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艺练习。无论哪种文艺练习,都是不宜在课堂内关起门来做的。我因为某班学生喜欢做小说,也曾出过两次小说的题目:一次出了六题,因为漳州战争有几个逃夫伤兵到了集美,我的题目就在此着想了。我的题目是:甲,《一个伤兵的自述》;乙,《穷途的逃夫》;丙,《一个寡妇的悲哀》;丁,《一个孤儿的命运》,还有两个我记不清了。这些题目有的须根据事实,有的须运用想象描写的,于是学生方才觉得小说不易做了。有一次我教学生写《三个懒惰的学生》《三个愚笨的农夫》,要把他们的懒法、愚法写得个个不同,各有一副面目,绝对不能类似。于是学生就觉到不易下笔了。我就说:“你们不能做这些题目,何以平时好做无价值的小说呢?”我让他们课外去做,时间和材料方法都不限制他们。结果有许多学生还是不能做,情愿做我平时所出的题目了。这还是就小说言的。至于学做诗词,根本不宜出题目了。所以我教高级文科学生做诗词,只限了些诗体词调,绝不限制题目,更不限制时间了。
(3)演说拟稿练习。这种演说稿子在事实上、材料上都要有些参考的。因为要说得人家动听,就要证据确实,不宜说一句空话。例如《国耻纪念对乡民演说词》《劝农民植树演说词》《灭蚊运动演说词》等,都要有些事实上的证据,方可使人动听。否则凭你说得天花乱坠,在乡民的听觉里,不过是耳边之风,他们所注意的还在一二件耸人听闻的重要事实。所以这类文字,我都教学生课外去做,只限他们不可用斯文句,不可用复杂的长句,不可有一句空话,不可太冗长,时间限得很宽了。
(4)札记或日记练习。梁、胡二先生均主张以札记或日记代替不完整的作文练习,有些中学国文教师也有同样的主张。他们以为学生读书时做札记,得到一条记一条,日积月累,记得多了,很可做作文著书的材料。好像顾炎武的《日知录》、陈澧的《东塾读书记》,往往有许多新发现,都是著书的材料,极有价值的札记。至于日记,则以日子为经,事情为纬,无论处事读书,无论思想情感,都可记述,范围比较得广了。这种笔记或日记的练习,对于各方面的教学都有价值,不过和作文教学的关系比较最大。但这都是日常应做的练习,用来辅助作文则可,用来代替作文就太过了。
胡怀琛先生在《作文研究》(商务出版)第五十四页上说:
……初学作文的人,从笔记做起,在理论上说,是很相宜的……所有的困难就是:取材太广,学生任意将别个教员所说的话记下来,或是从报纸或杂志上取些材料来,中间有许多不是国文教员所能知道的事,使得卷子无法可以批改。再有一个弊病,就是:程度幼稚一点的学生,没有材料,往往拿“无可记之价值”的事,记来塞责……若以笔记代替作文,结果一定不好的。因为单学会了做笔记,没有学会作文,所谓作文的技术,还没有完全。”
这段教学的经验话是很不错的。我们如果希望中学生个个能随意读书,随意做笔记,要有价值,又把中学生的程度看得太高了。实际上便是大学生的读书笔记,还多是备忘的摘要笔录。那么只能算得作文的预备功夫,不能算得作文的练习了。
从实际上说,中学生的读书笔记,还是各科分做好。因为各科分做,教师易于切实指导;学生所记自然有些价值。学生如有不能做笔记的,还是教他把所读的书或文章,来做大纲或表解,这于读书作文都有帮助的。我曾主张学生读文的预习要做笔记,而教师要有很周密的预习指导,把读法及笔记练习的指导都包括在内了。(参看拙著《中学读文教学研究》)我于七年前曾在徽州三中校担任训育兼国文,我便教学生做日记。结果发现学生的日记中,国文也有,英文也有,算式也有,各科都有。有的抄些文章,抄些黑板字;有的今天晨起上课,吃饭睡觉,明天也是晨起、上课、吃饭、睡觉,天天都是些刻板文章。后来我在别处只教学生做课内笔记,不做日记了。
我以为教师如果要把读文和作文联络,对于国文笔记必要行有计划的指导。指导得法,方可达到读文的应用和作文的练习两个目的。不过这些工作,当然要让学生在自修时间去做,不是作文上课时间内做的了。
(5)问题研究或设计的作文练习。问题研究宜于高级生做,而设计练习则初级生也可做的。譬如我们教学生研究女子解放问题,那么可从女子的生理心理上、教育上、职业上、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上各方面去研究。这都要参考许多书籍和论文的。譬如我们教学生做一个办学校的应用文字练习,那么有些学生可做呈请立案的文字,有些学生可做募捐启事,有的可以拟订章程,有的可做招生广告,有的可做开学布告、校务进行计划,以及聘请教员合同等等。学生做过这种练习,还比空讲应用文程式好些。不过对于文字的方式和参考的材料,教师都该详细指示他们,最好还要多给他们一些模范文字。关于这两种的练习,都是应该在课外做的。
口语练习与写作练习的关系问题
作文练习上有一个很平常、很普遍,而很重要的基础问题,却为一般教师所很忽略的,就是口语练习问题。口语练习可分为二种:一是口语(Oral…Speech),一是口语的作文(Oral…Composition)。
口语练习和写作练习,自然有些不同的地方,因为口语只要说得出,写作却要写得出;口语是有时间性的,写作是有空间性的;口语用口舌的筋肉发表,写作要用手的筋肉发表;所以古来工于文章的人未必工于辩说,工于辩说的人未必工于文章。但是,思想的组织,篇章的结构,以及修辞造句的技术,口语作文是很相同的。口语如能够清晰流利、有结构,有组织、有势力、有风趣,作文的技术也不过如此了。所以口语的练习,很可做作文的基础。演说的拟稿练习,我在上节已经附带说过了;但我还没有说到口语的练习。因为我认为口语练习,虽然可以辅助作文,却不是直接的写作练习。不过从作文的练习上讲,利用口语练习以辅助作文,确是我们所要注意的。据巴克氏《中学英文教学法》中引路易士(S.T.Louis)的话说:“中学第一年口语作文应占四分三,写述作文应占四分一;第二年口语作文应占五分三,写述作文应占五分二;第三年和第四年,这两种分量各半。”(Parker:Methods…of…Teaching…in…High…Schools P.286)可见作文教学上口语练习的重要了。
口语练习,何以这样重要呢?这是有四种理由的:第一,因为口语是合乎人类天性的最自然的发表;第二,因为口语在日常生活中用到的机会最多;第三,因为口语发表有生活需要的动机驱迫着;第四,因为口语和文字同是发表意思的符号,而口语尤为文字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学作文,不得不先学说话;不能说话的人,恐怕很不易学作文呢!
现在中学初年级的学生,多半是不能讲国语或普通话的,教他们写作白话文字自然有很多的困难,说的不三不四的白话,做的也是不三不四的文字,那便把土话文言白话混在一起乱写了。所以教初年级的学生,除了写作练习以外,还可用三种口语练习的方法:
(1)对话或剧本的白话练习。教师可在教室中指定几个学生练习,使其他学生静听,然后再来共同批评。
(2)演说。或说故事,或言学理,或讲问题,或报告事实,教师可以拟定题目,假设机会,定期教学生在教室或会场上演说。教师和同学,都可假设为各种不同的听众;然后以假设的听众的对象去批评他的演说。但在演说之前,必须先拟讲稿;这种讲稿,便可代替一期的作文,教师仍负批改的责任。关于演说应用的学理和规则,教师要先对全班学生讲明,或择要印发讲义给他们。
(3)辩论。辩论的题目必须正反两面都有话说的。教师可指定几个学生,分成正面反面两组,使两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轮流发表意见,互相诘难辩驳。这种练习,可使思想缜密、言语机敏,于作文大有帮助的。辩论的文字拟稿,必须设想反对方面攻击的理由,层层驳辩;尤须注意主旨一贯到底,而思考十分周密,这种文字的拟稿,当然也可代替作文。关于辩论应用的学理和规则,教师也要先对全班学生说明,或者择要印发讲义给他们。
练习的时间及次数问题
这两个问题是互有关系的,现在且来分别讨论罢:
1.练习的时间问题。现在各中学的作文都是规定两小时的。这种规定的意思,大概怕学生在一小时内做不完卷,所以宽限些时间。实际上多数学生往往在两小时内做不完,所以有延至三四小时或数天交卷的。其实,因为各种练习方式不同、性质不同,时间不宜一律规定的。我们有时可限学生在一小时内做几个练习(如电报、布告及片段练习),有时竟可许他们在一二星期内做一篇文字(如长文及计划书等)。所以教师不妨视各种练习的性质,自由限定时间。不过课内练习的时间,应该严格限定,不可宽假;课外练习的时间,限期不妨稍宽,有时可限至一二星期交卷。
2.练习的次数问题。练习的次数和时间是有关连的。大约初年级生的练习,时间宜短,次数宜多;高年级生的练习,时间可以加长,次数不妨减少。从前中学生作文,多是规定每周一次,所以一学期内,除放假考试外,至少要做十五六次文章。近年好多学者教师主张减少作文次数,以为学生多作文章,徒劳教师批改,实际没有用的。例如胡适之先生说:“作文的时间不可过多,至多二周一次。”梁任公先生也说:“作文至多每学期二三次。”所以现在一般中学校通例多是两周作文一次,一学期中不过七八次,有的竟只做二三次了。但是,如果我们根据中学生的程度和上面各种练习的方法去研究,便可知道初年级生只有二星期一次的练习是太少了。倘若一学期只有二三次练习,无论课外有无笔记,无论学生的文章做得怎样,都是不能达到作文教学的目的的。孟宪承先生根据学习心理说:“……如果每天有一二次的练习,那么,短时间的练习,间以长时间的休息,是收效最大而统算起来最经济的……每星期一次的练习是指教师命题的作文而言,若把各种形式的练习,都包在作文以内,那就非每天有一点练习不为功了。”
我以为要学生每天做些普遍的练习,只有教他们去做课外笔记。在读文上课时间,虽然也可教一二个学生做几分钟的板上练习,但这是不能普遍的。教师最好在读文的预习指导上,提出一些文法或造句练习的题目,教学生每天去做;又在读文上课时教学生做几分钟板上练习;二者并行,方可达到充分练习的目的。
讲到教师命题的练习,因为各级学生的程度不同,次数也可有些多少的分别。我且暂拟一个标准如下:
(1)初中一二年级生,每月在课内做三次,课外做一次;每学期至少须做满十六次的作文练习。
(2)初中三年级生,及高中一年级生,每月在课内做二次,课外做一次;每学期至少须做满十二次的作文练习。
(3)高中二三年级生,每月在课内做一次,课外做一次;每学期至少须做满八次的作文练习。
这种所定的次数,不过是规定作文的最低限度标准。至于利用学生个别需要的特种练习,却不在内;学生如有喜欢在课外多作文章的,也可不用限制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