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孙以恒的二皮脸,苏小仙真是木已成舟,毫无办法,只能把自己藏的更严,然后等到他治好自己,就给他来一场人体生物学解剖全析。让他知道孔二爷当年为什么会说宁得罪小人,不得罪女子。
“你看够了没有!”
“还差一点点,你洗你的,我自己看好了。”
苏小仙双眼一黑,险些晕死在浴缸里。忽然之间,她身下一凉,一股葵水流出体外,立时把浴缸染红了。
孙以恒大喜,他之所以让苏小仙泡澡,又大大方方闯了进来,就是为了让她留血出来。苏小仙长年没有葵水,体内淤积了大量溃烂的经血,所以她的病要先排。就像洪水,你堵得了一时,堵不了一世。等它爆发,那只有一句玩完。
而热水和家里舒适的环境,又有助于毛孔扩张,能够让她排汗。因为一旦女性经血不行闭于体内,就只有皮毛唯一一个能够使得人体血液和外界相通的通路了,因为汗液和血液同源,所以古时才会有汗血宝马这种一边跑路一边流血的奇葩。
中医讲究三分靠治,七分靠养。在中医看来,人体就是个拥有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的天地。人之所以生病,最大原因就是这些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偏离了轨迹。所以治病的最有效手段不是在于你把山给凿了,把水给截了,而是帮助它们回复本来面目。
要知道,自然本身都具有伸缩性和复原性,所以器官本身就有极其出色的自愈能力。而这一点上,中西方的应对方式也大有不同。最为简单的比较就是,当你的肝出了问题,西医直接就给丫切了,但中医就会把它当成一个淘气的小少爷,然后想方设法,让它懂事,不再继续任性下去。
所以他爷爷曾经说过,西医就是孩子后妈,管不好就直接来棍棒教育。而中医就是孩子他奶娘,那是比亲妈还亲。
苏小仙见自己留了血,孙以恒还在不停傻笑,不由大动肝火,“孙以恒,你还有没有人性,你还是不是医生!你这个流氓,神经病,色情狂,变态,我……我一定要报仇!”
孙以恒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由一愣,这才想起来,自己光顾着治病,完全忘了照顾病人的情绪。
苏小仙被他欺负这么久,眼圈一红,立时哭了出来。孙以恒就怕人哭,这一哭立时手脚大乱,“小仙,你别哭,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当然是你不好,不然还能怪我吗?孙以恒,你这个坏蛋,流氓,我怎么运气这么差,认识了你!”苏小仙扑在他怀里,也不管全线失守,春光泛滥的局面。只是尽情的宣泄着心中的委屈,眼泪和鼻涕留满了孙以恒那件新买的衬衫。
苏小仙还觉得不解气,顺势又在他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孙以恒苦笑连连,谁叫苏小仙是他弄哭的?只得强忍着疼痛,让她继续发挥想象力。
其实哭也是一件很费体力的事情,所以苏小仙哭着哭着又睡了过去。作为一个有爱心有责任的青年医生,孙以恒不是那种治好葵水,又让她染上风寒的人。所以当仁不让的把她抱出了浴缸,又把她放进了被子。
他昨天夜里背着小二百斤的负重急行军三小时,早就疲惫不堪了,这时靠着床,也跟着睡了过去。一直到手机铃响,孙以恒才被惊醒。
拿起电话,原来是林青打来的,“我今天晚上有个应酬,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苏小仙昏昏沉沉之间,听到有人说话,含糊的问了一声:“谁啊?”这一来可把孙以恒吓了一跳,这要是让林大美人听到,自己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你身边有人吗?”
孙以恒轻手轻脚出了卧室,“没人啊。”
“那你在哪儿?”
孙以恒就纳闷了,你说这女人为什么就喜欢刨根问底呢?
“我在医院了,正准备下班呢。”林大美人沉默一阵,说了一声好就挂了电话。孙以恒看着电话,颇有点一头雾水的感觉,怎么自己说在医院了,她就给挂了?他当然不会知道,林大美人此刻正站在市医院外头。
孙以恒回了卧室,先替苏小仙诊了脉,发现她留了一通葵水之后,体内气血下通于冲脉,热度也渐渐消失。微微一笑,总算松了口气。气血回复正常,葵水也就回复正常了。所以说大姨妈没事乱串门这种事,其实治的不是病,而是血。只要血通畅了,这病自己就好了。
过了一个小时,苏小仙总算醒了过来。见床头柜上放了一封信、一碗汤药,而那个该死的孙以恒,早已不知所踪。她打开了信,这时才知道,原来孙以恒都是为了激起自己体内的浊血。
“这个坏蛋……”苏小仙笑骂了一句,端起汤药喝了一口。药虽然苦,但心底却泛起一阵温馨来。
孙以恒回到林国远别墅,发现林大美人正坐在客厅里闷闷的看着电视。见他回来,也没吭声。
孙以恒一头雾水,今天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无论到哪儿,都没什么好脸色?按理说,他就算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至少也是一表人才,一身正气吧?
其实这要是换了别人,他肯定不会干热屁股贴冷脸的事儿,但这要是换成林大美人,他也只好如此了,“小青,你不是有应酬吗,怎么这么早就回家里了?”
“吃完了就回来了。”
孙以恒算是看出来了,敢情她今天这点气都是冲自己来的。讪讪一笑,“小青啊,你的车找到了吗?”
“恩,派人送去修理厂了。”
“这样啊,那你这几天是不是没有车开了。”
林大美人看着孙以恒,显然觉得他这种没话找话的方法很无聊。
“你有事吗,没事我就继续看电视了。”
孙以恒算是懂了,再温柔的女人,那也是个女人。所以绝对不要被温顺的一面给骗了,因为当她们不温顺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蛮不讲理了。
孙以恒一看她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就知道今天的事儿若不能解决,必然会影响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质量。作为一个从五岁起,就以把齐亦薇弄生气为乐的男人,其实他还留有一手必杀技。
这是他多年心得,就和华夏国的秘密军队城管大队一样,轻易不会使用,因为杀伤性太强了。
“小青,我们来跳舞吧!”
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是个很怪的动物。因为她们外表看起来柔柔软软,但骨子里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坚固程度堪比二战时期多次让德军无功而返的列日堡。
但有两样东西堪称女性克星,第一就是钻石。你拿着一颗三斤的钻石摆在女人面前,就算她被做成了木乃伊,那也会重新站起来。
第二就是浪漫,有位智者曾经说过:女人,你的名字就叫浪漫。试问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浪漫?有哪个女人又能拒绝浪漫?
要么怎么所有人都知道高丽棒子是个脑残民族,还是有那么多女人在前仆后继的追三点半的脑残爱情剧?要么怎么所有女人都能记住泰坦尼克号里那句YOU JUMP,I JUMP,而不是你的益达,不,是你的益达?
果然,林青一阵慌张,“我……我穿运动服呢。”
“没事,你穿运动服比人穿晚礼服还好看。”
“可我穿的是拖鞋?”
“没事,我们可以跳探戈。”
这可能是林青这辈子跳的最简陋的一场舞,灯光是孙以恒集齐七盏台灯拼出来的;音乐是电台点播的《红河谷》;场地是有着明显障碍物存在的厨房;舞鞋则是拖鞋。
但就是这样一场舞,却让她那些郁闷、难过全都烟消云散。因为她很久之前就知道一个道理,一个在生活中给你制造浪漫的男人,才是一个你应该珍惜的男人。
“坏小子。”林青靠在孙以恒肩膀上,和他继续在地板上蹭着拖鞋,“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坦白从宽,抗拒打残,老实交代你今天到底去哪儿了?”
孙以恒一愣,这才知道她之所以生气,是因为破案了。
“我一个朋友病了,我就去她家里给她治病。”
“是女朋友吧?”
作为一个没有语言障碍的人,孙以恒还是能从林大美人的话里听到那股酸味的。“不是不是,我要有女朋友,我第一个通知你!”
这句话说完,他又恨不得给自己两嘴巴,这不是找抽吗?果然,林大美人一听就不高兴了,狠狠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
虽然肩膀上传来疼痛,但他心里却有一种说不清的甜蜜,以至于呵呵的傻笑了一阵。
林大美人白了他一眼,“你朋友得的什么病啊?”
“大姨妈乱上门!”
林大美人吃了一惊,“那不是妇科病吗,你连这个也能治?”
孙以恒得意笑道:“就算她大姨夫一起上访,我也能治好。别说这个,什么丰胸、美白、瘦腿、提臀,但凡有需要,我都能治。”看了看林大美人饱满的胸肌,“恩,你这个就不用了!”
林青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脸色一红,骂了一声滚。她心里其实挺恼怒,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浪漫气氛,就让这个二傻子给活活浪费了。
“你没吃饭吧,刚好我也没吃,你想吃什么?”
“你不是吃过了吗?”
“又饿了,不行吗?”
孙以恒一阵郁闷,这就是女人!蛮横起来连法律都不能阻止。
吃完了面,两人各自回房间休息。睡到半夜,孙以恒忽然听到一阵响声,他心里一紧,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来到林青房前,敲了敲门,见林青没有回应,一把将门撞开。
卧室里空无一人,孙以恒知道一定是出事了,而且来人多半是昨天那一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