发现场的状况进行勘验之后作出的记录。
以上的这些,都可以在民事官司当中作为证据出示,以证明举证人的主张。举证人证明主张后,被举证人应当就对方的指控提供反证。法庭会在听取了双方的举证之后作出判决。根据民事官司的举证原则,在提起民事诉讼时,一定要准备相应的证据,以保证自身的诉讼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民事权利人要在民事诉讼前收集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合同纠纷,要保存好双方的合同,或是借贷纠纷的借条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决定官司的输赢。同时,可以让知晓事件真相的第三人出庭作证。涉及一些双方存在争议的专业问题,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鉴定。比如继承关系中,对遗嘱的真实性存在质疑,可以请求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等。总之,民事纠纷当中,证据是相当重要的一环。所以提起民事诉讼,要尽可能充分地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搜集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就此咨询专业的司法人员,寻求相关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