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
洗钱的主要特点如下:
(1)方式多样化
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的方式目前已经非常多样化。从洗钱工具看,包括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从经济方式创新看,包括网上交易、网络银行转移赃款等。
(2)过程复杂化
由于洗钱的目的是要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犯罪证据、冒充合法收人,或者至少也要和合法收入融为一体,所以洗钱者总是不厌其烦地采取各种复杂手法、通过种种中间形态来达到目的。
(3)对象特定化
一般来说,洗钱的对象是特定的资金和财产,当然这些资金和财产肯定是和犯罪活动有关的,因为只有非法所得才有洗钱的必要。
(4)活动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洗钱越来越呈现出国际化特征。
根据法律解释,洗钱罪的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以下五种行为都属于洗钱罪:
提供资金账户的;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