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她不惜倾囊购买一件高级套装,以衬得上总裁秘书的身份,她说,不想让老板丢脸。而面对店员的冷嘲热讽,她不卑不亢,冷静以待。或许,那时候,他已经开始悄悄喜欢她了……
如今的她,气质矜贵,即使失去记忆,眉眼间那抹自信与傲气仍在。没有人敢再小看她。
他从衣架上拿起一套浅蓝色套装,在她身上比了比,笑道:“蓝色很适合你。”
雨桐惊讶:“宋先生,你不是开玩笑吧?真要给我买衣服?”且是职业套装,她暂时还没有找工作的打算呢!
宋子迁将她拉到镜子前,对上她的眼睛。
“先去换上看看,然后让我告诉你,那个晚上的你有多让人欣赏。”
“为什么一定要换?不能直接告诉我吗?”
“呵,因为我很怀念你穿套装的模样。”
“宋先生……”
正说着,镜子里反射出另一个纤细身影。雨桐心中一动,飞快转身,怔怔望着站在店外的女人。
宋子迁脸色微变,也转身。
夏雪彤一身浅白色连衣裙,韵致楚楚。她手里提着购物袋,惊疑的视线在他们脸上扫过,而后低着头匆忙离开。
雨桐望着她近乎仓惶的身影,迷茫道:“那位小姐……我认识吗?她好像认识我。”
宋子迁抿紧薄唇,夏雪彤,好久未见了。
“宋先生,你认识她吗?”
“我……认识。”
“她叫什么名字?”
宋子迁闪过担心,不情愿地吐出三个字:“夏雪彤。”
雨桐努力捕捉这个名字,豁然开朗:“怪不得她那样看着我们,宋先生的脸色也很奇怪。我知道,她就是你的前妻,对吗?真是个漂亮的女人。”
宋子迁惊讶:“你竟然记得这个?”
“不是记得,是在网络上查到的。但是很奇怪,关于你以前的资料特别少,好不容易才看到这么一条。”
宋子迁扯扯唇角,当年宋、夏两家的恩怨,从他跟夏雪彤的婚姻到亲手送夏国宾入狱,哪一件不是沸沸扬扬?后来,他刻意请人清理网络上关于两家所有的消息,那些历史,五年来从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到今日终于烟消云散。
夏雪彤匆忙走到商场另一头,止不住朝他们方向看去。
没想到陆雨桐回来了,没想到她竟然还跟宋子迁在一起。那些她好不容易快要淡忘的前尘旧事,瞬间被勾了回来。
她心口激动,轻颤着手摸出手机。
“大哥,是我。”
夏允风很惊喜。从小到大,兄妹情深。可是最近五年,他们却鲜少联系。雪彤不愿跟他去美国,不!应该说雪彤不愿跟雨桐一起同去美国。
她说过,有陆雨桐就没有我!
最后,允风选择了带雨桐离开。
“雪彤,怎么突然想到找大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大哥,陆雨桐什么时候回凌江了?”
夏允风一怔:“你见到她了?”
“是!不但见到她,还见到她跟宋子迁在一起。”
夏允风的语气骤然冷酷:“她跟宋子迁在一起?”
“你不是说她失忆了吗?为什么还记得宋子迁?我在商场逛街碰到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一起在挑衣服,看起来陆雨桐还想继续进世兴集团做秘书。”
“不可能!”夏允风厉声截断,“雨桐绝对没有可能再跟那个该死的家伙在一起!”
“大哥,我就不明白,你既然那么爱她,她也愿意在你身边,你们为什么不正式结婚?”
“好了,雪彤。有些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大哥要回来?”
“不回来不行了!”
这两天,雨桐心跳得厉害,跳得她神似不宁。
那晚宋子迁买了一身套装,非要送给她做个纪念,还带她一起晚餐才放人。她回来问姚立言,终于问到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她竟然曾在世兴集团工作过三年,且是宋子迁的得力秘书!
日记——
怪不得宋先生对我那样照顾,我曾为世兴集团立下汗马功劳。这是三哥的说法,但我怀疑自己,以前真有那样能干吗?
而最让人费解的是我是他的秘书,为何所有人之前不愿说?难道其中有不可搞人的理由?
宋先生的前妻气质高贵典雅,美丽动人,听说她曾经是首富千金。她与宋先生为何会离婚呢?三哥对此三缄其口,表示不知,我认识他是不愿透露。
也罢,宋先生如何,前妻如何与我无关。
我该控制好自己的心,不可以真的喜欢上那个男人。
两个月一到,允风让我回去美国,故乡的人和事最终会全然忘却,我还是少寻烦恼得好。
我该做的唯一最终的是为小千找回爸爸!
世兴集团总裁办公室。
宋子迁批阅完文件,将笔一丢,转动黑色大皮椅沉思起来。找个什么理由,才能把雨桐母子接进宋家呢?
她好像突然对他产生了排斥,好不容易说服她收下套装礼物,一起晚餐时她几乎全程沉默。如此下去,两人何时才能重新走到一起?
孙秘书跟温欣在门外悄悄议论。
“少总这两天很烦恼的样子,我们要不要去问问?”
“再多的烦恼,只来源于一个人。”
两人异口同声吐出“陆雨桐”。
孙秘书眯起精明的老眼:“这么多年,我看少总受尽了相思的折磨。要不,我俩把小桐约出来,把以前她跟少总之间的往事都说说?”
温欣道:“你知道很多他们的事?”
孙秘书被问得发愣,说实话,那两人在感情上都太内敛,旁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叹息一声:“那你说该怎么办?”
温欣摊手:“立言特别交代过我,不可以擅自跟雨桐提以前的事,否则一不小心容易刺激到她。万一加重她的病情就罪过了。”
孙秘书眼睛一亮:“要不,我们想办法然让雨桐回来,她继续做少总的秘书,两人像以前一样朝夕相处,说不定能有进展。”
“孙伯伯,雨桐回来,我去哪里?”
“呵呵,公司这么大,欣欣你这么聪明,去哪里都不是问题!”
“哼!所有人都帮着雨桐,连孙伯伯也是。”嘴上虽抱怨,但她心里真心希望能帮上一点忙。
这几日天气不好,不时雷暴。
雨桐带着小千没出门,幼儿园马上要开学,她在家教孩子读书认字。记得奶奶以前经常夸赞她和青桐,说陆家的孩子学什么都比常人快,小千也是。
她读完一个故事,小千听完了还想听。但是当她读第二遍时,小千已经会拍着小手,跟着她一起讲述了。
至于数学,才不到五岁的孩子,乘法口诀背得流利,五十以内的加减法能脱口而出。他应该跟青桐一样,心智单纯,但在学习方面拥有高人一等的天赋吧!
她已经跟三哥商量好了,小千留在凌江上学。
窗外天色阴沉下来,划过一道闪电,惊雷滚动。
小千缩着脖子趴进她怀里。
“妈妈,千千怕……”
“不怕,妈妈在呢!”
“千千想干爹了。”在美国也有这种雷暴雨,都是干爹抱着他,连妈妈一起抱住。
雨桐望着窗外,再过十天就满两个月。小千留下,自己先回美国一趟,看看医生,免得允风牵挂。
“妈妈,你想干爹吗?”
“嗯,想。”
“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小千抱着她的脖子。狗狗也蹭蹭地跳上床,非要钻进他怀中。他只好一只手抱着狗狗,“真真,不会连你也想念我干爹了吧?你可不认识他。”
它是母子俩在机场捡到的小狗,广播启示也等不到主人,他们便将狗狗带在身边,取名为“真真”。真真仿佛听懂了孩子的话,汪汪轻叫了两声。
雨桐摸着小千的头:“千千不回美国了,这里才是千千的家。”
“那妈妈呢?”
“妈妈也不回,妈妈要帮你找到爸爸。去美国,就找不到爸爸了。”
小千立刻睁圆了大眼睛,兴奋道:“好!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如果爸爸在,他也会像干爹一样保护我们吧?”
雨桐看着孩子帅气的眉眼,肯定地说:“当然,哪有爸爸不疼爱孩子的?他一定会保护你,还有妈妈。”
天色越来越暗。
她给孩子唱着歌,房间里响起低柔的歌声。
小千依偎着她的胸口,缓缓闭上眼睛,进入梦中。狗狗蹲在床脚,低声呜咽,不时蹭蹭雨桐的脚背。雨桐笑笑:“你是千千的朋友,我们也会保护你。”
将孩子放进被窝,雨桐亲亲他的脸蛋。
手机突然响了。
她稍微平歇的心跳陡的剧烈。
允风的号码。
“允风,千千刚才还说想念干爹呢!”
“我也想他,想你们。”
“凌江现在狂风暴雨,纽约应该是艳阳天。”雨桐刚说完,听见那边话筒里传出一道惊雷,“允风……你那边怎么也打雷?打雷时用电话不安全,有什么我们长话短说吧!”
“好。”夏允风嗓音低沉,简洁利落地说了一句,“有雷声,因为我也在凌江。”
手机差点跌倒地上。雨桐飞快站直了身,“你……也在凌江?我不是听错了吧?”
“你没听错。你是第一个知道的,暂时不要告诉其他人。”
夏允风站在酒店的窗户前,大雨啪啪敲打在玻璃上,淌过一道道模糊的水痕。拉上窗帘,室内一片安静,他将雨桐震惊的声音听在耳中。
“允风,你现在在哪里?”
“酒店。外面雨大,停歇了我就过去找你。”
挂断电话后,夏允风端坐在客房的沙房上。
门外进来一名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大约四十几岁,手里拿着一瓶高级红酒朝夏允风举了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