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末叶,梁启超写了《说常识》,接着,又专门访问台湾,设想组织国民常识学会。由于《饮冰室合集》只收入《说常识》,缺少其他文献,以致晚近撰著对此论者盖寡。
梁启超为什么要写《说常识》?又为什么专程访台、筹组常识学会?本文将对此抒述自己的看法。
一
《说常识》,是在1910年2月(宣统二年正月)率先在梁启超主持的《国风报》发表的。《国风报》在上海发行,名义上编辑兼发行人是何国桢,实际主持人是流亡在日本的梁启超。
《国风报》出版之初,《申报》载有广告:“本报(指《国风报》)以忠告政府,指导国民,灌输世界之常识,造成健全之舆论为宗旨。”接着,《国风报》第二期(宣统二年二月出版),专门发表了梁启超的《说常识》。
什么叫“常识”?梁启超认为:“常识者,释英文Common Sense之义,谓通常之智识也。”孔子所说“庸德之行,庸言之谨”,“庸”就是“常”。一个人要自立,最重要的是“具备常识”。处于今日,应该“以世界公共之常识为基础,而各国人又各以其本国之特别常识傅益之”。“盖今日所谓常识者,大率皆由中外古今无量数伟大哲人几经研究、几经阅历、几经失败,乃始发明此至简易、至确实之原理、原则,以贻我后人,率而循之,虽不中不远也。”
然而,“吾国人以何因缘而常识之缺一至此甚”呢?梁氏认为:一般来说,人之有常识,“其得诸学校教育者半,其得诸社会教育者亦半”。而今“科举既废,而教育普及之实不举,人民向学者既已岁减,前此多数人所借以得本国常识之一二者,今则亡矣”。从学校教育来说,“学科之编制不完,教科书之系统不立,欲由此以求世界之常识又不可得,而政治上社会上一切制度,更无足以为浚发之助者”。“今国中之学校,既不足以语于此,而社会各方面之教育,又适足以窒塞常识。”从而大声疾呼,“输进常识”。
二
《说常识》发表不久,梁启超就酝酿组织国民常识学会,并草拟《缘起》,拟订章程,还访问台湾,多次磋商。
1910年12月27日,梁启超在写给徐佛苏、黄与之信中说:“前书言国民常识学会事,今将《章程》寄上。此事殆全属慈善性质。窃谓欲救国活,无急于此。一年以来,与荷老念兹在兹,苦力不克举,今已筹得三千金为开办费(注:璧泉之力也),可低于成矣。惟当广募会员,担任颁布所印小册。故同人意欲先觅多人为发起人,二公勿论。此外如伯兰、搏沙以及凡公等所知之各同志,皆望为之广觅,限得信半个月内将姓名开寄,俾得印布,将以正月杪即出书也。”荷老、荷庵,汤叡;璧泉,徐尔音;伯兰,孙洪伊;搏沙,王敬芳。
这时,梁氏已筹得三千元开办费,并与上海商务印书馆张元济接洽印刷事宜。至于《国民常识学会章程》,《饮冰室合集》未载,录如下:
第一条,本会以增进国民常识为宗旨,故定名为国民常识学会。
第二条,本会暂设事务所于日本东京,将来设总会于北京,设支会于各地。
第三条,本会所办事业如下:一、编纂浅近小册之书,以极廉价颁布全国,每月三次以上。二、在各地开讲习会、演说会。但所编纂各书及所讲习演说,不得轶出本会宗旨范围以外。
第四条,凡国中表同情于本会宗旨者,皆得为本会会员。但新会员必须由旧会员一人介绍。
第五条,凡会员于左方所列职务必须任其一:一、著述。二、讲演。三、颁布本会所编之书。四、汲引会员。五、维持会费。
第六条,本会设名誉会员,以国中先达提倡本会宗旨、捐助本会经费者充之。
第七条,本会置干事部职员如下:一、编辑长一人、编辑员若干人。二、会计员。三、庶务长一人、庶务员若干人。四、书记若干人。
第八条,本会会员满百人以上则设评议部。凡关于本会维持扩充诸事项,由评议部决之。
第九条,本会经始各费由发起人筹措,凡会员不收会费,特别捐助者听。
第十条,本会所收捐款及印刷收支等项,每年末以会报报告之。
后面附有《国民常识丛书体例及编纂章程》:
一、本会所印小册书籍名曰国民常识丛书。
二、本丛书出版无定期,但每月所出最少在三册以上。
三、本丛书每册页数无定,但最多不满一百页以上。
四、本丛书每册定价最少不过五分,最多不过三角。(说明)本会绝不为牟利起见,但不能不收薄价以为继续出版之资。若会费稍充后,更当择要种印送,不取分文。
五、本丛书体裁或用文语,或用白话,总期平易浅显,尽人能解,趣味丰富,引人入胜。
六、本丛书分为左列各门,每门各为一集,卷端各标次第:一、通论。二、政治论。三、法制论。四、行政论。五、财政论。六、地方自治论。七、教育论。八、国民生计概论。九、国民生计各论。十、国民道德论。十一、史谭。十二、地志。十三、世界大势。十四、时事问题。十五、自然科学。
七、本丛书每册款式同一,备读者钉装成帙。
八、本丛书有为特别体裁所限者,则出临时增订。
九、本丛书由本会编辑员编纂,投稿亦收,但印行与否由编辑长定之。其印行者每千字酬金二元以上五元以下,辞者听。
从《国民常识学会章程》和《国民常识丛书体例及编纂章程》中,可以看到梁启超为了“增进国民常识”,考虑设会,拟订章程,编纂丛书,“总期平易浅显,尽人能解”。所编丛书,分门别类,有社会科学的,也有自然科学的;有政治行政的,也有国民生计、国民道德的。在他“第一年份”拟订的书目中,以“教育论之部”来说,列有“近世教育思潮”、“新兴国之教育”、“中国教育方针论”、“教师箴言”、“学生箴言”、“家庭教育论”等。既使读者增进教育之常识,又使读者了解近世教育思潮和国外教育,还提出教师、学生的注意事项。这些,在废除科举后教育的趋向及其注意事项方面,当然是能增进“国民之常识”的。
三
梁启超重视常识,除在日本舆论宣传外,还和上海商务印书馆联系出版《国民常识丛书》,并专程到台湾,“别商国民常识学会”。
梁启超筹组国民常识学会,进展并不顺利,经费筹措也很不顺利。他在1911年3月13日《致徐佛苏书》中说:“常识学会事,璧泉前专恃此间使臣筹款,今已无望。”“使臣”,指日本留学生总督陈元倓。在日本筹款没有希望,便想乘访问台湾的机会,和“旅台遗老”林献堂等再作磋商。
林献堂,原籍福建龙溪,生于台中象门,有较深的民族民主意识。他和梁启超是1907年在日本认识的。
梁启超在台湾和林献堂等人多次磋商常识学会事宜,返回日本后,将修改好的章程寄交给他,在1911年4月14日写给林献堂的信中说:“今专有一事奉商者,前在台时,曾商议办日报于北京、上海,兹事所需资本太多,筹措较难,只得暂从缓议。惟别商国民常识学会一事,自归来后,屡与诸同志熟商其办法,略异于前。除印送通俗之小册子外,欲精心结构,以办讲义一种。今将改定章程及说略呈揽。弟一年来苦思力索,窃谓为祖国起衰救弊计,舍此莫由。即以台湾诸昆弟论,若能得数百人入此学会,获此常识,则将来一线生计既于是可系。鄙人不敏,将并两年之力,殚精以治之。报国之诚,将专注于此矣。”“尤有请者。开办伊始,必需经费,为普及起见,其讲义等每册总须印数万份(初号拟印三万),即印刷费一项,亦已不赀。将来虽可向内地募捐,而非俟出至数号以后不便劝人。弟既在海外,不能直接与内地士大夫交涉,而此间同人皆绵薄,欲骤任此,为道实难(弟办此事,拟与荷庵等二三人一切躬亲之。其印刷所、发行所等,即设于神户。前此《国风报》亦欲如此办法,但以无资金,不得不委诸上海,极不便也)。弟办《国风报》,因无资本,东移西补,往往坐是延搁,不得出版,力竭声嘶,可为浩叹。今欲办此事,最少非得有万数千金不能着手,所以迟迟未举者,颇为此故(大约须有万金乃能开办,而将来尚须继续费,盖以卖价廉故也。现在所略能筹得者,尚未及三千金)。甚矣,此物之能令人短气也。今欲乞公自量己力,更约台岛同志若干人,为捐募五千元内外,以充开办费,不审能否?”黄得时:《梁任公与国民常识学会》,载《广东文献》,第六卷第一号。原件摄片,凡六叶,用“沧江集张建碑文”笺。
信中除告知根据旅台时商讨的章程进行修改和请在台湾筹募款项外,还附有“拟邀发起人姓名”,录如后:胡元倓,现任日本留学生总监督;张元济,前外务部参议;杨度,四品京堂候补;严修,前学部侍郎;朱祖谋,前礼部侍郎;张謇,翰林院修撰,江苏谘议局议长;汤化龙,湖北谘议局议长;谭延闿,湖南谘议局议长;范源廉,学部侍郎;陈三立,吏部主事;熊希龄,奉天盐运使;孙洪伊,请愿国会总代表;马良,前政闻社社长。末后加注:“其他尚有多人备列,惟弟名则不列其内耳。”
这封信讲述了梁启超旅台前后筹组国民常识学会的经过,可以看出他和林献堂商谈此事的经历,并将草拟章程交阅。也可看到他返回日本后筹款不易,希望林献堂和台胞相助。说这是“一年来苦思力索”,“为祖国起衰救弊计,舍此莫由”的良策,还将所拟发起人姓名附在信后。
至于所附《国民常识学会章程》较赴台前所拟,则有较大改动。举例来说:第一条原为“本会以增进国民常识为宗旨”,改为“本学会宗旨在输进世界学问,增长国民常识”。第二条原为“本会暂设事务所于日本东京,将来设总会于北京,设支会于各地”,改为“本学会所办事业如下:一、编辑书籍;二、开讲演习”。第三条原为“本会所办事业如下:一、编纂浅近小册之书,以极廉价颁布全国,每月三次以上。二、在各地开讲习会、演说会”,改为“本学会编辑事业,分为三种:一、国民常识讲义;二、国民常识小丛书;三、国民常识丛书”,“右三种中,其第一种于开办时发行之,其二种于开办后三个月发行之,其三种于开办后一年发行之”。以下各条,也有相应改动。
另外,他对《国民常识讲义》还列有目录,有伦理学、人文地理学、泰西史论、各国宪政成立史、世界大势概论、社会学、进化论、国民心理学、宪政精神论、国家学、政治学、政党论、政治思想论、法学通论、宪法论、政治与国会论、行政法论、司法制度论、国民生计学原论(甲、总论;乙、生产论;丙、消费论交易论;丁、分配论;戊、生计史及生计学史)、货币论、生计政党概论、致富要术、财政学(甲、总论;乙、政费论;丙、岁入总论;丁、租税论;戊、公债论;己、财政机关论;庚、地方财政论;辛、财政史及财政学史)、社会教育学、国民道德论、人生职务论、论书法、修养法、立身要鉴、泰西格言衍义、新时代之新文学诸栏。较过去所设想的更加具体了。
由上可知,梁启超在旅台前后,对组建常识学会、筹集资金、拟订章程,煞费苦心。
四
国民常识学会筹组前后,梁启超亲赴台湾,返回日本后又将修改好的章程和发起人姓名寄交林献堂。这又是为了什么?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日本割据,梁启超和全国人民一样,极为愤慨,自称:“唤起吾国四千年之大梦,实自甲午一役始也……乙未二三月间和议将定,时适会试之年,各省举人集于北京者以万数千计。康有为创议上书拒之,梁启超乃日夜奔走号召,连署上书论国事。”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政变发生,梁启超流亡日本,对台湾极为关注。当他主持《国风报》时,除研究世界各国政治、社会情况外,也时时关心日本统治下有关台湾的报道,并在《国风报》译载。如《国风报》第十九期刊载茶圃所译《日本势力之增进》,一开始就是“统治台湾之成绩”,说什么“财政充裕”,“交通进步”,以至贸易、产业“兴盛”等等。日本《中央通讯》还吹嘘“殖民政策之成绩”。这使梁启超产生极大怀疑,难道帝国主义侵占殖民地能有什么成绩吗?回想几年来他和林献堂两次在日本相晤,他以为林是“台湾遗民”,林的族侄林幼春写给梁启超的信,下署“割台后之第十三年六月十五日”黄得时:《梁启超游台考》,载《台湾文献》,第16卷第3期,1965年9月27日。不写“明治四十年”,而写“割台后之第十三年”,民族意识明显。信中一开始就说“幼春生年十六,罹沧桑之变,沦胥于此十有三年”,对割台之痛“握拳嚼齿,愤无可伸”。梁启超在一些诗文中描述台湾沦为殖民地后的“豹狼在邑人命微”,当亦从林氏处听到。
梁启超对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始终关注,对日本报刊所载日本统治下的台湾实况也始终怀疑。帝国主义压迫殖民地人民是常识,台湾人民在日本统治下“处境之惨状”也是常识,日本报刊无视常识,歪曲报道,应“毅然排万冗以行”,亲赴台湾“一睹其实”。他在赴台途中写给《国风报》编辑部的第一封信中说:“仆等以二月二十四日成行矣。兹游蓄志五年,今始克践。然几止者且屡,若再荏苒,则彼中更炎敲不可住,又当期诸一年以后,故毅然排万冗以行。首涂前盖数夜未交睫也。吾兹行之动机,实缘频年居此,读其新闻杂志,盛称其治台成绩,未尝不愀然有所动于中。谓同是日月,同是山川,而在人之所得乃如是也。而数年以来,又往往获交彼中一二遗老,则所闻又有以大异乎前,非亲见又乌乎辨之?以兹行所以益不容已也。”同行的有汤叡和长女令娴。
他们于1911年3月24日由日本乘笠户丸起程,3月27日在基隆登陆,经台北赴台中。4月11日,由台返日。赴台入境时,即遭日本警察盘问,他在《游台湾书牍》第二信中说:“舟入鸡笼(基隆)。警吏来盘诘,几为所窘。幸首涂前先至东京乞取介绍信,否则将临河而返矣。台湾乃禁止我国人上陆,其苛不让美、澳。吾居此十年而无所知,真梦梦也。”
他在台北,到“总督府”和各局所,调查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情况,在《游台湾书牍》第三信中说:“此间百无所有,惟有一总督府耳。总督,天帝也。立宪国之君主,视之蔑如矣。其官吏别有一种习气,居日本十年所不能睹也。吾至此,不得不以礼往谒,乃适如昔日所谓因鬼见帝者,殆可一笑。三谒不得要领,卒辞以疾。殖民地之官吏,如是其尊大也。”他看到来台的日本人,不是官吏,就是商人。官吏妄自尊大,仗势欺压百姓;商人巧取豪夺,推售日货。
梁启超在台北时,正值拆毁民宅,筑路改造,殖民统治者不顾居民痛苦,强制执行,很多居民无家可归,赋《拆屋行》:“市中华屋连如云,哀丝豪竹何纷纷。游人争说市政好,不见街头屋主人。”
旅台北五天,带着哀愤来到台中,住在林献堂寓所,再次商讨国民常识学会事宜,前面已经提到了。
4月9日,梁启超因康有为电促,离开莱园。4月11日乘轮返日。他在台南拜谒郑成功祠,赋诗:“台南南郭路,胜迹郑王祠。肃肃海天晚,沉沉故国悲。”他“此行乃得诗八十九首”,自注:“台湾先后为荷兰、西班牙、法兰西三国所陷,我族卒光复之。日本人足迹,前固未一履台土也。使郑氏能保其世,台湾或不至有今日乎。”他“满载悲愤”离台,对台湾“一切日用品,殆无不来自日本”,“而日本货之价,亦远贵于日本本境。以物价比例于劳庸,则台湾物价之昂,盖世界所罕见”。感慨系之。台湾、大陆同属中国,台湾人民渴望祖国统一,日本报刊却歪曲宣传,不顾常识,这些都促使梁启超组织常识学会,撰写简明的常识丛书,以“灌输知识,造成健全之舆论”。
从《缘起》中可以看到:一、国民常识学会是在清政府“国会开设之期,日近一日”的情况下筹组的。在上揭《国民常识学会章程》第一条说,“本会以增进国民常识为宗旨”,以“增进国民程度”。二、“立宪政治”是“民众政治”,国民“暗于常识”,怎能“运用宪政之主体”。世界各国都“汲汲于增进国民常识”,中国也应该注意及此。三、学校可以“增进国民常识”,但中国教育事业“日益衰落”,为“振衰救敝”,“以常识相灌注”,故“创为此会”。至于国民常识学会“所办事业”,则在《章程》第三条指出两点:一、编纂“浅近之小册之书”;二、“在各地开讲习会”。第七条指出,拟设编辑长、会计员、庶务员及书记若干。
梁启超正在冥思苦索筹组国民常识学会、拟订常识丛书章程,国内革命形势却迅猛发展,没有几个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光复,国民常识学会和《丛书》也随着清政府的覆亡而烟消云散。
五
梁启超宣传“常识”,筹组国民常识学会,和推动立宪也有关联。
1905年,清政府在革命运动掀起的影响下,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次年,宣布预备立宪。接着,宣布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谘议员。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是年至1910年为预备立宪时期。1910年,在立宪派的请愿活动下,宣布提前于1913年召开国会。梁启超知道立宪政治以政党为基础,早在1907年就在东京组织政闻社,办《政论》杂志,支持立宪派的国会请愿活动。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两个多月,光绪皇帝、慈禧太后先后去世,溥仪继位,以载沣为摄政王。1909年,清政府罢斥破坏变法的袁世凯。梁启超接连发出《上摄政王书》、《上涛贝勒书》,推动立宪政治,认为“今日中国之病,不在宪政之未颁,不在国会之未开,而在人才之委靡,人心之败坏”。为了“厉人才”、“养人才”,设想进行“常识”教育,组织国民常识学会,在他重拟的《国民常识学会缘起》一开始就说:“国会开设之期,日近一日,两年以后,吾侪将为完全之立宪国民矣……政府程度不足,实由国民程度不足有以致之。然则欲使将来立宪政体克济其美,必当以增进国民程度为第一义。”“夫国民程度,贵于日进,终无可以自满之时,欲悬格以为程,吁!亦难矣……举国所共患苦之事,而莫能察其受病之所自来或漠视为等闲或补苴而滋甚,则常识缺乏之为之也。”最后说:“夫立宪政治者,民众政治也。国民大多数而暗于常识,则安所得运用宪政之主体。施宪政而无运用之主体,则其愈于专制者几何……苟乏全世界之常识,未有不燋瘵以就毙者耶……今世界各国,其汲汲于增进国民常识,莫肯或息,而所以增进之之道,每非一途,若学校其最著也。我国教育事业日益衰落,殊不足以立常识之基础,姑忽具论,而现在为社会中坚之人,大率年已长大,势不能就传伏案,而今后十余年中,振衰救敝之大业,全恃斯辈。然则在今日而胥谋共结一团体,以常识相灌注、相淬厉,其安可以已。同人不揣固漏,创为此会。”
说是“国会开设之期,日近一日”,而“国民大多数而暗于常识,则安所得运用宪政之主体”。如今“我国教育事业日益衰落,殊不足以立常识之基础”,应“共结一团体,以常识相灌注”。所以,“创为此会”,“以增进国民之常识”。在增订的《国民常识讲义》目录中,也专门列有“各国宪政成立史”、“宪政精神论”、“宪政论”等专题,说明和清政府的预备立宪有关。那么,对筹组在辛亥革命前夕的国民常识学会应该如何评价?或者说“它是为清政府预备立宪摇旗呐喊”的,与当时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是不相符的,应该全面否定?对此,似应考虑几点:
第一,中国是长期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社会性质变了,但封建皇帝依然存在,帝国主义又步步紧逼,怎样启发民智,振兴中华,自为当时有识之士所关注。梁启超为了开民智、兴民权,介绍西方立宪知识给国人,使之增进“常识”,似亦无可厚非。尽管他和当时的反清革命形势不相符,但毕竟想使一些人增进“常识”。从这点来说,在评论他与革命对立的同时,也得多少考虑他对当时知识界的影响。
第二,或者以为梁启超认为“资政院开设以来,政界渐见活气,此实中国前途一线光明也”,忧国忧民,还是无时或忘。写了《说常识》,专程访台,设想建立常识学会,揭露日本报刊歪曲事实,以正视听。那么,在“批判”他“常识”不足的同时,也应稍示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