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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怀念狼(二)

面对人多势众的险境,母狼向房后一跳,就可以安全逃回腾格里沙漠了。可那母狼,为给狼崽报仇,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也勇敢地面对着敌人的枪火冲上去了,选择了用牺牲生命来向人类表示它的轻蔑,减轻它没有保护狼崽的罪孽感。

这种为了子孙誓死如归的精神,是我的灵魂不住地震颤。这是一种伟大的母性之爱。一群群人,从此在狼的母性之勇面前,变得缈小如蚁。

从此,我知道了狼是尊老爱幼、阿护子孙的楷模。

老狼特别是母狼同为人母者一样,总把后代视为感情的结晶和义务的象征。它们对狼崽,也总是当命根子一样宝贝。当春天来临,狼的发情期就到了。它们开始为狼崽的来临建造房屋。正常情况下,狼绝不会睡在狼窝里和任何固定的地方。夜里,它们会整夜走动;白天,会选一处便于放哨的僻静山侧,晒着太阳睡觉。只有怀了狼崽,为了狼崽的安全生长,它们才会构筑狼窝。它们会选山沟里,水悬窝,或獾猪的旧窝,打扫干净,加大加深,再往里面填上大量的树叶和柴草,铺成一个舒适的窝。母狼不需要学习怎样爱护她蠕动的无助的幼崽。它们生来就带着爱,不多也不少,无法测量,但是完美的爱。在那个昏暗而又温暖的狼窝里,母狼爱抚着幼崽,舔护着幼崽,依偎着幼崽,带着发自心底的温柔的热情。母狼对它们的爱和对它们安全的担心程度是一样的。在没有狼崽的时候,狼只关注自己。在它不同寻常的童年以及以后的日子里,狼所学到的东西,全部归结于一点,就是保全自己。但当有了狼崽之后,它的全部的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对幼崽安全的关注上。在人的眼里,狼是卑鄙凶残的双腭。但在狼崽眼里,母狼是充满关爱的、温柔的、全能的保护者,聪明警惕的监护者。当幼崽饥饿的时候,母狼总能带着食物来到近旁;总能充满智慧,挫败狡猾的敌人;总能勇敢无畏,完美无缺地完成为它们定制的周密计划,从不闪失。

狼与人撕破脸皮,往往是从人有意或无意间,对它们的幼崽造成了伤害开始。谁若侵犯了狼崽,动了狼崽的毫毛,谁就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母狼会发动方圆百十里所有的公狼,报复到底,即使丢了身家性命,也再所不辞。这是狼的本能。

[三]

我怀念狼,是因为我一直忘不了发生在草原上的人狼大战。

前年油菜花黄,燕麦抽穗的七月。应同学之邀,我去了亚洲最大的马场-----山丹军马场。军马场位于焉支山南麓,一片叫“马营滩”的草原。素有“祁连雪皑皑,焉支草茵茵”之誉。焉支山北麓是一条车不并驾、马不双辔的峡谷;西麓,又是一条紧控河西走廊连接青海的通道,均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更当年匈奴浑邪王的军事重地。因而,当汉朝骠骑将军霍去病在这儿击败匈奴后,匈奴人痛苦地发出了“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那样忧伤的感叹。

下了车,正好碰上阴雨霏霏的天气。在离一座帐篷不远处,我向焉支山望去,山上云遮雾绕,像一位蒙了轻纱的羞羞答答的少女,不肯露出清秀的容颜。只好极目四野,领略马营滩草原的景色。一边是菜花金黄,一望无际;一边是牛羊盖绿野,骏马逐流云。几位牧马人在千顷阔野上跃马扬鞭,如雨过的矫燕,马蹄下扬起的银白色水珠,还有五颜六色的花草碎片,犹如珠飞玉溅,大有那种“踏花归来马蹄香”的意韵。

这就是两千年前祖先牧马的地方。这个草原,曾给隋炀帝养育了十多万匹宫马,给汉武帝喂肥了一批批征服西域的天马,给西夏、元朝提供了无数膘肥体壮的良马,给唐朝贡献了七万多匹战马,曾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培育了十五万匹军马。只要焉支山的马弛向战场,就没有打不了的胜仗。宋朝的军队只所以常打败仗,除朝庭的腐败无能外,与失去了对焉支山的控制也有很大关系。因为中原马匹弱小,且容易出汗,又得不到焉支山能走善战的马匹,所以很难对付北方少数民族的强大骑兵。

除了马,焉支山草原还有飞禽野兽。狼,是这个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草原上有的是黄鼠、雀鼠、天鼠、灰鼠、野鼠、兀儿鼠、旱獭、野兔等等,除了特殊天时,狼有取之不尽的美味,压根就不需要从人嘴里争夺食物。基本没有大的人狼之战,狼畜之争。但这个生物链被人打断了。北方草原上的狼对人以牙还牙,以怨报怨,以仇报仇,肇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给我讲述人狼大战故事的,是一位叫李文德的老人。李文德老人今年77岁,凉州人,算是我的大老乡。他十五岁时,被国民党抓获当了壮丁,三个月后,他和同批被抓去的105人,被集体送到了山丹马场,当牧马人。期间,他们实在受不了国民党部队对牧马人的非人待遇,人人司机逃跑,做梦都是在逃,在草原上,在深山里。但他们逃跑的梦,一次次被国民党的爪牙斩断。李文德老人逃了两次,两次都被抓了回去。第二次被抓后,国民党部队在他的两腿小腿上打了孔,穿上了铁丝,如狗样拴了起来。再逃的梦,从此破灭。1949年,新中国成立,他由狗变成了人,穿上了新军装,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光荣的牧马人。直到1984年10月退休。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北方的灾害犹甚。整个河西走廊变成了死亡的走廊。凉州、民勤、永昌、山丹、民乐等县,人一批一批的因饥饿而死,地上所有能充饥的东西,野菜,草根,树皮,都吃光了,一批一批的人开始背井离乡,逃荒乞讨。凉州发生了一万多人横抢火车的事件,民勤县八万多人死亡外逃。永昌、山丹、民乐三县的老百姓,开始把眼睛盯向了军马场草原上的狼。惟有这一块草原上,人在饥饿,狼们却成群成群地出没。为了让百姓活命,部队同意了百姓的愿望,决定军民联手,联合打狼。首推打狼的神枪手,是一个叫全娃的青年。全娃当过兵,打过仗,每年参加全场的打靶比赛,他总是拿第一。这次打狼的光荣任务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

引狼出洞,莫若于先抓狼崽。

他们在草原上下好了夹脑,在马群中设好了圈套。一天傍晚,他们在收马的途中,发现马群一阵惊动,凭经验,他们知道是狼来了。马群中的圈套上,果然圈着了两只小狼崽。他们七手八脚地把狼崽带回场部值班室院子,作诱饵。全娃神情惯注地守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着夜晚大狼的到来。大狼一旦知道狼崽被人做了“狼质”,不可能不来营救。人在利用着狼的本性收拾狼。半夜时分,一只老狼像侦察兵样,谨小慎微地探进了院子。尽管黑夜里看不清狼的身子,但那两只明羞羞的绿眼睛,暴露无遗了狼所处的位置。全娃手起枪响,老狼倒在了血泊中。

狼为了解救孩子是不顾一切的。紧接着,成群的狼如天兵天将,从天而降,蜂拥而入,顷刻之间,院子里塞满了一颗颗泛着绿光的眼球。狼们怎么也没想到,它们已掉进了“两腿动物”为它们设计的陷阱。刹那间,枪响声和狼嚎声,火药味和血腥味,焦毛味和尘土味,交织混淆在一起,塞满了整个黑夜。狼群发现不妙,掉头就逃。活着回去的狼们,从此记住了那个放第一枪的人。没有逃掉的,已一片片倒在了血泊中。待到尘土散去,饥饿至极的人们开始一一清点战利品,共打死三十二只狼。那些天,饿疯了的人们终于分到了狼,或一只狼头,或一截脖子,或一条腿,或几根肋骨,他们终于吃到了狼肉,尽管肉味有点老鼠味的腥臭,还有点臊,但吃得津津有味,虽然吃不饱,但也美美地香了一回口腔和胃肠。

盛怒源自欺辱,报复出自尊严的损伤。狼有狼有规矩,狼讲究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当井水不犯河水时,狼是调节生态平衡的宝贝。草原上兔子成灾,老鼠成灾时,对草场的破坏是灾难性的。猎人的枪,打不过兔子的繁殖速度;农人的药闹不尽老鼠。只有狼,能调节这个链条的平衡。眼看庞大的狼氏家族,即将灭种绝嗣,狼们不得不挺起勇敢的胸膛,面对接踵而来的灭顶之灾。

山丹草原上,狼们把报复与攻击的目标首先锁定到神枪手全娃的身上,并一刻不停地跟踪着神枪手的行踪。狼时刻记着,是全娃开了第一枪,打死了它们的母狼。时刻记着,是全娃先后打死了它们的近百个父母和兄弟。这个仇不能不报。狼的嗅觉敏锐异常。狼不会像人那样写汉字,记名字,但狼能用它的鼻子记住仇敌有别于其他同类的独特气味。在全娃睡觉的时候,狼们正在四处侦察。正在全娃的房顶屋后,勘察着最佳的进攻路线和后撤通道。然后,狼群们一次次对全娃实施了进攻。在随后的三个月里,全娃天天与狼周旋着,夜夜与狼较量着智慧。凭一手神枪,他又使七十四匹狼,先后奔向了奈何桥。狼在悲痛,人在欢呼,全娃就在狼与人的悲欢中,被场部授予了“打狼能手”的光荣称号。

狼们开始隐退,它们终于发现全娃不是好惹的东西。它们更清醒地认识到,狼氏家族千百年来积累的已有智慧和经验,在枪子儿面前已完全失效,必须另想对策。早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比我整整早生100年的美国著名动物文学之父顿塞(Ernest Thompson Seton 1864~1946年),就替美国的狼总结了它们的智慧,“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祖先的经验,以本能的形式呈现,是与生俱来的技能,祖祖辈辈经历的自然选择和磨难而留在这个种族上的烁印。在生命的最初阶段,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从动物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起着引导作用。第二,动物父母和同类的经验。主要通过同类的事例学习到。第三,动物个体自身的经验。随着动物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变化,这点变得越来越重要。第一种智慧的缺陷在于固定性,它不能根据情况的发展而适应这种变化;第二种智慧的弱点在于动物不能用语言来自由地交流想法。第三种智慧的不足在于获得智慧本身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和危险。但这三种智慧组合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个坚实的拱门。”

中国北方的狼,比美国北方的狼整整晚挨了八十年枪子儿,它们更无从知道顿塞为它们做的经验总结。在顿塞笔下,一匹美国北方的狼,对付美国牛仔那把0.45口径的左轮手枪,还有夹子、毒药和圈套,已积累了炉火纯青的经验。那匹美国北方的狼叫“扩尤提托”。它是狼窝里最小的一只,其它十四只狼崽都被牛仔打死了。提托被拎回当笼物圈养。它历经磨难了人训练狼的所有方法后,它智慧地逃走了。它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些知识是它的同族兄弟用生命代价才能学到的。它知道套绳飞来时,尽可能地平趴在地面上才能幸免于难;在经历了几次夹兽钳的滋味后,它很快学会了识别钢铁的气味,并能探知和躲僻夹子的阴谋;它吃了一次带老鼠药的肉后,学会了避开有毒的诱饵,而且知道一旦误食应该怎样做;它知道枪是什么,还学会了把它早晚的歌声变得非常短;它知道面对猎狗的惟一方法,不是逃跑,而是突然停住,转过身,向狗走过去,一边平静地摇着尾巴,耳朵向后友善地塌着。狗是奇特的东西,对任何怕它而跑动的东西,包括人,它都会拼命追赶捉拿;一旦对方镇静自若,它就立刻变得斗志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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