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悦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一觉睡醒边上躺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以前她的死党兼好友蒋薇就说过她,哪怕她喝再多酒,也从来不会进错自己的门,上错别人的床。
有时候,人活得太清醒了未必就是件好事情。
因为一旦糊涂一回,结局……真是惨痛到令人发指。
那天的阳光十分好,阴沉了N久的老天一旦放晴,阳光明媚得像是在窗户上贴了一张让人一看就愉快的笑脸。
张悦的家里一如既往地凌乱,她是个得过且过的人,不太喜欢收拾,资深好男人蔡乐也就是蒋薇那个二十四孝准老公就说过她,有一天,她总会被自己制造的垃圾所淹没。
不过张悦从没觉得这样不好,她已经习惯于每天在刺耳的闹钟声里醒过来,在床上赖到最后一刻,才睡眼惺忪地爬起来,顶着鸡窝头,毫无形象地在自家里走来走去。即便是再糟再乱,她闭着眼睛也能够穿越层层障碍物,准确地找到洗漱间那个位置,迷迷瞪瞪地完成一天工作前必备的个人整理工作。
早起的太阳照在脸上久了也还是有些烫人的,张悦伸手挡了挡那抹刺眼的光亮,迷迷糊糊地转了个身,然后惊恐地发现身前多了一座“山”,那种电视剧或者烂俗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居然真的发生在她身上了。
她差点以为这只是个好笑的白日梦,伸出手一摸,触手温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
她回过头,看着这凌乱的房间——地毯上什么都有,乱七八糟的书、装饰品还有衣服,那些书里还有经她手出来的杂志稿,那些衣服哪里少了颗纽扣哪里掉出来一根线她都清清楚楚的。
这是她自己的房间,没有错。
但是,这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男人又是谁?
张悦忍不住再伸出手,在那个温软的胳膊上掐了一记,那胳膊的主人尚没有反应,反倒是她自己先忍不住吓得惊声尖叫:
“啊——”
魔音穿耳。
张悦拉过被子盖住自己,附带一个佛山无影脚将那座“山”踢下了床。
陈启还在做梦呢,梦中他逮着了一只肥美的小白兔,正“桀桀”怪笑着准备了蒸炸煮烤N种办法来料理它,兔子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发出令人惊悚的属于人类才有尖叫声,然后自己屁股上就莫名其妙挨了一脚,吓得他屁股尿流地滚了出去。
陈启一下就清醒了,不过他清醒得再快也没有身子落地的速度快,双脚刚着地,又被地上的衣服绊着了,啪地摔在地上。
疼痛让他一下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他立刻站起来,左手护胸,右手护下身。
床上的小白兔悲愤地看着他。
陈启还有些着恼呢,大清早的演这么一出,他略带些谴责地看着那只暴力的兔子,哦,不,应该说是暴力的女人,批评说:“你怎么这么暴力?!”还是不是女人哪?
当然,这句话他没敢说,要是说出来,他怕她在一时激愤之下,做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来。
张悦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暴力,她只想来根魔法棒,把这个男人变得远远的,最好是像红太狼打灰太狼一样,一平底锅就让他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上。
她红着眼睛,冲着陈启吼:“你怎么会在这儿?快点滚出去!”
陈启忙不迭地弄好身上的衣服。
张悦也四下摸索,摸到睡袍,赶紧将自己裹起来。
有了衣服这张皮,陈启总算觉得有了点底气,他用强硬掩盖了自己的心虚,回了一句嘴:“我怎么在这儿当然要问你了!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话出得太快,一时倒把自己给套住了,说张悦是包子,那他又好到哪里去?那只跟在包子后面馋嘴的狗啊!
脑海里蓦然现出一只张着嘴巴流着哈喇子的赖皮狗,陈启迅速摇了摇头,将这毁形象的东西摇出自己脑海里去。
好在张悦一点都没反应过来,她根本没有要和他贫嘴的意思,走上前去推搡着陈启,一边推一边恶狠狠地说:“你给我滚!今天的事当没发生过,如果有第三个人知道,我一巴掌打死你!”
“谁稀罕说。”陈启咕哝,他赤着脚,被张悦推着一路走,不仅把张悦家里胡乱摆放的东西全都碰倒了,脚底还被不明物体给扎了一下,他嗷地尖叫了一声。
是玻璃碴!看清楚之后,陈启差点咆哮:这女人到底是有多不爱收拾,咖啡倒了杯子破了居然都没有清理!
张悦却根本没管他叫得多凄惨,径直开了门,把他推出门外。
张悦砰地关上门,走回卧室。
陈启瞪着紧闭的大门,还没说话,这时候门上挂着的留言板啪地掉了下来,差一点就砸着他嫩生生白胖胖的光脚趾。
他有些气恼地将那留言板踢到一边,狂拍着张悦家的门:“喂,开门!我的鞋还在里面!快开门!
门开了,一双皮鞋朝他扔过来,陈启险险避开,才没有被一下砸到脸上。
他穿上鞋,从口袋里掏出手绢擦擦额头上的汗,觉得味道不对,一看那是袜子不是手绢,又赶紧把袜子塞回口袋里。
他有些怏怏地转身,不想抬头一看,倒把他吓了老大一跳:一个拎着菜篮子的邻居大婶正站在楼梯上,一脸狐疑地上下打量着他。
陈启这才发现自己这模样实在是有够狼狈:裤子拉链没拉好,衬衣只有一角塞在裤子里,领带搭在肩膀上。
他尴尬地胡乱地整了整衣服,清清嗓子,对着大婶讨好地笑:“嘿,早啊,大婶!今天天气不错吧!”
大婶木着一张脸:“此地禁止大小便,违者没收工具。”
陈启赤红了脸,转身飞快地离开,那速度,估计是他有记忆以来,跑最快的一次了,就是读书那会儿体育考试,他也没跑这么快过。
当然,陈启也绝没有想到他会有这么丢人的早上。
他的脑子自动倒带,想起第一次遇到张悦的昨天,是个美好的阳光灿烂的周末,跟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没有区别。他早上在柔和悦耳的古典音乐中醒过来,脸上是心满意足祥和得犹如圣父降临一般的微笑。
他是户外拓展中心的项目经理,讲究不紧不慢悠悠然然才是圆满的人生,所以失眠多梦辗转反侧不能入睡这样的事是绝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的。他精神百倍地起床,推开窗,到窗口,唰地拉开窗帘,看到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只觉得明媚非常。
等下约了去婚纱店试服装,蔡乐和他的女朋友终于要结束爱情长跑步入结婚的坟墓,他这个同学兼好基友,自然要亲手将他送到坟墓的入口——嗯,其实就是做伴郎。
说起陈启和蔡乐的关系,那可得追溯到他们的孩童时代。小学时候的蔡乐长得远比同龄人看上去矮小瘦弱,所以总是被人欺负。有一回他被几个留级生逼到墙角讨要过路费,恰好被陈启撞见,他二话不说就挥了拳头。他讲究策略,不管多少人围攻他,他就冲着一个人猛揍,到最后他被打得鼻青眼肿,那帮人也被吓退了。自那以后,蔡乐和陈启算是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好哥们儿。说来也巧,两人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直到大学因为各自的理想考上不同大学,但仍然还在这座城市。许多知根知底的同学时常调侃他们,要是一男一女,冲这缘分也得立刻领证入洞房。
虽然埋葬自己的“坟墓”还不晓得在哪里,但这并不妨碍陈启当伴郎受刺激的好心情,他一边想着今天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去搭配伴娘,一边对着镜子用他花大价钱买回来的电动牙刷,不紧不慢而又仔仔细细地刷着牙,最后对着镜子照照牙齿,牙齿雪白,闪闪发亮发光。
他很满意,走到客厅里将昨夜没来得及收拾的垃圾清理掉,将桌子抹得干干净净的,这才打开巨大的衣柜,里面西装、运动服、休闲服、衬衫、内衣分门别类,按色系悬挂、折叠摆放得井井有条。他的手指从衣服上一一掠过,最后挑出一件时尚新潮的衣服。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起来,蔡乐在那边提醒他:“今天能过来吧?”
陈启一边讲电话一边换衣服:“当然,答应了你就是天下落刀子也会赶过去的。”
蔡乐说:“那就好,记得不要迟到了啊。”
陈启嗤地轻笑出声:“哥们儿,你忘了?我可是守时模范!”
蔡乐当然知道,他这是太紧张了才会来个例行提醒的电话,否则万一出意外,让蒋薇等得冒火就不好了。
挂了电话后,陈启摇了摇头放下手机,非常仔细地将睡衣叠好,放在枕头上,站到镜子面前看了看容光焕发衣饰簇新的自己,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他长像一般,个儿不高,身材凑合,有着时下都市男女的吃夜宵喝酒的不良习惯,所以可以想象身材也好不到哪里去。当然陈启这个人是很注重外表的,所以比时下大多数年轻男女还要新潮。这些都是他对自己的欣赏。
学会欣赏自己,才能懂得欣赏这个世界,这是陈启的名人名言。
下午就要去婚纱店试衣服,陈启将事情安排好后算着时间出了门。
等走到外面,陈启才发现烈日当空,阳光灿烂得有些过分。
他伸手挡了挡眼睛,看到在自己后面不远,还有一个女人同样在等出租车,她一边挡着眼睛不停地朝路边张望,一边焦急地看着时间。
陈启职业病发作,觉得这样的人有城市焦虑症,应该到他的户外拓展中心来锻炼锻炼,或许就能够变得心境平和一些,减少疾病发生的概率……
漫不经心地想得正欢,远远有出租车开过来了,陈启扬手一挥,车子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他走上前,眼角余光看到那个女人很开心地跑了过来,看到他在她之前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她立即不高兴了,气喘吁吁地抓着车门。
陈启回头,这是个还十分年轻的女人,模样清秀,身材娇小俏丽。不知道是因为着急还是因为生气,此时一张脸红通通的,很有几分可爱。
但她嘴里的话就一点也不可爱了,近乎气急败坏地瞪着他:“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素质?这是我叫的车,你快点下来!”
陈启觉得很好笑,车子明明停在他身边的好不好?
这年头,得公主病的女人总是特别多,长得有些姿色的尤其如此。陈启恶意在心里将人评价了一番后,气定神闲地笑了笑说:“阿姨,抢车嘛,要么忍,要么残忍。师傅,三里屯!”
后一句话,是对着出租车司机说的。
汽车开动,那女子忙不迭地向后退,唯恐被车给碰到。
隐隐地,能听到她在后面恶狠狠地骂:“死肥猪,别让我再遇见你!”
陈启并不介意人家骂他肥,但是死肥猪就不能容忍了,他忍不住在心里吐了一句槽:“公主病,谁愿意遇到你啊,要是你来我那训练,非弄个极限蹦极吓坏你。”
当然,这时候的陈启和那个女人一样,绝没有想到,他们还真有再遇到的可能。
所谓的冤家路窄。
在婚纱店里看到一个小时前跟自己抢出租车的对方,两人眼里都有点火花四射的味道,当然,陈启是绝对不会承认,她那一句“死肥猪”算是彻底触了他的逆鳞。
他有些轻佻地打量了她一眼,油嘴滑舌地说:“小姐,你跟踪我?不就是我打的车没有让给你,你至于吗?!要不就是你对我……
那个女人显然也根本没想过还会有这种重逢的戏码,尤其是还这么快,她瞪大眼睛回呛说:“死肥猪,我口味没这么重!”
又是死肥猪!陈启气得牙痒痒的。
可那一头,蔡乐的准新娘却已经穿好婚纱化好妆了,看到他身边的女人,有些埋怨地嗔怪:“你怎么现在才来?”
陈启看到那个女人在蒋薇身边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间或还拿眼睛瞟过来,估计是说自己没有把出租车让给她的事。
陈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他和蔡乐是多年好友,内心里,陈启对他这个准新娘不是太喜欢的,总觉得太大小姐了一些,这些年,把蔡乐里里外外都吃得死死的。
现在看来,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大小姐的身边自然也是一群大小姐。
西装革履的蔡乐看到他,从另一边走过来,笑眯眯地对他说:“陈启,快,我给你挑好一套衣服了!”
陈启忍不住和那个女人面面相觑。
他们这次真是吓到了,非常吃惊地望着对方,齐声说:“你……你就是……”
陈启抚额,在接到蔡乐要他当伴郎的邀请之前,他还私下问过他伴娘是何方神圣,长得怎么样。听说是个未婚的漂亮的单身妹子时,他还非常期待地想过两人一个伴郎一个伴娘会不会在这场由蔡乐主导的注定会十分浪漫的婚礼上发生点什么超越这关系之外的美好的事情来,现在看这情况,好了,确实是有事发生了,不过是很不好,还是十分不好的那一种。
嗯,什么美好的艳遇都没有了。
蔡乐看他那样有些好笑,问他:“这个伴娘还好吧?”
陈启沮丧得已经不想说话。
偏偏蔡乐还雪上加霜地告诉了他一句:“她是蒋薇最好的朋友哦。”
陈启无语地看着蔡乐。
就是因为她是蒋薇最好的朋友他才郁闷的好吧?蒋薇那性子,他可是受不了。
大概这满世界,也只有蔡乐把蒋薇当成是稀世珍宝。
陈启有些丧气也是有些认命地拿着蔡乐帮他挑好的衣服,转身进了更衣室。
换好衣服出来,张悦左摇右摆地照镜子,房间里的灯光明亮得刺目,落在她漂亮的锁骨上,还有那条闪闪发亮的项链上,衬着她白白的皮肤和做工精致的伴娘服,十分耀眼。
正出神间,陈启听到蒋薇说:“你还戴着那条项链?人家在国外说不定正左拥右抱呢,你还念念不忘?快摘下来吧!”一面说一面帮她把衣服稍微整理了一下。见到张悦没有反应,蒋薇抬头,从镜子里看张悦。张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摸脖子上的项链说:“你甭管!蔡乐刚才找你呢,快过去看看吧。”
蒋薇对她颇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
陈启在旁边听了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这个凶悍的女人居然有这么深情的一面。
他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她本是清清秀秀的一个人,这番打扮之下,倒多了一丝难以言喻的娇艳来。
陈启心说长得其实还不赖,就是脾气太不好了。心里还恶意地揣测,大概那个男人就是受不了她这性格所以才不要她了。
陈启故意往前走了一步,然后他穿着伴郎服的样子就出现在了镜子里,和身材纤秀娇俏的张悦站在一起,他本来只是微胖的身材显得一下大了好几号,圆滚滚的身子困在燕尾服里,怎么看都显得很是可笑。
陈启决定无视。
他很清楚自己身材的优缺点,这样的正装本来不适合他,但是蔡乐结婚,他总不可能继续潮装到底吧?
身边的女人撇了撇嘴,用两个人都能听见的声音咕哝道:“死肥猪!”
陈启本来想和她建立良好关系的愿望瞬即落空,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往痛脚踩,他是圣人他也发火了。
所以他十分随意地看了眼镜子里的女人,注意力特意停留在某一点,然后用很是不屑的样子轻哼了一句:“飞机场!”
张悦闻言,转头恶狠狠地瞪着陈启,眼神似乎要将他生吞活剥了。
陈启则十分傲娇地甩了甩头,迈着自认为优雅的步伐,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