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面临的主要约束,围绕耕地、水资源、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粮食流通和加工等领域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执行目前行之有效的各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确保实现2010~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所需的耕地、播种面积、有效灌溉面积、机械动力、固定资产投资、化肥和种子等要素投入,另一方面要针对一些尚未引起重视的政策问题,建议: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建设用地征占用及管理制度
一是扩大土地使用权权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平台。探索扩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有效实现形式。总体上借鉴城市房地产产权管理模式,逐步充实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能。在土地流转率高、初步具备土地彻底流转的地区,先行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贷款抵押改革,采取政府补贴保费方式强制实行承包地抵押贷款保险;把保险金做为承包地抵押后失去土地农户的社会保障资金,将这类农户与征地后失地农民一样统一纳入农村社会保障范围。此外,建立健全农户承包地流转市场。设立法定的土地流转登记机构,支持承包地流转的中介和法律等服务机构建设,及时发布土地流转的供求和价格信息,严厉惩处扰乱土地流转市场的违法行为。
二是制定详细具体的土地征用标准,鼓励各地统一土地补偿计算办法。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将公益用地和商业性用地的原则性标准改为详细、具体、可操作的标准,明确规定单位和责任人以公益用地名义征用商业用地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从维护农民土地收益的立场出发,兼顾地方政府和企业用地成本不宜过高的要求,以省或地区为单位,统一辖区内征用土地的补偿倍数和土地年产值标准。
三是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对企业建设多层、高层标准厂房给予补贴、奖励或降低土地使用费价格。若无特殊工艺要求,工业厂房必须在3层以上。对占用10亩地以下的企业,鼓励其进入标准化厂房。采取“易主、易用、易权、易位”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允许金融机构转让抵押债务土地的使用权。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明文规定政府有权依法收回违反法律、法规和建设用地规划的闲置土地。建立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集体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存入专门账户,用于集体成员社会保障。建立企业用地浮动调节机制。利用原厂区土地技改和扩建,加盖厂房减免环保、规划、水保等费用。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耕地保护细节、监督电话、举报奖励措施等。
(二)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夯实农田生产基础
为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大幅度增加国家财政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一是支持各地开展中低田改造,力争将中国耕地的一半改造成高产稳产农田;二是支持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和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和综合整治,力争形成一批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骨干水利设施;三是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田间渠系、泵站配套改造。为了推进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还要逐步加大田间机耕道的投入支持力度,制定并公布田间机耕道的修建和补贴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项目区村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搞田间机耕道建设。另外,还要支持农民开展培肥地力工作,鼓励农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不断提高地力,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奠定基础。
(三)完善粮食科技攻关支持办法,提高粮食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粮食科研机构改革。明确划分粮食科研中的公益性、经营性和混合性领域,不断完善科研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二是改进粮食科技投入支持办法。加大财政对粮食科研公益性领域的投入,稳定粮食科研队伍;应用性科研与推广项目必须一体化。鼓励多家科研机构竞争,科研资金实行“科研成本+成果重奖”的办法,先分批拨付科研成本资金,再重奖取得重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成果。三是开展以非口粮为主的转基因粮食品种选育工作。在2008年7月通过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中,增设以非口粮为主的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新品种选育专项,只有迫不得已时再开展稻谷、小麦等口粮品种的转基因育种研究。同时要做好非口粮转基因粮食品种对人类代际健康的长期跟踪研究规划,一旦出现风险,能够及时有力控制。四是大幅度增加节约粮食的科研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搞好粮食机械采收、运输、储存、加工、包装环节的节粮技术研发,加大农户节粮的简易储粮设施研发和推广投入力度。
(四)扩大粮食期货市场影响力,完善粮食价格干预手段
一是强化粮食期货市场功能。大胆改革,努力消除粮食期货交易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控制期货交易违规行为和外资操纵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入市交易门槛,迅速壮大粮食期货交易队伍,加快拓展粮食期货市场覆盖地区。将国家储备粮轮换与期货交易挂钩,增强粮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联动性,提升粮食期货市场在政府、企业和农户粮食生产经营中的决策参考地位。
二是尽早恢复稻谷期货交易。2008年,郑州商品交易所已经设计出了早籼稻和中晚籼稻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近几年也做好了充分准备。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借鉴美国、泰国和印度稻谷期货交易中解决存储时间短等难题的经验,结合中国稻谷的特点,解除稻谷存储时间短对期货交易的瓶颈约束。尽早重新批准稻谷期货交易,允许前两家商品交易所同时推出早籼稻和中晚籼稻期货品种,并逐步从籼稻扩展到粳稻。鼓励两大以粮为主的商品交易所学习沪深证券交易所既竞争又合作的模式,不断完善稻谷期货交易市场。
三是完善粮食价格干预措施,探索建立“以粮换资源”的综合安全机制。在成本快速上升阶段,加强三大谷物生产成本变动监测和来年生长季成本变动趋势预测。根据粮食生产成本的现状和生长季趋势以及国际谷物期货市场价格,在不显著强化通货膨胀预期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或者适度出口临时储备充裕的部分粮食,设法抬高国内粮食市场均衡价格水平,尽量减轻国内粮价低于国际粮价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抑制作用,防止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农民持续减产后价格暴涨现象的再度发生。此外,适时将主产区玉米纳入最低收购价支持范围,通过稳定市场价格方式保护和提高主产区玉米生产能力。财力条件许可时,再适当向平衡区延伸。利用国际粮价远高于国内粮价的有利时机,通过出口赚得的差价收益,补贴国内受粮价上涨影响较大的弱势人群和农民。按照“以粮换资源”的新型粮食安全思路,维持国内较高价位的粮价,会刺激农民增加粮食产量。国家可利用丰裕的粮食换取石油和铁矿石等紧缺性战略资源,尽可能提高粮食、石油和铁矿石等战略资源的综合安全水平。
(五)完善涉粮补贴政策体系
一是明确粮食直补目标。如果粮食直补目的是为了赢得农民政治支持,其目标就要增加农民收入,那么粮食直补就不需要与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实际种植者挂钩,其名称可改为“农民收入直补”。如果粮食直补目标是引导农民既增产又增收,那么就必须保证粮食直补与种植面积或产量挂钩,一些地区也可以直接补贴实际种粮户。
二是降低涉粮补贴运行成本。尽量将功能相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有的地方还包括良种补贴)由分次发放改为一次性发放。如果确定粮食直补要兼顾增产和增收双重目标,就与功能相近的农资综合直补(部分地区还会同良种补贴)一并发放,只补贴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商品粮农户。不同省(区、市)享受补贴的农户规模标准可因地制宜设定,原则上低于当地平均种植规模,保证2/3左右的农户得到补贴。少部分得不到补贴的农户种粮以自给自足为主,有无补贴不影响其种粮习惯。这既能明显削减补贴作用很弱的小额补贴农户数量,节约农户领取费用和时间,又能显著降低乡村基层组织核实面积和发放补贴的运行成本,还有利于推动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促进规模经营。在涉粮补贴方式未改变的时间内,补助村级组织发放补贴的办公经费。
三是增加涉粮补贴标的物。第一,将秸秆还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国家科技、农业、粮食等相关部门,以“节能、环保、低成本、高效能”为原则,立项支持现有秸秆还田设备的改造和新设备研制,设备上最好配备促使秸秆在地下氨化腐熟的化学制剂喷淋装置,提高秸秆还田后培肥地力的效率。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种,设法将政府鼓励研制开发的高效、节能、环保的秸秆还田设备纳入其中,以政府补贴和市场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秸秆还田机械化。第二,以补贴或奖励等方式鼓励施用有机肥。加大性价比高于化肥的有机肥研发和生产支持力度,培育多层次有机肥市场,减免有机肥交易税费,依靠政府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办法来鼓励农民施有机肥。制定简便易测的肥力升级标准,3年左右土壤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达到不同等级者,给予不同等级的补贴或奖励。适当提高养殖小区畜禽排泄物污染排放标准,加大养殖小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补贴或奖励养殖企业和农户向种植业者提供有机肥的行为。
(六)拓展化肥市场功能,规范农资市场监管秩序
一是设立化肥期货市场。为了保持化肥生产和价格基本稳定,提高流通效率,增强粮食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农民收入,建议尽早设立化肥期货市场。目前中国尿素年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1/3以上,尿素出口居世界第三位,它是目前中国化肥最适合期货交易的品种。可采用合格品尿素作为标准交割品,其他等级尿素以合格品为基准确定相应差价。考虑到中国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农民生产经营分散,合约交易单位确定为10吨/手(国际上100吨/手)。根据中国尿素使用的季节性特点,尿素期货合约月份设为3、5、7、9、12月。交割区域选择在山东、河南等氮肥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并将氮肥生产日趋集中的晋东南地区作为重要的备选交割区域之一。
二是调整农资市场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明确规定每年农资市场的检查次数上限,除了特殊情况外,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协调联合抽查。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经营单位的农资检验费用;即使因财力所限必须收取农资检验费,也应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罚款和检验费一律经银行上交地方财政,既不得直接转为执法部门的收入,也不能以任何形式与执法部门的利益相挂钩。逐步取消柴油限价,让市场均衡价激励企业扩大柴油供给规模,将给予企业的煤电气等补贴逐步转为直接补贴农户。以放开市场价格的手段,拆除柴油“黑市”价格与“政府限价”并存的价格双轨制温床,减少政府监管农资市场的事务。
(七)逐步增强平衡区和主销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动力和约束力
随着中央财政对主产区涉粮投入的逐年增加,每亿元财政资金增加的粮食生产能力可能接近或已呈下降趋势;如果将部分增量资金用于平衡区和主销区的主产县,所增加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却可能呈边际递增趋势。这既能防止平衡区过快转为主销区,又能阻滞主销区粮食生产能力下滑。平衡区和主销区内的主产县因距离目标市场近,物流费用低,反应快捷,保障区域内粮食安全的能力明显超过主产区的主产县。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建议有关部门将各种涉粮投入和补贴的部分增量资金,投向平衡区和主销区的主产县,调动当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这类似于在这两类地区就近建立了免储运费的“地下储备粮库”,有利于提高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效率。强化粮食“省长负责制”的阶段性目标考核和硬性处罚规定,严肃追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下滑严重地区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八)着力缓解粮食物流关键环节约束
一是尽量将铁路运粮的优惠政策向海运延伸。参考铁路运粮优惠政策,减免海上运粮税费,或者制定海运粮食的每吨补贴标准,根据海上运粮数量,给予运粮企业补贴。
二是加强“四散”作业的政府投入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股、控股甚至兼并一些国有粮食企业,组建大型现代粮食物流企业。政府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从事粮食物流的企业在码头、火车站建设散粮运转设施。减免企业购置达到一定标准的散粮装卸和运载工具税费,并给予补贴。
三是科学调整产销区国家粮食储备布局。有关部门要设法测算出主产区、平衡区和主销区中央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成本和效能之比。按照“低成本、高保障度”的要求,优化储备粮布局,适当增加主销区和西部缺粮地区的粮食储备。
(九)推动世贸组织规范各成员粮食出口限制行为
尽管2007年中国也限制粮食出口,获得了国内粮食市场比较稳定的短期利益,但未来中国属于谷物类粮食净进口国,各国随意限制粮食出口的政策,对未来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利益弊大于利。因此,在WTO的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应支持日本、瑞士提出防止各国随意限制粮食出口的主张,促使世贸组织制定规范其成员粮食出口限制行为的新规则。应当限制世贸组织成员实施粮食出口限令或禁令,任何限禁行为必须“确实必要”时才能实施,而且要考虑到粮食进口国所受影响。出口国在实施限禁行为前,必须向世贸组织农业委员会提交“预先书面通知”写明限禁原因、时间等一系列信息。出口国还要事先和利益受到重大影响的进口国商议限禁事宜,如果双方在60天内未达成协议,就要交由一个世贸组织专家委员会仲裁。
(十)建立国际可比口径的粮食安全核心评价指标
一要分阶段从中国粮食统计口径中剔除大豆。2010年之前,传统口径与国际口径粮食并存。有关部门要向决策层和全社会公布两种粮食口径的供求平衡、产需平衡、粮食自给率和对外依存度情况,特别要重点公布扣除大豆的国际口径粮食总需求、人均需求统计结果,定期公布国际口径的谷物类粮食自给率和对外依存度结果。2010~2020年,只采用国际可比口径的谷物类粮食安全核心评价指标。二要将粮食自给率和对外依存度同步使用,全面衡量政府掌控国内粮食市场、维护国家自立的能力。粮食自给率主要衡量一国当年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的水平,无法反映库存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能力。从维护国家自立的国际政治经济角度考虑,对外依存度更能准确反映一国的粮食自给能力大小。
关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测算方法的说明
有关研究曾提出了评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综合指数法,其中涉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评估。但是,该方法以某一时点为基期,建立各种指标不同时间的动态评价指数,只能反映国家或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变化过程,进行纵向比较,却无法对目前不同区域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小进行横向比较。此外,测度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定量方法还有多要素综合投入产出水平值、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数据包络分析以及土地、资金、劳动力三要素生产率等方法。经过反复比较后,提出了评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综合指数法。该方法借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综合指数法的思路,引进模糊数学的隶属函数,模拟专家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评判经验,对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纵向变化和横向态势进行评估。这是一种容专家定性判断和定量测算于一体、简便实用的定期动态监测方法。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数及其各指标权重
1.产出指数(权重49%,以下括号内数据均为权重)
A.粮食总产量(42)
B.粮食单产(38)
C.劳动力平均产量(20)
2.要素指数(51)
①耕地(24)
A.耕地面积(42)
B.粮食播种面积(39)
C。复种指数(19)
②水资源(13)
A.涉粮水资源量(41)
B.粮食用水量(59)
③粮田水利设施(13)
A.涉粮有效灌溉面积(70)
B.涉粮水库库容(30)
④涉粮机械(8)
A.涉粮机械总动力(32)
B.涉粮大中型拖拉机(30)
C.涉粮排灌动力机械(38)
⑤涉粮投入(15)
A.涉粮固定资产投资(25)
B.涉粮水利投资(26)
C.化肥(31)
D.种子(18)
⑥抗灾能力(8)
A.成灾程度(52)
B.受灾程度(48)
⑦涉粮科技(19)
A.涉粮科技人员(25)
B.涉粮科技人员技术水平(33)
C.涉粮科技人员文化程度(19)
D.万人涉粮科技人员(23)
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现状评估和增长测度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
为了客观反映全国及不同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小和增长情况,指标选取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符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内涵;二是能够进行定量分析;三是兼顾研究需要和数据可获性;四是充分反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多层次性;五是便于推广运用。按此原则,有些要素指标在现实数据中无直接对应指标,则尽量用替代性的实际指标反映;若替代性指标也难以获取,只能被迫舍弃,在定性分析中加以考虑。文中测算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客观上存在诸多数据可获性制约,不能完全反映实际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因此,本文测算的结果,只是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际状况的一种定量近似评估,仅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1.选取指标
列出可选择的指标范围,按照指标的影响力大小,多方征询专家意见后选定。一是产出指标。包括粮食总产量、粮食单产和劳动力平均产量;二是构成要素指标。包括耕地、水资源等七大类指标和粮食播种面积、化肥等二十个分指标。
2.确定指标权重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既包含大量的数据信息,又涵盖丰富的定性内容。为了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和专家智慧的双方优势,在确定指标权重方面采用德尔菲法。因德尔菲法具有某些局限性,操作过程中实际采用派生德尔菲法。从权威的涉粮部门、研究机构和知名高校,一共选取具有丰富经验的11位粮食问题研究专家,对指标权重予以选择。第一次,将回收问卷进行数据处理,得到各指标权重的平均值和范围;第二次,只将指标权重的范围再反馈给专家,请他们修定初次选择,计算平均值后与第一次接近,将二者平均后即为各指标权重。
(二)数据收集和处理
1.数据收集
主要从有关年份的《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统计资料》和《中国水资源公报》等定期出版物收集。
2.数据处理
(1)比较指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小是一个模糊概念,可运用模糊数学的隶属函数进行测度;该能力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系统,根据研究需要分为两级指标,可用二阶模糊综合评判法加以评估。因隶属度的取值区间为〔0,1〕,数据太小,能力大小的较小变化不易引起注意,故乘以100后,按百分法构建能力测度指数。根据指数越高、能力越大的原则,构建隶属函数模型。为了简化运算,某指标的隶属函数为一个地区的实际值除以所有地区的最大值,即:
(1)
式中:为第i地区的隶属度;
为第i地区某项指标的实际值。
考虑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在相对稳定的一段时间内各种要素充分发挥作用时的最优状态,一般情况下能力大于当期产量,故采用此段时间内的极大值表示。据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特别是1978年之后,反映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粮食总产量,多数时期的丰歉水平都呈3年周期性变化。此外,各种固定和可变投入要素3年左右都可能发生明显变化。为了简化运算,本文以3年内的存量极大值反映一定时期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小。
目前公布的诸多指标,都是农业统计指标,没有单独的粮食统计科目。因此,只能采取近似替代法,假定有关指标的数值在各种作物之间均匀分布,以粮食播种面积比例为调整系数,近似推算有关指标的数值。因此,这些数值并非公布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素指标的直接数据,而是间接推算的,只能称为涉粮指标,而非直接的粮食指标。例如,大中型拖拉机、水利投资按照近似替代法转换后,成为涉粮大中型拖拉机、涉粮水利投资。此外,农业投资、劳动力都是农林牧渔各业的综合数据,无种植业数据,又不能简单按产值比例调整。考虑到种植业占主要地位,各指标最终采取相对数计算,因此,仍然沿用粮食播种面积比例为调整系数。这种相对数方法,能够大致抵消各地区的林牧渔业因素,对结论影响不大。
某些要素指标的分指标,又可分为规模指标和强度指标,即规模越大、强度越高,则该指标反映的能力越强。强度指标一般为分指标的总量数值除以粮食播种面积。涉粮的有效灌溉面积率除外,其为有效灌溉面积除以耕地面积。经专家意见测定,规模指标的平均权重为0.57,强度指标的平均权重为0.43.这些分指标包括涉粮的水资源量、用水量、有效灌溉面积、水库库容、农机动力、大中型拖拉机、排灌机械、生产投资、水利投资、化肥、种子、成灾、受灾和科技人员数。
(2)增长指数。为了测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及各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增长情况,以1990年为基期,其指数为100,计算各指标的增长指数。与比较指数依据相同,以增量极大值近似反映一定时期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长情况。增长指数大于100,表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反之,则为负增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减弱。
(3)特殊数据的处理。一是调整数据基期。一些指标无1990年数据,则按照最接近1990年原则,选择相关年份的数据;二是补缺漏失数据。个别数据比较重要,不能舍弃,但又无公布数据,只有邻近年份数据。于是,按照数据变化规律进行近似推算,以计算值代替未公布数据。有些则用相近年份数据代替。
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要素弹性和贡献率测算
(一)要素弹性测算
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出结果粮食总产量为因变量,各构成要素为自变量,建立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考虑到各构成要素的数据可获性,以19984-2004年数据为对象,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逐步回归模拟。模型形式如下:
(2)
式中:Y为粮食总产量;
K为常数项;
bi为第Xi要素的弹性系数。
根据构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素的理论分析,播种面积、用水量、机械动力、劳动力、基础设施、农资投入(化肥、种子、农药等)、科技水平、抗灾能力等要素,均影响粮食产量的高低。价格虽然影响粮食总产量,但不属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构成要素,属于外部环境影响因素,故不考虑。专家经验从理论上认为重要的构成要素,因无法获取数据而被迫放弃;有些可获的现实数据中往往包含无法排除的其他因素,在模型回归中却因不显著而被删除,例如劳动力、种子、固定资产投资、科技人员等。因此,模型中只是影响显著的主要构成要素,其他要素则隐含在随机变量中。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化肥、劳动力和种子等投入,全国农业成本资料数据比较准确。为了避免与粮食播种面积形成多重共线性干扰,化肥、劳动力等投入不用总量,而用单位面积数据。由于化肥、劳动力等农资投入,是粮食播种面积和这些要素单位面积投入的乘积,播种面积弹性系数包括了化肥、劳动力等以单位面积模拟的要素贡献,因此,播种面积的生产弹性等于其模型弹性系数减去化肥、劳动力等要素弹性系数。本文建立了粮食总产量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
四、未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要投入要素预测
(一)回归模型预测法
根据粮食产量和主要投入要素的因果关系,分别建立回归预测模型。为了剔除家庭承包制的制度虚拟变量影响,模型数据范围依据数据情况分别从1978或1980年等年份开始,到2004年为止。对每一主要投入要素指标,逐一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半对数函数模型、指数函数模型、双曲函数模型、S型曲线型模型等,从中选择最佳模型进行回归预测。依据粮食需求预测结果,确定未来需要稳定达到的粮食总产量范围,再根据回归模型导算所需的投入要素范围。
因粮食产量是多要素综合投入并受到气候等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投入和产出因素的随机波动幅度大,单因素的投入产出关系在某些投入要素方面并不显著。因此,这类投入要素的一元回归模型并不理想,预测误差可能很大。另外,回归模型预测时,假定前后经济环境和技术进步等因素保持大体相似。一般经验认为,在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时,可近似假定5年左右的经济环境和技术进步不会发生显著变化,故回归模型的短期预测可靠性尚可。然而,中长期的经济环境和技术进步等假定条件都可能发生明显变化,使得回归模型10-15年的中长期预测可靠性明显不足。因此,放弃中长期预测,只进行定性预测。2010年的预测模型和结果。为了说明粮食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假定2020年继续保持目前的粮食科技水平,随着投入要素的边际粮食产量急剧下降,2020年的不少投入要素将成倍增长。当然,因前提假定不符合未来发展趋势,这种预测结果并不会出现。
(二)投入产出比预测法
根据未来投入产出比的假定是否变动,可分为动态投入产出比预测和静态投入产出比预测。动态投入产出比预测法的基本步骤为:首先,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要构成要素投入产出比的几何平均增长率;其次,假定今后该要素投入产出比继续按照此增长率不断变化,分别计算到2010年和2020年的投入产出比;最后,以相应年份的粮食综合生产目标乘以该年份的投入产出比,即得出未来所需投入要素的组合。因耕地未公布各年份的当期数据,1990年与1996年以后的耕地统计口径又不同,无法准确测算其投入产出比的增长率,只好以粮食播种面积的投入产出比增长率近似替代。因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公布晚,只有1999年以后的数据,短间隔期的增长率缺乏代表性。为此,从全国农本资料选择三种主要谷物的亩均固定资产折旧费,排除2004年异常折旧费数值,以1990-2003年粮田固定资产折旧费增长率替代涉粮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比增长率。种子因1990年数据异常,故计算1991-2004年种子投入产出比增长率。静态投入产出比预测法的基本步骤为:首先,假定今后技术水平不变,2010年和2020年仍保持目前投入产出比;然后,用未来年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乘以该年份的投入产出比,即得出未来所需投入要素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