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济是处于政府管理、监督之外,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其产值和收入未纳入政府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各种经济活动的统称,是不合法、不公开、藏身于“地下”的经济行为。
按照地下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和合理,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1)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地下经济活动
这类地下经济活动,不仅违背了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而且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如走私、贩毒、贪污、拐卖人口、制造假票证假货币等。
(2)不合法,但有一定合理性的地下经济活动
这类地下经济活动,未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但其经营范围并未超出法律法规的范围,并且为社会提供了一部分商品和服务,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开经济的不足,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类“地下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各种无照经营、无证经营行为。
(3)合法的经济活动,但其收入因为种种原因逃避了国家的税收
这类地下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各种偷逃税行为和民间交易行为。
地下经济从业人员的职业分布十分分散、五花八门,他们以各种身份混迹于这个社会。地下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可谓无处不在,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普遍现象,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