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42400000067

第67章

仍是在张家用的餐,这一晚,拓拔残仍然住在雪歌的屋里,睡在雪歌的床上。没有赶他走,没有闹,没有吵……

或许,他白天的一翻话,对她而言,还是起了些作用的。

她,让他就这样住下。

她睡在隔壁,育婴室里,那张小床上。也幸亏拓拔殘不是天天都留在花其镇,不然的话,雪歌还真的得天天腰酸背痛。

三天后,佟笑礼和简子南提前回公司,三大巨头都在花其镇,公司里倒是些属下们在看守着,成堆成堆的大事,也没个人来理一下,不得已,只好丢下好日子,乖乖的回去。

而拓拔残,他起码还得呆上一个星期。

谁让雪歌说的那句话,他需要休息,所以,劳逸结合吧。

就是休息,他也不曾想过到哪里去度度假,到花其镇,看儿子,似乎成了拓拔残唯一的选择,他从来都不曾考虑过其他。

“今天晚上,安理就跟我睡吧。”抱着儿子,雪歌没有打算把安理交给拓拔残。

“为什么?他跟我睡得挺好的。”

“听听你的声音,已经有些哑了,晚上张妈煮的汤你也喝过了,看看明天会不会好一点,如果真是感冒了,明天要就看医生。”自己都是病人,怎么能照顾其他人。

而且……

他一旦生起病来,可比小孩子还难侍侯。

“我没事。”拓拔残嘴硬的道,“只是说了太多话。”

说了太多话……

若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其他人而非雪歌的话,定然会不顾一切的大笑出声,他一天加起来也就那么几句话,这男人爱耍酷的很,一般人来跟他说话,他连搭理一句都赖,一整天下来,无非是对着儿子自言自语了几句。

然后……

就是跟她简单的说了几句,其他?没有了。

“好吧……不是感冒最好,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嗓子不哑了,安理会交给你照顾的。”

睨了雪歌一眼,拓拔残就是再不情愿,也只能乖乖的听她说话了。

因为……

他好像真的感冒了,最好是睡一晚就没事,不然……摇了摇头,晃掉脑子里的可怕画面,看医生?还是省省吧。

翌日,拓拔残的声音恢复了,大概是昨天晚上,张妈煮的那碗热汤起的作用,虽然实在是很难喝。

每天,雪歌去开心小屋工作,拓拔残照顾小安理,三餐,都在张家吃的。有时候,拓拔残会抱着小安理离开张家到开心小屋去呆上半天。雪歌的工作是很闲,所以,他也没有多余的发表意见。

气氛,显得很和谐,比任何一次都好。

拓拔残在花其镇住了大半个月,他们不曾再为任何事情争吵过,很平静,很安翔……让拓拔残一点回南部的意思都没有。

不过,在佟笑礼和简子南打过好几个电话来催促之后,他,还是回去了。

张举韶要退伍了。

再过几天便能到家。

小安理早就满了周岁,快要二周岁了,这期间,拓拔残来来回回了好几趟,气氛仍是相当的平和,没有争吵,没有气,没有恼。

很平静……

大家都拭目以待,雪歌不接受别的男人,大概就会接受她的前夫吧,花其镇的居民都是这么认为的。

张举韶回来的那天,是个艳阳天,一个二十七八的成熟男子,经过部队的历练,与以往的形像,大大的不同。

自从秋如那一回之后,雪歌也经常同张举韶联系,以信件的方式,向他说说张伯和张妈的境况和张家的一些情形。

一个月一封,也算是往来密切的。

这一天,张家里里外外来了不少的人,一朵大红花,便把人送出队伍,光荣返家,看到几年不见的儿子,张伯和张妈当场老泪纵横。

人啊……

一旦年纪大了就容易感伤,遇到喜事,高兴的事儿,也总是喜欢掉泪。

“举韶,来来来……妈给你介绍,这是雪歌,以后就是你妹妹,兄妹可要和平共处哦。”张妈泪流满面,却是不停嫌的拉着张举韶到雪歌面前。

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经过部队历练结实的身体,看起来,是个可靠的男人,国字脸,浓眉,却有一双凤眼,总体来看,张举韶不能说长得帅,不过……不丑,耐看型的。

第一眼,不需要介绍,张举韶便已经认出哪个是雪歌,字里行间,她的清雅淡漠和聪慧早就明了在心。

“雪歌,总算是见到你了,这些年,亏了你在爸妈身边,谢谢……”张举韶诚心诚意道谢。

雪歌笑着颔首。

“不,不需要道谢,就算真的要道谢,也该是我,爸妈给我的照顾远多于我给他们的。”她替张伯和张妈高兴,儿子回来了,一家团聚了。

不过……

张举韶回到了张家,她住在这里,反倒是显得不方便。

她居住的二楼是张举韶的住所,看来,她得找个地方,搬掉才行。

“都是一家人,也不要再客气了。”张妈一手拉着张举韶,一手拉着雪歌,又掉泪,又笑的,最后,她松开了雪歌的手,拉着张举韶,低下头,看着雪歌身旁的小人儿,已经会走路的小安理,“举韶,这是雪歌的儿子安理,虚岁已经三岁了……”

“你好,安理……”

“好……”扯开小嘴巴,裂开一个大大的笑,安理眯着眼儿,礼貌的回道。

“真可爱。”张举韶盯着小安理的俊脸,不像雪歌,大概,是像他的父亲吧……那个离开雪歌的男人。

他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会舍得离开雪歌这样的女人。

不需要任何的隐瞒,早在通信通话,越来越了解雪歌这个人时,他就已经把持不住自己的心,越来越被她所吸引。

他喜欢她……

如果可以,他会努力的让她真正成为张家的一份子。张举韶的眼中,闪着决心,低头与安理说话的雪歌并没有瞧见这一抹亮光。

这天,张家席开好几桌,请来镇上不少的人,为张举韶接风洗尘。

欢迎他回家。

那一晚,雪歌也提出来,她的意愿。

“爸妈……既然举韶回来了,我也该搬走了……”

“什么。”一向没有什么声音的张伯惊道,“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举韶回来自然有他的住处,不准搬,不准搬……”,三年了,他们早就把雪歌当成了亲生女儿,就算儿子回来了,女儿也不能让她搬走啊。

只要雪歌愿意,就是在这里住上一辈子他们最高兴。

“是啊,雪歌,你可千万不能有这样的念头啊,妈身边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张妈的眼,撇向张举韶,“儿子是儿子,女儿是女儿,女儿才贴心,不能搬不能搬,举韶就这么大的块头,放在哪都好塞得下。”

说的,好似张举韶是一件物品一般。

雪歌失笑。

“爸妈……”张举韶环着父母的双肩,看着雪歌,“住得好好的干嘛要搬,二楼就空着,我跟爸妈一起住……”她那边有二楼,这边也有啊。

以前为加盖那一栋,是爸妈深怕未来的儿媳……曾经人选就是秋如……怕没了隐私,也怕跟老人家相处,所以,才加盖的。

现在,这个并不需要多加考虑。

她住的好好的……

就这样住着很好。

“爸、妈,举韶……你们先听我说,举韶也老大不小了,回来之后,相信再过不久,必然会娶妻生子,到时候也需要足够的空间。现在安理也大了,可以送到幼稚园里去,他爸爸在镇上有租房子,我们只要搬过去就好。”虽然住在拓拔残的地方,实在有违她当初离开他的初衷,不过……她不想为张家造成什么麻烦。

拓拔残不常来花其镇。

空置的地方,也是空着浪费。

“雪歌……”

“家里房间多的很,不准你搬。”张伯很坚持。

“爸,妈……”,雪歌不想伤他们的心,可是……他们的儿子回来了,久违的儿子,最好,能多花些心思在举韶的身上,将来,举韶会娶妻,会生子,难免会有岐意,这些年,张伯和张妈视她如己出,她已经很满足,“就算我搬走了,也不远,还是在镇上,随时都会回来看你们的……”

“不行……”,张伯一点妥协的意思都没有,“如果你要嫌不好住的话,就让举韶搬出去。”

呃……

雪歌无奈看着张家两老脸上的坚持,心中还有话,却也只能硬生生的咽下,再说什么,只会伤了老人家的心。

张举韶看着雪歌。

“听爸妈一回吧,我住在这边,你还是有属于自己原来的生活空间,多我一个,并不会多出什么可怕的东西,瞧瞧爸妈,要是你再坚持的话,他们大概会立刻登报将我这儿子作废了。”张举韶状似无奈的摇头,语气,却扬着淡淡的笑意。

雪歌轻凝怀中小安理的俊脸,再回到张家三口脸上无伪的诚恳时,只好暂时放下搬离的打算,心中,却有了决定。

她不在乎别人的说法,但是……有些人却极为在意他人言语。

同类推荐
  • 所以,我和鹿晗结婚了

    所以,我和鹿晗结婚了

    北冥雪,北冥企业的小公举,因为过够了锦衣玉食被人捧在手心里的生活。于是留下一封信,远走他乡,来到北京。原本只是抱着游玩的心态,没想到他的出现让她彻底沦陷,陷入爱情……
  • 天价二婚:总裁,别撩我

    天价二婚:总裁,别撩我

    宋谨,陆家的禁忌,商界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心狠手辣,只手遮天。夏莳光一直警告自己不要靠近这个迷一样的危险男子,却又在他布下的温柔陷阱里步步沉沦。她失意潦倒,他寸步不离。她心有所属,他满腔柔情。她惶恐逃避,他霸道逼进,直至她避无可避。某晚,夏莳光被堵在储物间里,双手抵在他胸膛上,一脸惊慌:“你敢乱来,宋谨,我是你弟弟的老婆。”“哦?那你怎么解释昨晚的事情?我‘亲爱的’弟媳。”宋谨捏住她的下巴,笑得邪魅,眼里除了占有便是势在必得。她脸红,愤愤咬牙:“我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不记得?很好,我就帮‘弟媳’你好好回忆,回忆。”话落,宋谨俯身将她的抗议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 独家病宠

    独家病宠

    心理医生最忌讳的是跟病人有私人纠葛,在颜欢看来蒋雍栾就只是个严重偏执症患者,可蒋雍栾身边的人都知道对于他来说,颜欢的属性是他体内循环的血液,注定一生誓死也纠缠。颜欢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个昂藏七尺、气宇儒雅的男人只不过是披着衣冠的温柔禽兽,他优哉游哉的一步步接近,最后逼得自己无路可退,却只得干净利落的掉进他嘴里。可他的爱是温柔的病态,似水却又歇斯底里,偏执的让她恐惧,一度认为他的怀抱是痛苦的深渊,却想不到那是自己曾经遗失最珍贵的温暖。所以,我有没有见过你?要知道我走了很远很久,历经百折千挠与颠沛流离,涉过黑丝苍茫与白发寂寥,来到这里,遇见可以把我妥善存放的你。(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独家盛宠:首席专属甜妻

    独家盛宠:首席专属甜妻

    她说“即使时光倒流,你我也终将没有可能”他却说“那我,就要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即使时光不能倒流。”爱,与不爱,只不过在一语之间......夏如涵和林宇泽,他们将如何越过爱情的“时光机”,正视他们从未间断的爱情......
  • 完美宠婚男神好难追

    完美宠婚男神好难追

    “墨哥哥,我喜欢你。”她鼓起勇气冲进了男人的怀里。男人被惹了一身火,小丫头胆子肥了,“顾小暖,现在给我滚出去。”听到男神怒了,顾小暖拍拍屁股走人。她是顾家千金,从小万千宠爱于一身,但一日父母遭车祸离世后,照顾她的任务就交到了自家哥哥和严墨手中。她从小就喜欢严墨,但始终都是女有情郎无意啊。他对她永远都是一句,“你还小。”直到有一天她失踪了,从那一刻起,严墨才意识到这小丫头早已在他心中发芽,这25年的守身如玉只为她!“墨哥哥,我喜欢你。”一样的话现在听起来是多么的甜蜜,“嗯,我也喜欢你,那就让我来好好宠爱宠爱你。”严墨欺身而上,小白兔如愿以偿。
热门推荐
  • 吾持轮回

    吾持轮回

    天地的至强者永远是孤独的!自从盘古开天辟地,清者上升为天,浊者下沉为地。外域三千神魔乘此时机入侵三千世界,他们屠龙灭凤,喝人血吃妖肉,在大三千世界无恶不作,破坏洪荒气运,使洪荒世界无法诞生圣人。洪荒历一量劫,娲皇发现可以以功德成圣,万族开始发现各种方法成圣,出现准圣,伪圣,圣人。洪荒历五量劫,万族不甘为神魔的阶下之奴,挑起旷世大战。洪荒历六量劫,大战以神魔灭亡告终但万族也付出了以众圣沉睡的重大代价。近古两千零一十五年,一名练气境的小修士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 人生大道

    人生大道

    人生领悟,关于学习,生活的感受我的小学过得有些滇沛,坎坷。多少来自农村的学生去城市创造。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从未上过幼儿园——
  • 都市奇少年

    都市奇少年

    这不小说是我正在创作当中的小说,是以主人公为首发生的一些戏剧性事件的故事。具体写的如何看过你会了解!
  • 系统之混沌神

    系统之混沌神

    贫穷了苦的野小子李星河靠着社会上的补助一点一滴和邻居们的帮衬的努力学习,直到高三。奈何上大学费用太多,李星河勤学打工,受校花赏识,却被富二代林子昂嫉妒,被手下混混打伤,在鲜血中意外获得神秘系统。之后,得谋士贾诩,神将赵子龙,凡是遇见碍事的,通通打爆。为爱守护,愿已相救,李星河道:“我不让你死,谁敢让你亡?”
  • 末世猎魔师

    末世猎魔师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末世,一人,一枪,一刀。面对数万丧尸我没惧过,面对数万魔物我亦也没惧过,我面对72魔神也亦无惧!因为我是,猎魔师!专为狩猎魔物而生!刘飒站在数十万魔物面前,用刀划下一道线,敢于越过这条线者,杀!----------------------------------------------------------------------------------新书开坑,请多多支持。
  • 花开伴叶

    花开伴叶

    这是一部有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偏虐心,希望大家能够支持。
  • 极度颠覆

    极度颠覆

    我叫一道,我只想回家!且看我在回家的旅途上如何颠覆这个世界!至于这个世界,貌似有点另类。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我要的只是颠覆!颠覆!无限颠覆!极度颠覆……
  • 君向昙花我向佛

    君向昙花我向佛

    “我并不是想困住你,我只是害怕,一旦抓不住,你就会从我的血液脉络里消失,就像我从你的记忆里消失的那样,不着一丝痕迹“红衣男子握紧手心处的印记,轻轻拂过那人的眉心,而后化作点点荧光消失于天地之间
  • 心火星

    心火星

    一个充满强大力量欲望的男人,来到了异世界。带着不轻易放弃的精神,去战胜未知的世界。。。。。。qq群:530730150
  • 第12夜之万灵节之死

    第12夜之万灵节之死

    侦探程启思在旅途中,结识了撰写惊悚恐怖小学的女作家尹雪,并受其邀请参加了一场奇怪的同学会——他们拥有极其专业的发电工程技术背景,却不知为何选择偏僻的小水电站聚会。接着,参加同学会的人一个个离奇死亡:高速运转的发动机碾碎、触电变成焦炭、遭机器在零件砸死、受到化学物质毒害……意外的“职业伤害”被凶手堆砌成精心策划的“谋杀”?看来,对方准备一个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