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是指居民将暂时不用的货币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活动。
储蓄存款是信用机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发展储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比例和结构的调整,可以聚集经济建设资金,稳定市场物价,调节货币流通,引导消费,帮助群众安排生活。
由于现阶段众多家庭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很多居民仍选择将闲置资金存入安全性高的银行。
在中国,储蓄存款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几种:
(1)活期储蓄
活期储蓄指不约定存期、客户可随时存取、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方式。
(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这种存款每月存款额固定,存期分1年、3年、5年,存款金额由储户在开户时自行约定,每月存入约定存款金额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
(3)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50元起存,存期分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
(4)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一般 5000 元起存,本金一次存入,存期分 1 年、3年、5年,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款凭证,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利息凭存单分期支取。
(5)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一般50元起存。存单分记名、不记名两种,记名存单可以挂失,不记名存单不可以挂失。
利息税全称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指对个人和机构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为刺激消费,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