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抬起头时,吴良才的村子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村子也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破落,相反泥瓦砖墙的小楼房已经慢慢翻建起来了,当然也还有零星的小土房,总体上还是向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发展,咳咳……
怀着好奇的心,我和胖子走进了村子,村子时不时传来鸡鸣狗吠的声音,空气中也弥漫着只有乡村独有的土腥味,让我疲惫的心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砰——”诶哟,疼死我了,感觉自己的胸口受到了撞击,一股逆气倒行而上,“妈了个鸡的谁啊!”
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矮个身影,眼前的这个人面色蜡黄,眼眶深陷,怀里面正紧紧的抱着一只柴鸡,胆怯的看着我。
“李二狗子,你他吗跑这么快干什么,赶着去投胎啊!还不赶紧跟人家大师道歉……诶哟,大师,没撞疼你吗?”吴良才赶紧跑到我身前训斥起眼前这个矮小的身影。
那个叫李二狗子的,猥琐的看了看周围,低着头,撒腿就跑出老远,“妈的,这小子就这么跑了?”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撩起胳膊,就打算叫上胖子一起追过去,找那个臭小子算账。
“诶诶,大师何必合一个乡野村夫过多计较呢,这不伤了你的脸面吗?”吴良才急忙拉住了我和胖子,“其实那小子也挺可怜的,从小父母双亡,就和他爷爷奶奶一起住在村东头的小土屋里,打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前一段时间他的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现在就剩他一个人了。”
“哦?”我内心不禁升起一丝同情。
“那小子感觉不是很对劲啊,浑身透露出一股猥琐劲儿,看他脸色发黄,是不是得了什么重病?”胖子在一旁问道。
“唉,其实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吴良才一边走一边和我们娓娓道来。
原来那个李二狗子是他的小名,真名叫李勇,虽然自小父母双亡,但是从小就十分乖巧勤劳,平时也一直帮乡里们做做农活,有一天,他大早上的上山去采野菜,可是到了晚上也不见他回来,他爷爷奶奶急的不行,村民们都上山去寻找李二狗子,但是找了一整晚,都没有找到他,他奶奶因为过于担心孙子的安危,心脏病发作,晕了过去,第二天就撒手人寰了。之后的每天,村民都上山去寻找李二狗子。
终于在一周后,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昏死过去的他,当时,村民们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奇迹的发现他竟然还有心跳,便急忙把他送到了镇上的医院,医院的医生在检查他的身体时,发现了他身上密密麻麻的咬痕,像针眼一样密布全身,看到的人背后都一阵发凉。经过注射葡萄糖和治疗,第二天他就转醒过来,但是对之前发生过什么,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康复出院,回到村子后,他整个人都变了样,整天窝在自己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久,他的爷爷也走了,之后他就更加孤僻了,而且据说他还得了一个怪病,怕光怕热。
没过一会儿,我们就到了村长家门口,吴良才带着我们进了院子,“爹,大师到了,你快出来啊!”
这时候,屋里颤颤巍巍的走出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老人白发苍苍,满脸驱散不走的愁容,看到我们进来,脸上终于出现一点喜色,加快了速度,走过来握了握我们的手,心切的说道:“大师,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啊,再这样下去,这个村子真的没法呆人了,我作为我们村的村长,若是村子毁在我手上,我真的是有愧祖上啊!”
“诶,爹你慢点,你身体也不好,别心急,我已经把大师请过来了,他答应一定会帮我们的。”吴良才搀扶着他的老父亲说道。
我急忙说:“吴老村长,放心,我一定会帮你们解决问题的,还村里一片安宁的。”
终于村长放下心来,开始召集村民摆酒席,招待我们俩。在酒宴上,我和胖子受宠若惊,看着底下全村村民,有种国家领导人的感觉,从前我和胖子在菜市口打酱油时可从来没有受过这般待遇啊,果然人出名了,就是不一样啊。
酒宴结束后,我便开始行动起来,不能光吃饭不干活啊,这胖子却干了件十分丢脸的事儿,这伙竟然在结束时,下意识的喊了句服务员打包,引来周围一片诧异,我真是想一巴掌拍死这二货。
我问过了村长,最近又出了一起命案,尸体还存放在镇上的殡仪馆,我本来还在担心以前的尸体已经入土,不管是开馆,还是检查,难度都非常大,现在的事儿就好办多了。于是,我就和胖子马不停蹄的跑到了镇上,期间还叫上了我在安徽的一个大学同学,他是生命科学学院的,听说这起怪事,马上就起了兴趣,兴奋的说要帮我的忙,我一想也有道理,便叫上了他。
我那同学,名叫陆大山,十分糙的名字,人却精明的很,他和我一个寝室,是我在大学时候的死党,想当年我们寝室可是全校最赫赫有名的团体。
陪同我们到殡仪馆的是两位警察,当然我已经叫罗七和当地警方打好招呼了,自然办事方便很多。陆大山稀奇的说道:“可以啊,小杨,以前你是我们寝室最low的,现在混的却是最好的,真的是大哥我以前看错你了,想当初你在追我们系的系花时,竟然……。”(以为我会告诉你们,哼?)旁边的胖子笑出了声。
我笑嘻嘻的对着两位警察说:“麻烦两位能否闭上眼睛?”
之后,陆大山捂着发肿的脸和我们一起走进了殡仪馆。里面的冷气开的真足,不过还是能闻到空气中若隐若无的尸臭味。里面的师傅把那具尸体拉了出来,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死尸,让我有点小兴奋,不过这味道,这死相真是不敢恭维。
尸体是一具男尸,翻开眼皮,眼睛瞳孔微缩,死时眼睛是睁着的,看来是死不瞑目,我叹了口气,我注意到这尸体的脖子左侧动脉破裂,死因还是大出血。但是看到尸检报告和犯罪现场的调查记录,并没有大出血的迹象。我挠了挠脖子,一把把陆大山拉了过来,这小子急忙凑了过来,用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仔细的凑到脖子边观察,这小子不感觉到恶心吗?
他咦了一声,眉头皱了起来:“这咬痕不太对劲啊,有点像蝙蝠的……但又不可能啊!”
“怎么了?”我急忙问道。“颊齿痕迹相对较少,门牙的咬痕较深,尤其门牙两边的犬齿痕迹深入皮肉,痕孔这么宽,除了吸血蝙蝠,我想不出其他的了……”陆大山说道。
“那就是吸血蝙蝠咯!”我回道。
“你觉得蝙蝠的咬合力,能够撕开皮肉,咬断颈动脉么?”陆大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而且通过咬痕的大小判断,你觉得蝙蝠的牙齿有这么大吗?”
我陷入了沉思。“会不会是上次吴良才说的那个怪物!”一直兴奋的到处乱逛的胖子突然说道,之后又拿起手机对着尸体来了张自拍,发到了朋友圈,旁边的两位警察又是满头黑线。
“肯定是了,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回道。
“会不会是一只****杂交的产物,蝙蝠人!”陆大川兴奋道,“你看啊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我真是服了这二比,米国电影真是毁人不倦啊,这怎么杂交,亏还是主修遗传学的。不过蝙蝠人的字眼已经映在了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