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千面郎君冷笑道:“百里奚,你可别忘了我是谁?”
他是千面郎君,不但能改变样貌,还能移形换影,亦能学另一人的神色唯妙唯悄。千面郎君臭名昭著,武林正派人士四处搜寻,得而诛之,但这么多年来,他依旧坏事做尽,活得随心所欲。
百里奚想到千面郎君这种人,坏事做尽,却能活得有滋有味,就恨不得一拳轰碎了他。
但此时百里奚十香迷魂散药力发作起来,别说轰碎了他,就是动一下也不能。
百里奚再也支持不住了,神情一松,趴倒在了桌子上。而此时郑定侯、燕青早已昏倒在了桌子上,不醒人世了。
桌子前还有两人没有晕倒,那就是林风与灵姿了。林风只吃了几口饭菜,药力不强,故然还能勉励维持。
林风看了一眼灵姿,见他神色平常,依旧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看到这,林风心中就不免叹息一声,感慨人事无常,福祸相依,觉得十香迷魂散至于对灵姿没有作用,那是因为灵姿是个弱智。
“十香迷魂散,可能对智障之人没有效果吧?”林风这样想着。
这时,千面郎君把目光看向了灵姿,只见狡黠的眼眸一凝,笑道:“灵王宫公主,果然天香国色。”说着就走过来,伸手往灵姿脸颊上摸去。
林风见此,大惊失色,怎能让他得逞,强行提起无力的身躯,猛力一窜,窜将过来,挡在灵姿身前,对着千面郎君咬牙切齿说道:“你敢动他一下试试,我要你的命。”
千面郎君见此一愣,转而笑道:“好一个有情郎,为了心上人,连命都不要了。”说着,突然话锋一转,阴狠说道:“你可知道去我千面郎君杀人,有一千余种方法,足以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林风听到说他为了心上人连命都不要,心下一怔,心道:“对啊,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可是会死的?还有,我喜欢她嘛?”
林风想了一下,终于确定了一件事,他喜欢灵姿,喜欢她的沉默,喜欢她会静静听他说话,而不会打断他,更不会像别的人一般骂他天真、白痴。
林风更同情灵姿的遭遇,同情他的疾病,她那样安静,不是深沉,而是因为弱智,脑子转不过来。看着灵姿楚楚可怜的神情,林风就想要保护她,保护她一辈子。
面对死亡,林风早已不再逃避,心下一横,绝然说道:“想要动她,先得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千面郎君阴戾的眼神看了一会儿林风,说道:“好,那我就成全你。”说着,手掌成爪,一爪往林风咽喉处抓来。
正在此时,十香迷魂散药效猛烈,林风脑海一阵眩晕,再也支撑不住,意识一松,双眸一闭,晕死了过去。
…………………………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风鼻子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意识就悠悠然醒转过来,睁睛一看,只见灵姿、燕青、百里奚、郑定侯正坐在桌子前,静静的看着自己。而其他镖师也都醒转过来,三三两两坐在桌子前各自说着话。
林风头脑晕晕的,躺在地上一想,“这是怎么回事?”突然想起了千面郎君,猛地一下跳了起来,对着灵姿急道:“灵姿,你没事吧?千面郎君呢?”
“那…………”灵姿纤纤玉手,往地上一指。
林风顺着方向,定睛看去,只见千面郎君尸体直挺挺的死在了地上,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伤痕,看来是被内力震碎了内脏而死。
林风大感诡异,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都是被迷倒了么?”
“是的,我们都被迷倒了。”灵姿淡淡说道:“正在千面郎君要杀你时,正好一位路过的前辈大侠,救了你,杀了千面郎君。”
“一个路过的大侠?这么巧?”
要是别人说这话,林风肯定不信,但灵姿说出来的,他绝对信,因为灵姿是弱智,一个弱智怎么可能会骗人。
林风也没有问那位大侠的姓名,他不是个知恩必报的人,大侠要出手相救,那是他的自由!
镖队众人虽被迷倒,但饭也算是吃过了,就纷纷起身,整备完毕,朝着长安城再次启程。
当镖队没走多久,方走出富平镇,来至四通八达的十字路口之时,百里奚看了一眼林风,停住了马势,来到马车旁,轻声细语的对着灵姿公主说了几句话。
灵姿公主闻言,点了点头,看向林风说道:“林风,你就送到这里吧,就此别过。”
林风闻言心中震惊无比,愣在了马上,脑子一片空白。
灵姿接着说道:“林风,你几次救了我性命,无以为报…………”说着缓缓的下了马车,来到镖队一处箱子前,示意镖师打开了箱子。
林风见灵姿如此,疑惑不解,睁睛看去,见那口箱子里全是宝剑宝刀,有纯金铸造的,亦有玉石镶嵌的…………
灵姿纤纤玉手缓缓的从箱子里面拿出一包油纸裹住的物件,来到林风跟前,递给林风道:“这件金丝制成的软甲,穿在身上,不但能刀枪不入,亦能冬暖夏凉,现在送给你,就当是你保护我的报酬。“
林风闻言心中苦笑,暗道:“我救你是为了报酬么?倘若你真要报答的话,那就以身相许吧!”不过林风转念一想,自己确实跟她只是萍水相逢,彼此并不了解,“看来又是我天真的个性想多了。”
想到这,林风想起了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只有弱者才会讲感情!”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可不要又重蹈覆辙啊!”
林风突然神情一变,笑道:“无功不受禄。只是举手之劳而已,给我这么贵重的礼物,真是愧不敢当。”
林风弃文从武,注定了他是个奇怪的人,只见他一边推辞着,一边伸手把金丝软甲接了过去。
此时镖师们见林风竟真敢接过这么贵重的礼物,眼中都快喷出火来,对林风一阵羡慕嫉妒恨!岂不知金丝软甲乃是武林一宝,先前百花谷未收入囊中,流落江湖之时,不知多少江湖人士为了争夺它,互相残杀,血流成河。
正如灵姿所说,金丝软甲刀枪不入,这对绝世高手、盖世高手来说,不算什么,但对绝顶高手以下的武林人士来说,就是贵重至极的宝贝。
试想,金丝软甲穿在身上,不但能刀枪不入,亦能抵挡住几成的内力,这对一个经常打打杀杀的江湖人士来说,对性命不知多了多少保障。性命是最重要的,怎叫人不眼红?
林风并没有多想金丝软甲的好处,只是故作镇定,看着灵姿转身,进入了马车,他突然感到自己生命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东西要失去了,不禁对着马车叫喊道:“灵姿,我一有空,就会到你家去,找你玩的。”
灵姿掀开马车窗帘,微微一笑道:“后会有期!”
看到林风这样,燕青还好,百里奚、郑定侯却对林风一阵厌恶,“白痴!想要勾搭上灵王宫公主,一步登天,白日做梦!”
特别是百里奚,他不理解林风这种白痴怎么能在这血溅五步的江湖之中,依然活着,他甚至有种想法,下一次在无人之时碰到林风,定要毙了他。
林风看着灵姿的马车渐行渐远,心中倘然若失,惆怅黯然,他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碰到她,什么时候她还能静静的听他唠叨。
林风当然发现了百里奚他那嘲弄的眼神,他也明白这个江湖是有等级之分的,自己跟灵王宫公主,仿佛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根本不可能有善果,但他内心深处是很倔犟的,反叛的,真如那句话所说,一切皆有可能,不是么?
林风久久的站立在十字路口,举目四望,竟无处可去,“本来打算去长安城游玩的,可现在怎么还能去,万一被他们看到,还以为我在跟踪他们。”
林风问了一下过往行人,这几条路分别通向哪里,当他听到东边这条道路通向洛阳之时,他想起了一句话‘西有咸阳,东有洛阳。’
林风决定去洛阳游玩一下,江湖很乱,万一哪天自己身死了,玩都没玩过,那岂不是太不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