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通病就不外两种:不知选择和不知安排。第一步是选择。斯蒂文森说:文学是“剪裁的艺术”。剪裁就是选择的消极方面。有选择就必有排弃,有割爱。在兴酣采烈时,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样样都好,尤其是费过苦心得来的,要把它一笔勾销,似未免可惜。所以割爱是大难事,它需要客观的冷静,尤其需要谨严的自我批评。不知选择大半由于思想的懒惰和虚荣心所生的错觉。遇到一个题目来,不肯朝深一层处想,只浮光掠影地凑合一些实在是肤浅陈腐而自以为新奇的意思,就把它们和盘托出。我常看大学生的论文,把一个题目所有的话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每一点都约略提及,可是没有一点说得透彻,甚至前后重复或自相矛盾。如果有几个人同做一个题目,说的话和那话说出来的形式都大半彼此相同,看起来只觉得“天下老鸦一般黑”。这种文章如何能说服读者或感动读者?这里我们可以再就用兵打比譬,用兵致胜的要诀在占领要塞,击破主力。要塞既下,主力既破,其余一切就望风披靡,不攻自下。古人所以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说法。如果虚耗兵力于无战略性的地点,等到自己的实力消耗尽了,敌人的要塞和主力还屹然未动,那还能希望打什么胜仗?作文章不能切中要害,错误正与此相同。在艺术和在自然一样,最有效的方式常是最经济的方式,浪费不仅是亏损而且也是伤害。与其用有限的力量于十件事上而不能把任何一件事做得好,不如以同样的力量集中在一件事上,把它做得斩钉截铁。作文章也是如此。世间没有说得完的话,你想把它说完,只见得你愚蠢;你没有理由可说人人都说的话,除非你比旁人说得好,而这却不是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所能办到的。每篇文章必有一个主旨,你须把着重点完全摆在这主旨上,在这上面鞭辟入里,烘染尽致,使你所写的事理情态成一个世界,突出于其他一切世界之上,像浮雕突出于石面一样。读者看到,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强有力的印象,不由得他不受说服和感动。这就是选择,这就是攻坚破锐。
我们最好拿戏剧、小说来说明选择的道理。戏剧和小说都描写人和事。人和事的错综关系向来极繁复,一个人和许多人有因缘,一件事和许多事有联络,如果把这些关系辗转追溯下去,可以推演到无穷。一部戏剧或小说只在这无穷的人事关系中割出一个片段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许多在其他方面虽有关系而在所写的一方面无大关系的事事物物,都须斩断撇开。我们在谈劫生辰纲的梁山泊好汉,生辰纲所要送到的那个豪贵场合也许值得描写,而我们却不能去管。谁不想知道哈姆雷特在魏敦堡的留学生活,但是我们现在只谈他的家庭悲剧,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都不许我们搬到魏敦堡去看一看。再就划定的小范围来说,一部小说或戏剧须取一个主要角色或主要故事做中心,其余的人物故事穿插,须能烘托这主角的性格或理清这主要故事的线索,适可而止,多插一个人或一件事就显得臃肿繁芜。再就一个角色或一个故事的细节来说,那是数不尽的,你必须有选择,而选择某一个细节,必须它有典型性,选了它其余无数细节就都可不言而喻。悭吝人到处悭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写严监生,只挑选他临死时看见油灯里有两茎灯芯不闭眼一事。《红楼梦》对于妙玉着笔墨最少,而她那一副既冷僻而又不忘情的心理却令我们一见不忘。刘姥姥吃过的茶杯她叫人掷去,却将自己用的绿玉斗斟茶给宝玉;宝玉做寿,众姊妹闹得欢天喜地,她一人枯坐参禅,却暗地递一张粉红笺的贺帖。寥寥数笔,把一个性格,一种情境,写得活灵活现。在这些地方多加玩索,我们就可悟出选择的道理。
选择之外,第二件要事就是安排,就是摆阵势。兵家有所谓“常山蛇阵”,它的特点是“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论戏剧结构说它要完整,于是替“完整”一词下了一个貌似平凡而实精深的定义:“我所谓完整是指一件事物有头,有中段,有尾。头无须有任何事物在前面笼盖着,而后面却必须有事物承接着。中段要是前面既有事物笼盖着,后面又有事物承接着。尾须有事物在前面笼盖着,却不须有事物在后面承接着。”这与“常山蛇阵”的定义其实是一样。用近代语言来说,一个艺术品必须为完整的有机体,必须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第一须有头有尾有中段,第二是头尾和中段各在必然的地位,第三是有一股生气贯注于全体,某一部分受影响,其余各部分不能麻木不仁。一个好的阵形应如此,一篇好的文章布局也应如此。一段话如果丢去仍于全文无害,那段话就是赘疣;一段话如果搬动位置仍于全文无害,那篇文章的布局就欠斟酌。布局愈松懈,文章的活力就愈薄弱。
从前中国文人讲文章义法,常把布局当作呆板的形式来谈,例如全篇局势须有起承转合,脉络须有起伏呼应,声调须有抑扬顿挫,命意须有正反侧,如作字画,有阴阳向背。这些话固然也有它们的道理,不过它们是由分析作品得来的,离开作品而空谈义法,就不免等于纸上谈兵。我们想懂得布局的诀窍,最好是自己分析完美的作品;同时,自己在写作时,多费苦心衡量斟酌。最好的分析材料是西方戏剧杰作,因为它们的结构通常都极严密。习作戏剧也是学布局的最好方法,因为戏剧须把动作表现于有限时间与有限空间之中,如果起伏呼应不紧凑,就不能集中观众的兴趣,产生紧张的情绪。我国史部要籍如《左传》《史记》之类在布局上大半也特别讲究,值得细心体会。一篇完美的作品,如果细经分析,在结构上必具备下面的两个要件:
第一是层次清楚。文学像德国学者莱辛所说的,因为用在时间上承续的语文为媒介,是沿着一条线绵延下去。如果同时有许多事态线索,我们不能把它们同时摆在一个平面上,如同图画上许多事物平列并存;我们必须把它们在时间上分先后,说完一点,再接着说另一点,如此生发下去。这许多要说的话,谁说在先,谁说在后,须有一个层次。层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说的头尾和中段。文章起头最难,因为起头是选定出发点,以后层出不穷的意思都由这出发点顺次生发出来,如幼芽生发出根干枝叶。文章有生发,才能成为完整的有机体。所谓“生发”,是上文意思生发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发,下文才有所承接。文章的“不通”有多种,最厉害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上段上句的意思没有交代清楚就搁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没有伏根就突然出现。顺着意思的自然生发,脉络必有衔接,不致有脱节断气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贯,不致有前后矛盾的毛病。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点。章实斋在韩退之《送孟东野序》里挑出过一个很好的例。上文说“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下文接着说“伊尹鸣商,周公鸣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从上文意思很逻辑地生发出来。意思互相生发,就能互相呼应,也就能以类相聚,不相杂乱。杂乱有两种:一是应该在前一段说的话遗漏着不说,到后来一段不很相称的地方勉强插进去;一是在上文已说过的话到下文再重复说一遍。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思想如果谨严,条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滑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整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着重点,有如照相投影的焦点,其余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着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着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着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启下,也可以成为着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位能否成为着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着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现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着笔墨。
从上面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所以我们只略谈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辞书籍,在义法上多加剖析。“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于整齐,整齐易说,变化则全靠心灵的妙运,这是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选自《谈文学》,开明书店,1946年5月)
结构
开头和结尾(叶圣陶)
写一篇文章,预备给人家看,这和当众演说很相像,和信口漫谈却不同。当众演说,无论是发一番议论或者讲一个故事,总得认定中心,凡是和中心有关系的才容纳进去,没有关系的,即使是好意思、好想象、好描摹、好比喻,也得丢掉。一场演说必须是一件独立的东西。信口漫谈可就不同。几个人的漫谈,说话像藤蔓一样爬开来,一忽儿谈这个,一忽儿谈那个,全体没有中心,每段都不能独立。这种漫谈本来没有什么目的,话说过了也就完事了。若是抱有目的,要把自己的情意告诉大家,用口演说也好,用笔写文章也好,总得对准中心用工夫,总得说成或者写成一件独立的东西。不然,人家就会弄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写什么,因而你的目的就难达到。
中心认定了,一件独立的东西在意想中形成了,怎样开头、怎样结尾原是很自然的事,不用费什么矫揉造作的工夫了。开头和结尾也是和中心有关系的材料,也是那独立的东西的一部分,并不是另外加添上去的。然而有许多人往往因为习惯不良或者少加思考,就在开头和结尾的地方出了毛病。在会场里,我们时常听见演说者这么说:“兄弟今天不曾预备,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说的。”演说完了,又说:“兄弟这一番话只是随便说说的,实在没有什么意思,请诸位原谅。”谁也明白,这些都是谦虚的话。可是,在说出来之前,演说者未免少了一点思考。你说不曾预备,没有什么可以说的,那么为什么要踏上演说台呢?随后说出来的,无论是三言两语或者长篇大论,又算不算“可以说的”呢?你说随便说说,没有什么意思,那么刚才的一本正经,是不是逢场作戏呢?自己都相信不过的话,却要说给人家听,又算是一种什么态度呢?如果这样询问,演说者一定会爽然自失,回答不出来。其实他受的习惯的累,他听见人家都这么说,自己也就这么说,说成了习惯,不知道这样的头尾对于演说是没有帮助反而有损害的。不要这种无谓的谦虚,删去这种有害的头尾,岂不干净而有效得多?还有,演说者每每说:“兄弟能在这里说几句话,十分荣幸。”这是通常的含有礼貌的开头,不能说有什么毛病。然而听众听到,总不免想:“又是那老套来了。”听众这么一想,自然而然把注意力放松,于是演说者的演说效果就跟着打了折扣。什么事都如此,一回两回见得新鲜,成为老套就嫌乏味。所以老套以能够避免为妙。演说的开头要有礼貌,应该找一些新鲜而又适宜的话来说。原不必按照着公式,说什么“兄弟能在这里说几句话,十分荣幸”。
各种体裁的文章里头,书信的开头和结尾差不多是规定的。书信的构造通常分做三部分,除第二部分叙述事务,为书信的主要部分外,第一部分叫作“前文”,就是开头,内容是寻常的招呼和寒暄,第三部分叫作“后文”,就是结尾,内容也是招呼和寒暄。这样构造原本于人情,终于成为格式。从前的书信往往有前文后文非常繁复,竟至超过了叙述事务的主要部分的。近来流行简单的了,大概还保存着前文后文的痕迹。有一些书信完全略去前文后文,使人读了感到一种隽妙的趣味。不过这样的书信宜于寄给亲密的朋友。如果寄给尊长或者客气一点的朋友,还是依从格式,具备前文后文,才见得合乎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