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里,银行是“国家”的,是不可能破产的;或者说国家为了不至于引发社会动荡,也“不敢”让银行破产。
这种观念过去非常强烈,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转变,尤其是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海啸,读者已经比较清楚地看到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是完全可能倒闭的。
国外的银行是这样,国内也是如此。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清算、1999年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就是国内金融机构倒闭的真实典型。
归根到底,银行是企业,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当银行亏损过多或者长期资不抵债,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可能会遭到破产清算。
以这次金融海啸冲击下的美国银行业为例,许多中小型银行已经倒闭,即使连那些巨无霸的特大型金融机构也难逃厄运。
例如,美国最大的五大投资银行高盛集团、摩根土丹利公司、美林公司、雷曼兄弟控股公司、贝尔斯登公司,在2008年的短短几个月内就全军覆没;紧接着,美国最大的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又于2008年9月被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接管,标志着它成为美国历史上倒闭的最大规模的储蓄银行。
银行倒闭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按照国际惯例,金融机构退市的主要方式是同行接管、行政关闭、兼并收购、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