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早上天气格外的晴朗,温暖的阳光肆无忌惮地挥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筱旭穿的整整齐齐的,刚一打开窗户阳光就热情地扑到他的身上。筱旭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筱旭半眯着双眼,尽情地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浴。
“小帅哥很惬意嘛!”筱旭的爸爸从背后拍拍筱旭的肩膀。筱旭回头呵呵一笑,随即父子俩便做坐到了阳台的藤椅上。“今天周六,有什么安排吗?”“我..”筱旭心中盘算着去盛世酒店(筱旭爸爸的五星级大酒店)打工,可是支支吾吾地不知如何说起。正在这时,睿凛好似及时雨一般地到来了。“叔叔好哦~”“是小凛凛啊!快进来,吃早餐了吗?在叔叔家吃吧。”“谢谢叔叔。”
早餐过后,刘睿凜说要与筱旭还有筱凌一起去玩。筱旭的爸爸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睿凛,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然可以了,不过记得晚上早点回来,叔叔亲自给你们做好吃的!”“哇!那太棒了!叔叔做的菜肴真是世界上最美味的呢!”“哈哈,小凛凛越来越讨人喜欢了!好了,你们去吧!”筱旭很是嫉妒地看了刘睿凜一眼。有时自己真的觉得睿凛才是爸爸亲生的,总是疼爱睿凛多于自己。“爸爸真偏心,要是我说的话爸爸肯定会不同意的!”“好了,快点走了。”三人出门后便急匆匆地赶到了盛世酒店。
“盛世酒店!筱旭你怎么带我们到叔叔的酒店来了啊!”“这里虽然是我爸爸的酒店,可是如果不是有紧急事件的话爸爸一般是不会到这里来的。而且在这里肯定会有很多好处,你想啊,这酒店是我家的,这些人肯定不会让我们做太累的,而且酬劳肯定很丰富!这样多余的酬劳就可以归我所有了”
三人就这样“明目张胆”地进了盛世酒店的大厅,带说明来意后,酒店经理毕恭毕敬地推辞道:“哎呦,我的小少爷啊,您这不是难为我们吗?这要是让董事长知道了我还不得被炒鱿鱼啊?”“放心,这件事情我们都不会让爸爸知道的!”“可是..”“怎么?你不同意?”张筱旭阴冷地看了经理一眼。“哎!好吧,那就这样吧。”随即便给三人安排了一些轻巧的工作。筱凌负责在大厅做打扫。而两个男孩子则被安排去洗餐具。分工明确后,三人各自开始忙活起来。
大厅中,筱凌拿起拖布一直拖着大厅的地面,不一会儿,被皮手套覆盖的手便被汗水所浸湿。刚想脱掉手套,可是转念一想自己受伤的印记便停止了动作。继续埋头苦干起来。这就是张筱凌,一个固执的女孩。不管多苦多累,也不会卸下自己的伪装,从不在外人面前袒露最真实的自己,这就是张筱凌,一个坚强的让人心痛的女孩。可是却常常被人误解为装酷,装高冷,可是又有谁能理解她背后的辛酸呢?
正在筱凌专心致志地拖地的时候,筱凌的墩布突然将一个男孩绊倒了。那男孩很帅,俊俏的脸庞中又带有些许的可爱。年纪和筱凌一般大小。男孩头戴一顶小黑帽,上身穿着白衬衫,皮夹克半敞开,很随意的样子。下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带有铆钉的时尚黑皮靴。
见到有人摔倒,筱凌连忙上前将其扶起。清冷地说了一句:“对不起!”由于男孩比筱凌要重得多,筱凌扶起男孩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头上的服务生帽子弄掉了。筱凌原本窝在帽子里的柔顺乌黑长发一下子散落下来,那一头秀发散发着草莓的香气,闻起来令人很舒服。男孩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笑着说:“hello,我是江圣凌,你呢?”“张筱凌!”没有任何多于的话,直接干脆。别看筱凌表面冷酷清冷,如一潭湖水波澜不惊,其实筱凌的内心紧张万分,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和陌生人说话,手心中的汗水不免又多了一些。
“哇!好酷的皮手套啊借我一下呗~”江圣凌一下子就看到了筱凌手上的皮手套,心中万分喜欢。筱凌一听在打自己手套的主意,连忙退后几步,紧张地护着自己的手套,眼中充满了紧张与哀求。江圣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女孩。“真是奇怪的女孩!好了好了,我和你开玩笑的。我虽然不知道那手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我想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吧?我不借了,我要走了!我想我们肯定会再见面的,张筱凌,认识你很开心,下次再见面时我决定和你做好朋友!”说完便挥挥手走了出去。可是,由于是倒着走出去的,一个不留神就撞到了柱子上。筱凌捧腹大笑起来。筱凌这么开心的笑还是第一次,第一次这样毫无顾忌地大笑。或许江圣凌天生就能带给人快乐的感觉吧!尤其是对张筱凌这丫头。江圣凌尴尬地“哎呦”一声便逃得不见踪影。
刚才戏剧性的一幕让筱凌久久不能忘怀,还是第一次有人诚心地想要和筱凌做朋友,或许是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太久的缘故吧!筱凌还真是很期待下次与江圣凌的见面。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继续着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