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可惜的估计就是,这些孩子开始连什么是蚱蜢都不清楚,还要从拿到手之后慢慢了解,但是这东西依然不能抵消孩子们的热情。
“这是你亲手做的?”
甄老爷如今只剩下一个疑问了,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自家儿子学这个吧?还有,儿子知道什么是蚱蜢?这个东西他自己小时候都不清楚,还是后来开始管理家事,在田间庄户间走动,慢慢才对这些小东西熟悉的,怎么儿子就知道这些?家里可没有这些东西出没的可能呢,这可是城市!
甄费对于这样的问题早就有了应对,不然他也不敢随便做出来不是,他小心着呢。
“恩,孩儿自己做的,身边有个小厮是新来的,家中是咱们家庄子上的佃户,做这些可厉害了,儿子看着很是喜欢,想着哥哥们一定也会喜欢,就想着自己做,父亲不是也说过,自己动手做的东西更有心意吗?父亲不也亲手做墨锭做礼物送给叔伯们吗?所以儿子就学了。”
理由很完美,动手的初衷也绝对有深度,学习父亲,送请手做的礼物,以示诚意,这个调调在文人圈子里那是绝对有市场的,甄老爷听了也是不住的点头,觉得自己的儿子很不错。手里拿着那个蚱蜢也是看了又看,只觉得怎么看怎么顺眼,唯一有点酸涩的是,这样的东西,儿子居然没有送自己一个,实在是很有些伤心。
“恩,做的不错,哦,对了,还有这个,蜻蜓,也很是漂亮。”
想到自己儿子准备这些礼物,也是为了自己,酸涩的同时,甄老爷也涌上了几分感动,忍不住将甄费准备的东西都翻了一遍,有竹根做的雕刻,有手工编织的小藤球,看着这些,甄老爷忍不住伸手将甄费拉了过来,细细的查看了一遍甄费的手,看着上头还有一些被粗糙的竹子,藤蔓,芦苇割伤的痕迹,心里越发的心疼了,眼里也多了一些湿润的意味。
忍不住小心的抚着那些伤口,低声问询:
“可还疼?”
他的儿子,什么时候做过这样的粗活,如今为了准备礼物,居然把自己的手折腾成这样,可见是吃了苦了,这样的小东西,虽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很难做,可是想想也知道必定很是费神,毕竟是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小孩子想要做的如此像模像样,必定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心血。
“不疼,很有趣的。”
甄费眼睛尖的很,自然是看到了甄老爷的表情,可是他真的不觉得费事,若不是要装作刚学的,时间上还能在快些,至于手上的伤口,那只能说是自己身体原本被娇养的太厉害了,要是以前,这些东西连留下点痕迹的可能性都没有,至于疼?被子弹咬上一口都能不喊一声的铁血硬汉,那说的就是他啊!纯爷们哪能这么娇贵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