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滥的性标签
打开电脑,在很多网站里你都能发现“性”、“女人”、“追求性福”、美女写真、“爱”、“刺激”、“黄色笑话”、性病、男科……
这表明我们正在勇猛地消费自己的身体。我们比以往更需要交配、更需要财富、更需要服装、更需要首饰、更需要美容、更需要性工具、更需要快乐……
我们正把自己举起来,投身到火热的两性斗争中去。女性正在变得越来越“美丽”,她们的身体越来越“美丽”,她们的器官越来越“美丽”,男人竭尽能力去取得事业的最大成功,这样你才是一个男人,才能获得这个社会提供的最大的“性福”。至少在网络上,我们都随处可见这样的欲望神话。
社会对女性“美丽”的指令是要越来越“养眼”,性感和美貌已经成为女人的“新道德”。女人被普遍美学化和性感化,在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着男性权力的阴谋。
韩少功《性而上的迷失》中说:“旧道德的解除,似乎仅仅只是让女性更加色欲化,更加玩物化,更加要为迎合男性而费尽心机。”问题现在的趋势的确如此,目前的所谓“解放”让女性已经再一次背离自然。
越来越多的报导显示着很多女性正在和准备为这个新的时代英勇献身,甘冒风险,就像过去她们曾经被迫把自己的脚搞成了更符合“道德”和“美学”的那样。她们去掉那些社会认为应该去掉的,修复那些社会认为该修复的,搞大那些社会认为应该搞大的。用软尺天天量着,看看是否接近了社会颁布的形体标准。在自己的脸上撒满了各种牌子的去痘霜、润肤露、除纹药膏。把自己的嘴唇、指甲弄红。穿上那些束腰、提臀的“高科技”内衣。
这场社会行动是一种“诱奸”,也就是说它不是来自于伦理道德,而是来自于诱发内心的欲望追逐。大众媒体塑造了众多的“美女”、“淑女”、“女神”以及“帅哥”、“猛男”。广告天天敲着锣叫嚷着类似于这样的台词:“各家各户注意啦!女人要拼命化妆啊!男人要使劲补肾啊!哐!哐!”
文化商人和电视传媒对“美”的塑造越来越有力量。电视中塑造着正面典型,批斗着后进生,他们编造着连贯的故事让观众认同、感动。他们日益增大着对真实生活的影响。他们对女性的塑造是这样的:
主流女性应该是一个特别符合“家庭主妇标准”,她要美丽善良,忍辱负重,默默奉献,温柔娴淑,这很符合男性的“消费倾向”。接下来就是广告轰炸,在这个时段里,会跳出来大量的“现代化”了的时髦女孩子,她们主要的任务就是用来引导消费选择:要美容!要时尚!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最近这种时髦女孩子正在大量涌进电视剧故事,因为仅仅在广告里闪一下已经不够了,她们亲自参与着“都市”的各种神话,女性的美在于“年轻”、“漂亮”和“性感”,又适当地“开放”。
在这样的传媒轰击下,女性就会自动进入了两类消费流程里:一是社会对女性的消费。二是女性在消费。她们提倡着“我美故我在”和“我买故我在”,极具煽动性。
那么什么样的人是社会不需要的呢?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人,这个人正在被类型化了的角色吞吃。
对“变态”的变态划分
福柯认为科学对性的干预本身就是变态的,他说科学没有能力探讨性的本身,只把眼光集中在那些心理失常、性变态、怪癖、病理性障碍、病态的邪行等等方面,因此科学也是依附于道德暗示的,只是在医学规范的掩饰下而已。
科学的刻板也表现在对性的划分上,科学为身体带来了新的道德限制,而它比宗教的力量更强大,它将性提高到了一个有关正常与反常、“真理”与“谬误”的高度。
在性方面,什么叫“正常”?什么叫“异常”?什么样的人算变态?到什么程度,才应该算做变态?
这的确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比如已经结婚的某人,对自己的妻子也不错,但是就是喜欢把她捆绑起来做爱,十八次梦见过亲吻同性朋友,八次梦见同孕妇的性行为,三次梦见同肢残年长女性发生性行为,喜欢摸着女式长筒丝袜射精,不过他最强烈的性幻想,是太太能为他定期灌肠,因为他在某次住院期间接受护士为他进行的术前灌肠时得到了猛烈的性快感。他向太太作了如实坦白并提出要求,遭到太太嘲讽和拒绝。
道德在干涉着一切,哪怕是所谓的科学。
从前有一个疯子,他的问题就是他认为自己是亚历山大大帝。
在精神病院里,他经过了三年的治疗、心理分析、心理治疗、电击、胰岛素治疗和其他治疗等等,终于有一天,医生来到他面前说:“你被治好了,可以回家了。”
于是那个人开始哭,他说:“我知道我被治好了,但这算是哪一种治疗?当我来的时候,我是亚历山大大帝,现在我是一个无名小卒,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这算是哪一种治疗?当我来的时候,我非常高兴,我是一个特别的人物,现在你把我贬成无名小卒!而你说它是‘治好了’?请你再治疗我,使我恢复原来的状态,至少我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
在不同的道德标准里,可能离婚、再婚、未婚产子都是不道德的,这些道德批判往往会延长到一种社会性的歧视。道德应该没有社会意义,它只能是个人的自我监察,但是社会往往会把道德标准强加在人的身上,这是一种粗暴,把一己的道德标准宇宙化的霸权。
道德用以度己而非度人。它只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把尺,更不应成为歧视同性恋者或异族的借口。
大学时和一群同学谈人生,一个相当贫的老弟叫嚣:“我变态怎么了?我自个儿变态。我自慰怎么了?我自个浪漫。”
真有他的!
如果您用一种温柔的,不伤害他人的方式变态了,不造成社会危害,您的确还算一“好人”。
性变态的病因尚不明确。在人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中并未能证实有任何特别的化学物质与性变态有关,而激素方面的研究结果始终也是矛盾的。
变态是一种疾病,一种心理亚健康状态。变态之所以叫“变态”,就是因为您已经非常了,“道可道,非常道”,当一个人用非常规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大概就叫变态。他们的自我控制往往较差,在特定的情景下突然行动,怎么也控制不了自己。在事前并无周密准备,案发后供认不讳,但是感到悔恨,有人要求医治,但也有人不认为自己病态。他们往往有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如刻板固执,办事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意识保守,遇事优柔寡断不善决断,对自己要求高但缺乏自信,工作负责过于谨慎。有些人具有分裂型(如窥淫症)、未成熟型或被动型人格(如露阴症)。幼年和早年挫折、社会强制和压抑与性变态有因果关系。变态的性行为就是幼儿的性行为。父母的性观念会通过他们的有意或无意的举动而影响到下一代。
露阴癖们积极主动地在陌生女性面前突然暴露阴茎,他们满足于“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没有实质性物理侵犯的行为。而摩擦癖们则是在那些公共场所勤奋地挤来挤去,人越多,越拥挤,就越亢奋,他们让自己的小弟弟冲锋在前,摩擦女性身体。异装癖们则穿红戴绿,还偷偷摸摸弄一胸罩戴在里面,涂脂抹粉,招摇过市。窥阴癖们就像最英勇善战的游击队队员,出没在浴室、厕所、窗口,一有机会就“饿”狠狠地刀上那么一两眼。淫语癖们操着隐形广播喇叭,口吐大个花蝴蝶,满嘴淫言猥语,别人越窘,自己越HIGH。施虐狂经过千年的等待终于遇到了完美的受虐狂,缘分啊……
谁愿意变态呢?想想看吧,谁会哭着喊着,放着正常的人生不过,积极主动,且还千辛万苦地去追求变态呢?压根儿就没有。
我晚上睡不着,俯仰天地,登高而思,人类变态的根源,最后我得出了结论:那就是压抑,压抑啊,哥们!哪里有压抑,哪里就有变态。如果原地转圈几秒钟,然后你就肯定跑不成直线。变态大概就是这样产生的。
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比是短视的。消费化社会更通过缺乏信仰的功能化,缺乏爱的性解放,缺乏情感的色情,把性纳入消费流程,贬低了女性,也失去了母亲,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变态和侮辱。由于现在“性不是为了生殖”,所以一些传统上被认为的“性变态”,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合理性甚至合法性,例如:独身、不生育、同性恋、自慰、各种“反常”体位、口交、肛交。
暴露狂
我所说的一切绝对不能排除和自己有关,所以,现在,我压抑着自己莫名其妙的兴奋,给大家讲件事儿:
据报导,就在北京的某年某月某日,一对情侣坐在一家啃什么鸡快餐店靠窗的位置上吃东西,这时一辆白色的捷达车停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窗外路边。她看了一眼,发现一个男人正在车中夸张地自慰,她见他下身全脱,用手捧着自己的小弟弟,在那捣鼓。这让她吃了一惊,然后就觉得非常不自在。于是她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身边的男友:“你看啊!太恶心了……”
这位大叔今年48岁,是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之一。当警察干预他的时候,他这样说:“这样做的诱因是我和妻子的关系一直不好,只能自己发泄。在人多的地方,特别是有人注视我时,我就觉得特别刺激。”
露阴癖就像是春雨之后地上冒出来的一堆堆的蘑菇。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和精神疾病大国,对女性来说,对付暴露癖的最好办法就是淡漠和轻蔑。您想暴露吗?我让您的兴致勃勃就像车胎里的气一样被漠视放掉,没准还能落个阳痿病根。
当您这样做的时候,您可是积了大德——对变态倾向在客观上会起到一定治疗作用。
相反,越是心潮澎湃,表现激烈,越是助长了暴露癖的快感,让他得逞,在客观上起到煽风点火的配合作用。所以您千万别激动,就当是在超市看见一根散装腊肠,不动声色地稍加评论:“小了点吧……”
变态和心理亚健康的人应该不在少数,人多多少少都有一点问题。心灵自身具有极为复杂的微妙的性能,它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和麻烦。只要诡秘的心愿还在,只要黑暗中莫名其妙的冲动还在,只要它们依然如蜈蚣一样潜伏在不可见的内心深渊,您和我就都摆脱不了干系,尽管咱们平时都还是一副“勤劳勇敢,有理想,有道德的”的样子。总之,我们如果已经“成功”变态了,把自己的自由的小鸟放出来,接受警察叔叔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也是必须的,您也许不用因此而仇视社会,要知道,您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
一个人的独特口味
一个自称胆特小的男工下班以后,胆就变大了。
他趁着夜色溜到住宅区里,用自己研制的长钩去偷那些晒在阳台上的女性内衣和丝袜什么的,回到家里一件一件地对镜穿戴,那个爽啊,就甭提了。有一天凌晨,小伙子再次在三环附近偷女内衣时,被巡警当场拿下。他的自行车兜里的玩意,比女士内衣店还全。警察抓了他又能怎样呢?他就是偷了几件内衣,只能是批评教育,然后放了。
人在恋爱中,都有复杂的恋物情况,比如恋鞋,恋脚,恋头发,恋烟头,恋指甲,恋疮疤,恋气味,恋衣服,恋地方,恋屎恋尿……但不一定形成执着。那些表现过分的,程度特别强烈的,属于发了病的。
咱就说说恋脚吧:脚和性联系在一起,是人的普遍趋性。这鞋呢,和脚联系着,于是也就一起都恋了。咱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除了优点,流弊也深。从中古到民国的悠悠岁月,中国女人前仆后继地用布裹脚,追求“三寸金莲”。据说呢,这恶心风俗是从那个只会写歌词和指导小姑娘跳舞的南唐后主李煜开始流行起来的。您没看那阿Q老在念叨着:吴妈什么都不错,“只可惜脚太大”吗?
因为源远流了长,普及广了泛,也就成了风,也就不称其为变态了,可实际呢,还是变态。在裹脚成风的那个年月,女子如果不裹,一定嫁不到好婆家,一定被认为特没品位,没家教,没“文化”,惨着呢。以前中国的爷们好这口啊!有什么办法?缠吧。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话说到了咱大清朝,您别说,满人还真就曾禁止女子缠足,可到最后,不仅不能禁止,反倒发展得登峰造极了。
俗话说,“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啊。
女孩子一般从四五岁开始缠,三四年之后,到了七八岁,小脚就初具模样了。过去的女孩子在每次缠脚之前都要用热水烫,趁着脚还热乎,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头向脚底使劲掰,直到掰得窝到脚心里头,紧贴脚底,然后在脚下和趾间涂上明矾,那时间一长啊,缠得脚弓又弯又短,脚底看起来就像被掰折了一样,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这样基本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可能现在很多人都没有看过小脚了,那脚要是让现在的我们来看,要多难受就多难受,就像是看非洲一些部落的妇女往脖子上套铁圈,结果把脖子搞成长颈鹿一样。
“专治性病”——教唆型“医疗诈骗”
某些时间,中国的大街小巷贴满了类似的专治“男女病”的小广告。显然,这种非法的商业行为有一定的社会需求。
“男女病”是民间对阳痿、阴冷以及传染性性病的概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