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名声、财富和引人注目的房产的到来,一大堆新问题也不期而至,真可谓树大招风啊。在酒吧里打斗流血的日子过去了,可一场诉讼大战又要开始了。我开始意识到,我有可能会花很多时间在法庭上争辩,《风尘女郎》存在一天,我可能就得为它挣扎一天。《风尘女郎》的商业形势一天比一天看好,它同时也吸引了全俄亥俄各县检察官的注意力,其他几个州也出现了类似情形。有一阵子我自问:“为什么是我呢?”到处都有不加掩饰的色情读物,成人书店里有,杂志摊上有,报架后面也有。我慢慢明白了,我之所以被挑了出来,是因为这本杂志里面的政治和社会内容。《风尘女郎》具有政治和社会倾向。比如,我曾搞过一个“本月王八蛋”的专题,在里面痛骂过一些政客、宗教领袖——公众眼里的任何人——因为我认为这些人要么在搞假,要么是虚伪。我们用从没有人胆敢在全国性杂志上使用的语言和漫画炙烤着某些人,这真的吓着了一些人。我们开办的漫画冒犯了所有种族和地方团体,我们一个也不放过。我们是完全的双向献身者,我们不管你的政治派别如何,如果你是个王八蛋,我们就这样说。有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开过一个漫画专栏,里面画着亨利·基辛格、杰拉德·福特和尼尔森·洛克菲勒轮奸自由女神雕像。这些漫画和专访的粗俗之处是编辑方针上的事情。很明显,我们成功了。自由女神雕像漫画让克利夫兰的市长如此生气,竟使他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谴责该漫画,然后指示他的检查官指控我们犯了猥亵罪。
在接踵而来的许多诉讼中,第一次较大的案件是在辛辛纳提发生的。阿尔西娅和我都被指控违反了俄亥俄州的好几项刑法,包括我的制作经理阿尔·凡谢克和我兄弟吉米。1976年7月,我们被指控怂恿、狎亵和集体犯罪——全都是因为《风尘女郎》杂志的出版。经过一趟例行手续后,我们自行投案,然后被逮捕,再后提审,结具画押,然后设堂庭审。虽然这些罪名荒唐可笑,可是,风险还是相当大的。如果我们被判有罪,最高惩罚是25年监禁。而辛辛纳提对《风尘女郎》的气氛是充满敌意的——这还是说得最轻的。
辛辛纳提是这个国家反色情运动最积极,也是资助最多的地方,也是一个名叫“公民依法风化维持会”(CDL)的组织的总部。CDL是由保守的天主教徒和道德整肃者查尔斯·H·基庭(现已判重罪)发起和资助的。他把储蓄和贷款部门搞砸之前,曾试图禁止在杂志里面描述性交。他聘用了6位全职的律师来帮助他清除报架上的“淫秽之物”,并为所谓精疲力竭的检察官提供法律支持。他提供的服务包括审阅一些色情杂志和电影,他的组织会分析、总结这些东西,然后交给检察官和立法机构。这样,这个组织一方面为其成员提供社会核准的审阅途径,供其员工尽情享用,同时又极力地惩罚它们。弗罗依德该有个现场研究日了:好几个家伙坐在一起看淫秽产品,一边说:“我的天啊,真可恶——你能把带子倒回来重放一遍吗?”除开审查色情材料以外,基庭的组织还拥有他自己的道德执法队,这是一群阴沉的天主教母亲们,她们会在审堂上出现,用那阴沉沉的目光恐吓听众和陪审团(这期间一直数着脖颈上的念珠)。最要命的是,基庭的兄弟比尔是这个城市最有影响力的报纸《辛辛纳提问询报》的总裁。
辛辛纳提还是其总检察长小西蒙·莱斯的封地。莱斯和我长期以来处于敌对状态,跟基庭一样,莱斯是个极度保守的天主教徒,他还是个性压抑的人,也是位道德拯救者。4年以前,即1972年5月1日,我和吉米以及莎姆·格里芬在辛辛纳提的凯撒饭店。莎姆多喝了几杯,与另一位妇女发生了口角,从她手袋里抽出一把手枪,朝天花板上放了一梭。我从她手上抢走了手枪,并试图使她安定下来。她开始哭起来,最后倒在我怀里。警察到了,可他们没有逮捕莎姆,反而将我逮捕起来,我因为在城里缴下枪械而被逮捕。提审我的时候,小西蒙·莱斯就是检察官,吉米和莎姆都指证说我不是开枪的人,可这不管用。莱斯把他的案件建立在说我没有品格的基础上,并使辛辛那提的公民们相信我是有罪的,尽管证据并非如此。在允许我提出保释要求前,他们把我关押了27天。莱斯从来不让法律成为他狂热的绊脚石,我被释放后,他提出了假证起诉。他在起诉书上说,由于我认为自己无罪,而陪审团又认为我有罪,我一定是自己作了假证。这种法律上的荒唐很快就被高等法院否决了。他仍然不肯善甘罢休,又提出了第3次起诉,说我犯有鸡奸罪!他的说法是:莎姆倒在我怀里的时候,她不是在哭,而是在对我进行口交活动。
在1976年的辛辛纳提,要谈寻求对新闻自由的支持,那可真是天方夜谈,基庭的权势无处不在。我很担心的是,处在一个被压抑很深的天主教徒的控制下的城市,不会有人站出来为第一修正案说话,因为这人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持对公民道德观的控制——不管是财务上的代价还是道德上的代价。我想,要反抗这种压制的唯一对抗办法就是亲自组织这场对抗。我建立起了一个临时的组织,并命名为“俄亥俄公民新闻自由会”(OFP),我的想法是让OFP赞助一个示威活动。可是,要打出这个旗号证明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辛辛纳提没有哪家报纸肯为这场集会的时间和地点出付费广告。我试着用了好几种办法公布消息,我寄出去一份印有阿道夫·希特勒头像的照片,还有希特勒说的一句话:“对我们的新闻进行重新组织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成功……政府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不再成为众目睽睽的内容,也与报纸没有关系。我们已经消除了那种政治自由的概念,说什么人人都有权随口乱说。”这份广告被各家报纸退回了。我们给《辛辛纳提邮报》打电话问:“你们愿意接受以什么样的广告?”电话上只有一阵沉默。我们说:“你们愿意接受这个国家的宪法当封面,然后只在底部加上一句话,写着:‘俄亥俄公民新闻自由会提供赞助’吗?”这家报纸仍然拒绝。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们的示威集会如期举行,我们决定在辛辛纳提闹市区的荷兰希尔顿饭店举行集会。没有做广告的确使集会受了些影响,我们期望的数千人并没有来,只有两百多人来了,包括来自新闻界的30多人。可是,这仍然成了一个群众场面,有几十人拿着录音机、摄像机和笔记本围在我的身旁,我最后使他们安静下来,一次问一个问题。他们对我因为受审而引发的一些话题半点兴趣也没有,唯一的兴趣是给我的脸上抹黑。他们问我,OFP是否只是《风尘风郎》的前卫组织,问我是否准备掩盖我与它的联系。“当然不会!”我对他们吼叫着。“我从来没有想掩盖我与它的牵连,也不想否认其经济来源是我。可我曾支持过许多事业和组织,包括本市的‘反诽谤联盟’。”但他们不愿听。我感到自己周身的血液在沸腾。
我的一位员工带着录音机,我记不得我都说过些什么,可这个晚会的录音记载却留下了我的愤怒:“我们谈到的是一份拥有300万份发行量、在全球25个国家发行,拥有约1500万读者的杂志。而有人竟想查禁它……这是1500万人的声音,他们的意见也值得人们听一听。现在,我们要么就有新闻自由,要么就没有。我想,如果我们的确具有新闻自由,那我们全国的一些记者就到了该挺起骨头来的时候了。我们作为美国人最了不起的一件事就是——见他妈的鬼,我们有权不受人左右。而我和我的读者们都有这份权利。”我有理由感到气愤,我感觉好像自己已经处于重重包围之中。我选择的第二故乡,哥伦布,却是充满敌意的。看起来俄亥俄所有的大城市都有一种反动的、属于乡下人的中产阶级,他们天生就要去座落于郊外、满是致癌物质的工厂工作。他们痛恨《风尘女郎》,上层社会一直很紧张,经常解开着钮扣,一直是压抑的。基庭和莱斯绝不在少数之列,中层阶级和上层阶级都恨不能掐死我。我在哥伦布受到这么大的压力,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每个人都真的关心美国人应该具有的基本自由。我的支持者和我开始称俄亥俄为“呆子来等死的地方。”
栽在我头上的怂恿和猥亵罪名都属于过失罪,它只有6个月的监禁处罚和1000美元的罚款。可是,有组织的犯罪却是重罪,最多可判收监25年和1万以上的罚款。这些法律条文当初起草的时候本意是要用于黑手党的,可是它的用词却极不严谨,以致于“有组织的犯罪”可以应用到任何5个“密谋”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的人头上。如我的一位粗野的员工说的:“在俄亥俄,如果有5个人决定一起闯红灯,他们就可以被起诉为有组织的犯罪,而如果被判处有罪,则会被处以25年监禁。”这种密谋罪名很显然只是为了使危险升级,以增大针对我的其他较轻罪名的可能性。有4个人被列入犯罪行列——可是,密谋犯罪需要5人才能成立,这第5个“人”就是《风尘女郎》杂志。
这几份公诉书是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划时代的“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宣判之后仅3年提出的。在那次案件中,法庭回避了给猥亵准确定义这个困难的任务,而把它交给更不符合条件的人处理——当地法庭——并使其依从“地方标准。”这个令人惊骇的含义在于,全国标准将系统地交给最为保守的一些公民手中。而辛辛纳提过去、现在都是非常保守的。在小西蒙·莱斯的持续“领导”之下,这个城市已起诉了许多人,从现代艺术中心的梅普尔索普展,到巴恩斯及诺伯尔销售《力比多》杂志的案子。
开始的时候,我和阿尔西娅都有些忧惧,因此搬到了斯多福尔酒店20楼的套间。这是我们在审判期间的家和工作总部,里面有两台电视机,一台在卧室,一台在客厅。阿尔西娅脱了鞋后走进卧室,打开电视机,一头扎在床上。晚间新闻正在播出,是哥伦布广播系统第9频道。“拉里,”阿尔西娅叫道,“电视上有审判的消息。”我跑进房间。屏幕上,一一位话语不多的新闻主持人名叫阿尔·肖特柯特的,正在就即将到来的审判懒洋洋地说些什么,他说的是些于我不利的活。我一点也不奇怪,肖特柯特的兄弟詹姆斯是《哥伦布问询报》的执行经理,而《问询报》当然是查尔斯·基庭的兄弟开办的。这将是一场艰难的战斗。