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家的理由或许如林纾所说,“吾识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但陈独秀的态度无疑是一种新的文化专断主义,这种文化专断主义如果所持立场是正确的如白话文学论,可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从这个立场出发,人人都认为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是正确到不容别人讨论只能执行、采纳的程度,恐怕问题也不少。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出现的所谓新传统主义,其实所采纳的思路、理路,都与陈独秀的主张和致思倾向几乎完全一致。
当然,正如胡适所说,陈独秀这种武断的态度,真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胡适等人一年多文学讨论的结果,得着了这样一个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了。到1917年底,文学改革思想已经赢得许多北大学生的热情支持。其中包括傅斯年、罗家伦。
傅斯年和罗家伦都是五四爱国运动中的风云人物,他们同时也是新文化运动中的重要代表。傅斯年具有深厚的国学基础,所以他在北大读书时就显得与其他学生很不一样,深受当时北大教授刘师培、黄侃、陈汉章等人的器重与赞许,他们希望傅斯年能够传承刘师培的仪征学统,或者成为章太炎学派的传人,所以这些大师级的教授对傅斯年另眼相看,期待甚殷。
然而由于受到《新青年》所宣扬的民主与科学新思潮的影响,特别是当蔡元培、陈独秀、胡适等新派人物相继来到北大后,新文化的春风深刻影响和激励了傅斯年,使他从先前寻找旧学的迷梦中惊醒,转而支持新文化运动,进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力。
1918年初,傅斯年以“北京大学文科学生”的身份在《新青年》第4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发表《文学革新申义》,从道义上和学理上为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的文学革命提供声援和支持。傅斯年指出,根据他的了解,文学革命的口号虽然响彻知识界,但国人对此抱有怀疑态度的大有人在,恶之深者,斥文学革命为邪说;稍能容者,亦以为文学革命不过是异说高论,而不知其为时势所造成的必然事实。为回击反对者、守旧者对文学革命的责难,为一般怀疑文学革命价值者释疑解惑,傅斯年在这篇文章中以历史进化论的观点对文学革命必要性、必然性进行了充分阐释。
紧接着,傅斯年又发表《文言合一草议》一文,对废文辞而用白话的主张深信不疑,以为文言合一合乎中国语言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白话优于文言,不是新文学倡导者的凭空杜撰,而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白话近真,而文言易于失旨;白话切合人情,以之形容,恰得其宜,以之达意,毕肖心情。所以在中国文学传统中,真正优秀的第一流作品如《史记》,如《汉书》,如唐诗、宋词、元曲等,其实都大量容纳、吸收了市井俚语、民间白话,历代所谓典雅文字其实都像《诗经》一样是由民间文学提升上来的,并不是文人雅士闭门造车。
在胡适、陈独秀、刘半农等人讨论的基础上,傅斯年提出“文言合一”的方案,以为文言白话都应该分别优劣,取其优而弃其劣,然后再归于合一,建构一种新的语言文字体系。他的具体办法是:对白话,取其质,取其简,取其切合近世人情,取其活泼饶有生趣;对文言,取其文,取其繁,取其名词剖析毫厘,取其静状充盈物量。简言之,就是以白话为本,而取文词所特有者,补苴罅漏,以成统一之器,重新建构一种新的语言形态。
进而,傅斯年还提出重新建构新的语言形态的十项规条,逐条分析白话、文言在代名词、介词、位词、感叹词、助词等词性中的具体运用,这就将胡适等人引起的讨论向实际创造和实际运用方面深入推进。
与傅斯年情形相类似的还有罗家伦。罗家伦具有良好的家学渊源,又与蔡元培是绍兴小老乡,因而他在北大读书期间如鱼得水,很受蔡元培的器重和栽培,所以他后来成为北大乃至全国的学生领袖,是五四爱国运动中的北大“三剑客”之一。
根据罗家伦的回忆,他的文学革命思想产生得比较早,大约在幼年时代读私塾时,他就对读死书、读天书、死读书的情形深恶痛绝,以为中国旧有的文化形态严重束缚了中国人的创造性灵,幼年时代的生命体验使他很早就期待文学形式能够发生一次革命性的变化,所以当胡适在《新青年》发出文学改良的呼吁后,罗家伦发自内心表示拥护,主张文学革命,强调要创造国语文学,打破古典文字的枷锁,以现代人的话,来传达现代人的思想、表现现代人的感情。
傅斯年、罗家伦的加入,为文学革命在青年学生特别是北大学生中赢得了支持者,他们在1918年和1919年所写的文章促进了文学改革在青年中的流行,渐渐减轻了文学革命来自青年学界的压力。
不过,更值得指出的是,文学改良、文学革命在1917年虽然闹得轰轰烈烈,其实那时真正站出来公开反对也不多,静观其变、等待新文学实际成就的还是大多数,然而在那时真正用新文学、白话文完成的作品也没有出现,即便是那些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政治散文,虽然鼓吹新思想,鼓吹文学改良、文学革命,但其表达方式差不多也都是文言,像傅斯年的几篇文章就是如此。这就构成一种反差非常强烈的讽刺,当然也引起了文学改良者的自我警醒。傅斯年自我反省道:“始为文学革命论者,苟不能制作模范,发为新文,仅至于持论而止,则其本身亦无何等重大价值,而吾辈之闻风斯起者,更无论焉。”所以,到了1918年,新文学的倡导者几乎不约而同地将精力用于新文学的创造与尝试。
1918年1月起,《新青年》在北大六教授的主持下全新改版,改为完全刊登白话文作品,以崭新的面貌与读者见面,于是风气大开,知识界真正开始尝试用白话文写作各种文体。这就是胡适所期待的“建设的文学革命”。
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框架中,胡适宣布古典文学已经死亡,今后的中国只能是白话文的天下。他用10个大字概括“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那就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所谓的文学革命,其实就是要为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能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上真正的国语。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这就是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基本宗旨。
在胡适看来,过去2000年中国文人所做的文学都是死的,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死文字绝不能产生出来活文学。所以,中国过去2000年只有些死文学,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
简单地说,自《诗经》以下至于今,但凡有价值的文学,都是用白话文做的,或者是近于白话文的。其余的都是没有生气的古董,都是博物院中的陈列品。我们为什么喜欢《木兰辞》和《孔雀东南飞》?因为这两首诗是用白话文做的。我们为什么喜欢陶渊明的诗和李后主的词呢?因为他们的诗词都不是用文言写作的,而是使用了大白话。
到了近代,活文学获得了更大发展,《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都是活文学的范本,都是由活文字创造的。假若施耐庵、吴承恩、吴敬梓、曹雪芹这几个人不是用白话文写作的话,而是改用文言,那么这几部作品就不可能有这样强的生命力,也一定不会有这样的价值。所以胡适的结论是: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因为死文学决不可能产生出活文学。
1918年,被后人看做是新文学元年。这一年,新知识分子纷纷尝试白话诗的写作,并获得了初步成果。胡适后来出版的《尝试集》,被誉为新文学运动中第一部白话诗集,这部集子中的大部分作品其实都是1918年创作的。这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诅咒政治统治的黑暗和儒家伦理、旧礼教的虚伪,展示出个性解放、劳工神圣等进取思想,但在形式上则带有旧体诗的痕迹和白话诗的不成熟,显示出从传统诗词中脱胎蜕变、逐渐寻找试验的转型痛苦。但它确实代表了1918年中国新文学元年的重要成就。
“文学革命”以及由此引发的白话文运动,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事件之一。它的意义之所在,不仅是中国文学载体的革命,文学形式的解放,而且是中国文化基本范式、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乃至日常生活习惯的根本革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适的主张便不能不引起一些争论乃至反对。其中反对最力者,先有胡适的留美同学梅光迪、任鸿隽,后有著名文学翻译家林纾以及以怪杰而著称的辜鸿铭,再有北大教授刘师培、黄侃、林损及马叙伦,还有著名学者章士钊以及在现代中国颇负盛名的杂志《学衡》派的一班人,如吴宓、胡先骕等。只是由于文学革命和白话文运动毕竟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因此这些反对并不能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不过,也必须指出的是,当时间过了快一个世纪之后,反对者的言论也有值得重新检视的必要。
如前所说,林纾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最先敏感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他似乎还没有想好反对的理由,所以他说他知道古文不应当被废除,但是说不出详细的理由。他的这个还算诚实的态度遭到胡适、陈独秀等人的奚落,于是他的看法就没有受到白话文倡导者应有的重视。
其实,林纾的主张真的应该引起注意,他虽然对文言为什么应该保留,白话为什么应该被适度采纳,说不出多少理由,但他确实是近代中国文学改良运动前驱者之一。林纾以翻译西洋文学名著闻名于世,在清末民初很长一段时间,林纾在朋友的合作下,先后翻译了200多种西洋文学名著,畅销国中,不仅给他赚足了版税,而且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声誉,他的翻译小说与严复的“严译名著”齐名,而严复又是他的福建小同乡,因而康有为有“译才并世数严林”的判词。而且,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严复始终坚持用典雅的文言进行翻译进行写作,而林纾则比较早地尝试过用民间语言丰富文言的可能,尝试用民间俗语俚语进行书面创作的可能性。
在文化理念上,林纾是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忠实信徒,崇尚程朱理学,但也不是盲目信从,对于理学迂腐虚伪等处,也能有清醒的意识,嘲笑“理学之人宗程朱,堂堂气节诛教徒。兵船一至理学慑,文移词语多模糊”;揭露“宋儒嗜两庑之冷肉,凝拘挛曲局其身,尽日作礼容,虽心中私念美女颜色,亦不敢少动。”这些揭露当然是理学的负面,所以他身体力行,维护礼教,试图恢复儒学正宗,指责近代以来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们欲废黜三纲,夷君臣,平父子,广其自由之途辙。
在文学观念上,林纾信奉桐城派,以义法为核心,以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韩愈等人的文章为天下楷模,最值得效法,强调取义于经,取材于史,多读儒书,留心天下之事,如此,文字所出,自有不可磨灭之光气。当然,对于桐城派的问题,林纾也有认识,因此并不主张墨守成规,一味保守,而是主张守法度,但是要有高出法度的眼光;循法度,但是要有超出法度之外的道力。
在戊戌变法的前一年,林纾用白居易讽喻诗手法写了《闽中新乐府》32首,多抨击时弊之作,这不仅表明他在政治上属于维新势力,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在文学表现手法上的创新及对民间文学因素的汲取。所以当白话一兴,人人争撤古文之席,而代之以白话之际,林纾也在他朋友林白水等人创办的《杭州白话报》上开辟专栏,作“白话道情”,风行一时。很显然,林纾早在十九世纪末年就是文学改革者,他承认旧的白话小说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他只是温和地反对,如果人们不能大量阅读古典文学作品,汲取古典文学营养,就不能写好白话文。
所以,当胡适文学改良的主张发表后,林纾似乎本着自己的良知比较友好地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表示在提倡白话文的同时,不要刻意将文言文彻底消灭掉,在某种程度上说,林纾的主张与梅光迪、任鸿隽等人都相似,就是在向更大多数民众提倡白话文,倡导读书人尽量用白话文写作的同时,也应该为文言文留下一定的生存空间,至少使中国文化的这一重要载体不致在他们那一代人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