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冲喝酒的钱是向成送的。
走了两天半,傅冲一行三人才在半日前抵达这燕境第一城:落雁城。
城高四丈,城墙是由花岗巨石条砌成。每块石条都长约两丈,厚约三尺,重达十余吨。巍峨挺拔的城墙矗立在这边境荒凉之地,东起隔天崖,由东向西,折向东南,与绵延的燕境山脉相接。城墙上垛口,雉堞连片,每隔数十丈,就会有一架巨弩,要数十兵士才能装上机括。墙上残痕斑驳,历经风雨,黑中带金的巨石仿佛诉说着这座雄城的历史沧桑。这座城起初只是防范蛮人和凶兽的,后来北冥之界越加往北,而西蛮之人也很少在踏入燕境。没了敌人,雄关唯剩寂寞。但据说蛮人进军的古道还在,百年前还爆发过一次大战,险些被蛮人破关而入,自此以后,这座雄关的防御就没有人再敢掉以轻心。
中州战事早已结束。作为中州到燕境的唯一关口,这里还是屯有重兵,随之而来的工匠,商贩,医师,农民,**,流浪汉更是数不胜数,让这个边关隘口成长为了一座雄城。现在,守城的兵力已经半数是由这座城池自己提供,给养自足。
十年前傅冲就是由此离开,十年后重回故地。虽然离开时少不经事,但仍然够让傅冲唏嘘上一阵。
向北入院的事情很是顺利,没想到皇甫玦的推荐信如此的管用,武院的副院长亲自接待,临了,还送了向成盘缠。大成武院的名字虽俗气,但实力很强,据他们打听,大成武院是落雁城第一武院,隶属中州大世家皇甫家。而皇甫家的府邸就在这落雁城内。皇甫玦应当是皇甫家中一位地位不低的人物。
向成还是卖掉了猎物,心事得成,便又和傅冲喝了一顿酒,临走,还硬塞给傅冲一些银贝。傅冲则决定暂留一晚,打听打听中州风土人情,顺便看能不能买匹马,那样就能早些赶到云泽山脉去。马这东西在燕境虽然没有多大用处,但魏云峰还是以鹿为马的教了傅冲很长时间。不知道骑起来会有什么不一样。
打听消息,当然酒馆最合适。落雁城大大小小的酒馆数不胜数,傅冲挑了临近城南的一家,对面是一家风月楼,张灯结彩,入夜之后更是十分热闹。傅冲对妓院没什么好感,只记得有一次在燕境一家小镇上碰到一个彪悍的妇人把一位男子打的满街乱串,边打边骂“我让你偷腥!让你逛窑子!看老娘不把你那玩意切了.”。
酒馆不大,但人却很多,虽然已是初春,但天仍然很冷,尤其是这北方,人都愿意喝杯酒暖暖身子。人手不够,店家就亲自来来回回的上菜上酒,脸上堆满笑容,在肥腻腻的脸上显得有些滑稽,傅冲看他肥胖的身躯在桌子间挤来挤去,几次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他坐在门口墙角拐处,只身一人,也没什么人注意。
店里喝酒的人各色都有,傅冲就不时听到有脚夫抱怨自己家主人不顾下人死活,这么冷的天还要连夜赶路;有猎户骂骂咧咧说商人出价太低,吵着下次坚决不再给他供货;有匠人一边喝一遍夸耀自己手艺如何如何好,哪个家族的什么什么是自己做的一类,和另一个匠人争的面红耳刺;还有一些絮絮叨叨的说着最近有什么趣事,哪地方又有什么奇闻。也有人讨论着对面店里哪个姑娘功夫好,哪个姑娘白,哪个漂亮,哪个丑什么的。一片嘲杂声,和吆喝叫卖,笑骂争吵混成一片。倒是让酒馆热气腾腾起来。
一位身材颇瘦的流浪汉吸引了酒馆里不少人的注意,因为他一直在各个桌子上串来串去,到处讨酒喝,当然作为交换,他会讲些趣人趣事。大家乐得热闹,也多半笑骂着递给他一杯热酒,听听他说些什么。到最后,周围说话的人竟然少了起来,竟都要听这位一脸麻子的流浪汉说出什么样的故事来。傅冲也凝神静听。
“皇甫家明天要给大儿子皇甫昊举行婚礼”流浪汗喝了一杯酒道。
“这落雁城的人都知道,小子,你该不是没故事讲了吧?“一个满脸髯须的猎户吼道。有几人也跟着应和。
麻子脸嘿嘿一笑,“可有人知道新娘是谁,有什么奇异之处么?”
众人面面相觑,这个确实没人知道,甚至也没听皇甫家有什么说法。“快说,快说”,有几个急性子催促起来。
麻子脸嘿嘿一笑,清清嗓子,“这新娘,漂亮的紧,但是有一点,确不是一般人能够受的了得。”
“她的声音,只要你听上一声,我保没人愿意在听第二声。”
“你小子听过?说这么真?这皇甫昊的新娘你又怎么知道?”一位中年汉子提出疑问。
“我自然没有听过,不过有个她的故事可以讲给诸位听。这为新娘没学什么功夫,却靠这嗓子救了自己的清白,据说有次被几个强盗劫了,身边的护卫都给杀了,强盗见她生得漂亮,就要施暴。不想这姑娘出了个声,几个强盗的命根子就再硬不起来了,最后只好要了些赎金把人放了。”
众人愣了愣,不禁笑骂了起来,皇甫家怎么会娶这样的女子,肯定是这小子编来唬大家。有几个人开玩笑道,“那皇甫家小子得把耳朵塞起来才能入洞房喽!”,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你还有没有故事,有的话来喝了这杯酒,再讲一个,没有老子就去赶路了。”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年轻人递过来一杯酒。
麻子脸一见,赶忙接过,一口喝干“有,有,当然有。”
“这回还是皇甫家的。皇甫家老三皇甫玦是神兵阁的人,这大家都知道。”傅冲一听皇甫玦,不禁恍然,原来这人是皇甫家三子,怪不得推荐信这么有用。傅冲不由打起精神来,想听听这个酒鬼有什么趣事。
“大家却不知道,这皇甫玦三年来,一直在躲着个女人。因为这个女人非要嫁他。”
“这不好事嘛,要是有女人肯嫁老子,老子赶着上还来不及呢。”一个瘸腿流浪汉满脸浓须,一双醉眼里还夹杂着眼屎。
“这女人不漂亮吧,不然皇甫玦为什么不要,还是他皇甫玦那个不行?”一个刚才还在讨论对面哪个姑娘漂亮的汉子邪笑道。
“都不是,这皇甫玦有个怪脾气,你越不让他干什么事,他越会去干。你想让他干什么事情,他偏不去干。这女人越让他娶她,他就偏不干。偏偏这姑娘倔的很,认准的事就一定要做。俩人就这么耗着喽。”
“麻子,你这俩故事都编的吧,我就不信有这样的人。”质疑皇甫玦能力的汉子又道。
“我哪敢编,这女人在大荒还是有名头的,她是‘火狐狸‘韶华。”
酒馆里静了下来,傅冲不明所以,只是见听到这个名字的人脸上似乎都多了点凝重。
一个大汉打破沉默:“你小子骗谁呢,火狐狸会舔着脸去嫁皇甫玦?骗酒喝你也编点听起来真的故事来吧,拿火狐狸来唬人?”
“这位大哥,我讲故事可不是编啊,您不爱听不听就是,我不能坏了我混饭吃的名声。”麻子道。
“哈哈.一个流浪汉有个狗屁名声!你的名声就像我拉的一坨屎,喂狗去吧。”这话好像戳到麻子痛处,本来就不好看到脸涨的通红,说起话来也是结结巴巴了。
“你.我.”
大汉估计是喝的有些多,看麻子脸窘迫的样子,感到一股畅快,打个饱嗝,竟呕吐出一大滩秽物来。盯着地上一滩呕吐物,大汉伸手阻止要上前收拾的小二。指了指麻子脸
“你,过来,给爷舔干净,我给你一个银贝,这可比你那名声有用的多了。”边说边转着手上的一个银贝。
众人都看着两人,有人看笑话,有人皱眉,也有人嘀咕着什么。傅冲觉得有些过分了,正想着该怎么阻止,就听见大汉惨叫一声
“啊!——”
寒光一闪,地上多了两根手指,和一枚兀自转圈的银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