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又称为自由竞争,是指一个市场完全靠一只看不见的手,即价格来调节供求。
完全竞争具备两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所提供销售的物品是完全相同的,不存在产品差别;买者和卖者都很多且规模相当,以至于没有一个买者或卖者可以影响市场价格。
例如:大豆市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完全竞争市场,有成千上万出售大豆的农民和千百万使用大豆和大豆产品的消费者。由于没有一个买者或卖者能影响大豆价格,所以,每个人只是价格的接收者,竞争地位平等。
完全竞争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生产者所能提供的服务是无差别的
所有商品提供者的服务都一样,因而买谁的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样的。
(2)在市场上有无数的买者和卖者
(3)在这个市场上,各种资源能够自由流动
也就是说,要想加入这个市场并无任何阻力,任何人都有资格进入该市场。
(4)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对市场的情况有充分的知识
由于买者和卖者很多,大家都购买或出售相同的服务,并且其中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需求量或供给量都只占总需求或总供给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大家无法左右市场价格,都是既定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价格的决定者。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会有什么不利,因为完全竞争的存在,迫使商品生产者竞相在降低成本、压低售价上做文章,可以使消费者按实际可以达到的最低价格来购买,而生产者按此价格出售也可获得正常利润。
从社会角度来看,完全竞争促使社会资源可以有效地分配到每一个部门、每一种商品的生产上,使之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效率低的企业在竞争中逐步被打败,就使得它的资金、劳力、设备等社会资源重新组合到生产效率高的企业中,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