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用在错误的人身上就像麻醉剂,比如“爱是恒久忍耐”这样富有慈悲精神的语言。错了的不是这句话本身,而是有的人不值得你如此忍耐。爱情也好,婚姻也罢,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假如已经“滴水成冰”,你只好拖着残躯离开,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假如,幸福是一条跑道。
如果你脚上穿的是一双舒适的鞋子,那么,即便走在密布荆棘的路上,你也不会慌乱。
如果你奔跑在一条“康庄大道”上,可鞋子里有一粒细小的沙子,你少不得受点罪。
沙子,有时是琐屑不堪的生活细节,有时是只手遮天的金钱,有时是横亘其间的第三者。
有时,你倒掉沙子可以继续上路;
有时,你不得不扔掉鞋子,赤脚走在时间的洪荒里,等下一场相逢。
我回不到过去的老时光,就像撕不掉脸上令人厌憎的苍老,擦不掉心里的忧伤。
但是,如果让我看见青春时候的见证人,比如那些所谓早恋却修成正果,且一直在高调示爱的人,我就会觉得好过很多。
陈鸣湘和陆云翔曾经就是我过去美好时光的见证人。
但他俩不是早恋,且从不秀恩爱,以至于有一天陈鸣湘冷不丁告诉我说陆云翔结婚了,新娘不是她的时候,我的下巴半天没合上来。
陈鸣湘是我大学同宿舍的好友,湘妹子,只负责专情绝不多情。她高矮胖瘦全然适中,曹植《洛神赋》里有形容洛神美貌的文字,“秾纤得衷,修短合度”,第一眼看见陈鸣湘的时候,我觉得找到了洛神。
宿舍里起初南北有别,拉帮结派,颇有政治团体自立山头占山为王的意思。
我跟陈鸣湘自然是南派的,她带着我吃遍各大食堂,用她买的老干妈跟饭和在一起让我吃,我辣得直呼气,她笑得前仰后合。
我们俩有一阵颇有江湖儿女风范,形影不离惺惺相惜。
跟所有自吹自擂自以为是的美女不同,陈鸣湘同学的美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
检验这个真理的是一群良莠不齐的男生。
陈鸣湘走在校园路上被人各种偶遇和巧合的事情多了以后,我们更加笃定这姑娘的美貌不容置疑。
在众多拦截陈鸣湘去路的人中,有一个颇有死缠烂打的恒心,这个人就是陆云翔。
他在教学楼跟她“偶遇”,在自习室跟她“撞见”,在开水房与她“相逢”,在图书馆和她“巧合”,如此这般之后,陈鸣湘身边的其他追求者渐次消失,最后只留陆云翔一人。
自从陈鸣湘谈了恋爱以后,她每晚的必做功课之一是守在电话机旁等待陆云翔的召唤。煲电话粥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现在的学生们已经很难再体验了,然而,没有经历过一个宿舍一部电话机时代的同学,不足以语友情。
她恋爱之后,我明显成为一只孤雁,自此我滑向了北派同学温暖的怀抱,做了南派可耻的叛徒。
而导致我们南派分崩离析并最终促成南北交融局面的罪魁祸首,绝对不是别人,正是陆云翔。为此,我心里咒骂过他不下一百零八遍。
后来看在陈鸣湘的面子上,我停止了对他的腹诽。
他们的感情在外人看来固若金汤,三年下来双方从未传过任何绯闻。我天天都在盘算何时才能吃到他们的喜糖。我甚至跟陈鸣湘约好当她结婚时候的伴娘。
陆云翔比陈鸣湘高一级,算起来是我们师兄,但我们从未把他当过师兄。
陆云翔毕业的时候,他对着他们班同学高歌一曲吕方的《朋友别哭》,结果哭湿了一大片男男女女的衣服。
我说:“陈鸣湘,你家那口子用心险恶呀。”
她嘿嘿一笑,然后眼里一丝忧伤飘过,一双俏丽的眼睛通红。
陆云翔回西安工作去了,他考入西安市政府某部门给领导当秘书。领导还有个跟陆云翔差不多大的女儿,我说陈鸣湘你要小心呀,你们家老陆姿色还是可以的。
她压根不当一回事,她说就他那怂样也就只有她喜欢了。
陆云翔一走,过去那帮拦路虎们又蠢蠢欲动了,开始电话寻找、校园偶遇、宿舍楼守望,但陈鸣湘我行我素,好似这些人不存在。
有人送过来漂亮的花束,她拿回来朝垃圾桶那儿一扔。我说,你这人怎能这样没有公德心呢?你一人吃撑了,也得要照顾照顾我们这些没人光顾的人。
然后我把那束花捡起来,养在一个瓶子里,整整活了十来天。
毕业那年,我对陈鸣湘说,你傻呀,还不赶紧跑西安去干吗?等别人把他撬走了,你就后悔了。
她不信。她一直觉得陆云翔是天底下最可靠的男人。
她被保研了,继续留在学校读了三年。
这三年,他们依然你侬我侬,眉来眼去,好得没话说。
很多人都以为他们终有一天会在一起,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像童话里的结局一样。
陈鸣湘读了硕士还不死心,继续读了博士。
我说真搞不明白,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家世好、样貌好,偏偏学习还那么好,这还不算,还有陆云翔那样的有为青年死心塌地地爱着,你这个人妖!
陈鸣湘博士毕业那年,陆云翔结婚了,对象是领导的女儿。
她抱着我哭了好久好久,哭着说:“你说怎会有我这样的傻瓜?我居然那么信任他!他其实跟那女的谈了好几年了!他瞒了我好几年!他怎能这样呢?不喜欢我就说嘛,为什么要欺骗我呢?你知道我最讨厌人家欺骗我!我到西安好几次,竟然没发觉一点蛛丝马迹,你说我还是个心理学博士!多讽刺啊,我连自己爱了九年的男人心理都不懂!我就是个废物!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全是白费……”
我结婚时候,陈鸣湘来参加婚礼。我故意把花束甩给她。
又过了两年,她来深圳看我,还是单身。
那么多年,她只谈过那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
我问她,你怎么不找个伴儿?
她说一个人也挺好的,已经习惯了,跟陆云翔那场恋爱把我的热情全耗光了,现在就剩下一团死灰了。
我说不就是个男人嘛?你就把他当作一双破鞋,扔了他,重新挑一双舒服的。
陈鸣湘说我赤脚太久了,已经不习惯穿鞋子了。穿鞋子哪有赤脚自由舒服?如果幸福是一条人人争抢的跑道,那么我这辈子注定一个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