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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学与BC省时期(3)

她去看了那幅画。她在图书馆的一本艺术书中查到了那幅画。她仔细地研究那位乞女:身姿柔顺而性感,害羞的双脚雪白雪白。她像牛奶一般的顺滑,她的无助与感恩,那就是帕崔克心中的萝丝吗?那就是她应该的样子吗?她看起来是需要那位国王的。那国王看起来锐利而黝黑,即便是在他情迷的一刻,依然显得既聪明又粗野。他可以凭着他炙热的欲望让她颠来倒去,你是不可能对他说抱歉的,你无法逃避,爱是一种信仰,全在帕崔克的一举一动中表露无遗。

她无法拒绝帕崔克。她无法那样做。她无法视而不见的并不是帕崔克那么多那么多的钱,而是他那么多那么多的爱。她觉得自己为他感到难过,觉得自己必须帮助他摆脱。就好像是他在人群中来到她的面前,捧着一个大大的,简单的,令人目眩神迷的东西——一个巨大的蛋,很有可能,用纯银打造的,一个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又负重不堪的东西——他把它献给她,事实上是硬塞给她,乞求她帮他把这负重从身上减掉一些。如果她硬推回去,他又如何承受得住?不过那种解释忽略了一些东西,实际上忽略了她自己的欲望,并不是对财富的欲望,但确实是对受人仰慕的欲望。他所说的爱的体积、分量,和闪光度(她对此一点儿也不怀疑)怎么能不让她心动,即使她自己从未要求过。她并不觉得像这样的好事会两次降临在她头上。帕崔克自己,尽管对她一片倾心,也确实拐着弯儿承认了她的幸运。

她原来也一直在幻想这一切的发生,幻想有一个人会注意到她然后完全不能自拔地爱上她。与此同时,她也曾经假设过没什么人会爱上她,根本没什么人会想要她,而且除了这次之外,也确实没有发生过。让你想要的并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拥有了什么,但是你怎么能知道自己是否拥有呢?她会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样子默念:妻子,爱人。这些充满了柔情蜜意的词语。它们怎么会用在她身上呢?这是一个奇迹;这是一个错误。这是她梦寐以求的;这又不是她所想要的。

在这样的一种矛盾心态中,萝丝第一次随帕崔克去了英属哥伦比亚省,拜见了帕崔克的家人。帕崔克用自己攒的生活费为萝丝买了机票,他甚至还向室友借了钱;而为了准备这次旅行,萝丝也卖了更多的血买了件时髦的套衫,想尽力把自己打扮得不那么土气。尽管如此,一踏进帕崔克家门的萝丝还是瞬间被震住了。

帕崔克的父母住在温哥华岛上,靠近悉尼(加拿大)的地方。修剪整齐的碧绿的草地大约有半英里长——在冬天过了一半的时候还是绿的;3月对于萝丝就像是冬天过了一半——草地缓缓地随着坡和一面石墙相接,再过去就是一片窄窄的鹅卵石海滩和咸海水。那座房子半是石头的,半是灰泥原木的。建造的时候采取了都铎王朝的风格,也混杂了其他的一些改良。无论是客厅、餐厅、家人活动室,所有的窗户都面朝着大海,而且因为有时候从岸边吹过来的强劲海风,窗户都是用的加厚玻璃,萝丝猜是平板玻璃,就好像是汉拉提镇上的汽车展示店里的窗户。餐厅面朝大海的那面墙全都是窗户,并且带着柔和的弧度,透过这些厚厚的起伏的玻璃往外看,就好像是注视着玻璃瓶的瓶底。餐具柜也有着弧形的、闪光的肚子,看起来就像是船肚子那么大。到处都是引人注目的大尺寸,以及不同寻常的厚度。毛巾很厚,地毯很厚,刀和叉的把手也很厚。到处都弥散着一股令人不安的绝对的奢华。在那屋里待了一天时间左右,萝丝就觉得泄了气,手脚无力。她鼓起力气拿起刀叉;那些炙烤得恰到好处的牛肉却让她不敢切割,难以下咽;她几乎连爬上楼梯都气喘吁吁。她以前从来不知道有些地方会如此地让人感到窒息,完全地扼杀生命力。虽然她原先也去过一些不太友好的地方,却都没有这一次的感受强烈。

和帕崔克的家人在一起,敏感的萝丝时时刻刻感受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她的直截了当,她的脱口而出,总是让周围咬文嚼字、装腔作势的人感到尴尬。她不会骑马,不会玩帆船,不会打网球、高尔夫球、羽毛球。她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是如此的不同,以至于她和帕崔克的姐妹几乎找不到任何共同话题。但萝丝很快也敏锐地发现帕崔克同样不属于他的家人。帕崔克一家不喜欢谈论家族的苏格兰背景,也看不起历史,甚至还当着萝丝的面嘲笑帕崔克的历史专业。正因为如此,两颗反抗的心走得更近了。

“他们一直是这样的吗?”她问帕崔克。“是因为我吗?他们不喜欢我。”

“他们不喜欢你是因为我选择了你。”帕崔克带着一丝满足地说。

他们在黑暗中躺在满是石子的海滩上,穿着雨衣,拥抱、接吻。他们想要做得更多,但是却很不舒服,也做得很不成功。萝丝把韩恩肖博士的雨衣弄出了一个海草斑。帕崔克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需要你了吗?我非常需要你。”

萝丝也把帕崔克带回了家一次。这一次的拜访同样变成了一场灾难。

她带他回了汉拉提镇。结果就和她想的一样糟糕。弗洛费了很大的劲儿准备菜品,用切成扇贝形的土豆、萝卜,及乡村粗香肠一起做了道大菜,那香肠是比利·坡普从肉店里专门拿来作特别礼物的。帕崔克厌恶质地粗糙的食物,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倒胃口。桌子上铺了一块塑料桌布,他们就坐在日光灯管下面吃饭。餐桌中间的摆设是新的,单为了这次吃饭新买的。那是一个塑料的天鹅,颜色是石灰绿的,翅膀处有条缝,那里摆放着叠好的彩色的餐巾纸。被请用餐巾纸的时候,比利·坡普嗫嚅着拒绝了。除此之外,他虽然情绪低落,举止总算还得体。他已经听说过了,他已经听说他们两个人的事了,听说了萝丝的胜利。新闻来自于汉拉提镇他们的长官;不然他们也不会相信的。肉店的那些顾客——盛气凌人的女士们,牙医的妻子,还有兽医的妻子——都来告诉比利·坡普说他们听说萝丝给自己挑到了一位百万富翁。萝丝知道明天比利·坡普回去店里工作的时候一定会大谈特谈这位百万富翁,或者说是百万富翁的儿子,而且主要会大肆吹嘘他自己——比利·坡普——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了直截了当,毫不怯场的态度。

“我们就让他坐下来然后给他吃香肠,随便他是从哪个地方来的,我们都对他一样。”

她知道弗洛也会有她的评价,她不会没注意到帕崔克的紧张,她一定会模仿他的声音,模仿他挥动的手不小心打翻了番茄酱的瓶子。但是至少现在,他们都伏坐在桌子旁,可怜见地黯然不语。萝丝试着想找个话题,就故意兴致勃勃地说话,但是很不自然,就好像自己是一个新闻记者,努力地想让一群当地的普通农民开口。她感到羞耻,这羞耻来自很多层面,多得她自己算不清。她为食物和天鹅和塑料桌布羞耻。她为帕崔克羞耻,他是个阴郁的势利鬼,当弗洛递给他牙签架的时候,他突然就做了一个那样的鄙夷的鬼脸。她也为弗洛的怯懦、虚伪和自命不凡羞耻。但是最主要的,萝丝为自己感到羞耻。她几乎做不到自然地交谈,自然地发出声音。只要帕崔克在场,她就没法像弗洛、比利·坡普以及所有汉拉提镇的乡亲那样带着乡音说话。那乡音现在无论如何都让她觉得刺耳,似乎那不仅仅是指不同的发音方式,而是一整套谈话的方法。她的乡亲们谈话的时候总是像在大喊,每个词每个词之间分得很开,全是强调的语气,不断地把自己观点强加给听话的人。而且他们所聊的事情就好像是从最陈词滥调的乡下搞笑剧里照搬过来的。“如果有人持此观点”,他们说。他们真的那么说。通过帕崔克的眼睛看他们,通过帕崔克的耳朵听他们,萝丝也觉得难以理喻。

虽然两次的拜访都不让人满意,但帕崔克还是给萝丝买了一个钻戒。帕崔克决定放弃学业深造,转而学习父亲的生意,以便能有经济能力迎娶萝丝。萝丝发现自己突然间就拥有了过去从未想过的重要性。现在不管是认识不认识的人,甚至是过去都不怎么正眼瞧她的人,都会纷纷上前来对她表示祝贺。但如果她没有帕崔克呢?萝丝做了一个她自己也不明白的决定:她一大早去敲帕崔克的宿舍门,然后直接告诉帕崔克他们两个结束了。当完全不知所措的帕崔克追问萝丝原因时,萝丝脱口而出一连串恶毒的、直伤人心的指责。萝丝想伤害帕崔克。

她告诉韩恩肖博士她在考试期间将不再和帕崔克见面。萝丝看得出,即使是那样,韩恩肖博士也很高兴。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状态改变了。她不仅仅是不想让韩恩肖博士知道。她不想失去别人对她的嫉妒;被人嫉妒的感觉真的很好。

她试着想接下来她该怎么办。她不可能再住在韩恩肖博士的房子里了。很明显,既然她逃离了帕崔克,她就必须也逃离韩恩肖博士。她也不想住在学校里,让那里的人全都知道她解除了婚约。那些女孩子现在都会幸灾乐祸地说她们一早就知道,她能得到帕崔克不过是一时的好运气罢了。萝丝得找个工作。

图书馆总管原先答应过给她份暑假的工作,但那可能也是韩恩肖博士帮她说了话。一旦她搬出去了,那份工作可能也就没有了。她知道她不应该继续为她的考试复习了,她应该去城里,去找份工作,比如说在保险公司做个管管文件的助理什么的,或者去贝尔电话公司应聘,或者去百货商店。这些想法把她吓坏了。她继续复习。学习是她唯一真正会做的事。不管如何,她是个奖学金女孩啊。

最终,萝丝还是和帕崔克复合了。但是门罗并没有让故事在这里结束,真实的生活并不是那个“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小说结尾时已经是多年以后。已离婚九年的萝丝意外在多伦多机场遇见了帕崔克,那时的她作为一名电视访谈节目的主持人已经小有名气。

她是一个人。没有人在等她。她刚刚下飞机,从耐罗耐佛来的飞机误点了。她很累,头发凌乱不堪。她看见帕崔克正背对着她,站在一个咖啡吧旁边。他穿着一件雨衣。他比过去胖了,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她依然能够感受到这个人就是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仿佛是因为魔法,或者是因为刻意,他们找到了彼此并相互信任。而这一切的开始是那么简单,她所需要做的只是走上前去,轻触他的肩膀,他的幸福就会开出花来。

她没有那么做,当然不行了。但她确实停了下来。她就站在那里直到他转过身,朝着咖啡吧前面的某一个塑料桌子以及一排波浪形的椅子走过去。他的身形不再消瘦,也再看不到那种知识分子的穷酸气,一本正经的权威模样也没有了。他柔和了,发胖了,变成了一个时髦而又随和的,有责任心的,还带着一丝自鸣得意的人。他的胎记已经完全褪掉了。她想自己一定看起来非常憔悴、疲惫,穿着那件满是褶皱的战壕雨衣,她长长的已经变得灰白的头发垂在脸上,眼睛下的睫毛膏都晕开了。

他对她做了一个表情。那是真正憎恶的、充满了野性警告的表情;幼稚的,自我放纵的,也是算计的。这个表情适时地暴露出厌恶与憎恨。它让人难以置信。但是她确实看见了。

……

于是她匆忙地逃走了,沿着长长的色彩斑驳的走廊,不住地颤抖。她目睹帕崔克看见了她;目睹他做了一个那样的表情。但她依然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成为了一个敌人。怎么会有人如此地憎恨萝丝呢,就在那一刻她准备上前展现她的善意,她笑脸相迎,毫不掩饰自己的疲惫,羞怯而坚定地准备和他客套攀谈……哦,帕崔克会的。帕崔克会的。

这一刻,萝丝终于发现了心中的伤口,帕崔克的伤口,永不愈合。

《乞女》评论

《乞女》的故事聚焦加拿大二战以后女性在自我价值的追寻中所面临的经济与传统文化的多重压力。门罗从英国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德著名的“奖学金男孩”的概念中得到启发,引申出了“奖学金女孩”的特殊角度,并将其与西方文化中经典的“乞女”形象相并置,从而深刻地揭示出女性在身份问题上的左右为难。而女主人公从“奖学金女孩”到“乞女”的选择,也代表了加拿大民族性中的妥协传统。

一、奖学金男孩

霍加德在《文化素养的运用:工人阶级生活面面观》中提出了“奖学金男孩”的概念,并指出这样的身份标签暗示了一种文化背景的劣势,因为大部分的奖学金男孩都来自下层劳动阶级的家庭,仅仅凭借超乎常人的学习天赋才得以进入大学学习。在门罗的故事中,“奖学金女孩”这个标签对于萝丝来说,首先意味着其在经济上的脆弱性和依赖性。她“只有靠奖学金支付她的学费,靠镇上的奖励金买她的书,用300元的助学金做生活费;就那么多了”。

因此,奖学金女孩们别无选择,必须勤工助学。比如说,她们可以在学校的食堂打工,“帮那些智力上不如她们的但是家庭富裕的同学打煮鸡块或者油炸鸡。”

“奖学金女孩”的身份认同同时影响了她们的人生态度。为了得到工作,她们必须丢弃“愚蠢”的敏感和自尊,心甘情愿地被“蒸汽桌,制服、问心无愧的诚实的辛苦的工作,众所周知的聪明和贫穷隔离起来。”

此外,为了满足大众对于她们的期待,比如什么“柔光灯下的谦顺感激的微笑”,典型的奖学金女孩的长相都应该是“同样弯腰驼背的主妇型的”,就好像是萝丝在大学注册日遇见的那个女生一样。“奖学金女孩”暗淡的未来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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